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節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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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物内外篇》及《漁樵問答》。
《漁樵問答》,理甚膚淺,或雲僞物,蓋信)其餘一切,皆可以是推之。
此等見解,今日觀之,誠不足信。
然在當日,則其觀察,可謂普遍于庶物,而不偏于社會現象者矣。
中國數術之家,所就雖不足觀,然研究物質現象于舉世莫或措意之日,要不可謂非豪傑之士也(邵子之學,二程頗不以為然。
晁以道雲:“伊川與邵子,居同裡巷三十餘年,世間事無所不問,惟未嘗一字及數。
一日雷起,邵子謂伊川曰:‘子知雷起處乎?’伊川曰:‘某知之,堯夫不知也。
’邵子愕然曰:‘何謂也?’曰:‘既知之,安用數推之?以其不知,故待推而知。
’”是邵子之數學,伊川頗不然之矣。
明道雲:“堯夫欲傳數學于某兄弟。
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學,須是二十年工夫。
”雖不如伊川謂不待數推而知,亦以數為非所急矣。
朱子曰:“伊川之學,于大體上瑩澈,于小小節目上,猶有疏處。
康節能盡得事物之變,卻于大體有未瑩處。
”夫使如心學者流,謂直證本體,即萬事皆了,則誠無事于小節目上推。
若如程朱之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則一物之格未周,即緻知之功有歉。
邵子所用之法,固不容輕議也)。
邵子本陰陽剛柔變化之見,用數以推測萬物之數。
其法:以陽剛之體數為十,陰柔之體數為十二。
故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數凡四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數凡四十八。
以四因之,則陽剛之數,凡一百六十;陰柔之數,凡一百九十二。
于一百六十中,減陰柔之體數四十八,得一百十二,為陽剛之用數;于一百九十二中,減陽剛之體數四十,得一百五十二,為陰柔之用數。
以一百五十二,因一百十二,是為以陽用數,唱陰用數;為日月星辰之變數;其數凡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動數。
以一百十二,因一百五十二,是為以陰用數,和陽用數,是為水火土石之化數;其數亦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植數。
再以動數、植數相因(以一萬七千二十四,因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植通數;是為萬物之數(求萬物之數,不本之實驗,而虛立一數以推之,亦物質科學未明時不得已之法也。
〇《易》用九六,《經世》用十十二,皆以四因之。
《易》之數:陽用九,以四因之,得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數;陰用六,以四因之,得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數。
以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為乾一卦策數;以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四,為坤一卦策數。
相加得三百六十,故曰:“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也。
”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為三十二陽卦之策數;以三十二因一百四十四,得四千六百有八,為三十二陰卦之策數。
二者相加,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謂“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邵子之推萬物如此。
至于人,則邵子以為萬物之靈。
蔡西山嘗推邵子之意曰:“萬物感于天之變,性者善目,情者善耳,形者善鼻,體者善口。
萬物應于地之化,飛者善色,走者善聲,木者善氣,草者善味。
人則得天地之全。
暑寒晝夜無不變,雨風露雷無不化,性情形體無不感,走飛草木無不應。
目善萬物之色,耳善萬物之聲,鼻善萬物之氣,口善萬物之味。
蓋天地萬物,皆陰陽剛柔之分,人則兼備乎陰陽剛柔,故靈于萬物,而能與天地參也。
”其言最為簡約明了。
《觀物内篇》曰:“人之所以靈于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
人亦物也,一物當兆物;聖亦人也,一人當兆人。
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聖也者,人之至者也。
”又曰:人之至者,謂其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世觀萬世”。
如是,則能“上識天時,下盡地理,中盡物情,通照人事”;則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
蓋明乎宇宙之理,則措施無不當。
宇宙之理,邵子之所謂物理也。
(此“物”字所該甚廣。
能觀者我,我所觀者,一切皆物)邵于謂人為萬物之靈,以其能通物理;謂聖人為人之至,以其能盡通物理而無遺也。
元會運世,歲月日時,乃邵子借數以推測宇宙之變化者。
