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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朱雀而後玄武,(雀,今本誤鳥)左青龍而右白虎。

    招搖在上,急繕其怒。

    ”則轅者,{苁隹}也。

    ({苁隹},從萑聲。

    《說文》:“萑,讀若和”。

    《大司馬》:“以旌為左右和之門。

    注:“軍門曰和”。

    《穀梁》昭八年傳:“置旃以為轅門。

    ”是轅門即和門。

    轅、{苁隹},音皆近和,故可通借)《考工》鮑人言“欲其荼白”,荼者,{苁隹}苕。

    (《詩》傳)右{苁隹},即右白矣。

    蓐者,鹿蓐草也,《釋草》所謂“菉王刍”者,(某氏注謂“鹿蓐”,孫炎注謂“蓐草”,郭注亦同)其色綠,《小雅》“終朝采綠”,則是矣。

    追,畫也。

    (《詩》“追琢其章”,傳:“追,雕也。

    ”《廣雅·釋诂》;“彫,畫也。

    ”又“弴弓”,《公羊解诂》作“彫弓”。

    《說文》:“弴,畫弓也。

    ”是彫本有畫義。

    追則與彫雙聲通借)“左追蓐”,即“左畫青”也。

    茅慮無者,茅慮,則《釋草》所謂“茹藘茅蒐”也,“無”其餘聲。

    茅蒐可以染绛,其聲合則為韎。

    “前茅慮”而“前朱”,明矣。

    權者,《釋草》曰“黃華”,《釋木》曰“黃英”,郭璞曰“牛芸草也”。

    《小雅》“芸其黃矣”,傳亦雲“芸,黃盛也。

    ”故“中權”者,中央用黃色也。

    勁者,《釋草》曰“葝,鼠尾”,孫炎以為“可染早”。

    “後勁”,“後玄”也。

    (凡七入之缁,六入之玄,皆得以早通稱)《曲禮》獨以軍行載旗為義,傳即旁及斥候。

    (舊解傳者,皆支離。

    今考證如此)軍中以徽識物色教目依于五方,非以為神怪。

    及其末流,而有《衛侯官》十二篇,入陰陽家。

    (《漢·藝文志》)侯官者,候官也。

     官統中第三十三 七十一聖之官,命祿盡于今,陳諸東序,不為下國綴遊。

    然其稱号磨滅,或傥見于四裔與後嗣王所布法,而幽隐不箸者,第而錄之。

    非苟為采獲異聞,凡近世鴻胪、中允(即中盾)諸職,因名于古,而十世以後稱其卓詭考迹者,猶吾世也。

     《虞書·堯典》稱“内于大麓”。

    鄭君說《大傳》曰:“麓者,錄也。

    ”《新論》亦雲:“昔堯試于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

    ”(劉昭《百官志注》引)《論衡·正說》曰:“言大麓,三公之位也。

    居一公位,大總錄二公事。

    ”其說雖異古文以為“山足”,要之言相位者,必有所從受,及拟以錄尚書事,則誣也。

     繇漢而上,官号多難知,若長秋、光祿勳,其解诂猶近鈎鈲,甯獨上世?餘讀《漢書·烏孫傳》,說其國官制曰:“相大祿,左右大将二人,候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監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騎君一人。

    ”自左右大将以下,皆漢語譯錄,獨“大祿”非漢稱。

    傳又言:“昆莫有十餘子,中子大祿強,善将;大子有子曰岑陬。

    ”其下言:“岑陬者,官号也。

    ”此則烏孫自以官稱其人,即大錄為烏孫語,明矣。

    相大祿者,一官。

    大祿從主人,相從中國。

    史官所記,音義偕箸之也,都護韓宣奏“烏孫大吏、大祿、大監,皆可賜金印紫绶,以尊輔大昆彌”,明“大祿”為股肱貴臣,而與“大麓”譯音正同,則《虞書》所說為相位,烏孫取于古官舊号,豁然矣!) 烏孫故在祁連、敦煌間,後乃他徙,(見《張骞傳》)與瓜州允姓故鄰壤,當舜時則{比卩}成地也。

