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墨子
關燈
小
中
大
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
譬之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
今有醫于此,和合其祝藥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
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
(《非攻》中、下)可見墨子說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
這是“兼愛”的真義,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儒家講喪禮祭禮,并非深信鬼神,不過是要用“慎終追遠”的手段來做到“民德歸厚”的目的。
所以儒家說:“有義不義,無祥不祥。
”(《公孟篇》)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話相反對了(《易·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着一個主宰禍福的鬼神天帝)。
墨子是一個教主,深恐怕人類若沒有一種行為上的裁制力,便要為非作惡。
所以他極力要說明鬼神不但是有的,并且還能作威作福,“能賞賢而罰暴”。
他的目的要人知道: 吏治官府之不潔廉,男女之為無别者,有鬼神見之;民之為氵?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孫诒讓雲:退是迓之訛,迓通禦),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
(《明鬼》)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為實際上的應用,也是要“民德歸厚”。
但是他卻不肯學儒家“無魚而下網”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
第五,非命墨子既信天,又信鬼,何以不信命呢?原來墨子不信命定之說,正因為他深信天志,正因為他深信鬼神能賞善而罰暴。
老子和孔子都把“天”看作自然而然的“天行”,所以以為凡事都由命定,不可挽回。
所以老子說:“天地不仁”,孔子說“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墨子以為天志欲人兼愛,不欲人相害,又以為鬼神能賞善罰暴,所以他說能順天之志,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禍。
禍福全靠個人自己的行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來的,并不由命定。
若禍福都由命定,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不作惡事,也可得禍了。
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說,便沒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非命”說之論證,已見上章)。
第六,節葬短喪墨子深恨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卻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許多虛文儀節。
所以他對于鬼神,隻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虛文。
他說儒家厚葬久喪有三大害:(一)國家必貧;(二)人民必寡;(三)刑政必亂(看《節葬篇》)。
所以他定為喪葬之法如下: 桐棺三寸,足以朽體。
衣衾三領,足以覆惡。
(《節葬》)。
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節葬》)。
無(《莊子·天下篇》),死無服(《莊子·天下篇》),為三日之喪(《公孟篇》。
《韓非子·顯學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喪三月”。
疑墨家各派不同,或為三日,或為三月)。
而疾而服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節葬》)第七,非樂墨子的非樂論上文已約略說過。
墨子所謂“樂”,是廣義的“樂”。
如《非樂上》所說:“樂”字包括“鐘鼓琴瑟竽笙之聲”,“刻镂文章之色”,“刍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
可見墨子對于一切“美術”,如音樂、雕刻、建築、烹調等等,都說是“奢侈品”,都是該廢除的。
這種觀念固是一種狹義功用主義的流弊,但我們須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為極”,因要“自苦”,故不得不反對一切美術。
第八,尚賢那時的貴族政治還不曾完全消滅,雖然有些奇才傑士,從下等社會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數的權勢終在一般貴族世卿手裡,就是儒家論政,也脫不了“貴貴”、“親親”的話頭。
墨子主張兼愛,所以反對種種家庭制度和貴族政治。
他說: 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藉良宰。
……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
親戚,則使之。
無故富貴,面目姣好,則使之。
(《尚賢》中)所以他講政治,要“尊尚賢而任使能。
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顔色。
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
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
”(《尚賢》中)第九,尚同墨子的宗教,以“天志”為起點,以“尚同”為終局。
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尚同的“尚”字,不是“尚賢”的尚字。
尚同的尚字和“上下”的上字相通,是一個狀詞,不是動詞。
“尚同”并不是推尚大同,乃是“取法乎上”的意思。
墨子生在春秋時代之後,眼看諸國相征伐,不能統一。
那王朝的周天子,是沒有統一天下的希望的了。
那時“齊晉楚越四分中國”,墨子是主張非攻的人,更不願四國之中那一國用兵力統一中國。
所以他想要用“天”來統一天下。
他說: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
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
其人茲衆,其所謂“義”者亦茲衆。
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夫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于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
……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
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辨,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
……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立之以為正長。
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靠其上。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上有過,則規谏之;下有善,則傍薦之(孫說傍與訪通,是也。
古音訪與傍同聲)。
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
……(《尚同》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這叫做“尚同”。
要使鄉長“壹同鄉之義”;國君“壹同國之義”;天子“壹同天下之義”。
但是這還不夠。
為什麼呢?因為天子若成了至高無上的标準,又沒有限制,豈不成了專制政體。
所以墨子說: 夫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夫者,則天将猶未止也。
……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尚同》中)所以我說“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天志尚同的宗旨,要使各種政治的組織之上,還有一個統一天下的“天”。
所以我常說,墨教如果曾經做到歐洲中古的教會的地位,一定也會變成一種教會政體;墨家的“钜子”也會變成歐洲中古的“教王”(Pope)。
以上所說九項,乃是“墨教”的教條,在哲學史上,本來沒有什麼重要。
依哲學史的眼光看來,這九項都是墨學的枝葉。
墨學的哲學的根本觀念,隻是前兩章所講的方法。
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隻在于他的“應用主義”。
他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标準。
兼愛、非攻、節用、非樂、節葬、非命,都不過是幾種特别的應用。
他又知道天下能真知道“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不過是少數人,其餘的人,都隻顧眼前的小利,都隻“明小物而不明大物”。
所以他主張一種“賢人政治”,要使人“上同而不下比”。
他又恐怕這還不夠,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所以主張把“天的意志”作為“天下之明法”,要使天下的人都“上同于天”。
