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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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因此趨善去惡。
即如《春秋》書弑君三十六次,中間很有個分别,都寓有“記者”褒貶的判斷。
如下舉的例: (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衛州籲弑其君完。
(例二)(隐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于濮。
(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kappa(公皆作髡)。
(例五)(六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醜)晉趙盾弑其君夷臯。
(例八)(成十八年春天正月庚申)晉弑其君州蒲。
即舉此八例,可以代表《春秋》書弑君的義例。
(例一)與(例三、四、七)同是書明弑者之名,卻有個分别。
(例一)是指州籲有罪。
(例三)帶着褒獎與君同死的大夫。
(例四)寫“世子商臣”以見不但是弑君,又是弑父,又是世子弑父。
(例七)雖與(例一)同式,但弑君的人,并不是趙盾,乃是趙穿。
因為趙盾不讨賊,故把弑君之罪責他。
這四條是稱臣弑君之例。
(例二、五、六、八)都是稱君不稱弑者之例,卻也有個分别。
(例二)稱“衛人”,又不稱州籲為君,是讨賊的意思,故不稱弑,隻稱殺。
又明說“于濮”。
濮是陳地,不是衛地,這是說衛人力不能讨賊,卻要借助于外國人。
(例五)也稱“宋人”,是責備被弑的君有該死之罪,但他究竟是正式的君主,故稱“其君”。
(例六)與(例八)都稱是“國”弑君之例,稱“人”還隻說“有些人”,稱“國”便含有“全國”的意思。
故稱國弑君,那被弑之君,一定是罪大惡極的了。
(例六)是太子仆弑君,又是弑父(據《左傳》)。
因為死者罪該死,故不著太子仆弑君弑父之罪。
(例八)是栾書中行偃使程滑去弑君的。
因為君罪惡太甚,故不罪弑君的人,卻說這是國民的公意。
這種褒貶的評判,如果真能始終一緻,本也很有價值。
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書法,不單是要使“亂臣賊子”知所畏懼,并且教人知道君罪該死,弑君不為罪;父罪該死,弑父不為罪,(如上所舉的例六是)。
這是何等精神!隻可惜《春秋》一書,有許多自相矛盾的書法。
如魯國幾次弑君,卻不敢直書。
于是後人便生出許多“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等等文過的話,便把《春秋》的書法弄得沒有價值了。
這種矛盾之處,或者不是孔子的原文,後來被“權門”幹涉,方才改了的。
我想當日孔子那樣稱贊晉國的董狐(宣二年《左傳》),豈有破壞自己的書法?但我這話,也沒有旁的證據,隻可算一種假設的猜想罷了。
總論《春秋》的三種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貶--都是孔子實行“正名”、“正辭”的方法。
這種學說,初看去覺得是很幼稚的。
但是我們要知道這種學說,在中國學術思想上,有絕大的影響。
我且把這些效果,略說一二,作為孔子正名主義的評判。
(1)語言文字上的影響孔子的“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一句話,實是一切訓诂書的根本觀念。
故《公羊》、《梁》,都含有字典氣味。
董仲舒的書更多聲音通假的诂訓(如名訓“鳴以出命”号讠高、訓效,民訓瞑,性訓生之類)。
也有從字形上着想的訓诂(如說王字為三畫而連其中。
《說文解字》引之)。
大概孔子的正名說,無形之中,含有提倡訓诂書的影響。
(2)名學上的影響自從孔子提出“正名”的問題之後,古代哲學家都受了這種學說的影響。
以後如荀子的“正名論”(看第十一篇第三章),法家的“正名論”(看第十二篇),不用說了。
即如墨子的名學(看第六篇第三、四章),便是正名論的反響。
楊朱的“名無實,實無名”(看第七篇),也是這種學說的反動。
我們簡直可以說孔子的正名主義,實是中國名學的始祖。
正如希臘梭格拉底的“概念說”,是希臘名學的始祖(參觀上篇老子論名一節)。
(3)曆史上的影響中國的曆史學幾千年來,很受了《春秋》的影響。
試讀司馬遷《史記·自序》及司馬光《資治通鑒》論“初命三晉為諸侯”一段,及朱熹《通鑒綱目》的正統書法各段,便可知《春秋》的勢力了。
《春秋》那部書,隻可當作孔門正名主義的參考書看,卻不可當作一部模範的史書看。
後來的史家把《春秋》當作作史的模範,便大錯了。
為什麼呢?因為曆史的宗旨在于“說真話,記實事”。
《春秋》的宗旨,不在記實事,隻在寫個人心中對于實事的評判。
明的趙穿弑君,卻說是趙盾弑君。
明是晉文公召周天子,卻說是“天王狩于河陽”。
這都是個人的私見,不是曆史的實事。
後來的史家崇拜《春秋》太過了,所以他們作史,不去讨論史料的真僞,隻顧講那“書法”和“正統”,種種謬說。
《春秋》的餘毒就使中國隻有主觀的曆史,沒有物觀的曆史。
