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演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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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一 能實 道每下而愈況,雖在至微,盡其性而萬物之性盡,窮其理而萬物之理窮,在善用吾知而已矣,安用骛遠窮高,然後為大乎?柏庚首為此言。

    其言曰:格緻之事,凡為真宰之所笃生,斯為吾人之所應講。

    天之生物,本無貴賤軒轾之心,故以人意軒轾貴賤之者,其去道固已遠矣。

    尚何能為格緻之事乎?今夫筴兩緘以為郛,一房而數子,瞀然不盈匊之物也。

    然使藝者不違其性,雨足以潤之,日足以暄之,則無幾何,其力之内蘊者敷施,其質之外附者翕受;始而萌芽,繼乃引達,俄而布薆,俄而堅熟,時時蛻其舊而為新,人弗之覺也,覺亦弗之異也。

    睹非常則驚,見所習則以為不足察,此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之所以衆也。

    夫以一子之微,忽而有根荄支幹花葉果實,非一曙之事也。

    其積功累勤,與人事之經營裁炡異,而實未嘗異也。

    一鄂一柎,極之微塵質點,其形法模式,苟谛而視之,其結構勾聯,離婁曆鹿,窮精極工矣,又皆有不易之天則,此所謂至赜而不可亂者也。

    一本之植也,析其體則為分官,合其官則為具體。

    根幹以吸土膏也,支葉以收炭氣也;色非虛設也,形不徒然也,草木有綠精,而後得日光能分炭于炭養。

    翕然通力合作,凡以遂是物之生而已。

    是天工也,特無為而成,有真宰而不得其朕耳。

    今者一物之生,其形制之巧密既如彼,其功用之美備又如此,顧天乃若不甚惜焉者,蔚然茂者,浸假而彫矣;熒然晖者,浸假而瘁矣。

    夷傷黃落,蕩然無存。

    存者僅如他日所收之實,複以函生機于無窮,至哉神乎,其生物不測有若是者。

     今夫易道周流,耗息疊用,所謂萬物一圈者,無往而不遇也。

    不見小兒抛堶者乎?過空成道,勢若垂弓,是名抛物曲線。

    此線乃極狹橢圓兩端。

    假如物不為地體所隔,則将行繞地心,複還所由抛本處,成一橢圓。

    其二臍點,一即地心,一在地平以上與相應也。

    從其淵而平分之,前半飏而上行,後半陁而下趨。

    此以象生理之從虛而息,由息乃盈,從盈得消,由消反虛。

    故天演者如網如箑。

    又如江流然,始濫觞于昆侖,出梁益,下荊揚,洋洋浩浩,趨而歸海,而興雲緻雨,則又反宗。

    始以易簡,伏變化之機,命之曰儲能;後漸繁殊,極變化之緻,命之曰效實。

    儲能也,效實也,合而言之天演也。

    此二儀之内,仰觀俯察,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所莫能外也。

     希臘理家額拉吉來圖有言:世無今也,有過去有未來,而無現在。

    譬諸濯足長流,抽足再入,已非前水,是混混者未嘗待也。

    方雲一事為今,其今已古。

    且精而核之,豈僅言之之時已哉!當其涉思,所謂今者,固已逝矣。

    赫胥黎他日亦言:人命如水中漩洑,雖其形暫留,而漩中一切水質刻刻變易。

    一時推為名言。

    仲尼川上之歎又曰:回也見新,交臂已故。

    東西微言,其同若此。

    今然後知靜者未覺之動也,平者不喧之争也。

    群力交推,屈申相報,衆流彙激,勝負疊乘,廣宇悠宙之間,長此摩盪運行而已矣。

    天有和音,地有成器,顯之為氣為力,幽之為慮為神。

    物烏乎憑而有色相?心烏乎主而有覺知?将果有物焉,不可名,不可道,以為是變者根耶?抑各本自然,而不相系耶?自麥西、希臘以來,民智之開,四千年于茲矣。

    而此事則長夜漫漫,不知何時旦也。

     複案:此篇言植物由實成樹,樹複結實,相為生死,如環無端,固矣!而晚近生學家,謂有生者如人禽蟲魚草木之屬,為有官之物,是名官品;而金石水土無官,曰非官品。

    無官則不死,以未嘗有生也。

    而官品一體之中,有其死者焉,有其不死者焉;而不死者,又非精靈魂魄之謂也。

    可死者甲,不可死者乙,判然兩物。

    如一草木,根荄支幹,果實花葉,甲之事也;而乙則離母而轉附于子,緜緜延延,代可微變,而不可死。

    或分其少分以死,而不可盡死,動植皆然。

    故一人之身,常有物焉,乃祖父之所有,而托生于其身。

    蓋自受生得形以來,遞嬗迤轉,以至于今,未嘗死也。

     論二 憂患 大地抟抟,諸教雜糅。

    自頂蛙拜蛇,迎屍範偶,以至于一宰無神;賢聖之所诏垂,帝王之所制立,司徒之有典,司寇之有刑,雖恉類各殊,何一不因畏天坊民而後起事乎!疾痛慘怛,莫知所由然。

    愛惡相攻,緻憾于同種。

    神道王法,要終本始,其事固盡從憂患生也。

    然則憂患果何物乎?其物為兩間所無可逃,其事為天演所不可離,可逃可離,非憂患也。

    是故憂患者,天行之用,施于有情,而與知慮并著者也。

    今夫萬物之靈,人當之矣。

    然自非能群,則天秉末由張皇,而最靈之能事不著。

    人非能為群也,而不能不為群;有人斯有群矣,有群斯有憂患矣。

    故憂患之淺深,視能群之量為消長。

    方其混沌僿野,與鹿豖同,謂之未嘗有憂患焉,蔑不可也;進而穴居巢處,有憂患矣,而未櫻也;更進而為射獵,為遊牧,為猺獠,為蠻夷,撄矣而猶未至也;獨至倫紀明,文物興,宮室而耕稼,喪祭而冠婚,如是之民,夫而後勞心鉥心,計深慮遠,若天之胥靡,而不可弛耳。

