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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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魄,有知有覺者,皆氣之所為也。
故聚則有,散則無。
若理,則初不為聚散而有無也。
但有是理則有是氣;苟氣聚乎此,則其理亦命乎此耳。
不得以水漚比也。
鬼神便是精神魂魄。
程子所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張子所謂二氣之良能,皆非性之謂也。
故祭祀之禮,以類而感,以類而應。
若性則又豈有類之可言邪?然氣之已散者,既化而無有矣;其根于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
上蔡謂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蓋謂此也。
豈曰一受其成形,則此性遂為吾有,雖死而猶不滅,截然自為一物,藏乎寂然一體之中,以俟夫子孫之求,而時出以飨之邪?必如此說,則其界限之廣狹,安頓之處所,必有可指言者。
且自開辟以來,積至于今,其重并積疊,計已無地之可容矣。
是又安有此理邪?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爐,人物生生,無少休息,是乃所謂實然之理,不憂其斷滅也。
今乃以一片太虛寂目之,而反認人物已死之知覺,謂之實然之理,豈不誤哉?又聖賢所謂歸全安死者,亦曰:無失其所受乎天之理,則可以無愧而死耳。
非以為實有一物,可奉持而歸之,然後吾之不斷不滅者,得以晏然安處乎冥漢之中也。
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是乃無所為而然者。
與異端為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然後學者,正不可同日而語。
今乃混而言之,以彼之見,為此之說,所以為說愈多而愈不合也。
”此論将世俗所謂有鬼之見,摧破殆盡。
其曰理無斷滅,氣之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而無窮,可見宇宙雖不斷滅,而人之自私其身,而不欲其亡,因之強執死後仍有一無體質而有精神之我,純是虛說。
如此,則既無天堂可歆,亦無地獄可怖;而猶力求不愧不作,全受全歸,可謂無所為而為之。
其情感,或不如信教者之熱;其動機,則較之信教者高尚多矣。
然宋學所以僅能為哲學,而不能兼神教之用者亦以此(古書所謂有鬼者,自系世俗迷信之談。
以理學家之理釋之,無論如何,無有是處。
朱子《答吳伯豐書》曰:“吾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
祖考之所以為祖考者,蓋具于我而未嘗亡也。
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然理之根于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于我者,複無間斷。
吾能緻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掩。
此其苗脈之較然可睹者也。
上蔡雲: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隻是要集自家之精神。
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在我者既集,即是祖考之來格也。
”此說雖勉強調和,然幾于即以生人之精神,為鬼神矣)。
然朱子之說雖妙,而謂氣聚則有,散則無;又謂氣之已散者化而無有,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無窮;則殊與質力不滅之理相背;而與其大鈞播物、一去便休之說同病。
實信伊川大過緻之也。
《語類》:“橫渠說:形潰反原。
以為人生得此個物事。
既死,此個物事,卻複歸大原去,又從裡面抽出來生人。
如一塊黃泥,既把來做彈子了;卻依前歸一塊裡面去,又做個彈子出來。
伊川便說是不必以既屈之氣,為方伸之氣。
若以聖人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之語觀之,則伊川之說為是。
蓋人死則氣散。
其生也,又從大原裡面發出來。
”此二說者,比而觀之,不必科學,亦不必森嚴之論理,即以常識推斷,亦覺張子之說為是,小程之說為非。
以張子能泯有無之見,而小程不然也。
而朱子顧以程子之說為是,何哉?蓋由先存一辟佛之見,故有此蔽。
《語類》又曰:“釋氏謂人死為鬼,鬼複為人。
如此,則天地間隻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
生生都廢。
卻無此理也。
”此朱子所以不信橫渠之說也。
殊不知所謂生生,隻是變化,并非自無出有。
輪回之說,實較伊川之言,為合于論理也。
朱子既有此蔽,故于有無聚散,分别不甚清楚。
其論鬼神皆然。
《語類》:“問人死時,這知覺便散否?曰:不是散,是盡了。
氣盡則知覺亦盡。
”又曰:“神祗之氣,常屈伸而不已。
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矣。
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
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為妖為怪。
如人之兇死,及僧道既死,多不散者。
聖賢則安于死,豈有不散而為神怪者乎?”又曰:“死而氣散,泯然無迹者,是其常道理恁地。
有托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着那生氣,便再生。
然非其常也。
”又曰:“氣久必散。
人說神仙,一代說一項。
