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楊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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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楊朱篇》《列子》的第七篇名為《楊朱篇》,所記的都是楊朱的言語行事。
《列子》這部書是最不可信的。
但是我看這一篇似乎還可信。
其中雖有一些不可靠的話,大概是後人加入的(如楊朱見梁王談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遲了。
楊朱大概不及見梁稱王),但這一篇的大體似乎可靠。
第一,楊朱的“為我主義”是有旁證的(如孟子所說),此書說他的為我主義頗好。
第二,書中論“名實”的幾處,不是後世所讨論的問題,确是戰國時的問題。
第三,《列子》八篇之中隻有這一篇專記一個人的言行。
或者當時本有這樣一種記楊朱言行的書,後來被編造《列子》的人糊塗拉入《列子》裡面,湊成八篇之數。
此如張儀說秦王的書(見《戰國策》),如今竟成了《韓非子》的第一篇。
--以上三種理由,雖不甚充足,但當時有這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這是我們所公認的當時實有楊朱這個人,這也是我們所公認的。
所以我們不妨暫且把《楊朱篇》來代表這一派學說。
二、楊朱楊朱的年代頗多異說。
有的說他上可以見老聃,有的說他下可以見梁王。
據《孟子》所說,那時楊朱一派的學說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國,大概那時楊朱已死了。
《楊朱篇》記墨子弟子禽子與楊朱問答,此節以哲學史的先後次序看來,似乎不甚錯。
大概楊朱的年代當在西曆紀元前440年與630年之間。
楊朱的哲學,也是那個時勢的産兒。
當時的社會政治都是很紛亂的,戰事連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
這種時代發生一種極端消極的哲學,是很自然的事。
況且自老子以後,“自然主義”逐漸發達。
老子一方面主張打破一切文物制度,歸于無知無欲的自然狀态;但老子一方面又說要“虛其心,實其腹”,“為腹不為目”,“甘其食,美其服”。
可見老子所攻擊的是高等的欲望,他并不反對初等的嗜欲。
後來楊朱的學說便是這一種自然主義的天然趨勢了。
三、無名主義楊朱哲學的根本方法在于他的無名主義。
他說: 實無名,名無實。
名者,僞而已矣。
又說: 實者,固非名之所與也。
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名實”兩字乃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
如今先解釋這兩個字的意義,再略說這個問題的曆史。
按《說文》“實富也。
從宀貫,貫為貨物”。
又:“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從宀,是聲。
”止字古通“此”字。
《說文》:“此,止也。
”《詩經·召南》毛傳與《韓奕》鄭箋皆說:“,是也。
”又《春秋》桓六年,“來。
”公羊傳曰:“來者何?猶雲是人來也。
”《梁傳》曰:“來者,是來也。
”字訓止,訓此,訓是,訓是人,即是白話的“這個”。
古文實兩字通用。
《公孫龍子》說:“天地與其所産焉,物也。
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
”名學上的“實”字,含有“”字“這個”的意思和“實”字“充實”的意思。
兩義合起來說,“實”即是“這個物事”。
天地萬物每個都是一個“實”。
每一個“實”的稱謂便是那實的“名”。
《公孫龍子》說:“夫名,實謂也。
”同類的實,可有同樣的名。
你是一個實,他是一個實,卻同有“人”的名。
如此看來,可以說實是個體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實的共相的(雖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
例如“梅蘭芳”代表今日的梅蘭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蘭芳。
類名更不用說了)。
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舉一切同名的事物。
所以在人的知識上,名的用處極大。
老子最先讨論名的用處(看本書第三篇),但老子主張“無知無欲”,故要人複歸于“無名之樸”。
孔子深知名的用處,故主張正名,以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稱的名,來整治個體的事物。
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禮儀、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續。
墨子注重實用,故提出一個“實”字,攻擊當時的君子“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
楊朱更趨于極端,他隻承認個體的事物(實),不認全稱的名。
所以說:“實無名,名無實。
實者,僞而已矣。
”僞是“人為的”。
這種學說,最近西洋的“唯名主義”(Nominalism)。
唯名主義以為“名”不過是人造的空名,沒有實體,故唯名論其實即是無名論。
無名論的應用有兩種趨勢:一是把一切名器禮文都看作人造的虛文。
一是隻認個人的重要,輕視人倫的關系,故趨于個人主義。
