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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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中《主道》、《揚榷》(今作揚權)等篇和《五蠹》、《顯學》等篇,明是兩個人的文體。

     (四)思想凡能著書立說成一家言的人,他的思想學說,總有一個系統可尋,決不緻有大相矛盾沖突之處。

    故看一部書裡的學說是否能連絡貫串,也可幫助證明那書是否真的。

    最淺近的,例如《韓非子》的第一篇,勸秦王攻韓,第二篇,勸秦王存韓。

    這是絕對不相容的。

    司馬光不仔細考察,便罵韓非請人滅他自己的祖國,死有餘辜,豈不是冤煞韓非了!大凡思想進化有一定的次序,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問題,即有那個時代的思想。

    如《墨子》裡《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等篇,所讨論的問題,乃是墨翟死後百餘年才發生的,決非墨翟時代所能提出。

    因此可知這六篇書決不是墨子自己做的。

    不但如此,大凡一種重要的新學說發生以後決不會完全沒有影響。

    若管仲時代已有《管子》書中的法治學說,決不會二三百年中沒有法治觀念的影響。

    又如《關尹子》說: “即吾心中,可作萬物”;又說:“風雨雷電,皆緣氣而生。

    而氣緣心生,猶如内想大火,久之覺熱;内想大水,久之覺寒。

    ”這是極端的萬物唯心論。

    若老子、關尹子時代已有這種唯心論,決無毫不發生影響之理。

    周秦諸子竟無人受這種學說的影響,可見《關尹子》完全是佛學輸入以後的書,決不是周秦的書。

    這都是用思想來考證古書的方法。

     (五)旁證以上所說四種證據,史事、文字、文體、思想,皆可叫做内證。

     因這四種都是從本書裡尋出來的。

    還有一些證據,是從别書裡尋出的,故名為旁證。

    旁證的重要,有時竟與内證等。

    如西洋哲學史家,考定柏拉圖(Plato)的著作,凡是他的弟子亞裡士多德(Aristotle)書中所曾稱引的書,都定為真是柏拉圖的書。

    又如清代惠棟、閻若璩諸人考證梅氏《古文尚書》之僞,所用方法,幾乎全是旁證(看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及惠棟《古文尚書考》)。

    又如《荀子·正論篇》引宋子曰:“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鬥。

    ”又曰:“人之情欲寡(欲是動詞),而皆以己文情為欲多,是過也。

    ”《尹文子》說:“見侮不辱,見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鬥。

    ”《莊子·天下篇》合論宋钅開、尹文的學說道:“見侮不辱,救民之鬥;禁攻寝兵,救世之戰。

    ”又說:“以禁攻寝兵為外,以情欲寡小為内。

    ”又孟子記宋■聽見秦楚交戰,便要去勸他們息兵。

    以上四條,互相印證,即互為旁證,證明宋钅開、尹文實有這種學說。

     以上說審定史料方法的大概。

    今人談古代哲學,不但根據《管子》、《列子》、《鬻子》、《晏子春秋》、《冠子》等書,認為史料。

    甚至于高談“邃古哲學”、“唐虞哲學”,全不問用何史料。

    最可怪的是竟有人引《列子·天瑞篇》“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一段,及《淮南子》“有始者,有未始有有始者”一段,用作“邃古哲學”的材料,說這都是“古說而諸子述之。

    吾國哲學思想初萌之時,大抵其說即如此!”(謝無量《中國哲學史》第一編第一章,頁六)。

    這種辦法,似乎不合作史的方法。

    韓非說得好: 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

    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

    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即誣也。

    (《顯學篇》)參驗即是我所說的證據。

    以現在中國考古學的程度看來,我們對于東周以前的中國古史,隻可存一個懷疑的态度。

    至于“邃古”的哲學,更難憑信了。

    唐、虞、夏、商的事實,今所根據,止有一部《尚書》。

    但《尚書》是否可作史料,正難決定。

    梅赜僞古文,固不用說。

    即28篇之“真古文”,依我看來,也沒有信史價值。

    如《臯陶谟》的“鳳皇來儀”,“百獸率舞”,如《金》的“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

    ……王出郊,天乃雨,反風。

    禾則盡起。

    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孰”,這豈可用作史料?我以為《尚書》或是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書或是古代歌功公頌德的官書。

