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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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附箸也。
附當是本作坿,淺人改也。
周禮注:隸,給勞辱之役者。
漢始置司隸,亦使将徒治道溝渠之役。
後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郊。
左傳人有十等,輿臣隸。
按隸與仆義同,皆訓坿箸,故從隸。
從隸柰聲。
郞計切。
十五部。
□,篆文隸從古文之體。
按此雲篆文,則上古文也。
先古後篆亦丄部之例。
但先古後篆,必古從隸,篆不從隸乃合。
各本隸、□俱從隸則何取爾。
有以知篆文必非從隸矣。
九經字□雲:□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
又象人手。
經典相承作隸已久,不可改正。
□應書曰:字從米□聲,□從又從祟。
音之絹切。
考楊君石門頌、王純碑作□,與字□合。
魯峻碑作□,與□應合。
二人所謂,葢皆謂說文,而右旁皆作〈又下米〉。
□應說似近是。
葢卽說文之篆文也,說文因小篆作□,故不得先舉篆而系以古文,以其形與古文略相似也。
故依革、弟、民、酉之例雲從古文之體。
至□應乃說之曰:從米□聲。
□,之芮切。
從米則唐□度說。
以周禮曰奴,男子入于罪□,女子入于舂槀。
文三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隸部 臤qiān 注解:堅也。
從又臣聲。
謂握之固也,故從又。
凡臤之屬皆從臤。
讀若铿鎗。
謂讀同铿也。
铿從堅聲,堅從臤聲。
古音在十二部。
今音铿在耕韻,非也。
臤,今音苦閑切。
古文□為賢字。
凡言古文以為者,皆言古文之假借也。
例見屮部。
漢校官碑:親臤寶智。
又師臤作朋。
國三老袁良碑:櫌臤之竉。
按漢魏人用優賢字,皆本今文般庚優賢揚曆句,葢今文般庚固以臤為賢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緊jǐn 注解:纏絲急也。
緊、急雙聲。
此字别作□。
玉篇引成公四年鄭伯□卒。
古千、古兩二切。
□左作堅,公作臤,谷作賢。
則别本作□,切古千必矣。
臣聲與臤聲一也,而顧書訛作□。
釋名雲:絹,□也,其絲□厚而疏也。
是其訛久矣。
集韻養韻作□,舉兩切。
先韻作□,緊也。
□、堅同。
經天切。
是宋時故有□字。
特丁度等不能用正□之訛,又不知卽是緊字耳。
春秋鄭伯□,釋文不載。
考經字者所當知。
從臤絲省。
糾忍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堅jiānp118下 注解:土剛也。
土字今補。
周禮草人:骍剛用牛。
九章筭術:穿地四,為壤五,為堅三。
引伸為凡物之剛,如雲臤,堅也是也。
從臤土。
按緊、堅不入纟、土部者,說見句丩部下。
古賢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豎shù 注解:堅立也。
堅立謂堅固立之也。
豎與尌音義同,而豎從臤,故知為堅立。
周禮内豎,鄭雲:豎,未冠者之官名。
葢未冠者才能自立,故名之豎。
因以為官名,豎之言孺也。
從臤豆聲。
臣庾切。
古音在四部。
□,籒文豎從殳。
文四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臣chén 注解:牽也。
以疊韻釋之。
春秋說、廣雅皆曰:臣,堅也。
白虎通曰:臣者,繵也。
屬志自堅固也。
事君者。
者,各本作也,今正。
象屈服之形。
植鄰切。
十二部。
按論語音義:□,植鄰切,古臣字。
陸時武後字未出也。
武後埊、□二字見戰國策,六朝俗字也。
凡臣之屬皆從臣。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臦ɡuànɡ 注解:乖也。
從二臣相違。
讀若诳。
居況切。
十部。
