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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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廢居有巧拙,而欲均貧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
“方土者,自然者也。
自然者.非材力,席六幕之餘壤,而富鬥絕于類醜。
故法以均人。
“後王之法:不躬耕者,無得有露田。
場圃、池沼,得與厮養比而從事.人十畝而止。
露田者,人二十畝而止矣。
以一人擅者,圳壟溝洫,非有其壤地也。
場圃之所有,杝落樹也。
池之所有,堤與其所浚水容也。
宮室之所有,垣墉棟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無。
故買鬻者,庚償其勞力而已,非能買其壤地也。
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
不勞收受,而田自均。
” 章炳麟曰:“善哉!田不均,雖衰定賦稅,民不樂其生,終之發難。
有帑廥而不足以養民也。
“昔者餘在蘇州,過馮桂芬祠堂。
人言同治時,桂芬為郡人減賦,功德甚盛。
餘嘗聞蘇州圍田(吳越沃野,多稱“圩田”,本由圍田,音誤作“圩”;圍田多雍遏沼澤為之,今則遍以稱水田)皆在世族,大者連阡陌。
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
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
有阙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
(中夏兼并最少,惟蘇州世族尚有之)桂芬特為世族減賦,顧勿為農人減租,其澤格矣。
“荀悅言:漢世田制.「官收百一之稅,而民輸豪強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于三代,豪強之暴酷于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于豪民」。
今不正其本,務言複除,适足以資富強也。
桂芬于蘇州,仕宦為達,諸世族皆姻娅,通門籍,編戶百萬,号呼之聲,未徹于耳,将厚薄殊邪?其闿立祠堂,宦學者為請之。
農夫入其庭庑,而後知報功也。
” 《均田法》 凡土:民有者無得曠。
其非歲月所能就者,程以三年。
歲輸其稅什二,視其物色而衰征之。
凡露田:不親耕者使鬻之。
不雠者鬻諸有司。
諸園圃,有薪木而受之祖父者,雖不親雍,得有其園圃薪木,無得更買。
池沼,如露田法。
凡寡妻女子當戶者,能耕,耕也;不能耕,即鬻。
露田無得傭人。
凡草萊:初辟而為露田園池者,多連阡陌,雖不躬耕,得特專利五十年。
期盡而鬻之,程以十年。
凡諸坑冶:非躬能開浚硩采者,其多寡闊狹,得恣有之,不以露田園池為比。
制币第四十三 陟皇之赫戲,诹素王之眇論。
方時困窮,而害金播飛如熒火。
白選弗臧,空名之劑,其艱阻如行冰上,所以厚生安在?制币之本,自有蹠無,自無蹠有。
從革而下.皆可以為币;從革而上,皆不可以為币。
昔王鎏言紙币之利,而魏源持玉币以相诘難。
夫玉不從革者也,因璞為大小,勿能以意壹其形範,其不便一矣;抵觸而碎,直千者不當一,其不便二矣;追琢之功,勞于鑄金十倍,必有定形,則曠日持久,成币勿能多,若苟取佩環而镌其等直,則貴賤無所準,(熔金易,故既鑄未鑄,其直不相遠。
斫玉難,故磋琢以後,其直遠過于璞。
又其貴賤不能以方率、重率之大小為比例,故最無以得準)其不便三矣。
古者或用蠙珠與五品之貝,雖不從革,猶無待雕镂,故可資亟耳。
若玉,則惟以六瑞為葆藏,或以乞籴,不施于市闾,不赍于化居之賈,故曰“上币”。
彼源之迂,其猶黃初之用帛邪? 夫谷帛者,于民生為至急,而不可以為币。
然則為币者,必至無用者也。
故其始以金銀赤銅相轉,而其極至于用紙币。
紙币則數寸之{樠-木}爰耳,而足以奔走食貨。
何者?綿薄易舉,自從革而下,其裁制莫易此;行旅之赍,又便其輕也。
且夫唐、宋之飛錢、交、會,必有币廥以為本。
今東西雖異度,其儲臧固足以相任。
以中國之匮乏,官無見錢,卒然以紙币下行,其無根株也,泛泛如海闾、屈龍乎?誰其信之?是故今之制币者,将先取夫有用無用之間。
夫精鏐白鐐之見鋒刃也,不若鐵;其于以為鐘镛、華藻镈鱗之可觀,而其發聲也.不若銅。
然則金銀者,愈于無用,必其為有用,則猶未也。
故銅鐵之攻{臤革}利用者,皆俛而聽命,而聖王以莊山之金、朱提之銀為珍币。
今龍圜遍鑄矣,然惟湖北、廣東者獨盛,其他猶滞,則雜質之殽者多,而民又時灌藥汁以鋊其周郭也。
必刑無赦。
及夫鑄金之議,則中國方以為大命,非獨便于關稅國責而已。
不鑄,則生金日洩,而煉餅者日貴。
西方之金,一兩當銀十五兩,其與吾易,則當三十兩,所得倍稱。
故泰西隐益,而中國隐損,其耗無蓺極。