    鹹其自至,而虐之者誰欤!夫轉移世運,非聖人之所能為也。

    聖人亦世運中之一物也,世運至而後聖人生。

    世運鑄聖人,非聖人鑄世運也。

    使聖人而能為世運,則無所謂天演者矣。

     民之初生,固禽獸也。

    無爪牙以資攫拏,無毛羽以禦寒暑;比之鳥則以手易翼而無與于飛,方之獸則減四為二而不足于走。

    夫如是之生,而與草木禽獸樊然雜居,乃巋爾獨存于物競最烈之後,且不僅自存,直褎然有以首出于庶物,則人于萬類之中,獨具最宜而有以制勝也審矣。

    豈徒靈性有足恃哉!亦由自營之私奮耳。

    然則不仁者,今之所謂兇德,而夷考其始,乃人類之所恃以得生。

    深于私,果于害,奪焉而無所與讓,執焉而無所于舍,此皆所恃以為勝也。

    是故渾荒之民,合狙與虎之德而兼之,形便機詐,好事效尤,附之以合群之材,重之以貪戾狠鸷,好勝無所于屈之風。

    少一焉,其能免于陰陽之患,而不為外物所吞噬殘滅者寡矣。

    而孰知此所恃以勝物者,浸假乃轉以自伐耶!何以言之?人之性不能不為群,群之治又不能不日進;群之治日進,則彼不仁者之自伐亦日深。

    人之始與禽獸雜居者,不知其幾千萬歲也。

    取于物以自養,習為攘奪不仁者,又不知其兒千百世也。

    其習之于事也既久,其染之于性也自深。

    氣質鷘成,流為種智,其治化雖進,其萌枿仍存。

    嗟夫!此世之所以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也。

    夫自營之德,宜為散,不宜為群;宜于亂,不宜于治,人之所深知也。

     昔之所謂狙與虎者,彼非不欲其盡死,而化為麟鳳驺虞也。

    而無如是狒狒眈眈者卒不可以盡伏。

    向也,資二者之德而樂利之矣,乃今試嘗用之,則樂也每不勝其憂,利也常不如其害。

    兇德之為虐,較之陰陽外物之患,不啻過之。

    由是悉取其類,揭其名而僇之,曰過、曰惡、曰罪、曰孽。

    又不服,則鞭笞之、放流之、刀鋸之、鐵钺之。

    甚矣哉!群之治既興,是狙與虎之無益于人,而适用以自伐也,而孰謂其始之固賴是以存乎!是故憂患之來,其本諸陰陽者猶之淺也,而緣諸人事者乃至深。

    六合之内,天演昭回,其奧衍美麗,可謂極矣,而憂患乃與之相盡。

    治化之興,果有以袪是憂患者乎?将人之所為,與天之所演者,果有合而可奉時不違乎?抑天人互殊,二者之事,固不可以終合也。

     論三 教源 大抵未有文字之先,草昧敦龐,多為遊獵之世。

    遊,故散而無大群;獵,則戕殺而鮮食,凡此皆無化之民也。

    迨文字既興,斯為文明之世。

    文者言其條理也,明者異于草昧也。

    出草昧,人條理,非有化者不能。

    然化有久暫之分,而治亦有偏赅之異。

    自營不仁之氣質,變化綦難,而仁讓樂群之風,漸摩日淺,勢不能以數千年之磨洗,去數十百萬年之沿習。

    故自有文字洎今,皆為嬗蛻之世,此言治者所要知也。

    考天演之學,發于商周之間,歐亞之際,而大盛于今日之泰西。

    此由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死生榮悴,晝夜相代夫前,妙道之行,昭昭然若揭日月。

    所以先覺之俦,玄契同符,不期自合,分塗異唱,殊緻同歸。

    凡此二千五百餘載中,泰東西前識大心之所得,微言具在,不可誣也。

     雖然,其事有淺深焉。

    昔者姬周之初,額裡思、身毒諸邦,搶攘昬墊,種相攻滅。

    迨東遷以還,二土治化,稍稍出矣。

    蓋由來禮樂之興,必在去殺勝殘之後。

    民惟安生樂業,乃有以自奮于學問思索之中,而不忍于芸芸以生,昧昧以死。

    前之争也,争夫其所以生;後之争也,争夫其不虛生;其更進也,則争有以充天秉之能事,而無與生俱盡焉。

    善夫柏庚之言曰:“學者何?所以求理道之真;教者何?所以求言行之是。

    然世未有理道不真,而言行能是者。

    東洲有民,見蛇而拜,曰:是吾祖也。

    使真其祖,則拜之是矣,而無知其誤也。

    是故教與學相衡,學急于教。

    而格緻不精之國,其政令多乖,而民之天秉鬱矣。

    ”由柏氏之語而觀之,吾人日讨物理之所以然,以為人道之所當然,所孜孜于天人之際者,為事至重,而豈遊心冥漠,勤其無補也哉! 顧争生已大難,此微論蹄迹交午之秋,擊鮮艱食之世也。

    即在今日,彼持肥曳輕,而不以生事為累者,什一千百而外,有幾人哉?至于過是所争,則其願彌奢,其道彌遠;其識彌上,其事彌勤。

    凡為此者,乃賢豪聖哲之徒,國有之而榮,種得之而貴,人之所賴以日遠禽獸者也,可多得哉!可多得哉!然而意識所及,既随格緻之業,日以無窮,而吾生有涯,又不能不遠矚高瞻,要識始之從何來,終之于何往。

