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清之拟晉唐小說及其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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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妄聽之》,皆四卷;嘉慶三年夏複至熱河,又成《灤陽續錄》六卷,時年已七十五。

    後二年,其門人盛時彥合刊之,名《閱微草堂筆記五種》(本書)。

    十年正月,複調禮部,拜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少保,管國子監事;二月十四日卒于位,年八十二(一七二四——一八○五),谥“文達”(《事略》)。

     《閱微草堂筆記》雖“聊以遣日”之書,而立法甚嚴,舉其體要,則在尚質黜華,追蹤晉宋;自序雲,“緬昔作者如王仲任應仲遠引經據古,博辨宏通,陶淵明劉敬叔劉義慶簡淡數言,自然妙遠,誠不敢妄拟前修,然大旨期不乖于風教”〔20〕者,即此之謂。

    其軌範如是,故與《聊齋》之取法傳奇者途徑自殊,然較以晉宋人書,則《閱微》又過偏于論議。

    蓋不安于僅為小說,更欲有益人心,即與晉宋志怪精神,自然違隔;且末流加厲,易堕為報應因果之談也。

     惟紀昀本長文筆,多見秘書,又襟懷夷曠,故凡測鬼神之情狀,發人間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見者,隽思妙語,時足解頤;間雜考辨,亦有灼見。

    叙述複雍容淡雅,天趣盎然,故後來無人能奪其席,固非僅借位高望重以傳者矣。

    今舉其較簡者三則于下: 劉乙齋廷尉為禦史時,嘗租西河沿一宅,每夜有數人擊柝,聲琅琅徹曉,……視之則無形,聒耳至不得片刻睡。

    乙齋故強項,乃自撰一文,指陳其罪,大書粘壁以驅之,是夕遂寂。

    乙齋自詫不減昌黎之驅鳄也。

    餘謂“君文章道德,似尚未敵昌黎,然性剛氣盛,平生尚不作暧昧事,故敢悍然不畏鬼;又拮據遷此宅,力竭不能再徙,計無複之,惟有與鬼以死相持:此在君為‘困獸猶鬥’,在鬼為“窮寇勿追’耳。

    ……”乙齋笑擊餘背曰,“魏收輕薄哉!然君知我者。

    ”(《灤陽消夏錄》六) 田白岩言,“嘗與諸友扶乩,其仙自稱真山民,宋末隐君子也,倡和方洽,外報某客某客來,乩忽不動。

    他日複降,衆叩昨遽去之故,乩判曰,‘此二君者,其一世故太深,酬酢太熟,相見必有谀詞數百句,雲水散人拙于應對,不如避之為佳;其一心思太密,禮數太明,其與人語,恒字字推敲,責備無已,閑雲野鶴豈能耐此苛求,故逋逃尤恐不速耳。

    ’”後先姚安公聞之曰,“此仙究狷介之士,器量未宏。

    ”(《槐西雜志》一) 李義山詩“空聞子夜鬼悲歌”,用晉時鬼歌《子夜》事也;李昌谷詩“秋墳鬼唱鮑家詩”,則以鮑參軍有《蒿裡行》,幻窅其詞耳。

    然世間固往往有是事。

    田香沁言,“嘗讀書别業,一夕風靜月明,聞有度昆曲者,亮折清圓,凄心動魄,谛審之,乃《牡丹亭》《叫畫》一出也。

    忘其所以,傾聽至終。

    忽省牆外皆斷港荒陂,人迹罕至,此曲自何而來?開戶視之,惟蘆荻瑟瑟而已。

    ”(《姑妄聽之》三) 昀又“天性孤直,不喜以心性空談,标榜門戶”(盛序語),其處事貴寬,論人欲恕,故于宋儒之苛察,特有違言,書中有觸即發,與見于《四庫總目提要》中者正等。

    且于不情之論,世間習而不察者,亦每設疑難,揭其拘迂,此先後諸作家所未有者也,而世人不喻,哓哓然競以勸懲之佳作譽之。

     吳惠叔言,“醫者某生素謹厚,一夜,有老媪持金钏一雙就買堕胎藥,醫者大駭,峻拒之;次夕,又添持珠花兩枝來,醫者益駭,力揮去。

    越半載餘,忽夢為冥司所拘,言有訴其殺人者。

    至,則一披發女子,項勒紅巾,泣陳乞藥不與狀。

    醫者曰,‘藥以活人,豈敢殺人以漁利。

     汝自以奸敗,于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藥時,孕未成形,倘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無知之血塊,而全一待盡之命也。

    既不得藥,不能不産,以緻子遭扼殺,受諸痛苦,我亦見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兩命矣。

     罪不歸汝,反誰歸乎?’冥官喟然曰,‘汝之所言,酌乎事勢;彼之所執者則理也。

    宋以來固執一理而不揆事勢之利害者,獨此人也哉?汝且休矣!’拊幾有聲,醫者悚然而寤。

    ”(《如是我聞》三) 東光有王莽河,即胡蘇河也,旱則涸,水則漲,每病涉焉。

    外舅馬公周箓言,“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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