◎第五章一以貫之《論語》說孔子對子貢道: 賜也,汝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十五)何晏注這一章最好。
他說: 善有元,事有會。
天下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緻。
知其元,則衆善舉矣。
故不待學而一知之。
何晏所引,乃《易·系辭傳》之文。
原文是: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緻而百慮。
天下何思何慮?韓康伯注這一條,也說: 苟識其要,不在博求。
一以貫之,不慮而盡矣。
《論語》又說: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曰:唯。
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四)“一以貫之”四個字,當以何晏所說為是。
孔子認定宇宙間天地萬物,雖然頭緒紛繁,卻有系統條理可尋。
所以“天下之至赜”和“天下之至動”,都有一個“會通”的條理,可用“象”與“辭”表示出來。
“同歸而殊途,一緻而百慮”,也隻是說這個條理系統。
尋得出這個條理系統,便可用來綜貫那紛煩複雜的事物。
正名主義的目的,在于“正名以正百物”,也隻是這個道理。
一個“人”字,可包一切人;一個“父”字,可包一切做父的。
這便是繁中的至簡,難中的至易。
所以孔門論知識,不要人多學而識之。
孔子明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不過是“知之次也”(七)。
可見真知識,在于能尋出事物的條理系統,即在于能“一以貫之”。
貫字本義為穿,為通,為統。
“一以貫之”即是後來荀子所說的“以一知萬”,“以一持萬”。
這是孔子的哲學方法。
一切“知幾”說,“正名”主義,都是這個道理。
自從曾子把“一以貫之”解作“忠恕”,後人誤解曾子的意義,以為忠恕乃是關于人生哲學的問題,所以把“一以貫之”也解作“盡己之心,推己及人”,這就錯了。
“忠恕”兩字,本有更廣的意義。
《大戴禮·三朝記》說: 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
……内思畢心(一作必)曰知中。
中以應實曰知恕,内恕外度曰知外。
章太炎作《訂孔》下,論忠恕為孔子的根本方法,說: 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
故夫聞一以知十,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恕之事也。
……周以察物,舉其征符,而辨其骨理者,忠之事也。
……“身觀焉”,忠也。
“方不障”,恕也(《章氏叢書·檢論三》。
“身觀焉,方不障”見《墨子·經說下》。
說詳本書第八篇第二章)。
太炎這話發前人所未發。
他所據的《三朝記》雖不是周末的書,但總可算得一部古書。
恕字本訓“如”(《蒼颉篇》)。
《聲類》說:“以心度物曰恕。
”恕即是推論(Inference),推論總以類似為根據。
如中庸說: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
這是因手裡的斧柄與要砍的斧柄同類,故可由這個推到那個。
聞一知十,舉一反三,都是用類似之點,作推論的根據。
恕字訓“如”,即含此意。
忠字太炎解作親自觀察的知識(《墨子·經說下》:“身觀焉,親也。
”),《周語》說: “考中度衷為忠。
”又說:“中能應外,忠也。
”中能應外為忠,與《三朝記》的“中以應實,曰知恕”同意。
可見忠恕兩字意義本相近,不易分别。
《中庸》有一章上文說“忠恕違道不遠”,是忠恕兩字并舉。
下文緊接“施諸已而不願,亦勿施于人”;下文又說“所求乎子以事父”一大段,說的都隻是一個“恕”字。
此可見“忠恕”兩字,與“恕”字同意,分知識為“親知”(即經驗)與“說知”(即推論),乃是後來墨家的學說。
太炎用來解釋忠恕兩字,恐怕有點不妥。
我的意思,以為孔子說的“一以貫之”和曾子說的“忠恕”,隻是要尋出事物的條理統系,用來推論,要使人聞一知十,舉一反三。
這是孔門的方法論,不單是推己及人的人生哲學。
孔子的知識論,因為注重推論,故注意思慮。
《論語》說: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二)學與思兩者缺一不可。
有學無思,隻可記得許多沒有頭緒條理的物事,算不得知識。
有思無學,便沒有思的材料,隻可胡思亂想,也算不得知識。
但兩者之中,學是思的預備,故更為重要。
有學無思,雖然不好,但比有思無學害還少些。
所以孔子說,多聞多見,還可算得是“知之次也”。
又說: 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寝,以思。
無益,不知學也。
(十五)孔子把學與思兩事看得一樣重,初看去似乎無弊。
所以竟有人把“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兩句來比康德的“感覺無思想是瞎的,思想無感覺是空的”。
但是孔子的“學”與康德所說的“感覺”略有不同。
孔子的“學”并不是耳目的經驗。