四、為我楊朱的人生哲學隻是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
楊朱在哲學史上占一個重要的位置,正因為他敢提出這個“為我”的觀念,又能使這個觀念有哲學上的根據。
他說: 有生之最靈者,人也。
《列子》這部書是最不可信的。
但是我看這一篇似乎還可信。
其中雖有一些不可靠的話,大概是後人加入的(如楊朱見梁王談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遲了。
楊朱大概不及見梁稱王),但這一篇的大體似乎可靠。
第一,楊朱的“為我主義”是有旁證的(如孟子所說),此書說他的為我主義頗好。
第二,書中論“名實”的幾處,不是後世所讨論的問題,确是戰國時的問題。
第三,《列子》八篇之中隻有這一篇專記一個人的言行。
或者當時本有這樣一種記楊朱言行的書,後來被編造《列子》的人糊塗拉入《列子》裡面,湊成八篇之數。
此如張儀說秦王的書(見《戰國策》),如今竟成了《韓非子》的第一篇。
--以上三種理由,雖不甚充足,但當時有這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這是我們所公認的當時實有楊朱這個人,這也是我們所公認的。
所以我們不妨暫且把《楊朱篇》來代表這一派學說。
二、楊朱楊朱的年代頗多異說。
有的說他上可以見老聃,有的說他下可以見梁王。
據《孟子》所說,那時楊朱一派的學說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國,大概那時楊朱已死了。
《楊朱篇》記墨子弟子禽子與楊朱問答,此節以哲學史的先後次序看來,似乎不甚錯。
大概楊朱的年代當在西曆紀元前440年與630年之間。
楊朱的哲學,也是那個時勢的産兒。
當時的社會政治都是很紛亂的,戰事連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
這種時代發生一種極端消極的哲學,是很自然的事。
況且自老子以後,“自然主義”逐漸發達。
老子一方面主張打破一切文物制度,歸于無知無欲的自然狀态;但老子一方面又說要“虛其心,實其腹”,“為腹不為目”,“甘其食,美其服”。
可見老子所攻擊的是高等的欲望,他并不反對初等的嗜欲。
後來楊朱的學說便是這一種自然主義的天然趨勢了。
三、無名主義楊朱哲學的根本方法在于他的無名主義。
他說: 實無名,名無實。
名者,僞而已矣。
又說: 實者,固非名之所與也。
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名實”兩字乃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
如今先解釋這兩個字的意義,再略說這個問題的曆史。
按《說文》“實富也。
從宀貫,貫為貨物”。
又:“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從宀,是聲。
”止字古通“此”字。
《說文》:“此,止也。
”《詩經·召南》毛傳與《韓奕》鄭箋皆說:“,是也。
”又《春秋》桓六年,“來。
”公羊傳曰:“來者何?猶雲是人來也。
”《梁傳》曰:“來者,是來也。
”字訓止,訓此,訓是,訓是人,即是白話的“這個”。
古文實兩字通用。
《公孫龍子》說:“天地與其所産焉,物也。
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
”名學上的“實”字,含有“”字“這個”的意思和“實”字“充實”的意思。
兩義合起來說,“實”即是“這個物事”。
天地萬物每個都是一個“實”。
每一個“實”的稱謂便是那實的“名”。
《公孫龍子》說:“夫名,實謂也。
”同類的實,可有同樣的名。
你是一個實,他是一個實,卻同有“人”的名。
如此看來,可以說實是個體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實的共相的(雖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
例如“梅蘭芳”代表今日的梅蘭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蘭芳。
類名更不用說了)。
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舉一切同名的事物。
所以在人的知識上,名的用處極大。
老子最先讨論名的用處(看本書第三篇),但老子主張“無知無欲”,故要人複歸于“無名之樸”。
孔子深知名的用處,故主張正名,以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稱的名,來整治個體的事物。
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禮儀、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續。
墨子注重實用,故提出一個“實”字,攻擊當時的君子“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
楊朱更趨于極端,他隻承認個體的事物(實),不認全稱的名。
所以說:“實無名,名無實。
實者,僞而已矣。
”僞是“人為的”。
這種學說,最近西洋的“唯名主義”(Nominalism)。
唯名主義以為“名”不過是人造的空名,沒有實體,故唯名論其實即是無名論。
無名論的應用有兩種趨勢:一是把一切名器禮文都看作人造的虛文。
一是隻認個人的重要,輕視人倫的關系,故趨于個人主義。
四、為我楊朱的人生哲學隻是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
楊朱在哲學史上占一個重要的位置,正因為他敢提出這個“為我”的觀念,又能使這個觀念有哲學上的根據。
他說: 有生之最靈者,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