    無論如何,沒有史料的價值。

    古代的書隻有一部《詩經》可算得是中國最古的史料。

    《詩經·小雅》說: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後來的曆學家,如梁虞廣刂,隋張胄元,唐傅仁均、僧一行,元郭守敬,都推定此次日食在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日人食限。

    清朝閻若璩、阮元推算此日食也在幽王六年。

    近來西洋學者,也說《詩經》所記月日(西曆紀元前776年8月29日),中國北部可見日蝕。

    這不是偶然相合的事,乃是科學上的鐵證。

    《詩經》有此一種鐵證,便使《詩經》中所說的國政、民情、風欲、思想,一一都有史料的價值了。

    至于《易經》更不能用作上古哲學史料。

    《易經》除去《十翼》,止剩得六十四個卦,六十四條卦辭,三百八十四條爻辭,乃是一部蔔筮之書,全無哲學史料可說。

    故我以為我們現在作哲學史,隻可從老子、孔子說起。

    用《詩經》作當日詩勢的參考資料。

    其餘一切“無征則不信”的材料,一概阙疑。

    這個辦法,雖比不上别的史家的淹博,或可免“非愚即誣”的譏評了。

     整理史料之法哲學史料既經審定,還須整理。

    無論古今哲學史料,都有須整理之外。

    但古代哲學書籍,更不能不加整理的工夫。

    今說整理史料的方法,約有三端: (一)校勘古書經了多少次傳寫,遭了多少兵火蟲魚之劫,往往有脫誤、損壞種種缺點。

    校勘之學,便是補救這些缺點的方法。

    這種學問,從古以來,多有人研究,但總不如清朝王念孫、王引之、盧文召、孫星衍、顧廣圻、俞樾、孫诒讓諸人的完密謹嚴,合科學的方法。

    孫诒讓論諸家校書的方法道: 綜論厥善,大氏以舊刊精校為據依,而究其微旨,通其大例,精研博考,不參成見。

    其讠是正文字訛舛,或求之于本書,或旁證之他籍,及授引之類書,而以聲類通轉為之官鍵。

    (《劄辶多序》)大抵校書有三種根據:(一)是舊刊精校的古本。

    例如《荀子·解蔽篇》: “不以己所臧害所将受。

    ”宋錢佃本,元刻本,明世德堂本,皆作“所己臧”,可據以改正。

    (二)是他書或類書所授引。

    例如《荀子·天論篇》“修道而不貳”。

     王念孫校曰:“修當為循。

    貳當為。

    字之誤也。

    與忒同。

    ……《群書治要》作循道而不忒。

    ”(三)是本書通用的義例。

    例如《墨子·小取篇》:“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

    ”畢沅删第二“也”字,便無意思。

    王念孫說:“也與他同。

     舉他物以明此物,謂之譬。

    ……《墨子》書通以也為他。

    說見《備城門篇》。

    ”這是以本書的通例作根據。

    又如《小取篇》說:“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

    墨者有此而非之,無故也焉。

    ”王引之曰:“無故也焉,當作無也故焉。

    也故即他故。

    下文雲,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

    墨者有此而罪非之,無也故焉。

    文正與此同。

    ”這是先用本篇構造相同的文句,來證“故也”當作“也故”;又用全書以也為他的通例,來證“也故”即“他故”。

     (二)訓诂古書年代已久遠,書中的字義,古今不同。

    宋儒解書,往往妄用已意,故常失古義。

    清代的訓诂學,所以超過前代,正因為戴震以下的漢學家,注釋古書,都有法度,都用客觀的佐證,不用主觀的猜測。

    三百年來,周、秦、兩漢的古書所以可讀,不單靠校勘的精細,還靠訓诂的謹嚴。

    今述訓诂學的大要,約有三端:㈠根據古義或用古代的字典(如《爾雅》、《說文》、《廣雅》之類),或用古代箋注(如《詩》的毛、鄭,如《淮南子》的許高)作根據,或用古書中相同的字句作印證。

    今引王念孫《讀書雜記餘編》上一條為例: 《老子》五十三章:“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王弼曰:“唯施為之是畏也。

    ”河上公注略同。

    念孫按二家以“施為”釋施字,非也。

    施讀為迤。

    迤,邪也。

    言行于大道之中,唯懼其入于邪道也。

    ……《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