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演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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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一 察變 赫胥黎獨處一室之中,在英倫之南,背山而面野,檻外諸境,曆曆如在幾下。

    乃懸想二千年前,當羅馬大将恺徹未到時,此間有何景物。

    計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征人境者,不過幾處荒墳,散見坡陀起伏間,而灌木叢林,蒙茸山麓,未經删治如今日者,則無疑也。

    怒生之草,交加之藤,勢如争長相雄。

    各據一抔壤土,夏與畏日争,冬與嚴霜争,四時之内,飄風怒吹,或西發西洋,或東起北海,旁午交扇,無時而息。

    上有鳥獸之踐啄,下有蟻蝝之齧傷,憔悴孤虛,旋生旋滅,菀枯頃刻,莫可究詳。

    是離離者亦各盡天能,以自存種族而已。

    數畝之内,戰事熾然。

    強者後亡,弱者先絕。

    年年歲歲,偏有留遺。

    未知始自何年,更不知止于何代。

    苟人事不施于其間,則莽莽榛榛,長此互相吞并,混逐蔓延而已,而诘之者誰耶? 英之南野,黃芩之種為多,此自未有紀載以前,革衣石斧之民,所采撷踐踏者。

    茲之所見,其苗裔耳。

    邃古之前,坤樞未轉,英倫諸島,乃屬冰天雪海之區,此物能寒,法當較今尤茂。

    此區區一小草耳,若迹其祖始,遠及洪荒,則三占以還年代方之,猶瀼渴之水,比諸大江,不啻小支而已。

    故事有決無可疑者,則天道變化,不主故常是已。

    特自皇古迄今,為變蓋漸,淺人不察,遂有天地不變之言。

    實則今茲所見,乃自不可窮诘之變動而來。

    京垓年歲之中,每每員輿,正不知幾移幾換而成此最後之奇。

    且繼今以往,陵谷變遷,又屬可知之事,此地學不刊之說也。

    假其驚怖斯言,則索證正不在遠。

    試向立足處所,掘地深逾尋丈,将逢蜃灰。

    以是蜃灰,知其地之古必為海。

    蓋蜃灰為物,乃赢蚌脫殼積疊而成。

    若用顯鏡察之,其掩旋尚多完具者。

    使是地不前為海,此恒河沙數赢蚌者胡從來乎?滄海飏塵,非誕說矣!且地學之家,曆驗各種殭石,知動植庶品,率皆遞有變遷,特為變至微,其遷極漸。

    即假吾人彭聃之壽,而亦由暫觀久,潛移弗知。

    是猶蟪蛄不識春秋,朝菌不知晦朔,遽以不變名之,真瞽說也。

     故知不變一言,決非天運。

    而悠久成物之理,轉在變動不居之中。

    是當前之所見,經廿年卅年而革焉可也,更二萬年三萬年而革亦可也。

    特據前事推将來,為變方長,未知所極而已。

    雖然,天運變矣,而有不變者行乎其中。

    不變惟何?是名天演。

    以天演為體,而其用有二:曰物競,曰天擇。

    此萬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類為尤著。

    物競者,物争自存也。

    以一物以與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則歸于大擇。

    天擇者,物争焉而獨存。

    則其存也,必有其所以存,必其所得于天之分,自緻一己之能,與其所遭值之時與地,及凡周身以外之物力,有其相謀相劑者焉。

