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之學

關燈
謀革命之徹底完成,可謂南轅北轍。

    然自近代以前,學者之見解,固皆如此(革命常為政治的),不足為怪。

     《易》之大義,為“變易”、“不易”、“簡易”三者。

    “變易”謂宇宙間一切現象,無一息而不變;“不易”謂萬變之現象,仍有其不易之則。

    (如氣候時時在變,四季亘古如斯。

    古人隻有循環之思想,無進化之思想。

    辯證法之變動,非其所知)“簡易”,則言自然力出于自然,非如人之作事,倦而必須休息,故能永不間斷差忒,猶佛家之貴無為而為賤有為也。

    此意義亦甚周匝(《易》一名而含之義,見易緯《乾鑿度》,《周易義疏·八論》之一引)。

     儒家出于司徒之官,故重教化。

    而其教化也,必先之以養。

    孔子言先富後教(《論語·子路·子适衛章》),孟子言有恒産然後有恒心,首欲浚井田制度,繼之以庠序之教(《梁惠王》上、《滕文公》上),此皆思想也。

    此為曆代儒家之傳統思想,将來當再言之。

    惟儒家在政治上之抱負,因社會組織已變,無由實施。

    其有于中國者,乃在社會方面:(1)重人與人相和親,而不重政治力量之控制。

    (2)儒家最重中庸,故凡事不趨極端,制度風俗,皆不止積重難返,而中國人無頑固之病。

    (3)儒家重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謂“絜矩”。

    ]其标準極簡單明了,而含義又極高深,所謂愚夫愚婦,與知與能,而聖人有所不能盡。

    恕成為普遍的人生哲學,無意間為社會保持公道,此儒家之大有造于中國社會者。

     陰陽家之書盡亡,惟鄒衍之說,略見《史記·孟荀列傳》。

    其說看似荒詭,實則不過就空間(彼所謂中國)、時間(所謂黃帝以來)兩方面,據所知者,求得其公例,而推諸未知者耳。

    其研究結果,蓋以治國當有五種方法。

    更疊使用,是為五德終始,[《漢書·嚴安傳》載安上書引鄒子之言曰:“政教文質者,所以雲救也。

    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

    ”即五德終始之說也。

    ](衍之五德終始,始從所不勝,即水、土、木、金、火;漢末乃改從相生之次,為木、火、土、金、水)此正猶儒家之通三統,彼所謂一德,當有其一套治法,非如後世之陰陽家專講改正朔、易服色等空文也。

    (《漢志》有《鄒奭子》十二篇,則已拟有實行之法,果難施與否,今不可知,要非如漢人之言五德者,徒以改正朔、易服色為盡其能事也)故與儒家可列為一階段。

    [《太史公自序》述其父談之論,謂陰陽家言,“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此乃陰陽家之流失,而非其道遂盡于是也。

    ] 以上諸家知識,均得諸曆史上,均欲效法前代,惟其所欲法者,新舊不同耳。

    惟法家則注重眼前的事實,[切合于東周時勢。

    ]故其立說最新。

    法家之“法”字,又有廣狹二義,廣義包法、術二者言之,狹義則與術相對,[申不害言術,公孫鞅為法,韓非蓋欲兼綜二派者。

    ]法所以治民,術所以治治民之人也,見《韓子·定法篇》。

    法家之書,存者有三:(1)《管子》,[二十四卷,原本八十六篇,今佚十篇。

    ](2)《韓非子》,[二十卷,五十五篇。

    ](3)《商君書》[五卷,原本二十九篇,今佚三篇幅。

    ]也。

    法術之論,(治民及馭臣下之術)三書多同。

    惟《管子》多官營大事業,幹涉借貸,操縱商業之論(大體見《輕重》諸篇)。

    《商君書》則偏重一民于農戰,(意欲遏抑商業)蓋齊、秦經濟發達之程度不同,故其說如此。

    [齊工商之業特盛,殷富殆冠海内;秦地廣而腴,且有山林之利,開辟較晚,侈靡之風未甚。

    ][《韓非子》多言原理,兼及具體之條件。

    ]法家之論,能訓練其民而用之;術家則能摧抑貴族,故用法家者多緻富強,[如韓申不害相韓昭侯十五年,内修政教,外應諸侯,終其身,無侵韓者。

    衛吳起為魏文侯将,拔秦五城,守西河以拒秦、韓,文侯卒,事其子武侯,遭谮奔楚,相楚悼王,南平百越,北并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

    ]秦且以之并天下也。

    衛鞅(商鞅)入秦,說孝公變法修刑,内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

    孝公任之,遂大強。

    故秦并天下,原因雖有數端,以人事論,則能用法家之說,實為其一大端。

    蓋惟用法家,乃能一民于農戰,其兵強而且多(見《荀子·議兵》),亦惟用法家,故能進法術之士,而汰淫靡驕悍之貴族(列國皆貴族政治,獨秦行官僚政治),政事乃克修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