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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赇qiú
注解:□财物枉法相謝也。
枉法者,違法也。
法當有罪,而以财求免,是曰赇。
受之者亦曰赇。
呂□:五過之疪惟來。
馬本作惟求,雲有請赇也。
按上文惟貨者,今之不枉法贓也。
惟求者,今之枉法贓也。
從貝求聲。
形聲包會意。
巨留切。
三部。
一曰戴質也。
載各本作戴。
今依韻會正。
謂載質而往求人偁貣也。
質謂以物相贅。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購ɡòu 注解:□财有所求也。
縣重價以求得其物也。
漢律:能捕豺貀,購錢百。
從貝冓聲。
古□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shǔ 注解:赍财蔔問為□。
蔔問,廣韻作問蔔。
史記貨殖傳:醫方諸食技術之人,焦神竭能,為重糈也。
日者傳:蔔而有不審,不見奪糈。
按糈皆當作□,同音假借。
□所以雠蔔者也。
祭神米曰糈。
蔔者必禮神,故其字亦作糈。
從貝疋聲,讀若所。
疏舉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赀zī 注解:小罰□财自贖也。
赀字本義如是。
引伸為凡财貨之偁。
從貝此聲。
卽夷切。
十五部。
漢律:民不繇,赀錢二十三。
繇傜古今字。
二十三各本作二十二。
今正。
漢儀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
又七歲至十四,出口錢人二十。
以供天子。
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
見昭帝紀、光武紀二注及今四庫全書内漢舊儀。
按論衡謝短篇曰:七歲頭錢二十三。
亦謂此也。
然則民不傜者,謂七歲至十四歲。
赀錢二十三者,口錢二十并武帝所加三錢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賨cónɡ 注解:南蠻賦也。
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曰:盤瓠之傳蠻夷,秦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
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
魏都賦曰:賨幏積墆。
幏見巾部。
從貝宗聲。
徂紅切。
九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賣yù 注解:□也。
□,行且賣也。
□字不見經傳。
周禮多言儥。
儥訓買,亦訓賣。
胥師飾行儥慝,賈師貴儥者,葢卽說文之賣字。
而說文人部儥,見也。
則今之觌字也。
玉篇雲:賣或作粥鬻。
是賣鬻為古今字矣。
按□□變作賣,易與賣相混。
從貝□聲。
□,古文睦,見目部。
讀若育。
餘六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賏yīnɡp283上 注解:頸飾也。
從二貝。
騈貝為飾也。
烏莖切。
十一部。
文五十九 重三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邑yì 注解:國也。
鄭莊公曰:吾先君新邑于此。
左傳凡偁人曰大國,凡自偁曰敝邑。
古國邑通偁。
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
尚書曰西邑夏,曰天邑商,曰作新大邑于東國雒皆是。
周禮:四井為邑。
左傳: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此又在一國中分析言之。
從囗,音韋。
封域也。
先王之制,尊□有大小,從卪。
尊卑謂公矦伯子男也。
大小謂方五百裡,方四百裡,方三百裡,方二百裡,方百裡也。
土部曰:公矦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從孟子說也。
尊卑大小出于王命,故從卪。
于汲切。
七部。
凡邑之屬皆從邑。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邦bānɡ 注解:國也。
周禮注曰:大曰邦,小曰國。
析言之也。
許雲:邦,國也。
國,邦也。
統言之也。
周禮注又雲:邦之所居亦曰國。
此謂統言則封竟之内曰國,曰邑,析言則國野對偁。
周禮體國經野是也。
古者城□所在曰國,曰邑,而不曰邦。
邦之言封也。
古邦封通用。
書序雲:邦康叔,邦諸矦。
論語雲:在邦域之中。
皆封字也。
周禮故書:乃分地邦而辨其守地。
邦謂土畍。
杜子春改邦為域,非也。
從邑豐聲。
博江切。
九部。
□,古文。
從□田。
之,适也。
所謂往卽乃封。
古文封字亦從之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郡jùn 注解:周制:天子地方千裡,分為百縣,縣有四郡。