    夫而後獨免于亡,而足以自立也。

    而自其效觀之,若是物特為天之所厚而擇焉以存也者,夫是之謂天擇。

    天擇者,擇于自然,雖擇而莫之擇,猶物競之無所争,而實天下之至争也。

    斯賓塞爾曰:“天擇者,存其最宜者也。

    ”夫物既争存矣,而天又從其争之後而擇之,一争一擇,而變化之事出矣。

    ” 複案:物競、天擇二義,發于英人達爾文。

    達著《物種由來》一書,以考論世間動植種類[①]所以繁殊之故。

    先是言生理者,皆主異物分造之說。

    近今百年格物諸家,稍疑古說之不可通。

    如法人蘭麻克、爵弗來,德人方拔、萬俾爾,英人威裡士、格蘭特、斯賓塞爾、倭恩、赫胥黎,皆生學名家,先後間出,目治手營,窮探審論,知有生之物,始于同,終于異。

    造物立其一本,以大力運之,而萬類之所以底于如是者,鹹其自己而已,無所謂創造者也。

    然其說未大行也,至鹹豐九年,達氏書出,衆論翕然。

    自茲厥後,歐美二洲治生學者,大抵宗達氏。

    而礦事日辟,掘地開山,多得古禽獸遺蛻,其種已滅,為今所無。

    于是蟲魚禽互獸人之間,銜接迤演之物,日以漸密,而達氏之言乃愈有征。

    故赫胥黎謂古者以大地為靜居天中,而日月星辰,拱繞周流,以地為主。

    自歌白尼出,乃知地本行星,系日而運。

    古者以人類為首出庶物,肖天而生,與萬物絕異。

    自達爾文出,知人為天演中一境,且演且進,來者方将,而教宗抟土之說,必不可信。

    蓋自有歌白尼而後天學明,亦自有達爾文而後生理确也。

    斯賓塞爾者,與達同時,亦本天演著《天人會通論》,舉天、地、人、形氣、心性、動植之事而一貫之,其說尤為精辟宏富。

    其第一書開宗明義,集格緻之大成,以發明天演之旨。

    第二書以天演言生學。

    第三書以天演言性靈。

    第四書以天演言群理。

    最後第五書,乃考道德之本源,明政教之條貫,而以保種進化之公例要術終焉。

    嗚乎!歐洲自有生民以來,無此作也。

    不佞近翻《群誼》書,即其第五書中之編也。

    斯賓氏迄今尚存,年七十有六矣。

    其全書于客歲始蒇事,所謂體大思精,殚畢生之力者也。

    達爾文生嘉慶十四年,卒于光緒八年壬午。

    赫胥黎于 乙未夏化去,年七十也。

     導言二 廣義 自遞嬗之變遷,而得當境之适遇,其來無始,其去無終,曼衍連延,層見疊代,此之謂世變,此之謂運會。

    運者以明其遷流,會者以指所遭值,此其理古人已發之矣。

    但古以謂大運循環,周而複始,今茲所見,于古為重規;後此複來,于今為疊矩,此則甚不然者也。

    自吾黨觀之,物變所趨,皆由簡入繁,由微生著。

    運常然也,會乃大異。

    假山當前一動物,遠迹始初,将見逐代變體,雖至微眇,皆有可尋,迨至最初形,乃莫定其為動為植。

    凡茲運行之理,乃化機所以不息之精。

    苟能靜觀,随在可察。

    小之極于跂行倒生,大之放乎日星天地;隐之則神思智識之所以聖狂,顯之則政俗文章之所以沿革。

    言其要道,皆可一言蔽之,曰:天演是已。

    此其說濫觞隆古,而大暢于近五十年。

    蓋格緻學精,時時可加實測故也。

     且伊古以來,人持一說以言天,家宗一理以論化。

    如或謂開辟以前,世為混沌,沕湣膠葛,待剖判而後輕清上舉,重汕下凝;又或言抟上為人,咒日作晝,降及一花一草,蠕動蠉飛,皆自元始之時,有真宰焉,發揮張皇,号召位置,從無生有,忽然而成;又或謂出王遊衍,時時皆有鑒觀,惠吉逆兇,冥冥實操賞罰。