    隋《西域傳》言高昌王坐室,畫魯哀公問政孔子像,其官曰“令尹”,曰“公”,多取周、秦以上。

    高昌于漢,則車師前王庭,今為土魯番、闢展二城;當中世聲教殊絕,猶上法《周官》,以為光寵,況于舜世,東西固未鬲也?故孔子稱“天子失官,學在四夷”,而楊子雲喜識絕代方言,信其有征哉! “羲和作占日,尚儀作占月。

    ”(《世本》及《呂氏春秋·勿躬》文)羲、和分,而皆有仲叔。

    及王莽。

    則合羲和為一官,亦猶秦之合仆射也。

    (上《檀弓》:“扶君,蔔人師扶右,射人師扶左。

    ”注:“蔔當為仆,聲之誤也。

    仆人、射人,皆平生時贊正君服位者。

    ”故秦置谒者、侍中、尚書,皆有仆射,并仆人、射人為号。

    谒者輩皆近臣也。

    其後遂泛及他官,取其領事之号。

    《百官公卿表》謂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

    非其實也)綜校其實,既遠起東周矣。

     《文侯之命》言“父義和”者,鄭以為晉仇其字義和,固無征也。

    馬從孔安國故,以為晉重耳,其雲“父能以義和我諸侯”,亦愈曼衍矣。

    義和者,羲和也;賜弓矢{矩鬯}鬯以為侯伯,比于唐官分宅四方者。

    故取其尊号,而曰羲和。

     羲、和故分,尚儀亦非一名。

    《大傳》曰:“儀伯之樂舞,鼚哉!”此其儀也,(《大傳》注:“儀當為羲,羲仲之後也。

    ”案,下又有“羲伯之樂舞将陽”,則此非“羲”之誤。

    鄭以下言羲伯為羲叔之後,此為羲仲之後。

    然同言羲伯,不應如此無辨。

    故知此儀伯,為“尚儀”之“儀”,非羲伯也)周世法之。

    《大雅》有“維師尚父”,《故訓傳》以為“可尚可父”,惟《别錄》亦言“師之、尚之、父之”,此皆近望文生義。

    師者,大師;尚父者,尚也。

    大公之賜履而征五侯,其職侪于儀伯,故曰“尚父”。

     周之爵号,秘逸者多矣。

    三晉之世,天子賞魏文侯以“上聞”。

    (見《呂氏春秋·下賢》。

    舊作“上卿”。

    《漢書·樊哙傳》如淳注引作“上聞”。

    )若羲和、尚父者,甯一事邪? 周之六典,亡三老、五更。

    三老,公也。

    五更者,世疑其出于秦官。

    秦爵: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

    皆以主領更卒,部其役使。

    凡将軍,有前、後、左、右,(《百官公卿表》)而大将軍居中,而主莫府。

    故主領更卒者五人。

     章炳麟曰:秦無儒,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尚首虜之國不有也。

    夫庶長、不更之号,夙箸于《春秋》緯書。

    《文耀鈎》曰:“成周改号,苌弘分官。

    ”(《續漢書·律曆志》虞恭、宗訢等引)弘其取于秦官而建五更矣。

    今叔旦所制,既出山岩屋壁,獨苌弘後定者不傳。

    然其足以撥亂反正,甯不得與于蒼姬之典乎? 屈原稱其君曰“靈修”,此非詭辭也。

    古銅器以“靈終”為“令終”。

    而《楚辭》傳自淮南,(《楚辭》傳本非一,然淮南王安為《離騷傳》,則知定本出于淮南)以父諱更“長”曰“修”,其本令長也。

    秦之縣,萬戶以上為令,減萬戶為長。

    此其名本諸近古。

    楚相曰“令尹”,上比國君;(尹即古君字。