按夰部臩以為聲。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臧zānɡ 注解:善也。
釋诂、毛傳同。
按子郞、才郞二反,本無二字。
凡物善者必隠于内也。
以從艹之藏為臧匿字始于漢末,改易經典,不可從也。
又贓私字,古亦用臧。
從臣戕聲。
則郞切。
十部。
□,籒文。
按宋本及集韻、類篇皆從二。
今本下從土,非。
〖注〗□□。
文三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殳shū 注解:□杖殊人也。
杖,各本作杸,依太平年覽正。
雲杖者,殳用積竹而無刃,毛傳殳長丈二而無刃是也。
殊,斷也。
以杖殊人者,謂之以杖隔遠之。
釋名:殳,殊也。
有所撞挃于車上使殊離也。
殳、殊同音,故謂之殳,猶以近窮遠謂之弓也。
《周禮》:周字今補。
下文所說皆出于周禮也。
“殳□積竹,以積竹者,用積竹為之。
漢書:昌邑王道買積竹杖。
文穎曰:合竹作杖也。
竹部曰:籚,積竹矛□矝也。
木部曰:攢,積杖杖也。
柲,攢也。
考工記注曰:廬謂矛□柄,竹攢柲。
凡戈矛柄皆積竹,而殳無金刃,故專積竹杖之名。
廬人為之。
八觚,考工記注雲:凡矝八觚。
此無刃亦八觚也。
長丈二尺,建于兵車,考工記曰:廬人為廬器。
殳長尋有四尺。
車有六等之數,車轸四尺,戈崇于轸四尺,人崇于戈四尺,殳崇于人四尺,車□崇于殳四尺,酋矛崇于□四尺。
注雲:此所謂兵車也。
殳、□、矛皆插車輢。
旅贲□先驅。
”周禮旅贲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
葢亦執殳矣。
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從又幾聲。
市朱切。
古音在四部。
凡殳之屬皆從殳。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殳部 祋duì119上 注解:殳也。
見毛傳。
從殳示聲。
丁外切。
十五部。
或說城郭市裡高縣羊皮,有不當入而欲入者,暫下□驚牛馬曰祋。
此别一義。
祋與咄義同。
《詩》曰:“何戈與祋。
”曹風文。
此證前一義。
〖注〗《曹風□侯人》。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殳部
附當是本作坿,淺人改也。
周禮注:隸,給勞辱之役者。
漢始置司隸,亦使将徒治道溝渠之役。
後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郊。
左傳人有十等,輿臣隸。
按隸與仆義同,皆訓坿箸,故從隸。
從隸柰聲。
郞計切。
十五部。
□,篆文隸從古文之體。
按此雲篆文,則上古文也。
先古後篆亦丄部之例。
但先古後篆,必古從隸,篆不從隸乃合。
各本隸、□俱從隸則何取爾。
有以知篆文必非從隸矣。
九經字□雲:□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
又象人手。
經典相承作隸已久,不可改正。
□應書曰:字從米□聲,□從又從祟。
音之絹切。
考楊君石門頌、王純碑作□,與字□合。
魯峻碑作□,與□應合。
二人所謂,葢皆謂說文,而右旁皆作〈又下米〉。
□應說似近是。
葢卽說文之篆文也,說文因小篆作□,故不得先舉篆而系以古文,以其形與古文略相似也。
故依革、弟、民、酉之例雲從古文之體。
至□應乃說之曰:從米□聲。
□,之芮切。
從米則唐□度說。
以周禮曰奴,男子入于罪□,女子入于舂槀。
文三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隸部 臤qiān 注解:堅也。
從又臣聲。
謂握之固也,故從又。
凡臤之屬皆從臤。
讀若铿鎗。
謂讀同铿也。
铿從堅聲,堅從臤聲。
古音在十二部。
今音铿在耕韻,非也。
臤,今音苦閑切。
古文□為賢字。
凡言古文以為者,皆言古文之假借也。
例見屮部。
漢校官碑:親臤寶智。
又師臤作朋。
國三老袁良碑:櫌臤之竉。
按漢魏人用優賢字,皆本今文般庚優賢揚曆句,葢今文般庚固以臤為賢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緊jǐn 注解:纏絲急也。
緊、急雙聲。
此字别作□。