    此其說甚美,而無如其言之虛實,斷不可證而知也。

    故用天演之說,則竺乾、大方、猶太諸教宗,所謂神明創造之說皆不行。

    夫拔地之木,長于一子之微;垂天之鵬,出于一卵之細。

    其推陳出新,逐層換體,皆銜接微分而來。

    又有一不易不離之理,行乎其内。

    有因無創,有常無奇。

    設宇宙必有真宰,則天演一事,即真宰之功能。

    惟其立之之時,後果前因,同時并具,不得于機緘已開,洪鈞既轉之後,而别有設施張主于其間也。

    是故天演之事,不獨見于動植二品中也。

    實則一切民物之事,與大宇之内日局諸體,遠至于不可計數之恒星,本之未始有始以前,極之莫終有終以往,乃無一焉非天之所演也。

    故其事至赜至繁,斷非一書所能罄。

    姑就生理治功一事,橅略言之。

    先為導言十餘篇,用以通其大義。

    雖然,隅一舉而三反,善悟者誠于此而有得焉,則筦秘機之扃鑰者,其應用亦正無窮耳。

     複案:斯賓塞爾之天演界說曰:“天演者,翕以聚質,辟以散力。

    方其用事也,物由純而之雜,由流而之凝,由渾而之畫,質力雜糅,相劑為變者也。

    ”又為論數十萬言,以釋此界之例。

    其文繁衍奧博,不可猝譯,今就所憶者雜取而粗明之,不能細也。

    其所消翕以聚質者,即如日局太始,乃為星氣,名涅菩刺斯,布濩六合,其質點本熱至大,其抵力亦多,過于吸力。

    繼乃山通吸力收攝成珠,太陽居中,八緯外繞,各各聚質,如今是也。

    所謂辟以散力者,質聚而為熱、為光、為聲、為動,未有不耗本力者,此所以今日不如古日之熱。

    地球則日縮,彗星則漸遲,八緯之周天皆日緩,久将迸入而與太陽合體。

    又地入流星軌中,則見隕石。

    然則居今之時,日局不徒散力,即合質之事,亦方未艾也。

    餘如動植之長,國種之成,雖為物懸殊,皆循此例矣。

    所謂由純之雜者,萬化皆始于簡易,終于錯綜。

    日局始乃一氣,地球本為流質,動植類胚胎萌芽,分官最簡;國種之始,無尊卑上下君子小人之分,亦無通力合作之事。

    其演彌淺,其質點彌純。

    至于深演之秋,官物大備,則事莫有同,而互相為用焉。

    所謂山流之凝者,蓋流者非他,此流字兼飛質而言。

    由質點内力甚多,未散故耳。

    動植始皆柔滑,終乃堅強。

    草昧之民,類多遊牧;城邑土著,文治乃興,胥此理也。

    所謂由渾之畫者,渾者蕪而不精之消,畫則有定體而界域分明。

    蓋純而流者未嘗不渾,而雜而凝者,又未必皆畫也。

    且專言由純之雜,由流之凝,而不言由渾之畫,則凡物之病且亂者,如劉、柳元氣敗為癰痔之說,将亦可名天演。

    此所以二者之外,必益以由渾之畫而後義完也。

    物至于畫,則山壯入老,進極而将退矣。

    人老則難以學新,治老則笃于守舊,皆此理也。

    所謂質力雜糅,相劑為變者,亦天演最要之義,不可忽而漏之也。

    前者言辟以散力矣。

    雖然,力不可以盡散,散盡則物死,而天演不可見矣。

    是故方其演也,必有内涵之力,以與其質相劑。

    力既定質,而質亦笵力,質日異而力亦從而不同焉。

    故物之少也,多質點之力。

    何謂質點之力?如化學所謂愛力是已。

    及其壯也,則多物體之力。

    凡可見之動,皆此力為之也。

    更取日局為喻,方為涅菩星氣之時,全局所有,幾皆點力。

    至于今則諸體之周天四遊,繞軸自轉,皆所謂體力之著者矣。

    人身之血,經肺而合養氣;食物入胃成漿,經肝成血[①],皆點力之事也。

    官與物塵相接,由涅伏俗曰腦氣筋。

    以達腦成覺,即覺成思,因思起欲,由欲命動,自欲以前,亦皆點力之事。

    獨至肺張心激,胃回胞轉,以及拜舞歌呼手足之事,則體力耳。

    點體二力,互為其根,而有隐見之異,此所謂相劑為變也。

    天演之義,所苞如此,斯賓塞氏至推之農商工兵、語言文學之間,皆可以天演明其消息所以然之故。