看他說“多聞,多見而識之”(識通志),“好古敏以求之”,“信而好古”,“博學于文”,哪一句說的是實地的觀察經驗?墨家分知識為三種:一是親身的經驗,二是推論的知識,三是傳受的知識(說詳第八篇第二章)。
孔子的“學”隻是讀書,隻是文字上傳受來的學問。
所以他的弟子中,那幾個有豪氣的,都不滿意于這種學說。
那最爽快的子路駁孔子道: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十一)這句話孔子不能駁回,隻得罵他一聲“佞者”罷了。
還有那“堂堂乎”的子張也說: 士見危授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十九)這就是後來陸九淵一派重“尊德性”而輕“道問學”的議論了。
所以我說孔子論知識注重“一以貫之”,注重推論,本來很好。
隻可惜他把“學”字看作讀書的學問,後來中國幾千年的教育,都受這種學說的影響,造成一國的“書生”廢物,這便是他的流弊了。
以上說孔子的知識方法。
“忠恕”雖不完全屬于人生哲學,卻也可算得是孔門人生哲學的根本方法。
《論語》上子貢問可有一句話可以終身行得的嗎?孔子答道: 其恕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五)這就是《大學》的矩之道: 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所惡于前,毋以先後;所惡于後,毋以從前;所惡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惡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謂矩之道。
這就是《中庸》的忠恕: 忠恕違道不遠。
施諸已而不願,亦勿施于人。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這就是孟子說的“善推其所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
(一)這幾條都隻說了一個“恕”字。
恕字在名學上是推論,在人生哲學一方面,也隻是一個“推”字。
我與人同是人,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故“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故“所求乎子以事父”,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隻要認定我與人同屬的類,--隻要認得我與人的共相,--便自然推已及人。
這是人生哲學上的“一以貫之”。
上文所說“恕”字隻是要認得我與人的“共相”。
這個“
即如《春秋》書弑君三十六次,中間很有個分别,都寓有“記者”褒貶的判斷。
如下舉的例: (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衛州籲弑其君完。
(例二)(隐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于濮。
(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kappa(公皆作髡)。
(例五)(六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醜)晉趙盾弑其君夷臯。
(例八)(成十八年春天正月庚申)晉弑其君州蒲。
即舉此八例,可以代表《春秋》書弑君的義例。
(例一)與(例三、四、七)同是書明弑者之名,卻有個分别。
(例一)是指州籲有罪。
(例三)帶着褒獎與君同死的大夫。
(例四)寫“世子商臣”以見不但是弑君,又是弑父,又是世子弑父。
(例七)雖與(例一)同式,但弑君的人,并不是趙盾,乃是趙穿。
因為趙盾不讨賊,故把弑君之罪責他。
這四條是稱臣弑君之例。
(例二、五、六、八)都是稱君不稱弑者之例,卻也有個分别。
(例二)稱“衛人”,又不稱州籲為君,是讨賊的意思,故不稱弑,隻稱殺。
又明說“于濮”。
濮是陳地,不是衛地,這是說衛人力不能讨賊,卻要借助于外國人。
(例五)也稱“宋人”,是責備被弑的君有該死之罪,但他究竟是正式的君主,故稱“其君”。
(例六)與(例八)都稱是“國”弑君之例,稱“人”還隻說“有些人”,稱“國”便含有“全國”的意思。
故稱國弑君,那被弑之君,一定是罪大惡極的了。
(例六)是太子仆弑君,又是弑父(據《左傳》)。
因為死者罪該死,故不著太子仆弑君弑父之罪。
(例八)是栾書中行偃使程滑去弑君的。
因為君罪惡太甚,故不罪弑君的人,卻說這是國民的公意。
這種褒貶的評判,如果真能始終一緻,本也很有價值。
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書法,不單是要使“亂臣賊子”知所畏懼,并且教人知道君罪該死,弑君不為罪;父罪該死,弑父不為罪,(如上所舉的例六是)。
這是何等精神!隻可惜《春秋》一書,有許多自相矛盾的書法。
如魯國幾次弑君,卻不敢直書。
于是後人便生出許多“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等等文過的話,便把《春秋》的書法弄得沒有價值了。