因此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
譬之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
今有醫于此,和合其祝藥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
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
(《非攻》中、下)可見墨子說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
這是“兼愛”的真義,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儒家講喪禮祭禮,并非深信鬼神,不過是要用“慎終追遠”的手段來做到“民德歸厚”的目的。
所以儒家說:“有義不義,無祥不祥。
”(《公孟篇》)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話相反對了(《易·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着一個主宰禍福的鬼神天帝)。
墨子是一個教主,深恐怕人類若沒有一種行為上的裁制力,便要為非作惡。
所以他極力要說明鬼神不但是有的,并且還能作威作福,“能賞賢而罰暴”。
他的目的要人知道: 吏治官府之不潔廉,男女之為無别者,有鬼神見之;民之為氵?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孫诒讓雲:退是迓之訛,迓通禦),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
(《明鬼》)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為實際上的應用,也是要“民德歸厚”。
但是他卻不肯學儒家“無魚而下網”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
第五,非命墨子既信天,又信鬼,何以不信命呢?原來墨子不信命定之說,正因為他深信天志,正因為他深信鬼神能賞善而罰暴。
老子和孔子都把“天”看作自然而然的“天行”,所以以為凡事都由命定,不可挽回。
所以老子說:“天地不仁”,孔子說“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墨子以為天志欲人兼愛,不欲人相害,又以為鬼神能賞善罰暴,所以他說能順天之志,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禍。
禍福全靠個人自己的行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來的,并不由命定。
若禍福都由命定,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不作惡事,也可得禍了。
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說,便沒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非命”說之論證,已見上章)。
第六,節葬短喪墨子深恨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卻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許多虛文儀節。
所以他對于鬼神,隻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虛文。
他說儒家厚葬久喪有三大害:(一)國家必貧;(二)人民必寡;(三)刑政必亂(看《節葬篇》)。
所以他定為喪葬之法如下: 桐棺三寸,足以朽體。
衣衾三領,足以覆惡。
(《節葬》)。
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節葬》)。
無(《莊子·天下篇》),死無服(《莊子·天下篇》),為三日之喪(《公孟篇》。
《韓非子·顯學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喪三月”。
疑墨家各派不同,或為三日,或為三月)。
而疾而服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節葬》)第七,非樂墨子的非樂論上文已約略說過。
墨子所謂“樂”,是廣義的“樂”。
如《非樂上》所說:“樂”字包括“鐘鼓琴瑟竽笙之聲”,“刻镂文章之色”,“刍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
可見墨子對于一切“美術”,如音樂、雕刻、建築、烹調等等,都說是“奢侈品”,都是該廢除的。
這種觀念固是一種狹義功用主義的流弊,但我們須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為極”,因要“自苦”,故不得不反對一切美術。
第八,尚賢那時的貴族政治還不曾完全消滅,雖然有些奇才傑士,從下等社會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數的權勢終在一般貴族世卿手裡,就是儒家論政,也脫不了“貴貴”、“親親”的話頭。
墨子主張兼愛,所以反對種種家庭制度和貴族政治。
他說: 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藉良宰。
……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
親戚,則使之。
無故富貴,面目姣好,則使之。
(《尚賢》中)所以他講政治,要“尊尚賢而任使能。
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顔色。
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
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
”(《尚賢》中)第九,尚同墨子的宗教,以“天志”為起點,以“尚同”為終局。
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尚同的“尚”字,不是“尚賢”的尚字。
尚同的尚字和“上下”的上字相通,是一個狀詞,不是動詞。
“尚同”并不是推尚大同,乃是“取法乎上”的意思。
墨子生在春秋時代之後,眼看諸國相征伐,不能統一。
那王朝的周天子,是沒有統一天下的希望的了。
那時“齊晉楚越四分中國”,墨子是主張非攻的人,更不願四國之中那一國用兵力統一中國。
所以他想要用“天”來統一天下。
他說: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
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
其人茲衆,其所謂“義”者亦茲衆。
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夫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于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
……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
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辨,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
……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立之以為正長。
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靠其上。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上有過,則規谏之;下有善,則傍薦之(孫說傍與訪通,是也。
古音訪與傍同聲)。
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
……(《尚同》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這叫做“尚同”。
要使鄉長“壹同鄉之義”;國君“壹同國之義”;天子“壹同天下之義”。
但是這還不夠。
為什麼呢?因為天子若成了至高無上的标準,又沒有限制,豈不成了專制政體。
所以墨子說: 夫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夫者,則天将猶未止也。
……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尚同》中)所以我說“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天志尚同的宗旨,要使各種政治的組織之上,還有一個統一天下的“天”。
所以我常說,墨教如果曾經做到歐洲中古的教會的地位,一定也會變成一種教會政體;墨家的“钜子”也會變成歐洲中古的“教王”(Pope)。
以上所說九項,乃是“墨教”的教條,在哲學史上,本來沒有什麼重要。
依哲學史的眼光看來,這九項都是墨學的枝葉。
墨學的哲學的根本觀念,隻是前兩章所講的方法。
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隻在于他的“應用主義”。
他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标準。
兼愛、非攻、節用、非樂、節葬、非命,都不過是幾種特别的應用。
他又知道天下能真知道“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不過是少數人,其餘的人,都隻顧眼前的小利,都隻“明小物而不明大物”。
所以他主張一種“賢人政治”,要使人“上同而不下比”。
他又恐怕這還不夠,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所以主張把“天的意志”作為“天下之明法”,要使天下的人都“上同于天”。
因此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