玉篇引成公四年鄭伯□卒。
古千、古兩二切。
□左作堅,公作臤,谷作賢。
則别本作□,切古千必矣。
臣聲與臤聲一也,而顧書訛作□。
釋名雲:絹,□也,其絲□厚而疏也。
是其訛久矣。
集韻養韻作□,舉兩切。
先韻作□,緊也。
□、堅同。
經天切。
是宋時故有□字。
特丁度等不能用正□之訛,又不知卽是緊字耳。
春秋鄭伯□,釋文不載。
考經字者所當知。
從臤絲省。
糾忍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堅jiānp118下 注解:土剛也。
土字今補。
周禮草人:骍剛用牛。
九章筭術:穿地四,為壤五,為堅三。
引伸為凡物之剛,如雲臤,堅也是也。
從臤土。
按緊、堅不入纟、土部者,說見句丩部下。
古賢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豎shù 注解:堅立也。
堅立謂堅固立之也。
豎與尌音義同,而豎從臤,故知為堅立。
周禮内豎,鄭雲:豎,未冠者之官名。
葢未冠者才能自立,故名之豎。
因以為官名,豎之言孺也。
從臤豆聲。
臣庾切。
古音在四部。
□,籒文豎從殳。
文四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臤部 臣chén 注解:牽也。
以疊韻釋之。
春秋說、廣雅皆曰:臣,堅也。
白虎通曰:臣者,繵也。
屬志自堅固也。
事君者。
者,各本作也,今正。
象屈服之形。
植鄰切。
十二部。
按論語音義:□,植鄰切,古臣字。
陸時武後字未出也。
武後埊、□二字見戰國策,六朝俗字也。
凡臣之屬皆從臣。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臦ɡuànɡ 注解:乖也。
從二臣相違。
讀若诳。
居況切。
十部。
按夰部臩以為聲。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臧zānɡ 注解:善也。
釋诂、毛傳同。
按子郞、才郞二反,本無二字。
凡物善者必隠于内也。
以從艹之藏為臧匿字始于漢末,改易經典,不可從也。
又贓私字,古亦用臧。
從臣戕聲。
則郞切。
十部。
□,籒文。
按宋本及集韻、類篇皆從二。
今本下從土,非。
〖注〗□□。
文三 重一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臣部 殳shū 注解:□杖殊人也。
杖,各本作杸,依太平年覽正。
雲杖者,殳用積竹而無刃,毛傳殳長丈二而無刃是也。
殊,斷也。
以杖殊人者,謂之以杖隔遠之。
釋名:殳,殊也。
有所撞挃于車上使殊離也。
殳、殊同音,故謂之殳,猶以近窮遠謂之弓也。
《周禮》:周字今補。
下文所說皆出于周禮也。
“殳□積竹,以積竹者,用積竹為之。
漢書:昌邑王道買積竹杖。
文穎曰:合竹作杖也。
竹部曰:籚,積竹矛□矝也。
木部曰:攢,積杖杖也。
柲,攢也。
考工記注曰:廬謂矛□柄,竹攢柲。
凡戈矛柄皆積竹,而殳無金刃,故專積竹杖之名。
廬人為之。
八觚,考工記注雲:凡矝八觚。
此無刃亦八觚也。
長丈二尺,建于兵車,考工記曰:廬人為廬器。
殳長尋有四尺。
車有六等之數,車轸四尺,戈崇于轸四尺,人崇于戈四尺,殳崇于人四尺,車□崇于殳四尺,酋矛崇于□四尺。
注雲:此所謂兵車也。
殳、□、矛皆插車輢。
旅贲□先驅。
”周禮旅贲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
葢亦執殳矣。
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從又幾聲。
市朱切。
古音在四部。
凡殳之屬皆從殳。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殳部 祋duì119上 注解:殳也。
見毛傳。
從殳示聲。
丁外切。
十五部。
或說城郭市裡高縣羊皮,有不當入而欲入者,暫下□驚牛馬曰祋。
此别一義。
祋與咄義同。
《詩》曰:“何戈與祋。
”曹風文。
此證前一義。
〖注〗《曹風□侯人》。
路徑:段注說文□第三卷□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