這種矛盾之處,或者不是孔子的原文,後來被“權門”幹涉,方才改了的。
我想當日孔子那樣稱贊晉國的董狐(宣二年《左傳》),豈有破壞自己的書法?但我這話,也沒有旁的證據,隻可算一種假設的猜想罷了。
總論《春秋》的三種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貶--都是孔子實行“正名”、“正辭”的方法。
這種學說,初看去覺得是很幼稚的。
但是我們要知道這種學說,在中國學術思想上,有絕大的影響。
我且把這些效果,略說一二,作為孔子正名主義的評判。
(1)語言文字上的影響孔子的“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一句話,實是一切訓诂書的根本觀念。
故《公羊》、《梁》,都含有字典氣味。
董仲舒的書更多聲音通假的诂訓(如名訓“鳴以出命”号讠高、訓效,民訓瞑,性訓生之類)。
也有從字形上着想的訓诂(如說王字為三畫而連其中。
《說文解字》引之)。
大概孔子的正名說,無形之中,含有提倡訓诂書的影響。
(2)名學上的影響自從孔子提出“正名”的問題之後,古代哲學家都受了這種學說的影響。
以後如荀子的“正名論”(看第十一篇第三章),法家的“正名論”(看第十二篇),不用說了。
即如墨子的名學(看第六篇第三、四章),便是正名論的反響。
楊朱的“名無實,實無名”(看第七篇),也是這種學說的反動。
我們簡直可以說孔子的正名主義,實是中國名學的始祖。
正如希臘梭格拉底的“概念說”,是希臘名學的始祖(參觀上篇老子論名一節)。
(3)曆史上的影響中國的曆史學幾千年來,很受了《春秋》的影響。
試讀司馬遷《史記·自序》及司馬光《資治通鑒》論“初命三晉為諸侯”一段,及朱熹《通鑒綱目》的正統書法各段,便可知《春秋》的勢力了。
《春秋》那部書,隻可當作孔門正名主義的參考書看,卻不可當作一部模範的史書看。
後來的史家把《春秋》當作作史的模範,便大錯了。
為什麼呢?因為曆史的宗旨在于“說真話,記實事”。
《春秋》的宗旨,不在記實事,隻在寫個人心中對于實事的評判。
明的趙穿弑君,卻說是趙盾弑君。
明是晉文公召周天子,卻說是“天王狩于河陽”。
這都是個人的私見,不是曆史的實事。
後來的史家崇拜《春秋》太過了,所以他們作史,不去讨論史料的真僞,隻顧講那“書法”和“正統”,種種謬說。
《春秋》的餘毒就使中國隻有主觀的曆史,沒有物觀的曆史。
◎第五章一以貫之《論語》說孔子對子貢道: 賜也,汝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十五)何晏注這一章最好。
他說: 善有元,事有會。
天下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緻。
知其元,則衆善舉矣。
故不待學而一知之。
何晏所引,乃《易·系辭傳》之文。
原文是: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緻而百慮。
天下何思何慮?韓康伯注這一條,也說: 苟識其要,不在博求。
一以貫之,不慮而盡矣。
《論語》又說: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曰:唯。
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四)“一以貫之”四個字,當以何晏所說為是。
孔子認定宇宙間天地萬物,雖然頭緒紛繁,卻有系統條理可尋。
所以“天下之至赜”和“天下之至動”,都有一個“會通”的條理,可用“象”與“辭”表示出來。
“同歸而殊途,一緻而百慮”,也隻是說這個條理系統。
尋得出這個條理系統,便可用來綜貫那紛煩複雜的事物。
正名主義的目的,在于“正名以正百物”,也隻是這個道理。
一個“人”字,可包一切人;一個“父”字,可包一切做父的。
這便是繁中的至簡,難中的至易。
所以孔門論知識,不要人多學而識之。
孔子明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不過是“知之次也”(七)。
可見真知識,在于能尋出事物的條理系統,即在于能“一以貫之”。
貫字本義為穿,為通,為統。
“一以貫之”即是後來荀子所說的“以一知萬”,“以一持萬”。
這是孔子的哲學方法。
一切“知幾”說,“正名”主義,都是這個道理。
自從曾子把“一以貫之”解作“忠恕”,後人誤解曾子的意義,以為忠恕乃是關于人生哲學的問題,所以把“一以貫之”也解作“盡己之心,推己及人”,這就錯了。
“忠恕”兩字,本有更廣的意義。
《大戴禮·三朝記》說: 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
……内思畢心(一作必)曰知中。
中以應實曰知恕,内恕外度曰知外。
章太炎作《訂孔》下,論忠恕為孔子的根本方法,說: 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
故夫聞一以知十,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恕之事也。
……周以察物,舉其征符,而辨其骨理者,忠之事也。
……“身觀焉”,忠也。
“方不障”,恕也(《章氏叢書·檢論三》。
“身觀焉,方不障”見《墨子·經說下》。
說詳本書第八篇第二章)。