    欲通死生之故,欲知鬼神之情狀,則形氣限之。

    而人海茫茫,彌天憂患,欲求自度于缺陷之中,又常苦于無術。

    觀摩羯提标教于苦海,愛阿尼诠旨于逝川,則知憂與生俱,古之人不謀而合。

    而疾痛勞苦之事,乃有生對待,而非世事之傥來也。

    是故合群為治,猶之藝果莳花;而聲明文物之末流,則如唐花之暖室。

    何則?文勝則飾僞世滋,聲色味意之可日侈,而聾盲爽發狂之患亦以日增。

    其聰明既出于颛愚,其感慨于性情之隐者,亦微渺而深摯。

    是以樂生之事,雖郁閑都,雍容多術,非僿野者所與知,而哀情中生,其中之之深,亦較樸鄙者為尤酷。

    于前事多無補之悔吝,于來境深不測之憂虞。

    空想之中,别生幻結,雖謂之地獄生心,不為過也。

    且高明榮華之事,有大賊焉,名曰“倦厭”。

    煩憂郁其中,氣力耗于外。

    “倦厭”之情,起而乘之。

    則向之所欣,俯仰之間,皆成糟粕。

    前愈至,後愈不堪。

    及其終也,但覺吾生幻妄,一切無可控揣。

    而尚猶戀戀為者,特以死之不可知故耳。

    嗚呼!此釋、景、猶、回諸教所由興也。

     複案:世運之說,豈不然哉!合全地而論之,民智之開,莫盛于春秋戰國之際。

    中土則孔、墨、老、莊、孟、荀以及戰國諸子,尚論者或謂其皆有聖人之才。

    而泰西則有希臘諸智者,印度則有佛。

    佛生卒年月,迄今無定說。

    摩騰對漢明帝雲,生周昭王廿四年甲寅,卒穆王五十二年壬申。

    隋翻經學士費長房撰《開皇三寶錄》雲,生魯莊公七年甲午,以春秋恒星不見,夜明星隕如雨為瑞應,周匡王五年癸醜示滅。

    《什法師年紀》及石柱銘雲,生周桓王五年乙醜,周襄王十五年甲申滅度。

    此外有雲佛生夏桀時、商武乙時、周平王時者,莫衷一是。

    獨唐貞觀三年,刑部尚書劉德威等,與法琳奉诏詳核,定佛生周昭丙寅,周穆壬申示滅。

    然周昭在位十九年,無丙寅歲,而漢摩騰所雲二十四年亦誤,當是二人皆指十四年甲寅而傳寫誤也。

    今年太歲在丁酉,去之二千八百六十五年,佛先耶稣生九百六十八年也。

    挽近西士于内典極讨論,然于佛生卒,終莫指實,獨雲先耶稣生約六百年耳,依此則費說近之。

    佛成道當在定、哀間,與宣聖為并世,豈夜明諸異,與佛書所謂六種震動,光照十方國土者同物欤?魯與摩竭提東西裡差,僅二蔔餘度,相去一時許,同時睹異,容或有之。

    至于希臘理家,德黎稱首生魯厘二十四年,德首定黃赤大距逆日食者也。

    亞諾芝曼德生魯文十七年。

    畢達哥拉斯生魯宣間,畢,天算鼻祖,以律呂言天運者也。

    芝諾芬尼生魯文七年,創名學。

    巴彌匿智生魯昭六年。

    般刺密谛生魯定十年。

    額拉吉來圖生魯定十三年,首言物性者。

    安那薩哥拉,安息人,生魯定十年。