逸周書作雒篇曰:千裡百縣,縣有四郡。
高注六月紀雲:周制:天子畿内方千裡,分為百縣,縣有四郡,郡有監。
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周時縣大郡小。
至秦始皇兼天下,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耳。
按作雒篇與周禮不合。
鄭注月令但雲:四監,主山林川澤之官。
百縣,鄉遂之屬。
是不從作雒說也。
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是也。
各本少受縣下大夫五字。
今從水經注河水篇所引補正。
趙簡子曰:克敵者上大夫受縣,十大夫受郡。
見左傳哀公二年。
至秦初,天下置三十六郡□監縣。
戰國策:甘茂曰:宜陽,大縣也。
名為縣,其實郡也。
秦武王時巳郡大縣小矣。
前此惠文王十年,魏納上郡十五縣。
後十三年,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裡,置漢中郡。
吳氏師道雲:或者山東諸矦先變古縣大郡小之制,而秦效之。
是也。
至始皇卄六年,始置三十六郡。
三十六郡者,錢氏大昕曰:地理志:河東、太原、上黨、東郡、颍川、南陽、南郡、九江、巨鹿、齊郡、琅邪、會稽、漢中、蜀郡、巴郡、隴西、北地、上郡、雲中、鴈門、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南海皆曰秦置,長沙國曰秦郡,河南曰故秦三川郡,沛郡曰故秦泗水郡,五原曰秦九原郡,鬰林曰故秦桂林郡,日南曰故秦象郡,趙國曰故秦邯鄲郡,梁國曰故秦砀郡,魯國曰故秦薛郡,數之适得三十六。
下文揔之曰:本秦京師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此确然不易者也。
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而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乃在三十三年。
裴骃以為不當在三十六之内,因舍三郡,以内史,鄣郡,黔中,足之。
内史别于三十六郡不待言。
故鄣郡雖見于志注,而不系之秦。
黔中郡見昭襄王三十年,而志不之數,不可為典要也。
史記之三十六與漢志同,乃揔攝後事而言之。
故漢志、說文、高誘呂覽注、應劭風俗通、皇甫谧帝王世紀、司馬彪郡國志皆言秦分三十六郡。
裴氏不從漢志之目。
而唐人作晉書乃造秦四十郡之說,前此無言之者。
從邑君聲。
渠運切。
十三部。
按釋诂曰:郡,乃也。
此未得其說,疑□之誤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都dūp283下 注解: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
左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周禮大司徒注曰:都鄙者,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畍曰都。
鄙,所居也。
載師注曰: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
大宰八則注曰:都鄙,公□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周召毛耼畢原之屬在畿内者,祭祀者其先君社稷五祀。
按據杜氏釋例:大曰都,小曰邑。
雖小而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尊其所居而大之也。
又按左氏言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
許改雲有先君之舊宗廟,則必如晉之曲沃故绛而後可偁都,恐非左氏意也。
左氏與周官合。
從邑者聲。
當孤切。
五部。
周禮:歫國五百裡為都。
此周禮說也。
周禮載師注引司馬法曰:王國百裡為郊,二百裡為州,三百裡為野,四百裡為縣,五百裡為都。
大宰注曰:邦中,在城郭者。
四郊,去國百裡。
邦甸,二百裡。
家削,三百裡。
邦縣,四百裡。
邦都,五百裡。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鄰línp284上 注解:五家為鄰。
見遂人職。
按引伸為凡親密之偁。
從邑□聲。
力珍切。
十二部。
〖注〗厸,古文鄰。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酇zuǎn 注解:百家為酇。
遂人: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
酇,聚也。
謂酇與攢攢音義皆同。
攢,一曰叢木也。
攢,冣也。
從邑贊聲。
作管切。
又作旦切。
南陽有酇縣。
漢地理志南陽郡酇矦國。
孟康曰:音贊。
按南陽縣作酇,沛郡縣作□。
許二字書然不相亂也,在沛者後亦作酇,直由莽曰贊治而亂。