太炎這話發前人所未發。
他所據的《三朝記》雖不是周末的書,但總可算得一部古書。
恕字本訓“如”(《蒼颉篇》)。
《聲類》說:“以心度物曰恕。
”恕即是推論(Inference),推論總以類似為根據。
如中庸說: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
這是因手裡的斧柄與要砍的斧柄同類,故可由這個推到那個。
聞一知十,舉一反三,都是用類似之點,作推論的根據。
恕字訓“如”,即含此意。
忠字太炎解作親自觀察的知識(《墨子·經說下》:“身觀焉,親也。
”),《周語》說: “考中度衷為忠。
”又說:“中能應外,忠也。
”中能應外為忠,與《三朝記》的“中以應實,曰知恕”同意。
可見忠恕兩字意義本相近,不易分别。
《中庸》有一章上文說“忠恕違道不遠”,是忠恕兩字并舉。
下文緊接“施諸已而不願,亦勿施于人”;下文又說“所求乎子以事父”一大段,說的都隻是一個“恕”字。
此可見“忠恕”兩字,與“恕”字同意,分知識為“親知”(即經驗)與“說知”(即推論),乃是後來墨家的學說。
太炎用來解釋忠恕兩字,恐怕有點不妥。
我的意思,以為孔子說的“一以貫之”和曾子說的“忠恕”,隻是要尋出事物的條理統系,用來推論,要使人聞一知十,舉一反三。
這是孔門的方法論,不單是推己及人的人生哲學。
孔子的知識論,因為注重推論,故注意思慮。
《論語》說: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二)學與思兩者缺一不可。
有學無思,隻可記得許多沒有頭緒條理的物事,算不得知識。
有思無學,便沒有思的材料,隻可胡思亂想,也算不得知識。
但兩者之中,學是思的預備,故更為重要。
有學無思,雖然不好,但比有思無學害還少些。
所以孔子說,多聞多見,還可算得是“知之次也”。
又說: 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寝,以思。
無益,不知學也。
(十五)孔子把學與思兩事看得一樣重,初看去似乎無弊。
所以竟有人把“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兩句來比康德的“感覺無思想是瞎的,思想無感覺是空的”。
但是孔子的“學”與康德所說的“感覺”略有不同。
孔子的“學”并不是耳目的經驗。
看他說“多聞,多見而識之”(識通志),“好古敏以求之”,“信而好古”,“博學于文”,哪一句說的是實地的觀察經驗?墨家分知識為三種:一是親身的經驗,二是推論的知識,三是傳受的知識(說詳第八篇第二章)。
孔子的“學”隻是讀書,隻是文字上傳受來的學問。
所以他的弟子中,那幾個有豪氣的,都不滿意于這種學說。
那最爽快的子路駁孔子道: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十一)這句話孔子不能駁回,隻得罵他一聲“佞者”罷了。
還有那“堂堂乎”的子張也說: 士見危授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十九)這就是後來陸九淵一派重“尊德性”而輕“道問學”的議論了。
所以我說孔子論知識注重“一以貫之”,注重推論,本來很好。
隻可惜他把“學”字看作讀書的學問,後來中國幾千年的教育,都受這種學說的影響,造成一國的“書生”廢物,這便是他的流弊了。
以上說孔子的知識方法。
“忠恕”雖不完全屬于人生哲學,卻也可算得是孔門人生哲學的根本方法。
《論語》上子貢問可有一句話可以終身行得的嗎?孔子答道: 其恕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五)這就是《大學》的矩之道: 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所惡于前,毋以先後;所惡于後,毋以從前;所惡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惡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謂矩之道。
這就是《中庸》的忠恕: 忠恕違道不遠。
施諸已而不願,亦勿施于人。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這就是孟子說的“善推其所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
(一)這幾條都隻說了一個“恕”字。
恕字在名學上是推論,在人生哲學一方面,也隻是一個“推”字。
我與人同是人,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故“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故“所求乎子以事父”,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隻要認定我與人同屬的類,--隻要認得我與人的共相,--便自然推已及人。
這是人生哲學上的“一以貫之”。
上文所說“恕”字隻是要認得我與人的“共相”。
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