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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枲之堅,蠶桑之晠,婦工成之。
數者,非三農之職也,而隸于農。
故諸農之所隸籍者,一切緻筋力以厚其本,則百貨逢湧,不知其所盡,而商旅通矣。
烏乎!今中國金币之洩于異域者,不可畫箸計也。
議者病夫商旅之不遠出,而欲緻行之,顧未嘗以器之良楛、物之盈绌為計。
彼苦荼與絲者,菲園夫紅女,将曷成者也?逾淮、漢,甫草之地,丵獄大數十,桑麻不殖,牛羊不下括。
車陟乎桃林,甫草之地,丵獄大數十,蒲陶不成,牛羊不下括。
商雖通矣,其何取以連? 且吾所病于無農者,有湛是者也。
今果窘于耕獲,米一石則至萬錢矣!自喘耎之蟲,蝝息之物,莫必其命。
而明者始思興農以壓塞之。
吾以為農官不設,農事不能以大舉。
昔者北方之沙礫,薊丘之左,自虞集始營度之,至于今二十世。
天山之水泉,若古勿導,導之自林則徐,至于今再世。
而其效特局促于是也,非設農官無以為也。
禁煙草第四十一 閩土非甚硗确,民亦不綿力薄材,而食谷必轉于近省。
甚哉!煙草之為害烈也。
田萊一頃,三谷而七煙。
市煙之利,逾谷且十倍;樹煙之勞,殺谷且十倍。
民以呰窳,绌與而赢取。
煙葉之苦澤,下毒其壤,數年不能成菜茹,雖欲反而樹稼,其道無繇。
殖者滋庶,食者滋衆,民利而玩之,監司恬而狎之,迾禁不設,若天之無兇年也。
嗟乎!天下方穰穰以思罂粟之禁,于此瑣且尾者,則何暇議去?夫不審利害之原,而苟以大小權之,固也。
罂粟大而煙草細也。
樹罂粟者使民食而死,樹煙草者使民不食谷而死。
死一也,何大與細之分? 古者萍氏有酒幾,今亦禁燒鍋。
夫酒以成賓嘉之禮,賓主百拜而後敢酬醋以道天命;其下窮民,冬非酒不燠。
然而有迾禁者,害谷甚也。
今煙草無酒之利,而有酒之害。
酒害谷有涘,煙草害谷無涘,無禁,得乎? 或曰:閩民賴是久矣。
迮而禁之不能,而适為恐猲受赇者地,是擅吏資而奪民利也。
禁不如榷,榷當如洋藥,十而稅其三,無厚利則止矣。
噫!葸慎怯耎之臣.聞益帑則孰敢動?瞭者以為害谷而重困之也,瞍者以為利國而不可去也,則禁不得行,适助之增重耳。
且昔之禁罂粟,其病亦足以奪民而擅吏,然忍志禁之者,愛民以政。
不以小惠也。
夫借君相之勢,誅鉏草茅且不能,則何以為政? 愚以為煙草之禁,政在守令,而司以耆老鄉先生;吏無得與,與者格無禁,何資之擅?下令之歲,已栽者不芟,明年無莳。
莳以番薯蓣,足以代谷;三年而臘毒盡,則壤可稼矣,何利之奪?诏之無谷之害,而動其戒心。
犯禁:三畝者,伏通衢;五畝,捶;十畝,罰白金五兩;二十畝,官笞之,沒其地入裡校室。
導同疇除煙草者:三畝,一升醴;五畝,一箪羹;十畝,一丈布;二十畝,白金二兩。
三年以觇閩田,五年以觇閩倉之谷。
定版籍第四十二 章炳麟謂孫文曰:“後王視生民之版,與九州地域廣輪之數,而衰賦稅,大臧則充。
” “古之為差品者,山林之地,九夫為度;九度而當一井;疊為九衰,至于「衍沃」而止矣。
” “今之大法,自池、井、海堧有鹽而外,露田稻最長,黍、稷、粱、麥各有品也。
居宅與樹藝之地次之,山及池沼次之,江幹沙田次之,以是在稅。
” “觀于民間而辨其物。
桑田者,其利倍稻。
梨、棗、蒲陶、橘、柚、桃、李、竹、桼、梧、桐及雜樹、松、栎足以給薪者.其利自三。
山有植苦荼者,與桑田比,種竹者亦如之;雜莳糧藥者為下。
粘與文杏,不高岡而有,足以偫富室械器,其利倍苦荼。
楠、黟、丹木者,自四。
池沼大者,容魚或數萬頭,不作勞而其利加于露田十倍。
江幹沙田,宜木綿,其衰如桑。
“然則定賦者,以露田為質,上之而桑荼之地,果桼髹薪之地,桢幹之地,至于魚池,法當數倍稼矣。
獨居宅為無訾。
窮巷之宅,不當蹊隧者,視露田而弱;當孔道者,魚池勿如,别為差品。
以是率之,賦稅所獲,視今日孰若?” 孫文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賦,則治其末已。
“夫業主與傭耕者之利分,以分利給全賦,不任也。
故取于傭耕者,率參而二。
古者有言,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夫貧富鬥絕者,革命之媒。
雖然.工商貧富之不可均,材也。
杇人為人黝垩,善畫者圖其幅帛。
其為龍蛇、象馬、草樹、雲氣、山林、海潮、爟火、星辰、人物、舟車,變眩異态,于以緣飾牆壁,一也。
然或一日所成而直百錢,或一日所成而直赢于萬金。
