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考據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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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至王陽明,發達已臻極點。

    故此後學術之發達,方向遂轉變,是為清代考證之學。

     考證之學之初興,不過厭宋學末流之空疏,務“多讀書”、“求是”而已。

    其風實起自明世。

    專務博學者如焦竑、陳第等是也。

    兼講經世者,如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等是也。

    諸人不但不排斥理學,且于理學入之甚深;但在講經學時,不肯墨守宋人之說而已。

    降及清代康、雍之間,尚系如此。

    後人稱為“漢、宋兼采派”(見《四庫書目》)。

    至乾、嘉時,學者乃專務“搜輯”、“闡發”漢人之說;于宋儒之說,置之不論不議之列。

    至此,乃成為純粹之漢學,為清代學術之中堅。

     漢學家之功績,在(1)通訓诂,(2)勤校勘,(3)善搜輯,(4)精疏證:故使a.古書之誤者可正、b.佚者後複見、c.古義之晦者複明,(5)而其實事求是,尊重客觀之精神,于學者裨益尤大。

    惟其人無甚宗旨,内而身心,外而社會,皆非所措意。

    故梁任公謂為方法運動,而非主意運動也(見所著《清代學術概論》)。

     考據學派之初興,隻是厭宋學末流之空疏,務多讀書而已。

    其人并不反對宋學,且多深入宋學者,顧亭林(炎武)、黃梨洲(宗羲)、王船山(夫之)等無論矣,[顧氏所著《郡縣論》等經世之學,多本諸宋學。

    黃氏著《明夷待訪錄》,人多僅稱其《原君》、《原臣》篇,實乃具徹底改革整個社會之精神,亦來自宋學也。

    諸人于漢學僅其一端,且或并非其主要者,不過因清代漢學大行,而諸人亦遂以漢學著矣。

    ]即焦弱侯(竑)等亦然也。

    諸儒之立身及經世,仍以宋學為歸,惟說經及考證古事,不囿于宋人之說耳。

    此派,後來之人,自經學之立場言之,稱為漢宋兼采派。

    梁任公著《清代學術概論》稱胡渭、閻若璩為漢學之開山人物(以胡著《易圖明辯》,攻擊宋人所謂《河圖》、《洛書》;閻著《古文尚書疏證》,就衆所共尊之經,證明其為僞作之故),亦在此派中。

    必至其所言者,專于疏通證明,補苴綴給,而不複存一合漢宋之說而評判其是非之見,乃得稱為純正之漢學(此等人自亦非不可兼治宋學)。

     漢學家人物甚多,難遍疏舉。

    日人某分為皖、吳兩派,章炳麟采其說,大緻是也。

    皖派當以戴震為巨擘。

    近人多稱道其《原善》及《孟子字義疏證》之說,以餘觀之,此說并無足取,此點俟後再論。

    皖派之偉績,在長于小學。

    其巨子為段玉裁及王念孫。

    段為精治《說文》者之始(清之治《說文》者,并非專于《說文》一書;乃以《說文》為中心,而旁及其他字書),王則精治古人文法之始也。

    [王著《讀書雜志》,曾國藩稱其能含蘊語氣而得正确之解釋;以今日言之,則為精治文法之學也。

    其子王引之著《經傳釋詞》。

    ]俞樾之《古書疑義舉例》,又為王之支流餘裔。

    吳派當以惠棟為大宗,此派之偉績,在長于搜輯及疏釋。

    餘蕭客(《古經解鈎沉》)、王鳴盛(《尚書後案》)、陳喬枞(《三家詩遺說考》)等,皆其代表人物。

    至于對一問題,搜羅證據,務極其周;疏釋論斷,務極其慎,則兩派之所同也。

     道、鹹以後,經學又形成今文一派。

    此派起于常州之莊(存與)劉(申受),衍于仁和之龔(自珍)、邵陽之魏(源),而極盛于近代之廖平及康有為。

    考據之學,最重源流派别,經學尤甚。

    分析漢、宋之後,再分析漢人之派别,本無足怪。

    惟此派之有聲光,不盡在學術方面,而兼在政論方面。

    故如陳喬枞之專輯今文經說,不參議論者,今學派并不重之。

    分析今古文之精,莫如廖平,晚亦好為怪論也。

    此派議論,多帶有經世色采,(1)莊、劉、(2)龔、魏至(3)康有為,逐步加甚。

    此由(1)西漢經學,本重經世;(2)而時事日亟,亦有以誘之也。

    從純學術立場言之,康有為新學僞經之說實非是。

    廖平分析今古學為齊、魯學,則極可取。

    餘為補充:齊學為治大國之規模,兼重節制資本;魯學為治次等國之規模,但重平均地權(又極重教化)。

    新莽一派人,所以扶立古學者,由其所行政策,欲兼二者之故:似頗足備一解也。

     清儒中,反對宋儒之理論者,著者有二派。

    一為戴震,說見其所著《原善》及《孟子字義疏證》。

    以為宋儒偏于言理而不顧人情,以改(1)視食色之欲,饑寒之患,為人情所不能免者,皆若無足輕重;而徒實一般人以曠世之高節。

    (2)太重名分,如君父與臣子之關系,幾于不複論其是非。

    故主舍理而論情,情之所安,即為義之所在。

    案以凡民之欲為無足重輕,而不為之謀滿足,宋儒并無其事,[宋儒甚注意井田、社會、水利等。

    ]說近于誣。

    至于不得已之時,教民以輕生而重義,亦凡立教者皆如是。

    過重名分,宋儒誠有此弊,此由不知經傳所言,乃就當時之社會立說,亦時君父之權固重也;至宋世,社會業已較為平等,宋儒不知此為社會之進步,而執古人之所言為天經地義,欲強後世之社會以就之,則人心覺其不平矣。

    然宋儒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