既鑄金,則以金相易,而欲為抗墜者,無所借其饒多矣。
且夫兩币既足,則民信官府如刻漏,不待表掇之建,肥胡之立,而所發沛然足以流衍。
吾乃陟高丘而宣言曰:“紙币行矣!”其行之久,雖卒暫
“方土者,自然者也。
自然者.非材力,席六幕之餘壤,而富鬥絕于類醜。
故法以均人。
“後王之法:不躬耕者,無得有露田。
場圃、池沼,得與厮養比而從事.人十畝而止。
露田者,人二十畝而止矣。
以一人擅者,圳壟溝洫,非有其壤地也。
場圃之所有,杝落樹也。
池之所有,堤與其所浚水容也。
宮室之所有,垣墉棟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無。
故買鬻者,庚償其勞力而已,非能買其壤地也。
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
不勞收受,而田自均。
” 章炳麟曰:“善哉!田不均,雖衰定賦稅,民不樂其生,終之發難。
有帑廥而不足以養民也。
“昔者餘在蘇州,過馮桂芬祠堂。
人言同治時,桂芬為郡人減賦,功德甚盛。
餘嘗聞蘇州圍田(吳越沃野,多稱“圩田”,本由圍田,音誤作“圩”;圍田多雍遏沼澤為之,今則遍以稱水田)皆在世族,大者連阡陌。
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
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
有阙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
(中夏兼并最少,惟蘇州世族尚有之)桂芬特為世族減賦,顧勿為農人減租,其澤格矣。
“荀悅言:漢世田制.「官收百一之稅,而民輸豪強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于三代,豪強之暴酷于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于豪民」。
今不正其本,務言複除,适足以資富強也。
桂芬于蘇州,仕宦為達,諸世族皆姻娅,通門籍,編戶百萬,号呼之聲,未徹于耳,将厚薄殊邪?其闿立祠堂,宦學者為請之。
農夫入其庭庑,而後知報功也。
” 《均田法》 凡土:民有者無得曠。
其非歲月所能就者,程以三年。
歲輸其稅什二,視其物色而衰征之。
凡露田:不親耕者使鬻之。
不雠者鬻諸有司。
諸園圃,有薪木而受之祖父者,雖不親雍,得有其園圃薪木,無得更買。
池沼,如露田法。
凡寡妻女子當戶者,能耕,耕也;不能耕,即鬻。
露田無得傭人。
凡草萊:初辟而為露田園池者,多連阡陌,雖不躬耕,得特專利五十年。
期盡而鬻之,程以十年。
凡諸坑冶:非躬能開浚硩采者,其多寡闊狹,得恣有之,不以露田園池為比。
制币第四十三 陟皇之赫戲,诹素王之眇論。
方時困窮,而害金播飛如熒火。
白選弗臧,空名之劑,其艱阻如行冰上,所以厚生安在?制币之本,自有蹠無,自無蹠有。
從革而下.皆可以為币;從革而上,皆不可以為币。
昔王鎏言紙币之利,而魏源持玉币以相诘難。
夫玉不從革者也,因璞為大小,勿能以意壹其形範,其不便一矣;抵觸而碎,直千者不當一,其不便二矣;追琢之功,勞于鑄金十倍,必有定形,則曠日持久,成币勿能多,若苟取佩環而镌其等直,則貴賤無所準,(熔金易,故既鑄未鑄,其直不相遠。
斫玉難,故磋琢以後,其直遠過于璞。
又其貴賤不能以方率、重率之大小為比例,故最無以得準)其不便三矣。
古者或用蠙珠與五品之貝,雖不從革,猶無待雕镂,故可資亟耳。
若玉,則惟以六瑞為葆藏,或以乞籴,不施于市闾,不赍于化居之賈,故曰“上币”。
彼源之迂,其猶黃初之用帛邪? 夫谷帛者,于民生為至急,而不可以為币。
然則為币者,必至無用者也。
故其始以金銀赤銅相轉,而其極至于用紙币。
紙币則數寸之{樠-木}爰耳,而足以奔走食貨。
何者?綿薄易舉,自從革而下,其裁制莫易此;行旅之赍,又便其輕也。
且夫唐、宋之飛錢、交、會,必有币廥以為本。
今東西雖異度,其儲臧固足以相任。
以中國之匮乏,官無見錢,卒然以紙币下行,其無根株也,泛泛如海闾、屈龍乎?誰其信之?是故今之制币者,将先取夫有用無用之間。
夫精鏐白鐐之見鋒刃也,不若鐵;其于以為鐘镛、華藻镈鱗之可觀,而其發聲也.不若銅。
然則金銀者,愈于無用,必其為有用,則猶未也。
故銅鐵之攻{臤革}利用者,皆俛而聽命,而聖王以莊山之金、朱提之銀為珍币。
今龍圜遍鑄矣,然惟湖北、廣東者獨盛,其他猶滞,則雜質之殽者多,而民又時灌藥汁以鋊其周郭也。
必刑無赦。
及夫鑄金之議,則中國方以為大命,非獨便于關稅國責而已。
不鑄,則生金日洩,而煉餅者日貴。
西方之金,一兩當銀十五兩,其與吾易,則當三十兩,所得倍稱。
故泰西隐益,而中國隐損,其耗無蓺極。
既鑄金,則以金相易,而欲為抗墜者,無所借其饒多矣。
且夫兩币既足,則民信官府如刻漏,不待表掇之建,肥胡之立,而所發沛然足以流衍。
吾乃陟高丘而宣言曰:“紙币行矣!”其行之久,雖卒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