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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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伯是百倍。
文明進步,用機械之力代人工。
一車可載千斤,一船可裝幾千人。
這多是什伯人之器。
下文所說“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正釋這一句)。
使民重死而不遠徒。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
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使民複結繩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欲。
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這是“無名”一個觀念的實際應用。
這種學說,要想把一切交通的利器,守衛的甲兵,代人工的機械,行遠傳久的文字,……等等制度文物,全行毀除。
要使人類依舊回到那無知無欲老死不相往來的烏托邦。
七、無為本篇第三節說老子對于社會政治有兩種學說:一是毀壞一切文物制度;一是主張極端放任無為的政策。
第一說的根據,上節已說過。
如今且說他的無為主義。
他把天道看作“無為而無不為”,以為天地萬物,都有一個獨立而不變、周行而不殆的道理,用不着有什麼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造作安排。
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學的自然法(LawofNature或譯“性法”非)。
日月星的運行,動植物的生老死,都有自然法的支配适合。
凡深信自然法絕對有效的人,往往容易走到極端的放任主義。
如18世紀的英法經濟學者,又如斯賓塞(HerbertSpencer)的政治學說,都以為既有了“無為而無不為”的天道,何必要政府來幹涉人民的舉動?老子也是如此。
他說: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纟單然而善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這是說“自然法”的森嚴。
又說: 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這個“司殺者”,便是天,便是天道。
違背了天道,擾亂了自然的秩序,自有“天然法”來處置他,不用社會和政府的幹涉。
若用人力去賞善罰惡,便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殺者殺”。
這種代劊子手殺人的事,正如替大匠斫木頭,不但無益于事,并且往往鬧出亂子來。
所以說:“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所以又說:“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所以他主張一切放任,一切無為。
“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八、人生哲學老子的人生哲學(舊稱倫理學,殊未當)和他的政治哲學相同,也隻是要人無知無欲。
詳細的節目是“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他說: 衆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亻累々兮若無所歸。
衆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
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澹兮其若海,<風>兮若無止。
衆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
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
别人都想要昭昭察察的知識,他卻要那昏昏悶悶的愚人之心。
此段所說的“貴食母”,即是前所引的“虛其心,實其腹”。
老子别處又說“聖人為腹不為目”也是此意。
老子隻要人肚子吃得飽飽的,做一個無思無慮的愚人;不願人做有學問知識的文明人。
這種觀念,也是時勢的反動。
《隰有苌楚》的詩人說: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
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老子的意思,正與此相同。
知識愈高,欲望愈難滿足,又眼見許多不合意的事,心生無限煩惱,倒不如無知的草木,無思慮的初民,反可以混混沌沌,自尋樂趣。
老子常勸人知足。
他說: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罪莫大于可欲(孫诒讓按,《韓詩外傳》引可欲作多欲),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但是知足不是容易做到的。
知識越開,越不能知足。
故若要知足,除非毀除一切知識。
老子的人生哲學,還有一個重要觀念,叫做“不争主義”。
他說: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與之争。
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争。
處衆人之所惡,故幾于道。
天下柔弱莫過于水,而攻堅勝者莫之能勝。
其無以易之。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這種學說,也是時勢的反動。
那個時代是一個兵禍連年的時代。
小國不能自保,大國又争霸權不肯相下。
老子生于這個時代,深知武力的競争,以暴禦暴,隻有更烈,決沒有止境。
隻有消極的軟工夫,可以抵抗強暴。
狂風吹不斷柳絲,齒落而舌長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沖開山石,鑿成江河。
人類交際,也是如此,湯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都是用柔道取勝。
楚莊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鄭伯,也是這個道理。
老子時的小國,如宋,如鄭,處列強之間,全靠柔道取勝。
故老子提出這個不争主義,要人知道柔弱能勝剛強;要人知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與之争”。
他教人莫要“為天下先”,又教人“報怨以德”。
他要小國下大國,大國下小國。
他說暫時吃虧忍辱,并不害事。
要知“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
……強梁者不得其死”。
這句話含有他的天道觀念。
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聽其自然。
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都是天道之自然。
