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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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avenɡ
注解:曾也。
尚之□亦舒,故釋尚為曾。
曾,重也。
尚,上也。
皆積絫加高之意。
義亦相通也。
庶幾也。
釋言曰:庶幾,尚也。
從八亦象氣之分散。
向聲。
時亮切。
十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suì 注解:從意也。
從,相聽也。
□者,聽從之意。
司部曰:□者,意内而言外也。
凡全書說解,或言□,或言意,義或錯見。
言從意,則知□者從□也。
言□之必然,則知尒者必然意也。
随從字當作□。
後世皆以遂為□矣。
從八有所從則有所背,故從八。
豕聲。
豕在十六部,□、遂在十五部,合韻冣近也。
徐醉切。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詹zhān 注解:多言也。
莊子曰:小言詹詹。
從言,從八。
多故可分。
從厃。
此當作厃聲。
淺人所改也。
廠部曰:屋梠,秦謂之楣,齊謂之厃。
木部曰:屋櫋聯泰謂之楣,齊謂之檐,楚謂之梠。
厃與檐同字同音。
詹,厃聲。
職廉切。
八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介jiè 注解:畫也。
畫部曰:畫,畍也。
按畍也當是本作介也。
介與畫互訓。
田部畍字葢後人增之耳。
介、畍古今字。
分介則必有閑,故介又訓閑。
禮擯介,左傳介人之寵,皆其引伸之義也。
一則雲介特,兩則雲閑介。
從人從八。
人各守其所分也。
此依韻會所引。
古拜切。
十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bié 注解:分也。
此卽今之兆字也。
廣韻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
此可證孫愐以前□卽兆矣。
又雲:□,灼□坼也。
出文字指歸。
文字指歸者曹憲所作。
此可證孫愐以前十部無兆、□字矣。
顧野王玉篇八部有□,兵列切。
蔔部之後出兆部。
又雲:□同兆。
此可證顧氏始不謂□卽兆字矣。
虞翻說尙書分北三苗雲:北,古别字。
不知其所本。
要與重八之□無涉,豈□馮始牽合而岐誤與。
治說文者乃于蔔部增□為小篆,兆為古文。
于□下增之雲:八,别也,亦聲,兵列切。
以證其非兆字。
而說文之面目全非矣。
□從重八者,分之甚也。
龜兆其一也。
凡言朕兆者如舟之縫,如龜之坼。
從重八。
此下□八别也亦聲五字。
會意。
治小切。
二部。
楚金雲:或本音兆。
按此相承古說也。
《孝經說》曰:孝經說者,孝經緯也。
後鄭注經引緯亦曰某經說。
鄭志。
荅張逸曰:當為注時,時在文網中。
嫌引秘書。
故諸所牽圖谶皆謂之說。
故上下有别。
此引緯說字形重八之意也。
上别下别則二八矣。
集韻改為上下有□,非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公ɡōnɡp49下 注解:平分也。
從八厶。
八厶背私也。
今本從八從厶。
凡此等從字皆淺人所增。
八猶背也。
鄭注堯典分北三苗雲:北猶别也。
證以韋昭吳語注雲:北,古之背字。
然則許鄭之語正互相發明,分别之乃相僢背,其義相因相足。
故許不雲八,背也,而雲猶背。
鄭不雲北,别也,而雲猶别。
凡古訓故之言猶者視此。
古紅切。
九部。
韓非曰:背厶為公。
五蠹篇。
倉颉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
自環為厶,六書之指事也。
八厶為公,六書之會意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必bì 注解:分極也。
極猶凖也。
木部棟極二字互訓。
橦字下雲:帳極也。
凡高處謂之極,立表為分判之凖,故雲分極。
引伸為□之必然。
從八弋。
樹臬而分也。
弋,今字作杙。
八亦聲。
八,各本誤弋,今正。
古八與必同讀也。
卑吉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餘yú 注解:語之舒也。
語,匡謬正俗引作□。
左氏傳: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
此正□之舒。
虧部曰:虧,于也。
象氣之舒虧。
然則餘虧異字而同音義。
釋诂雲:餘,我也。
餘身也。
孫炎曰:餘,舒遲之身也。
然則餘之引伸訓為我。
詩書用予不用餘。
左傳用餘不用予。
曲禮下篇:朝諸矦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
注雲:觐禮曰伯父寔來,餘一人嘉之。
餘、予古今字。
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異字。
若禮經古文用餘一人,禮記用予一人。
餘、予本異字異義,非謂予、餘本卽一字也。
顔師古匡謬正俗不逹斯恉,且又以予上聲、餘平聲為分别,又不知古音平上不甚區分,重悂貤缪。
儀禮漢讀考糾之詳矣。
從八,象氣之分散。
