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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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象。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王弼本原作說。

    今刊本作閱,乃後人所改)衆甫。

    吾何以知衆甫之然(王本今作狀,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這一段論名的原起與名的功用。

    既有了法象,然後有物。

    有物之後,于是發生知識的問題。

    人所以能知物,隻為每物有一些精純的物德,最足代表那物的本性(《說文》):“精,擇也。

    ”擇其特異之物德,故謂之精。

    真字古訓誠,訓天訓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謂之真),即所謂“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這些物德,如雪的寒與白,如人的形體官能,都是極可靠的知識上的信物。

    故說“其中有信”(《說文》)“信,誠也。

    ”又古謂符節為信)。

    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裡面。

    如說“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說“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

    個體的事物盡管生死存滅,那事物的類名,卻永遠存在。

     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

    故說“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衆甫”。

    衆甫即是萬物。

    又說:“吾何以知衆甫之然哉?以此。

    ”此字指“名”。

    我們所以能知萬物,多靠名的作用。

     老子雖深知名的用處,但他又極力崇拜“無名”。

    名是知識的利器,老子是主張絕聖棄智的,故主張廢名。

    他說: 道可道,非常道(俞越說常通尚;尚,上也)。

    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

    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常無常有,作一頓。

    舊讀兩欲字為頓,乃是錯的。

    )老子以為萬有生于無,故把無看得比有重。

    上文所說萬物未生時,是一種“繩繩不可名”的混沌狀态。

    故說“無名天地之始”。

    後來有象有信,然後可立名字,故說“有名萬物之母”。

    因為無名先于有名,故說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

    老子又常說“無名之樸”的好處。

    無名之樸,即是那個繩繩不可名的混沌狀态。

    老子說: 道常(常,尚也)無名樸。

    (五字為句。

    樸字舊連下讀,似乎錯了。

    )雖小,天下不敢臣。

    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将自賓。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韻,又不合老子哲學。

    疑系後人加入的話)。

    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

    下句同。

    今依河上公本改正。

    之、止古文相似,易誤)。

    知之所以不治。

    (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

    适按王弼注雲: “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

    過此以往,将争錐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

    遂任名以号物,則失治之母也。

    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細看此注,可見王弼原本作“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則注中所引叔向谏子産的話,全無意思。

    注中又說“任名則失治之母”,可證殆本作治。

    注末殆字同。

    後世妄人因下文四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話,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

    又亂改王注知之為知止,所以不治為所以不殆,卻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證。

    不但注語全文可作鐵證也。

    )這是說最高的道是那無名樸。

    後來制有名字(王弼訓始制為“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似乎太深了一層),知識遂漸漸發達,民智日多,作僞行惡的本領也更大了。

    大亂的根源,即在于此。

    老子說: 古之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

    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的注腳。

     老子何以如此反對知識呢?大概他推想當時社會國家種種罪惡的根原,都由于多欲。

    文明程度越高,知識越複雜,情欲也越發展。

    他說: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這是攻擊我們現在所謂文明文化。

    他又說: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随。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不尚賢,使民不争。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不見(讀現)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

     這一段是老子政治哲學的根據。

    老子以為一切善惡、美醜、賢不肖,都是對待的名詞。

    正如長短、高下、前後等等。

    無長便無短,無前便無後,無美便無醜,無善便無惡,無賢便無不肖。

    故人知美是美的,便有醜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惡的了;知賢是賢的,便有不肖的了。

    平常那些賞善罰惡,尊賢去不肖,都不是根本的解決。

    根本的救濟方法須把善惡美醜賢不肖一切對待的名詞都銷滅了,複歸于無名之樸的混沌時代,須要常使民無知無欲。

    無知,自然無欲了。

    無欲,自然沒有一切罪惡了。

    前面所引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和“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也都是這個道理。

    他又說: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欲是名詞,謂情欲也),吾将鎮之以無名之樸。

    無名之樸,夫亦将無欲。

    不欲以靜,天下将自定。

     老子所處的時勢,正是“化而欲作”之時。

    故他要用無名之樸來鎮壓。

    所以他理想中的至治之國,是一種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什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