    故《左氏春秋》“君氏”,《公羊》作“尹氏”。

    上世家族政體,君父同尊。

    父從又持杖,尹亦從又持杖。

    《喪服傳》曰:“杖者,爵也。

    ”)其君曰“令長”,下比百僚。

    (楚官有“莫敖”,其君早殇及弑者亦曰“某敖”。

    敖本酋豪字,猶西旅獻豪,今作“獒”也。

    此亦君号同臣之一事)南國之法章,君臣猶以官位辨高下,故參用親羁而無世卿。

    夫“萬物尊天而貴風雨”者,為其“不私暱近,不孽疏遠”也。

    (《管子·版法解》語) 官統下第三十四 後王擇一相,大吏自相任,守令自司授,輔殷自府辟。

    如是,則教令壹,吏部廢,世胥散矣。

     章炳麟曰:大武三曾而偃武與力,大文三曾而貴義與德。

    建官之法,中今之卒病,猶有六術焉。

     捐納則廢,年資則廢,科舉則廢,将論官者必于大學。

    求材于學,洽定之制也。

    今後王暴興而置學堂,待其畢業,猶十有八歲,将空位不可以待矣。

    梅福有言,不循伯者之道.“欲以三代選舉之法,取當時之士,猶察伯樂之圖,求骐骥于市”也;“以承平之法,治暴秦之緒,猶以鄉飲酒之禮,理軍市也”。

    夫遭時阽危,則薮澤之才者,必盛于平世;敷心優賢,不在校官矣。

    明大祖令中外諸臣,下至倉庫雜流皆得舉士,傳相引擢。

    是時山林窮居皆得自達。

    故草昧一切之政,不舉于學校,而舉于薦引。

    一術。

     議院者,别于科道,治定之制也。

    上書者,别于通政司之守,定與未定之通制也。

    當其未定,語無取翔博,言無取成文典。

    苟便于事,跖之黏牡,越人之不龜手,方伛偻以承之;若其勿便,雖不愆于舊章,蜚蓬之問,三王所不賓。

    雖然,上書則新舊雜糅,而持新者制之;群議則新舊雜糅,而持舊者制之。

    故據亂則通封事,亂已定則置議院。

    二術。

     稷之善農,大費之善虞,咎繇之善李法,雖賢聖勿能以代官。

    因國之關道出乎總理,按察使出乎刑部,曏猶以為事守,而久更慢弛。

    其他之淩亂則舊矣!是故革故之政,相材而授之職。

    自治官、法吏、軍帥、專對之使,帑臧之守,起自卒史,上至乎上卿,終身不出其曹。

    雖有大勳,止乎賜爵矣。

    三術。

     處戰國者,以軍隊為國之大郛,其勢則不得不右武。

    兵法既異,因國之文臣,雖握神雀刀,持遏必隆之匕首,不足以統馭士卒。

    八國比合,以陷宛平,其主跳走,督撫則先與密為誓盟。

    夫以疆圉抗诏,叛也;又逡遁多畏,而弗能自立為小國,虛設節鎮也;孰用?後王廢督撫而建師團,内受命于本兵,外有承宣布政使以長一部。

    四術。

     明制,監司長吏以下,皆避本省。

    宋政和制,則授官無過三十驿。

    議者善宋,以朱買臣、畢安敬、張漢周、範仲淹之守本郡為故。

    之二議者,其失則均也。

    必不用鄉人.則瞢于風土,其舉戾民;必專用鄰比,而勿遠取.僻陋之地風俗弗革,其民将老死不相往來。

    夫豪俊雖超轶于裡闬之士,其材性則大氐不出其裡闬。

    東方日本,有少連焉,(《禮記·雜記下》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

    ”案:日本自神武天皇班功建德,胙土賜姓,于是有國造、縣主之号。

    爾後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