南陽酇音贊,沛□及改作酇字皆音嵯,音亦本不相亂。
蕭何始封之酇,茂陵書、文穎、臣瓒、顔師古、杜佑皆雲在南陽,江統、
枉法者,違法也。
法當有罪,而以财求免,是曰赇。
受之者亦曰赇。
呂□:五過之疪惟來。
馬本作惟求,雲有請赇也。
按上文惟貨者,今之不枉法贓也。
惟求者,今之枉法贓也。
從貝求聲。
形聲包會意。
巨留切。
三部。
一曰戴質也。
載各本作戴。
今依韻會正。
謂載質而往求人偁貣也。
質謂以物相贅。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購ɡòu 注解:□财有所求也。
縣重價以求得其物也。
漢律:能捕豺貀,購錢百。
從貝冓聲。
古□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shǔ 注解:赍财蔔問為□。
蔔問,廣韻作問蔔。
史記貨殖傳:醫方諸食技術之人,焦神竭能,為重糈也。
日者傳:蔔而有不審,不見奪糈。
按糈皆當作□,同音假借。
□所以雠蔔者也。
祭神米曰糈。
蔔者必禮神,故其字亦作糈。
從貝疋聲,讀若所。
疏舉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赀zī 注解:小罰□财自贖也。
赀字本義如是。
引伸為凡财貨之偁。
從貝此聲。
卽夷切。
十五部。
漢律:民不繇,赀錢二十三。
繇傜古今字。
二十三各本作二十二。
今正。
漢儀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
又七歲至十四,出口錢人二十。
以供天子。
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
見昭帝紀、光武紀二注及今四庫全書内漢舊儀。
按論衡謝短篇曰:七歲頭錢二十三。
亦謂此也。
然則民不傜者,謂七歲至十四歲。
赀錢二十三者,口錢二十并武帝所加三錢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賨cónɡ 注解:南蠻賦也。
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曰:盤瓠之傳蠻夷,秦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
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
魏都賦曰:賨幏積墆。
幏見巾部。
從貝宗聲。
徂紅切。
九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賣yù 注解:□也。
□,行且賣也。
□字不見經傳。
周禮多言儥。
儥訓買,亦訓賣。
胥師飾行儥慝,賈師貴儥者,葢卽說文之賣字。
而說文人部儥,見也。
則今之觌字也。
玉篇雲:賣或作粥鬻。
是賣鬻為古今字矣。
按□□變作賣,易與賣相混。
從貝□聲。
□,古文睦,見目部。
讀若育。
餘六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賏yīnɡp283上 注解:頸飾也。
從二貝。
騈貝為飾也。
烏莖切。
十一部。
文五十九 重三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貝部 邑yì 注解:國也。
鄭莊公曰:吾先君新邑于此。
左傳凡偁人曰大國,凡自偁曰敝邑。
古國邑通偁。
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
尚書曰西邑夏,曰天邑商,曰作新大邑于東國雒皆是。
周禮:四井為邑。
左傳: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此又在一國中分析言之。
從囗,音韋。
封域也。
先王之制,尊□有大小,從卪。
尊卑謂公矦伯子男也。
大小謂方五百裡,方四百裡,方三百裡,方二百裡,方百裡也。
土部曰:公矦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從孟子說也。
尊卑大小出于王命,故從卪。
于汲切。
七部。
凡邑之屬皆從邑。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邦bānɡ 注解:國也。
周禮注曰:大曰邦,小曰國。
析言之也。
許雲:邦,國也。
國,邦也。
統言之也。
周禮注又雲:邦之所居亦曰國。
此謂統言則封竟之内曰國,曰邑,析言則國野對偁。
周禮體國經野是也。
古者城□所在曰國,曰邑,而不曰邦。
邦之言封也。
古邦封通用。
書序雲:邦康叔,邦諸矦。
論語雲:在邦域之中。
皆封字也。
周禮故書:乃分地邦而辨其守地。
邦謂土畍。
杜子春改邦為域,非也。
從邑豐聲。
博江切。
九部。
□,古文。
從□田。
之,适也。
所謂往卽乃封。
古文封字亦從之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郡jùn 注解:周制:天子地方千裡,分為百縣,縣有四郡。
逸周書作雒篇曰:千裡百縣,縣有四郡。
高注六月紀雲:周制:天子畿内方千裡,分為百縣,縣有四郡,郡有監。
