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節之學

關燈
,盡于地矣。

    天地之道,盡于物矣。

    天地萬物之道,盡于人矣。

    (天地之道盡于物,即理具于事,事外無理之謂。

    天地萬物之道盡于人,謂一切生于人心;無人,則無天地萬物,更無論天地萬物之理矣)人能知天地萬物之道所以盡于人者,然後能盡民也。

    天之能盡物,則謂之昊天。

    人之能盡民,則謂之聖人。

    ”此道之所以可貴也(邵子曰“道為太極”,又曰“心為太極”,即“天地萬物之道盡于人”之說)。

     世界之真原因唯一,而人之所知,則限于二。

    此非世界之本體有二,而人之認識,自如此也。

    此理邵子亦言之。

    其說曰:“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

    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

    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

    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言天而不言地”雲雲,謂世之所謂二者,其實則一,特自人觀之,則見為二耳。

    “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自此推之,則世界現象,極之億兆京垓,其實一也。

    朱子所謂一本萬殊,萬殊一本,即此理。

     世界之本體為一,而人恒見為二者,以其動也。

    動則入現象界矣。

    入現象界,則有二之可言矣。

    故曰:“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

    升者,生也;降者,消也。

    故陽生于下而陰生于上。

    是以萬物皆反。

    陰生陽,陽生陰,是以循環而不窮也。

    ”人所知之現象,不外陰陽兩端。

    而陰陽之變化,實仍一氣之升降:降而升,則謂之陽;升而降,則謂之陰耳。

    然則世界之本體果惟一,而所謂陰陽者,亦入所強立之二名耳,其實則非有二也。

    此論與張橫渠若合符節。

     世界之現象,人既為之分立陰陽剛柔等名目;至于本體,則非認識所及。

    非認識所及,則無可名。

    無可名而強為之名,則曰“神”。

    邵子曰:“氣一而已,主之者神也。

    神亦一而已,乘氣而變化。

    能出入于有無生死之間,無方而不測者也。

    ”又曰:“潛天潛地,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

    ”又曰:“氣者,神之宅也。

    體者,氣之宅也。

    氣則養性,性則乘氣。

    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

    ”“出入于有無生死之間,不為陰陽所攝”,言其通乎陰陽也;通乎陰陽,則惟一之謂也。

    “潛天潛地,不行而至”,言其無所不在也;無所不在,則惟一之謂也。

    然又雲:“神乘氣而變化”,“氣者神之宅,體者氣之宅”,則形體即氣,氣即神,非物質之外,别有所謂神者在也。

    故邵子之論,亦今哲學家所謂泛神論也。

     邵子曰:人能盡物,則謂之聖人。

    所謂盡物者,謂其能盡通乎物理也。

    人所以能通乎物理者,以人與物本是一也。

    故曰:“神無所在,無所不在。

    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一也。

    ” 邵子之學,一言蔽之,曰:觀察物理而已。

    其《觀物外篇》中,推論物理之言頗多。

    雖多不足據,(如雲:“動者體衡,植者體縱,人宜衡而反縱”,以是為人所以異于動物。

    又雲:“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

    ”又曰:“天之神栖于日,人之神栖于目。

    人之神,寝則栖心,寐則栖腎,所以象天也。

    ”以是比拟天人,自今日觀之,俱覺可笑)然在當日,自不失為一種推論也。

    夫推論物理,極其所至,亦不過明于事物之原理而已。

    何益?曰:不然,果能明于事物之理,則人之所以自處者,自可不煩言而解。

    其道惟何?亦曰:“循理”而已。

    宇宙之原理,天則也;發現宇宙之原理而遵守之,則所謂循理者也。

    故程朱循理之說,亦與邵子之學相通也。

    《觀物内外篇》中,論循理之言頗多。

    如曰:“自然而然者,天也。

    惟聖人能索之。

    效法者,人也。

    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

    ”“劉絢問無為。

    對曰: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時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此所謂無為也。

    ”(此與周子“非不動為靜,不妄動為靜”之意同)皆是。

    循理之要,在于無我。

    故曰:“以物觀物,性也。

    以我觀物,情也。

    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又曰:“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

    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

    ”又曰:“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

    ”又曰:“時然後言,乃應變而言,不在我也。

    ”又曰:“不我物,則能物物。

    ”又曰:“易地而處,則無我。

    ”夫人我何以不可分?以其本不可分也。

    人我何以本不可分?以其本是一也。

    何以本一?曰:神為之也。

    故曰:“形可分,神不可分。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