舍省聲。
以諸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尚之□亦舒,故釋尚為曾。
曾,重也。
尚,上也。
皆積絫加高之意。
義亦相通也。
庶幾也。
釋言曰:庶幾,尚也。
從八亦象氣之分散。
向聲。
時亮切。
十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suì 注解:從意也。
從,相聽也。
□者,聽從之意。
司部曰:□者,意内而言外也。
凡全書說解,或言□,或言意,義或錯見。
言從意,則知□者從□也。
言□之必然,則知尒者必然意也。
随從字當作□。
後世皆以遂為□矣。
從八有所從則有所背,故從八。
豕聲。
豕在十六部,□、遂在十五部,合韻冣近也。
徐醉切。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詹zhān 注解:多言也。
莊子曰:小言詹詹。
從言,從八。
多故可分。
從厃。
此當作厃聲。
淺人所改也。
廠部曰:屋梠,秦謂之楣,齊謂之厃。
木部曰:屋櫋聯泰謂之楣,齊謂之檐,楚謂之梠。
厃與檐同字同音。
詹,厃聲。
職廉切。
八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介jiè 注解:畫也。
畫部曰:畫,畍也。
按畍也當是本作介也。
介與畫互訓。
田部畍字葢後人增之耳。
介、畍古今字。
分介則必有閑,故介又訓閑。
禮擯介,左傳介人之寵,皆其引伸之義也。
一則雲介特,兩則雲閑介。
從人從八。
人各守其所分也。
此依韻會所引。
古拜切。
十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bié 注解:分也。
此卽今之兆字也。
廣韻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
此可證孫愐以前□卽兆矣。
又雲:□,灼□坼也。
出文字指歸。
文字指歸者曹憲所作。
此可證孫愐以前十部無兆、□字矣。
顧野王玉篇八部有□,兵列切。
蔔部之後出兆部。
又雲:□同兆。
此可證顧氏始不謂□卽兆字矣。
虞翻說尙書分北三苗雲:北,古别字。
不知其所本。
要與重八之□無涉,豈□馮始牽合而岐誤與。
治說文者乃于蔔部增□為小篆,兆為古文。
于□下增之雲:八,别也,亦聲,兵列切。
以證其非兆字。
而說文之面目全非矣。
□從重八者,分之甚也。
龜兆其一也。
凡言朕兆者如舟之縫,如龜之坼。
從重八。
此下□八别也亦聲五字。
會意。
治小切。
二部。
楚金雲:或本音兆。
按此相承古說也。
《孝經說》曰:孝經說者,孝經緯也。
後鄭注經引緯亦曰某經說。
鄭志。
荅張逸曰:當為注時,時在文網中。
嫌引秘書。
故諸所牽圖谶皆謂之說。
故上下有别。
此引緯說字形重八之意也。
上别下别則二八矣。
集韻改為上下有□,非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公ɡōnɡp49下 注解:平分也。
從八厶。
八厶背私也。
今本從八從厶。
凡此等從字皆淺人所增。
八猶背也。
鄭注堯典分北三苗雲:北猶别也。
證以韋昭吳語注雲:北,古之背字。
然則許鄭之語正互相發明,分别之乃相僢背,其義相因相足。
故許不雲八,背也,而雲猶背。
鄭不雲北,别也,而雲猶别。
凡古訓故之言猶者視此。
古紅切。
九部。
韓非曰:背厶為公。
五蠹篇。
倉颉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
自環為厶,六書之指事也。
八厶為公,六書之會意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必bì 注解:分極也。
極猶凖也。
木部棟極二字互訓。
橦字下雲:帳極也。
凡高處謂之極,立表為分判之凖,故雲分極。
引伸為□之必然。
從八弋。
樹臬而分也。
弋,今字作杙。
八亦聲。
八,各本誤弋,今正。
古八與必同讀也。
卑吉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 餘yú 注解:語之舒也。
語,匡謬正俗引作□。
左氏傳: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
此正□之舒。
虧部曰:虧,于也。
象氣之舒虧。
然則餘虧異字而同音義。
釋诂雲:餘,我也。
餘身也。
孫炎曰:餘,舒遲之身也。
然則餘之引伸訓為我。
詩書用予不用餘。
左傳用餘不用予。
曲禮下篇:朝諸矦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
注雲:觐禮曰伯父寔來,餘一人嘉之。
餘、予古今字。
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異字。
若禮經古文用餘一人,禮記用予一人。
餘、予本異字異義,非謂予、餘本卽一字也。
顔師古匡謬正俗不逹斯恉,且又以予上聲、餘平聲為分别,又不知古音平上不甚區分,重悂貤缪。
儀禮漢讀考糾之詳矣。
從八,象氣之分散。
舍省聲。
以諸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二卷□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