宋儒術數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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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儒術數之學,其源有二:一則周子之《太極圖》,邵子之《先天圖》,與《參同契》為一家言,蓋方士修煉之書也;一則天地生成之數,司馬氏之《潛虛》,及劉氏、蔡氏、《河圖》、《洛書》之說本之。
所謂天地生成之數者?其說見于鄭氏之《易注》。
《易系辭傳》曰:“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一、三、五、七、九為天數,二、四、六、八、十為地數,所謂天數五,地數五也。
一、三、五、七、九相加,為二十有五,二、四、六、八、十相加,為三十,所謂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也。
二十五與三十相加,為五十有五,則《易》所言之凡數也。
鄭氏《注》曰:“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東,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
陽無耦,陰無妃,未得相成。
于是地六成水于北,與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與地二并;地八成木于東;與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與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與天五并。
”此所謂五行生成之數。
《漢書·五行志》《左氏》昭公九年:“裨竈曰:火,水妃也,妃以五成。
”《疏》引《陰陽之書》,言五行妃合;十八年,“梓慎曰:水,火之牡也。
”《疏》引《陰陽之書》,言五行嫁娶,說皆略同。
後人于鄭氏之說,或多駁難,然非此無以釋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月令》言五方,木、火、金、水皆成數,惟土為生數。
《太玄玄圖篇》雲:“一與六共宗,二與七為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五相守。
”說亦大同,惟中央不言五與十而已。
司馬氏《潛虛》所用,即系此數。
溫公《潛虛》,亦從萬物之所由來說起。
由此推原人性,而得其當然之道。
其說曰:“萬物皆祖于虛,生于氣。
氣以成體。
體以受性。
性以辨名。
名以立行。
行以俟命。
故虛者,物之府也。
氣者,生之戶也。
體者,質之具也。
性者,神之賦也。
名者,事之分也。
行者,人之務也。
命者,時之遇也。
”蓋亦欲通天人之故者也(謂萬物皆祖于虛,不如張子泯有無為一之當)。
其《氣圖》:以五行分布五方,用其生數為原、熒、本、基,而以其成數為委、焱、末、刃、冢。
以此互相配合,其數五十有五,盡成級數,是為《體圖》。
《體圖》一等象王,二等象公,三等象嶽,四等象牧,五等象率,六等象侯,七等象卿,八等象大夫,九等象士,十等象庶人。
其說曰:“少以制衆,明綱紀也。
位愈卑,诎愈多,所以為順也。
”又以五行生成之數遞相配,其數亦五十有五,謂之《性圖》(其中以水配水,以火配火,謂之十純。
其餘謂之配)。
又以一至十之數互相配,各為之名,亦得五十五。
其中以五配五曰齊,居中。
餘則規而圓之,始于元而終于餘。
是為《名圖》。
齊包于萬物,無位。
元,餘者,物之終始,無變。
餘各有初、二、三、四、五、六、上七變。
凡三百六十四變。
變屍一日。
授于餘而終之。
其說曰:“人之生本于虛。
虛然後形。
形然後性。
性然後動。
動然後情。
情然後事。
事然後德。
德然後家。
家然後國。
國然後政。
政然後功。
功然後業。
業終則反于虛矣。
故萬物始于元,著于裒,存于齊,消于散,訖于餘。
五者,形之運也。
柔、剛、雍、昧、昭,性之分也。
容、言、慮、聆、觌,動之官也。
繇、得、罹、耽,情之也。
卻、庸、妥、蠢,事之變也。
讱、宜、忱、喆、戛,德之途也。
特、偶、昵、續、考,家之綱也。
範、徒、醜,隸、林,國之紀也。
禋、準、資、賓,政之務也。
教、績、育、聲,功之具也。
興、痡、泯、造、隆,業之著也。
”蓋欲以遍象萬事也。
元、餘、齊無變,不占。
初、上者,事之終始,亦不占。
餘五十二名,各以其二、三、四、五、六為占。
五行相乘,得二十五;又以三才乘之,得七十五以為策。
虛其五而用七十占之。
其占,分吉、臧、平、否、兇五者。
溫公好《太玄》,留心三十年,集諸說而作注。
其作《潛虛》,自雲:“《玄》以準《易》,《虛》以拟《玄》。
”《玄》起冬至,終大雪,蓋象物之始終。
《虛》亦然。
其系元之辭曰:“元,始也。
夜半,日之始也。
朔,月之始也。
冬至,歲之始也。
”繼之以裒,曰:“裒,聚也。
氣聚而物,宗族聚而家,聖賢聚而國。
”終之以散,繼之以餘,蓋亦象物之始終。
其思想,實未能出于《太玄》之外。
此等書,殊可不必重作也。
溫公《潛虛》,雖不足貴,而其踐履,則有卓然不可誣者。
溫公之學,重在不欺。
自謂“生平所為,未嘗不可對人言”。
弟子劉安世,問:“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曰:“其誠乎?”問其目。
曰:“自不妄語始。
”安世學之,七年而後成,故能屹然山立。
論者稱涑水門下,忠定(安世谥)得其剛健笃實,範正獻(祖禹)得其純粹雲。
