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随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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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起于初唐,而實胚胎于齊、梁之世。

    南史陸厥傳所謂「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内,角征不同」者,此聲病之所自始,而即律之所本也。

    至沈、宋兩家,加以平仄相俪,聲律益嚴,遂名之曰「律詩」。

    所謂律者,六律也,蓋指宮商、輕重、清濁而言,不特平而平、仄而仄已也。

    即平之聲有輕有重、有清有濁,而仄之聲亦有輕有重、有清有濁。

    少陵所雲「晚節漸于詩律細」,意必于此辨之至精爾。

    若以對偶言律,則唐人律詩固有通首不對者,而五七絕句,昔人謂之二韻律詩,亦謂之小律詩,又何以稱焉。

     詩之有律,非特近體為然也,即古體亦有之。

    書曰:「詩言志,歌永言。

    聲依永,律和聲。

    」可見唐、虞以前,詩已有律矣。

    明人林希恩雲:「曹植美女篇:『羅衣何飄飄,輕裾随風旋。

    』此十言皆平也。

    杜甫同谷歌:『有客有客字子美。

    』此七言皆仄也。

    」又予觀李商隐韓碑一篇,「封狼生貙貙生貔」,此七言皆平也;「帝得聖相相曰度」,此又七言皆仄也。

    然而聲未嘗不和者,則以其于清濁、輕重之律仍自調協爾。

    趙秋谷【執信】謂王阮亭古詩别有律調,蓋有所受之,而未嘗輕以告人。

    夫所謂律調,亦豈有外于清濁、輕重者?或疑古詩既有律矣,與齊、梁體又何以異?而不知齊、梁之調主于綿密,古詩之調主于疎越,其筋骨氣格,文字作用,固迥然殊也,而今之能辨者或寡矣! 古詩之異于齊、梁體,固在聲調矣,然其分界處,又在對與不對之間。

    齊、梁體對偶居十之八九,而古詩則反是。

    嘗考五言古詩,漢、魏無論,在唐則創自陳拾遺,至李、杜益張而大之,而歌行之作,亦斷以李、杜為宗。

    蓋前此如王右丞輩,尚有通篇用偶句者,自李、杜出而風氣為之一變,而後之作者,不複以骈俪為能矣。

    故李、杜集中五七古雖不乏對偶,亦止如李習之所雲:「極于工而已,不自知其對與否也。

    」近見錢爾弢【陸燦】與某人論詩書,有雲:「杜詩『晚節漸于詩律細』,非專以律詩為律也。

    其五古、七古中間,必有數聯,有出句,有對句,此則古中之律也。

    今人于古詩多不置出句、對句,則無古詩之律矣。

    」洵如其說,則是竟以對偶為律,而不複知為聲律之律矣!況詩中用偶亦非難事,豈作古詩者多用幾偶句,而遂可謂之詩律細乎?至謂「杜詩絕句數首中,必五六首有出句,有對句,此乃律中之律也。

    今人于五七絕句,首首散行,不一二置出句、對句,則無律中之律矣。

    」夫唐人于四韻律詩尚有通首不對者,何有于絕句?然則少陵之所以獨高千古,亦未必專于偶句見長也。

    爾弢之為此論,必誤信宋人詩話,以絕為截,謂絕句之體,或截律詩之中,或截律詩之半也。

    而不知二句一聯,四句一絕,聯絕之稱,自未有律詩已然矣。

     孝感熊公【賜履】為大冢宰時,僚屬有袁定遠者,以戶部郎中調文選司。

    其母年逾八十,且多病。

    家信至,屬其子歸甚迫,袁乃具呈熊公,請告終養,并約同僚數十人代求之。

    熊公怒,抵其呈于地曰:「汝蒙恩初調,正當報効朝廷,而敢遽求歸裡邪?若再溷渎,即當參送刑部矣!」袁口塞默而退。

    次日在朝房,袁出家書示同僚,并約再懇熊公,公複抵其呈于地曰:「我昨日已言之,若再溷渎,即當參送刑部矣!汝輩敢複爾邪?」時吏部官屬在朝房者,不過五六人,内有吳應庚者,攘臂而白熊公曰:「袁選君之母老而且病,家書慘切,一字一淚。

    皇上方以孝治天下,此等諒在所哀矜。

    老先生為百官長,顧乃壅塞下情,恐非皇上孝治之意。

    況令弟四先生現在西曹,今日方知獄吏之尊,老先生言及彼處,正當蹙額疾首,而反以此恐吓天下士大夫,此應庚竊所未喻也。

    」熊公聞之,即俯躬引咎,允其請焉。

    「令弟四先生」雲雲者,謂熊公之弟賜瓒,方坐事系诏獄雲。

    家西澗先生【材任】為餘述之如此。

    餘于是歎吳君之善言也,熊公之能受直言也,并有古人風矣!并志之。

     江右陳公木齋【守創】居官清介,為天下第一。

    雍正某年,以诖誤罷倉場侍郎,居京師數載,幾不能舉火。

    至庚戌冬,蒙恩放歸,與一商人同舟,商人所出賃錢頗多于公,公遂以正艙讓商人,而自與一仆居頭艙。

    時公行李蕭然,商人意頗輕之,亦不問為誰也。

    迨至淮上,總河嵇公曾筠知之,遣人以名刺緻意,商人猶茫然未覺。

    未幾,淮安郡守以腰輿迎公去,商人始大駭,知為公,旋匿去。

    然公自以所出錢少,合應以正艙讓商人,不以介意也。

    公于康熙六十一年為常熟令,未及兩月,即行取入都。

    離任之日,阖邑罷市攀留,至以石塞寺門,不聽公去,其得民心如此。

     許儁,字伯彥,祭酒石門【士柔】之父也。

    高才強記,落魄好大言,裡中呼為狂生。

    嘗以省試之白下,作書寄家人雲:「一到京中,飯量大長,早晨三碗,日中三碗,晚間三碗。

    如此吃飯,精神安得不足?如此精神,文章安得不佳?如此文章,今科安得不中?籬笆為我拔去,牆門為我刷黑,士剛、士柔打點作公子可也!」其筆墨多此類,見者辄為絕倒。

    某宗伯集中所雲:「裡中許老秀才,好即事即席為詩,杯盤梨棗,坐客趙、李,胪列八句中。

    」蓋即指伯彥也。

     金人瑞,字若采,聖歎其法号也。

    少年以諸生為遊戲具,補而旋棄,棄而旋補,以故為郡縣生不常。

    性故穎敏絕世,而用心虛明,魔來附之。

    某宗伯天台泐法師靈異記,所謂「慈月宮陳夫人,以天啟丁卯五月,降于金氏之■〈口蔔〉者」,即指聖歎也。

    聖歎自為■〈口蔔〉所憑,下筆益機辨瀾翻,常有神助。

    然多不軌于正,好評解稗官詞曲,手眼獨出。

    初批水浒傳行世,昆山歸元恭【莊】見之曰:「此倡亂之書也!」繼又批西廂記行世,元恭見之又曰:「此誨淫之書也!」顧一時學者,愛讀聖歎書,幾于家置一編。

    而聖歎亦自負其才,益肆言無忌,遂陷于難,時順治十八年也。

    初,大行皇帝遺诏至蘇,巡撫以下大臨府治。

    諸生從而讦吳縣令不法事,巡撫朱國治方昵令,于是諸生被系者五人。

    翌日,諸生羣哭于文廟,複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聖歎與焉。

    當是時,海寇入犯江南,衣冠陷賊者,坐反叛,興大獄,廷議遣大臣即訊,并治諸生。

    及獄具,聖歎與十七人俱傅會逆案坐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