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周時縣大郡小。
至秦始皇兼天下,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耳。
按作雒篇與周禮不合。
鄭注月令但雲:四監,主山林川澤之官。
百縣,鄉遂之屬。
是不從作雒說也。
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是也。
各本少受縣下大夫五字。
今從水經注河水篇所引補正。
趙簡子曰:克敵者上大夫受縣,十大夫受郡。
見左傳哀公二年。
至秦初,天下置三十六郡□監縣。
戰國策:甘茂曰:宜陽,大縣也。
名為縣,其實郡也。
秦武王時巳郡大縣小矣。
前此惠文王十年,魏納上郡十五縣。
後十三年,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裡,置漢中郡。
吳氏師道雲:或者山東諸矦先變古縣大郡小之制,而秦效之。
是也。
至始皇卄六年,始置三十六郡。
三十六郡者,錢氏大昕曰:地理志:河東、太原、上黨、東郡、颍川、南陽、南郡、九江、巨鹿、齊郡、琅邪、會稽、漢中、蜀郡、巴郡、隴西、北地、上郡、雲中、鴈門、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南海皆曰秦置,長沙國曰秦郡,河南曰故秦三川郡,沛郡曰故秦泗水郡,五原曰秦九原郡,鬰林曰故秦桂林郡,日南曰故秦象郡,趙國曰故秦邯鄲郡,梁國曰故秦砀郡,魯國曰故秦薛郡,數之适得三十六。
下文揔之曰:本秦京師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此确然不易者也。
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而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乃在三十三年。
裴骃以為不當在三十六之内,因舍三郡,以内史,鄣郡,黔中,足之。
内史别于三十六郡不待言。
故鄣郡雖見于志注,而不系之秦。
黔中郡見昭襄王三十年,而志不之數,不可為典要也。
史記之三十六與漢志同,乃揔攝後事而言之。
故漢志、說文、高誘呂覽注、應劭風俗通、皇甫谧帝王世紀、司馬彪郡國志皆言秦分三十六郡。
裴氏不從漢志之目。
而唐人作晉書乃造秦四十郡之說,前此無言之者。
從邑君聲。
渠運切。
十三部。
按釋诂曰:郡,乃也。
此未得其說,疑□之誤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都dūp283下 注解: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
左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周禮大司徒注曰:都鄙者,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畍曰都。
鄙,所居也。
載師注曰: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
大宰八則注曰:都鄙,公□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周召毛耼畢原之屬在畿内者,祭祀者其先君社稷五祀。
按據杜氏釋例:大曰都,小曰邑。
雖小而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尊其所居而大之也。
又按左氏言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
許改雲有先君之舊宗廟,則必如晉之曲沃故绛而後可偁都,恐非左氏意也。
左氏與周官合。
從邑者聲。
當孤切。
五部。
周禮:歫國五百裡為都。
此周禮說也。
周禮載師注引司馬法曰:王國百裡為郊,二百裡為州,三百裡為野,四百裡為縣,五百裡為都。
大宰注曰:邦中,在城郭者。
四郊,去國百裡。
邦甸,二百裡。
家削,三百裡。
邦縣,四百裡。
邦都,五百裡。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鄰línp284上 注解:五家為鄰。
見遂人職。
按引伸為凡親密之偁。
從邑□聲。
力珍切。
十二部。
〖注〗厸,古文鄰。
路徑:段注說文□第六卷□邑部 酇zuǎn 注解:百家為酇。
遂人: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
酇,聚也。
謂酇與攢攢音義皆同。
攢,一曰叢木也。
攢,冣也。
從邑贊聲。
作管切。
又作旦切。
南陽有酇縣。
漢地理志南陽郡酇矦國。
孟康曰:音贊。
按南陽縣作酇,沛郡縣作□。
許二字書然不相亂也,在沛者後亦作酇,直由莽曰贊治而亂。
南陽酇音贊,沛□及改作酇字皆音嵯,音亦本不相亂。
蕭何始封之酇,茂陵書、文穎、臣瓒、顔師古、杜佑皆雲在南陽,江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