宇宙之間,自有“司殺者殺”,故強梁的總不得好死。
我們盡可逆來順受,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罷。
文明進步,用機械之力代人工。
一車可載千斤,一船可裝幾千人。
這多是什伯人之器。
下文所說“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正釋這一句)。
使民重死而不遠徒。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
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使民複結繩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欲。
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這是“無名”一個觀念的實際應用。
這種學說,要想把一切交通的利器,守衛的甲兵,代人工的機械,行遠傳久的文字,……等等制度文物,全行毀除。
要使人類依舊回到那無知無欲老死不相往來的烏托邦。
七、無為本篇第三節說老子對于社會政治有兩種學說:一是毀壞一切文物制度;一是主張極端放任無為的政策。
第一說的根據,上節已說過。
如今且說他的無為主義。
他把天道看作“無為而無不為”,以為天地萬物,都有一個獨立而不變、周行而不殆的道理,用不着有什麼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造作安排。
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學的自然法(LawofNature或譯“性法”非)。
日月星的運行,動植物的生老死,都有自然法的支配适合。
凡深信自然法絕對有效的人,往往容易走到極端的放任主義。
如18世紀的英法經濟學者,又如斯賓塞(HerbertSpencer)的政治學說,都以為既有了“無為而無不為”的天道,何必要政府來幹涉人民的舉動?老子也是如此。
他說: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纟單然而善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這是說“自然法”的森嚴。
又說: 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這個“司殺者”,便是天,便是天道。
違背了天道,擾亂了自然的秩序,自有“天然法”來處置他,不用社會和政府的幹涉。
若用人力去賞善罰惡,便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殺者殺”。
這種代劊子手殺人的事,正如替大匠斫木頭,不但無益于事,并且往往鬧出亂子來。
所以說:“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所以又說:“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所以他主張一切放任,一切無為。
“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八、人生哲學老子的人生哲學(舊稱倫理學,殊未當)和他的政治哲學相同,也隻是要人無知無欲。
詳細的節目是“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他說: 衆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亻累々兮若無所歸。
衆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
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澹兮其若海,<風>兮若無止。
衆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
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
别人都想要昭昭察察的知識,他卻要那昏昏悶悶的愚人之心。
此段所說的“貴食母”,即是前所引的“虛其心,實其腹”。
老子别處又說“聖人為腹不為目”也是此意。
老子隻要人肚子吃得飽飽的,做一個無思無慮的愚人;不願人做有學問知識的文明人。
這種觀念,也是時勢的反動。
《隰有苌楚》的詩人說: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
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老子的意思,正與此相同。
知識愈高,欲望愈難滿足,又眼見許多不合意的事,心生無限煩惱,倒不如無知的草木,無思慮的初民,反可以混混沌沌,自尋樂趣。
老子常勸人知足。
他說: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罪莫大于可欲(孫诒讓按,《韓詩外傳》引可欲作多欲),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但是知足不是容易做到的。
知識越開,越不能知足。
故若要知足,除非毀除一切知識。
老子的人生哲學,還有一個重要觀念,叫做“不争主義”。
他說: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與之争。
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争。
處衆人之所惡,故幾于道。
天下柔弱莫過于水,而攻堅勝者莫之能勝。
其無以易之。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這種學說,也是時勢的反動。
那個時代是一個兵禍連年的時代。
小國不能自保,大國又争霸權不肯相下。
老子生于這個時代,深知武力的競争,以暴禦暴,隻有更烈,決沒有止境。
隻有消極的軟工夫,可以抵抗強暴。
狂風吹不斷柳絲,齒落而舌長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沖開山石,鑿成江河。
人類交際,也是如此,湯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都是用柔道取勝。
楚莊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鄭伯,也是這個道理。
老子時的小國,如宋,如鄭,處列強之間,全靠柔道取勝。
故老子提出這個不争主義,要人知道柔弱能勝剛強;要人知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與之争”。
他教人莫要“為天下先”,又教人“報怨以德”。
他要小國下大國,大國下小國。
他說暫時吃虧忍辱,并不害事。
要知“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
……強梁者不得其死”。
這句話含有他的天道觀念。
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聽其自然。
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都是天道之自然。
宇宙之間,自有“司殺者殺”,故強梁的總不得好死。
我們盡可逆來順受,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