傳溫公之數學者,則晁景迂也。
景迂從溫公遊,又從楊賢寶(康節弟子)傳先天之學,姜至之講《洪範》。
溫公著《潛虛》,未成而病,命景迂補之;景迂謝不敏。
所著書,涉于《易》者甚多,今
所謂天地生成之數者?其說見于鄭氏之《易注》。
《易系辭傳》曰:“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一、三、五、七、九為天數,二、四、六、八、十為地數,所謂天數五,地數五也。
一、三、五、七、九相加,為二十有五,二、四、六、八、十相加,為三十,所謂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也。
二十五與三十相加,為五十有五,則《易》所言之凡數也。
鄭氏《注》曰:“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東,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
陽無耦,陰無妃,未得相成。
于是地六成水于北,與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與地二并;地八成木于東;與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與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與天五并。
”此所謂五行生成之數。
《漢書·五行志》《左氏》昭公九年:“裨竈曰:火,水妃也,妃以五成。
”《疏》引《陰陽之書》,言五行妃合;十八年,“梓慎曰:水,火之牡也。
”《疏》引《陰陽之書》,言五行嫁娶,說皆略同。
後人于鄭氏之說,或多駁難,然非此無以釋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月令》言五方,木、火、金、水皆成數,惟土為生數。
《太玄玄圖篇》雲:“一與六共宗,二與七為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五相守。
”說亦大同,惟中央不言五與十而已。
司馬氏《潛虛》所用,即系此數。
溫公《潛虛》,亦從萬物之所由來說起。
由此推原人性,而得其當然之道。
其說曰:“萬物皆祖于虛,生于氣。
氣以成體。
體以受性。
性以辨名。
名以立行。
行以俟命。
故虛者,物之府也。
氣者,生之戶也。
體者,質之具也。
性者,神之賦也。
名者,事之分也。
行者,人之務也。
命者,時之遇也。
”蓋亦欲通天人之故者也(謂萬物皆祖于虛,不如張子泯有無為一之當)。
其《氣圖》:以五行分布五方,用其生數為原、熒、本、基,而以其成數為委、焱、末、刃、冢。
以此互相配合,其數五十有五,盡成級數,是為《體圖》。
《體圖》一等象王,二等象公,三等象嶽,四等象牧,五等象率,六等象侯,七等象卿,八等象大夫,九等象士,十等象庶人。
其說曰:“少以制衆,明綱紀也。
位愈卑,诎愈多,所以為順也。
”又以五行生成之數遞相配,其數亦五十有五,謂之《性圖》(其中以水配水,以火配火,謂之十純。
其餘謂之配)。
又以一至十之數互相配,各為之名,亦得五十五。
其中以五配五曰齊,居中。
餘則規而圓之,始于元而終于餘。
是為《名圖》。
齊包于萬物,無位。
元,餘者,物之終始,無變。
餘各有初、二、三、四、五、六、上七變。
凡三百六十四變。
變屍一日。
授于餘而終之。
其說曰:“人之生本于虛。
虛然後形。
形然後性。
性然後動。
動然後情。
情然後事。
事然後德。
德然後家。
家然後國。
國然後政。
政然後功。
功然後業。
業終則反于虛矣。
故萬物始于元,著于裒,存于齊,消于散,訖于餘。
五者,形之運也。
柔、剛、雍、昧、昭,性之分也。
容、言、慮、聆、觌,動之官也。
繇、得、罹、耽,情之也。
卻、庸、妥、蠢,事之變也。
讱、宜、忱、喆、戛,德之途也。
特、偶、昵、續、考,家之綱也。
範、徒、醜,隸、林,國之紀也。
禋、準、資、賓,政之務也。
教、績、育、聲,功之具也。
興、痡、泯、造、隆,業之著也。
”蓋欲以遍象萬事也。
元、餘、齊無變,不占。
初、上者,事之終始,亦不占。
餘五十二名,各以其二、三、四、五、六為占。
五行相乘,得二十五;又以三才乘之,得七十五以為策。
虛其五而用七十占之。
其占,分吉、臧、平、否、兇五者。
溫公好《太玄》,留心三十年,集諸說而作注。
其作《潛虛》,自雲:“《玄》以準《易》,《虛》以拟《玄》。
”《玄》起冬至,終大雪,蓋象物之始終。
《虛》亦然。
其系元之辭曰:“元,始也。
夜半,日之始也。
朔,月之始也。
冬至,歲之始也。
”繼之以裒,曰:“裒,聚也。
氣聚而物,宗族聚而家,聖賢聚而國。
”終之以散,繼之以餘,蓋亦象物之始終。
其思想,實未能出于《太玄》之外。
此等書,殊可不必重作也。
溫公《潛虛》,雖不足貴,而其踐履,則有卓然不可誣者。
溫公之學,重在不欺。
自謂“生平所為,未嘗不可對人言”。
弟子劉安世,問:“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曰:“其誠乎?”問其目。
曰:“自不妄語始。
”安世學之,七年而後成,故能屹然山立。
論者稱涑水門下,忠定(安世谥)得其剛健笃實,範正獻(祖禹)得其純粹雲。
傳溫公之數學者,則晁景迂也。
景迂從溫公遊,又從楊賢寶(康節弟子)傳先天之學,姜至之講《洪範》。
溫公著《潛虛》,未成而病,命景迂補之;景迂謝不敏。
所著書,涉于《易》者甚多,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