漢世說甚安期生。
至唐以來,則不見說了。
又說鐘離權、呂洞賓。
而今又不見說了。
看得來,他也養得分外壽考,然終久亦散了。
”又曰:“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
若是尪羸病死的人,這氣消耗盡了方死,豈複更郁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
如今打面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
”面糊中小塊核,可雲散而不可雲無,朱子未之思也(朱子之意,蓋以尚有形迹者為散,毫無形迹,即尋常人所謂空者為無。
然此說殊誤也)。
朱子論人,則以為魄屬鬼,氣屬神。
其說曰:“人之語言動作是氣,屬神;精血是魄,屬鬼。
發用處皆屬陽,是神;氣定處皆屬陰,是魄。
知識處是神,記事處是魄。
人初生時,氣多魄少。
後來魄漸盛。
到老魄又少。
所以耳聾目昏,精力不強,記事不足。
”此據陰陽立說也。
又據五行,謂水是魄,火是魂。
以《左氏》有“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之語也。
因謂人有魄而後有魂,故“魄為主為幹。
”(案此與邵子“陽有去而陰常居”之說合)又謂人“精神知覺,皆有魄後方有”。
引周子“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之說為證(周子之意,似不謂形神有先後)。
又有取于釋氏地水火災之說,謂火風是魂,地水是魄。
人之暖氣是火,運動是風,皮肉屬地,涕唾屬水。
魂能思量記度,運用作為,魄則不能。
故人之死也,風火先散,則不能為祟。
皆據舊說推度而已矣。
朱子論性,亦宗程子“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之說。
其所以謂論性不論氣不備者?蓋以确見人及禽獸,其不善,确有由于形體而無可如何者也。
《語類》曰:“論萬物之一源,則理同而氣異。
睹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謂萬物已禀之而為性之理也)。
氣相近,如知寒暖,識饑飽,好生惡死,趨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
理不同,如蜂蟻之君臣,隻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之父子,隻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
大凡物事禀得一邊重,便占了其他的。
如慈愛的人少斷制,斷制之人多殘忍。
蓋仁多便遮了那義,義多便遮了那仁。
”(案此即無惡、隻有過不及之說)又曰:“惟其所受之氣,隻有許多,故其理亦隻有許多。
如犬馬,他這形氣如此,故隻會得如此事。
”此猶今之主心理根于生理者,謂精神現象,皆形體之作用也。
惟其然也,故朱子謂人确有生而不善者,欲改之極難。
《語類》曰:“今有一樣人,雖無事在這裡坐,他心裡也隻思量要做不好事。
如蛇虺相似,隻欲咬人。
他有什麼發得善?”又曰:“如日月之光,在露
故聚則有,散則無。
若理,則初不為聚散而有無也。
但有是理則有是氣;苟氣聚乎此,則其理亦命乎此耳。
不得以水漚比也。
鬼神便是精神魂魄。
程子所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張子所謂二氣之良能,皆非性之謂也。
故祭祀之禮,以類而感,以類而應。
若性則又豈有類之可言邪?然氣之已散者,既化而無有矣;其根于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
上蔡謂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蓋謂此也。
豈曰一受其成形,則此性遂為吾有,雖死而猶不滅,截然自為一物,藏乎寂然一體之中,以俟夫子孫之求,而時出以飨之邪?必如此說,則其界限之廣狹,安頓之處所,必有可指言者。
且自開辟以來,積至于今,其重并積疊,計已無地之可容矣。
是又安有此理邪?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爐,人物生生,無少休息,是乃所謂實然之理,不憂其斷滅也。
今乃以一片太虛寂目之,而反認人物已死之知覺,謂之實然之理,豈不誤哉?又聖賢所謂歸全安死者,亦曰:無失其所受乎天之理,則可以無愧而死耳。
非以為實有一物,可奉持而歸之,然後吾之不斷不滅者,得以晏然安處乎冥漢之中也。
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是乃無所為而然者。
與異端為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然後學者,正不可同日而語。
今乃混而言之,以彼之見,為此之說,所以為說愈多而愈不合也。
”此論将世俗所謂有鬼之見,摧破殆盡。
其曰理無斷滅,氣之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而無窮,可見宇宙雖不斷滅,而人之自私其身,而不欲其亡,因之強執死後仍有一無體質而有精神之我,純是虛說。
如此,則既無天堂可歆,亦無地獄可怖;而猶力求不愧不作,全受全歸,可謂無所為而為之。
其情感,或不如信教者之熱;其動機,則較之信教者高尚多矣。
然宋學所以僅能為哲學,而不能兼神教之用者亦以此(古書所謂有鬼者,自系世俗迷信之談。
以理學家之理釋之,無論如何,無有是處。
朱子《答吳伯豐書》曰:“吾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
祖考之所以為祖考者,蓋具于我而未嘗亡也。
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然理之根于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于我者,複無間斷。