其見解與揚子《太玄》等同,特其所用之數異耳。
其法:以日經天之元,月經天之會,星經天之運,辰經天之世。
日之數一,象一日也;月之數十二,象十二月也;星之數三百六十,象一年之日數也;辰之數
《漁樵問答》,理甚膚淺,或雲僞物,蓋信)其餘一切,皆可以是推之。
此等見解,今日觀之,誠不足信。
然在當日,則其觀察,可謂普遍于庶物,而不偏于社會現象者矣。
中國數術之家,所就雖不足觀,然研究物質現象于舉世莫或措意之日,要不可謂非豪傑之士也(邵子之學,二程頗不以為然。
晁以道雲:“伊川與邵子,居同裡巷三十餘年,世間事無所不問,惟未嘗一字及數。
一日雷起,邵子謂伊川曰:‘子知雷起處乎?’伊川曰:‘某知之,堯夫不知也。
’邵子愕然曰:‘何謂也?’曰:‘既知之,安用數推之?以其不知,故待推而知。
’”是邵子之數學,伊川頗不然之矣。
明道雲:“堯夫欲傳數學于某兄弟。
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學,須是二十年工夫。
”雖不如伊川謂不待數推而知,亦以數為非所急矣。
朱子曰:“伊川之學,于大體上瑩澈,于小小節目上,猶有疏處。
康節能盡得事物之變,卻于大體有未瑩處。
”夫使如心學者流,謂直證本體,即萬事皆了,則誠無事于小節目上推。
若如程朱之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則一物之格未周,即緻知之功有歉。
邵子所用之法,固不容輕議也)。
邵子本陰陽剛柔變化之見,用數以推測萬物之數。
其法:以陽剛之體數為十,陰柔之體數為十二。
故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數凡四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數凡四十八。
以四因之,則陽剛之數,凡一百六十;陰柔之數,凡一百九十二。
于一百六十中,減陰柔之體數四十八,得一百十二,為陽剛之用數;于一百九十二中,減陽剛之體數四十,得一百五十二,為陰柔之用數。
以一百五十二,因一百十二,是為以陽用數,唱陰用數;為日月星辰之變數;其數凡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動數。
以一百十二,因一百五十二,是為以陰用數,和陽用數,是為水火土石之化數;其數亦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植數。
再以動數、植數相因(以一萬七千二十四,因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植通數;是為萬物之數(求萬物之數,不本之實驗,而虛立一數以推之,亦物質科學未明時不得已之法也。
〇《易》用九六,《經世》用十十二,皆以四因之。
《易》之數:陽用九,以四因之,得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數;陰用六,以四因之,得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數。
以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為乾一卦策數;以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四,為坤一卦策數。
相加得三百六十,故曰:“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也。
”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為三十二陽卦之策數;以三十二因一百四十四,得四千六百有八,為三十二陰卦之策數。
二者相加,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謂“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邵子之推萬物如此。
至于人,則邵子以為萬物之靈。
蔡西山嘗推邵子之意曰:“萬物感于天之變,性者善目,情者善耳,形者善鼻,體者善口。
萬物應于地之化,飛者善色,走者善聲,木者善氣,草者善味。
人則得天地之全。
暑寒晝夜無不變,雨風露雷無不化,性情形體無不感,走飛草木無不應。
目善萬物之色,耳善萬物之聲,鼻善萬物之氣,口善萬物之味。
蓋天地萬物,皆陰陽剛柔之分,人則兼備乎陰陽剛柔,故靈于萬物,而能與天地參也。
”其言最為簡約明了。
《觀物内篇》曰:“人之所以靈于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
人亦物也,一物當兆物;聖亦人也,一人當兆人。
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聖也者,人之至者也。
”又曰:人之至者,謂其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世觀萬世”。
如是,則能“上識天時,下盡地理,中盡物情,通照人事”;則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
蓋明乎宇宙之理,則措施無不當。
宇宙之理,邵子之所謂物理也。
(此“物”字所該甚廣。
能觀者我,我所觀者,一切皆物)邵于謂人為萬物之靈,以其能通物理;謂聖人為人之至,以其能盡通物理而無遺也。
元會運世,歲月日時,乃邵子借數以推測宇宙之變化者。
其見解與揚子《太玄》等同,特其所用之數異耳。
其法:以日經天之元,月經天之會,星經天之運,辰經天之世。
日之數一,象一日也;月之數十二,象十二月也;星之數三百六十,象一年之日數也;辰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