    苟善悟者深思而自得之,亦一樂也。

     導言三 趨異 号物之數曰萬,此無慮之言也,物固奚翅萬哉!而人與居一焉。

    人,動物之靈者也,與不靈之禽獸魚鼈昆蟲對;動物者,生類之有知覺運動者也,與無知覺之植物對;生類者,有質之物而具支體一官理者也,與無支體官理之金石水土對。

    凡此皆有質可稱量之物也,合之無質不可稱量之聲熱光電諸動力,而萬物之品備矣。

    總而言之,氣質而已。

    故人者,具氣質之體,有支體官理知覺運動,而形上之神,寓之以為靈,此其所以為生類之最貴也。

    雖然,人類貴矣,而其為氣質之所囚拘,陰陽之所張弛,排激動蕩,為所使而不自知,則與有生之類莫不同也。

     有生者生生,而天之命若曰:使生生者各肖其所生,而又代趨于微異。

    且周身之外,牽天系地,舉凡與生相待之資,以愛惡拒受之不同,常若右其所宜,而左其所不相得者。

    夫生既趨于代異矣,而寒暑燥濕風水土谷,洎夫一切動植之倫,所與其生相接相寇者,又常有所左右于其間。

    于是則相得者亨,不相得者困;相得者壽,不相得者殇。

    日計不覺,歲校有餘,浸假不相得者将亡,而相得者生而獨傳種族矣,此天之所以為擇也。

    且其事不止此,今夫生之為事也,孳乳而寖多,相乘以蕃,誠不知其所底也。

    而地力有限,則資生之事,常有制而不能逾。

    是故常法牝牡合而生生,祖孫再傳,食指三倍,以有涯之資生,奉無窮之傳衍,物既各愛其生矣,不出于争,将胡獲耶?不必争于事,固常争于形。

    借曰讓之,效與争等。

    何則?得者隻一,而失者終有徒也。

    此物競争存之論,所以斷斷乎無以易也。

    自其反而求之,使含生之倫,有類皆同,絕無少異,則天演之事,無從而興。

    天演者以變動不居為事者也,使與生相待之資,于異者匪所左右,則天擇之事,亦将泯焉。

    使奉生之物,恒與生相副于無窮,則物競之論,亦無所施,争固起于不足也。

    然則天演既興,三理不可偏廢。

    無異、無擇、無争,有一然者,非吾人今者所居世界也。

     複案:學問格緻之事,最患者人習于耳目之膚近,而常忘事理之真實。

    今如物競之烈,士非抱深思獨見之明,則不能窺其萬一者也。

    英國計學家即理财之學。

    馬爾達有言:萬類生生,各用幾何級數。

    幾何級數者,級級皆用定數相乘也。

    謂設父生五子,則每子亦生五孫。

    使滅亡之數,不遠過于所存,則瞬息之間,地球乃無隙地。

    人類孳乳較遲,然使衣食裁足,則二十五年其數自倍,不及千年,一男女所生,當遍大陸也。

    生子最稀,莫逾于象。

    往者達爾文嘗計其數矣,法以牝牡一雙,三十歲而生子,至九十而止,中間經數,各生六子,壽各百年,如是以往,至七百四十許年,當得見象一千九百萬也。

    又赫胥黎雲:大地出水之陸,約為方迷盧者五十一兆。

    今設其寒溫相若,肥确又相若,而草木所資之地漿、日熱、炭養、亞摩尼亞莫不相同。

    如是而設有一樹,及年長成,年出五十子,此為植物出子甚少之數,但群子随風而飏,枚枚得活,各占地皮一方英尺,亦為不疏,如是計之,得九年之後,遍地皆此種樹,而尚不足五百三十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六垓方英尺。

    此非臆造之言,有名數可稽,綜如下式者也。

     夫草木之蕃滋,以數計之如此,而地上各種植物,以實事考之又如彼。

    則此之所謂五十子者,至多不過百一二存而已。

    且其獨存衆亡之故,雖有聖者莫能知也。

    然必有其所以然之理,此達氏所謂物競者也。

    競而獨存,其故雖不可知,然可微拟而論之也。

    設當群子同入一區之時,其中有一焉,其抽乙獨早,雖半日數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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