吾能緻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掩。
此其苗脈之較然可睹者也。
上蔡雲: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隻是要集自家之精神。
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在我者既集,即是祖考之來格也。
”此說雖勉強調和,然幾于即以生人之精神,為鬼神矣)。
然朱子之說雖妙,而謂氣聚則有,散則無;又謂氣之已散者化而無有,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無窮;則殊與質力不滅之理相背;而與其大鈞播物、一去便休之說同病。
實信伊川大過緻之也。
《語類》:“橫渠說:形潰反原。
以為人生得此個物事。
既死,此個物事,卻複歸大原去,又從裡面抽出來生人。
如一塊黃泥,既把來做彈子了;卻依前歸一塊裡面去,又做個彈子出來。
伊川便說是不必以既屈之氣,為方伸之氣。
若以聖人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之語觀之,則伊川之說為是。
蓋人死則氣散。
其生也,又從大原裡面發出來。
”此二說者,比而觀之,不必科學,亦不必森嚴之論理,即以常識推斷,亦覺張子之說為是,小程之說為非。
以張子能泯有無之見,而小程不然也。
而朱子顧以程子之說為是,何哉?蓋由先存一辟佛之見,故有此蔽。
《語類》又曰:“釋氏謂人死為鬼,鬼複為人。
如此,則天地間隻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
生生都廢。
卻無此理也。
”此朱子所以不信橫渠之說也。
殊不知所謂生生,隻是變化,并非自無出有。
輪回之說,實較伊川之言,為合于論理也。
朱子既有此蔽,故于有無聚散,分别不甚清楚。
其論鬼神皆然。
《語類》:“問人死時,這知覺便散否?曰:不是散,是盡了。
氣盡則知覺亦盡。
”又曰:“神祗之氣,常屈伸而不已。
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矣。
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
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為妖為怪。
如人之兇死,及僧道既死,多不散者。
聖賢則安于死,豈有不散而為神怪者乎?”又曰:“死而氣散,泯然無迹者,是其常道理恁地。
有托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着那生氣,便再生。
然非其常也。
”又曰:“氣久必散。
人說神仙,一代說一項。
漢世說甚安期生。
至唐以來,則不見說了。
又說鐘離權、呂洞賓。
而今又不見說了。
看得來,他也養得分外壽考,然終久亦散了。
”又曰:“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
若是尪羸病死的人,這氣消耗盡了方死,豈複更郁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
如今打面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
”面糊中小塊核,可雲散而不可雲無,朱子未之思也(朱子之意,蓋以尚有形迹者為散,毫無形迹,即尋常人所謂空者為無。
然此說殊誤也)。
朱子論人,則以為魄屬鬼,氣屬神。
其說曰:“人之語言動作是氣,屬神;精血是魄,屬鬼。
發用處皆屬陽,是神;氣定處皆屬陰,是魄。
知識處是神,記事處是魄。
人初生時,氣多魄少。
後來魄漸盛。
到老魄又少。
所以耳聾目昏,精力不強,記事不足。
”此據陰陽立說也。
又據五行,謂水是魄,火是魂。
以《左氏》有“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之語也。
因謂人有魄而後有魂,故“魄為主為幹。
”(案此與邵子“陽有去而陰常居”之說合)又謂人“精神知覺,皆有魄後方有”。
引周子“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之說為證(周子之意,似不謂形神有先後)。
又有取于釋氏地水火災之說,謂火風是魂,地水是魄。
人之暖氣是火,運動是風,皮肉屬地,涕唾屬水。
魂能思量記度,運用作為,魄則不能。
故人之死也,風火先散,則不能為祟。
皆據舊說推度而已矣。
朱子論性,亦宗程子“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之說。
其所以謂論性不論氣不備者?蓋以确見人及禽獸,其不善,确有由于形體而無可如何者也。
《語類》曰:“論萬物之一源,則理同而氣異。
睹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謂萬物已禀之而為性之理也)。
氣相近,如知寒暖,識饑飽,好生惡死,趨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
理不同,如蜂蟻之君臣,隻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之父子,隻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
大凡物事禀得一邊重,便占了其他的。
如慈愛的人少斷制,斷制之人多殘忍。
蓋仁多便遮了那義,義多便遮了那仁。
”(案此即無惡、隻有過不及之說)又曰:“惟其所受之氣,隻有許多,故其理亦隻有許多。
如犬馬,他這形氣如此,故隻會得如此事。
”此猶今之主心理根于生理者,謂精神現象,皆形體之作用也。
惟其然也,故朱子謂人确有生而不善者,欲改之極難。
《語類》曰:“今有一樣人,雖無事在這裡坐,他心裡也隻思量要做不好事。
如蛇虺相似,隻欲咬人。
他有什麼發得善?”又曰:“如日月之光,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