挽步辇者,與主海船者,其為人将行,一也。
一以為牛馬.一以為宗主,是豈可同哉?彼工
數者,非三農之職也,而隸于農。
故諸農之所隸籍者,一切緻筋力以厚其本,則百貨逢湧,不知其所盡,而商旅通矣。
烏乎!今中國金币之洩于異域者,不可畫箸計也。
議者病夫商旅之不遠出,而欲緻行之,顧未嘗以器之良楛、物之盈绌為計。
彼苦荼與絲者,菲園夫紅女,将曷成者也?逾淮、漢,甫草之地,丵獄大數十,桑麻不殖,牛羊不下括。
車陟乎桃林,甫草之地,丵獄大數十,蒲陶不成,牛羊不下括。
商雖通矣,其何取以連? 且吾所病于無農者,有湛是者也。
今果窘于耕獲,米一石則至萬錢矣!自喘耎之蟲,蝝息之物,莫必其命。
而明者始思興農以壓塞之。
吾以為農官不設,農事不能以大舉。
昔者北方之沙礫,薊丘之左,自虞集始營度之,至于今二十世。
天山之水泉,若古勿導,導之自林則徐,至于今再世。
而其效特局促于是也,非設農官無以為也。
禁煙草第四十一 閩土非甚硗确,民亦不綿力薄材,而食谷必轉于近省。
甚哉!煙草之為害烈也。
田萊一頃,三谷而七煙。
市煙之利,逾谷且十倍;樹煙之勞,殺谷且十倍。
民以呰窳,绌與而赢取。
煙葉之苦澤,下毒其壤,數年不能成菜茹,雖欲反而樹稼,其道無繇。
殖者滋庶,食者滋衆,民利而玩之,監司恬而狎之,迾禁不設,若天之無兇年也。
嗟乎!天下方穰穰以思罂粟之禁,于此瑣且尾者,則何暇議去?夫不審利害之原,而苟以大小權之,固也。
罂粟大而煙草細也。
樹罂粟者使民食而死,樹煙草者使民不食谷而死。
死一也,何大與細之分? 古者萍氏有酒幾,今亦禁燒鍋。
夫酒以成賓嘉之禮,賓主百拜而後敢酬醋以道天命;其下窮民,冬非酒不燠。
然而有迾禁者,害谷甚也。
今煙草無酒之利,而有酒之害。
酒害谷有涘,煙草害谷無涘,無禁,得乎? 或曰:閩民賴是久矣。
迮而禁之不能,而适為恐猲受赇者地,是擅吏資而奪民利也。
禁不如榷,榷當如洋藥,十而稅其三,無厚利則止矣。
噫!葸慎怯耎之臣.聞益帑則孰敢動?瞭者以為害谷而重困之也,瞍者以為利國而不可去也,則禁不得行,适助之增重耳。
且昔之禁罂粟,其病亦足以奪民而擅吏,然忍志禁之者,愛民以政。
不以小惠也。
夫借君相之勢,誅鉏草茅且不能,則何以為政? 愚以為煙草之禁,政在守令,而司以耆老鄉先生;吏無得與,與者格無禁,何資之擅?下令之歲,已栽者不芟,明年無莳。
莳以番薯蓣,足以代谷;三年而臘毒盡,則壤可稼矣,何利之奪?诏之無谷之害,而動其戒心。
犯禁:三畝者,伏通衢;五畝,捶;十畝,罰白金五兩;二十畝,官笞之,沒其地入裡校室。
導同疇除煙草者:三畝,一升醴;五畝,一箪羹;十畝,一丈布;二十畝,白金二兩。
三年以觇閩田,五年以觇閩倉之谷。
定版籍第四十二 章炳麟謂孫文曰:“後王視生民之版,與九州地域廣輪之數,而衰賦稅,大臧則充。
” “古之為差品者,山林之地,九夫為度;九度而當一井;疊為九衰,至于「衍沃」而止矣。
” “今之大法,自池、井、海堧有鹽而外,露田稻最長,黍、稷、粱、麥各有品也。
居宅與樹藝之地次之,山及池沼次之,江幹沙田次之,以是在稅。
” “觀于民間而辨其物。
桑田者,其利倍稻。
梨、棗、蒲陶、橘、柚、桃、李、竹、桼、梧、桐及雜樹、松、栎足以給薪者.其利自三。
山有植苦荼者,與桑田比,種竹者亦如之;雜莳糧藥者為下。
粘與文杏,不高岡而有,足以偫富室械器,其利倍苦荼。
楠、黟、丹木者,自四。
池沼大者,容魚或數萬頭,不作勞而其利加于露田十倍。
江幹沙田,宜木綿,其衰如桑。
“然則定賦者,以露田為質,上之而桑荼之地,果桼髹薪之地,桢幹之地,至于魚池,法當數倍稼矣。
獨居宅為無訾。
窮巷之宅,不當蹊隧者,視露田而弱;當孔道者,魚池勿如,别為差品。
以是率之,賦稅所獲,視今日孰若?” 孫文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賦,則治其末已。
“夫業主與傭耕者之利分,以分利給全賦,不任也。
故取于傭耕者,率參而二。
古者有言,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夫貧富鬥絕者,革命之媒。
雖然.工商貧富之不可均,材也。
杇人為人黝垩,善畫者圖其幅帛。
其為龍蛇、象馬、草樹、雲氣、山林、海潮、爟火、星辰、人物、舟車,變眩異态,于以緣飾牆壁,一也。
然或一日所成而直百錢,或一日所成而直赢于萬金。
挽步辇者,與主海船者,其為人将行,一也。
一以為牛馬.一以為宗主,是豈可同哉?彼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