    德摩颉利圖生周定王九年,倡莫破質點之說。

    蘇格拉第生周元王八年,專言性理道德者也。

    亞裡大各一名柏拉圖,生周考王十四年,理家最著号。

    亞裡斯大德生周安王十八年,新學未出以前,其為西人所崇信,無異中國之孔子。

    蘇格拉第、柏拉圖、亞裡斯大德者三世師弟子,各推師說,标新異為進,不墨守也。

    此外則伊壁鸠魯生周顯二十七年。

    芝諾生周顯三年,倡斯多噶學。

    而以阿塞西烈生周赧初年,卒始皇六年者終焉。

    蓋至是希學支流亦稍涸矣。

    嘗謂西人之于學也,貴獨獲創知,而述古循轍者不甚重。

    獨有周上下三百八十年之間,創知作者,疊出相雄長,其持論思理,範圍後世,至于今二千年不衰。

    而當其時一經兩海,崇山大漠,舟車不通,則又不可以尋常風氣論也。

    嗚呼,豈偶然哉!世有能言其故者,雖在萬裡,不佞将裹糧挾贽從之矣。

     論四 嚴意 欲知神道設教之所由興,必自知刑賞施報之公始。

    使世之刑賞施報,未嘗不公,則教之興不興未可定也。

    今夫治術所不可一日無,而由來最尚者,其刑賞乎?刑賞者天下之平也,而為治之大器也。

    自群事既興,人與人相與之際,必有其所共守而不畔者,其群始立。

    其守彌固,其群彌堅;畔之或多,其群乃渙。

    攻窳疆弱之間,胥視此所共守者以為斷,凡此之謂公道。

    泰西法律之家,其溯刑賞之原也,曰:民既合群,必有群約。

    且約以馭群,豈惟民哉!彼狼之合從以逐鹿也,飚逝霆擊,可謂暴矣。

    然必其不互相吞噬而後行,是亦約也,豈必載之簡書,懸之象魏哉?隤然默喻,深信其為公利而共守而已矣。

    民之初群,其為約也大類此。

    心之相喻為先,而文字言說,皆其後也。

    其約既立,有背者則合一群共誅之;其不背約而利群者,亦合一群共慶之。

    誅慶各以其群,初未嘗有君公焉,臨之以貴勢尊位,制為法令,而強之使從也。

    故其為約也,實自立而自守之,自諾而自責之,此約之所以為公也。

    夫刑賞皆以其群,而本衆民之好惡為予奪,故雖不必盡善,而亦無由奮其私。

    私之奮也,必自刑賞之權統于一尊始矣。

    尊者之約,非約也,令也。

    約行于平等,而令行于上下之間。

    群之不約而有令也,由民之各私勢力,而小役大、弱役強也。

    無甯惟是,群日以益大矣,民日以益蕃矣,智愚賢不肖之至不齊。

    政令之所以行,刑罰之所以施,勢不得家平而戶論也,則其權之日由多而趨寡,由分而入專者,勢也。

     且治化日進,而通功易事之局成,治人治于人,不能求之一身而備也。

    矧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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