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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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取法,則在于是。
彼明夷者,箕子、文王所公也。
然陰陽氣無箕子。
箕子言五行,出于《雒書》;文王言八卦,《河圖》也。
是故言“元年”者,以“王”為文王,而擯箕子于海外營部之域,使無亂統。
如彼積數至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者,是安用邪? 章炳麟曰:此謂官制之大數,在察玉衡,箸于方明者也。
凡官.皆以一統三。
昔者管仲之治齊也,曰:“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
”(《齊語》)而臨下相統,亦往往以三三積之。
文王之立政也,“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
“庶慎”者何也?公羊董仲舒《官制象天》曰:“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大夫為九慎,以持九卿;九卿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為一慎,以持天子。
天子積四十慎,以為四選。
選一慎三臣,皆天數也。
”然則“慎”者,三之别稱。
《秦風·小戎》傳曰:“脅驅,慎駕具,所以止入也。
”此因止骖馬之入以為名。
“慎駕具”者,若言“三馬之駕具”矣。
(乘馬實有驷牡。
然骖之命名.實因駕三而起。
蓋一服兩骖,非骖服皆兩也。
慎駕具亦本此為名。
而驷馬之兩骖駕具,即因名于是)厥以慎名官者。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厭次侯爰類,“以慎将,元年從起留”。
慎将,為楚漢時官号,猶明之參将也。
(明《職官志》:總兵官,副總兵,參将,無品級,無定員。
此參将與總兵、副總兵為三,慎将之名猶此矣。
師古言“以謹慎為将”,義甚迂曲。
漢初廄将、弩将、刺客将等,命名皆從其職,無以空言立号者。
以慎為三,周、秦、漢之通言,故董氏用之)夫慎者,三物之稱;自上以下,積乘以三,故曰“庶慎”;僚佐輔殷,置自上官,故文王罔兼。
此則官以三乘之義.明矣。
先聖荀卿曰:後王之成名,“爵名從周”。
(《正名》)明三百六十官者,其法為春秋所因。
及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成百二十官,如不契合。
然百二十官,未及中下士也;三百六十官者,下逮是也。
因元士八十一而參之,則二百四十二為中下士數,以增百二十官,則為三百六十有三。
故董氏《爵國篇》曰:“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
”又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
”而謂之“周制”,夫何不合之有乎?(案: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中下士,皆謂其職名,非謂其員數也。
如言以大夫為長官者,有二十七職;以元士為長官者,有八十一職。
非謂大夫隻有二十七人,元士隻有八十一人也。
《周禮》一官而有數大夫、數士者不少.然其官隻三百六十耳。
況鄉遂都鄙之正長,同此一官,而其員以千百計,雖盡中下士之數,猶不足充乎!又案: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說,《王制》及《尚書大傳》皆同。
鄭君注《大傳》曰:“自三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時之官也。
周之官三百六十。
《禮志》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後百,殷二百,周三百。
近之,未得其實也。
據夏、周推其差,則有虞之官六十,夏後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周三百六十,為有所法。
”鄙意《明堂位》說似與此不相涉。
《大傳》又言:“舜攝時,三公、九卿、百執事,此堯之官也。
故使百官事舜。
”則又謂堯舜時已有百二十官,亦與《明堂位》官五十相戾。
竊謂古制芒昧,學者多以周制說虞夏,或以虞夏制說周,紛如糾纆。
今從《考工記》“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之文,定為周制。
至所謂九卿者,即六卿與三孤,而三孤亦必兼六卿所屬之官。
如師氏、保氏,或言即是師保,殆其然欤?) 自午以下,至亥六等,其數至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胥史陪屬,遞統而相增。
六等者,何也?士之所臣曰早,早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也。
是在《春秋傳》則比十日,今乃比于十二辰者,《傳》有王、公、大夫、士,而大夫弗别于卿、士,又弗别元與中、下,是以為十;别之是以為十二,非其相舛整也。
《周官》府史胥徒之制,不皆以三相乘,雖其上亦然。
(如大夫,亦不止二十七職也)要之,道其較略而已。
千裡之路,不可扶以繩;萬家之都,不可平以準。
苟大意得,不以小缺為傷。
必若引繩切墨,而以三制之者,雖倕、商高為政,固勿能也。
且夫爵名則因于周,若春秋所為斟酌損益者,億甚衆矣。
是故荀子有《序官》,(《王制》)其名或異《周禮》,然猶十取其七八,故曰文王之法雲爾。
及夫箕子所飏言,則以五行為臬枳,斯大古夏殷之成憲。
而周時毀棄久矣。
荀子道桀纣之世曰:古者天子千官,諸侯百官。
以是千官,令行于諸夏之國,謂之王;以是百官,令行于竟内,謂之君。
(《正論》)夫其千官者,則《鄭語》言“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楚語》言“百姓,千品,萬官,億醜”是也。
是皆以十相乘,然其本則在“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鄭語》)所謂五物之官,則《傳》言“物有其官”,“故有五行之官”,“列受氏姓”,是已。
(《左》昭二十九年傳) 古者計官,自士而止,不及早輿陪屬。
故以三乘者,其下雖尚有六等,而曰三百六十矣;以十乘者,其下雖有萬官億醜,而曰千官矣。
千官之法,本于五行,是則皞、顼、夏、商所闿置。
(金氏《求古錄》謂“周以前,皆五官。
《甘誓》召六卿,鄭謂即周之六卿。
不知《周官》所雲「軍将皆命卿」者,謂選将而命之為卿,必非使大宰、司徒等六卿将之也。
不可據此謂夏有六官”。
其說最确。
下《曲禮》:“天子建六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蔔,典司六典。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
”鄭曰:“此蓋殷時制也。
周則大宰為天官,大宗曰宗伯。
宗伯為春官,大史以下屬焉。
”“司士屬司馬。
”府則“皆屬司徒”,工則“皆屬司空”。
案:此為殷時五官之明證。
周時始立六官,《通典》二十三雲:“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
至隋六部,其制益明。
大唐武大後,遂以六部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
若參詳古今,征考職任,則天官大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
今吏部之始,宜出夏官之司土。
”杜君此說,精審絕倫。
周代冢宰,實為三公之副,若漢時以禦史大夫副丞相矣。
故小宰注謂“若今禦史中丞”,明大宰若禦史大夫也。
後漢以禦史大夫為司空,則為論道之職,而衆務悉歸尚書,故冢宰又若後漢以來之尚書令也。
杜君又謂算計之任,本出于天官之司會。
案近世普魯士有會計檢察院,直隸國王,為特立官。
古者則以直隸宰臣。
漢初張蒼善算,以列侯主計,居相府,鄰郡國上計者,謂之計相。
然則司會屬于天官,猶計相居于相府,益明大宰是副相矣。
又,世人多怪禁掖冗官,隸于大宰。
不知大宰實兼統五官,而官于禁掖者,于五官并無所歸,故直隸大宰耳。
其與五官同列為六者,猶後漢至唐,以令仆與諸曹尚書同為八坐也。
而六官取法,則與夏商以前取法五行者大異,蓋神權始衰矣。
又尋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以德诏爵,以功诏祿,以能诏事,以久奠食。
司士僅下大夫,則進退百僚,非其所任。
蓋官吏名籍,集于司士,所謂德、功、能、久者,自據其長官所考以诏王,非自任铨選也,此與漢世選部略似,而權尚不逮。
若殷置司士,乃為五官之一,則與晉後之吏部一緻,進退黜陟,專制于一人矣。
上選卿尹,則非敬忌擇人之道;下選幹佐,則非庶慎罔知之義。
此魏、晉以來之積弊,而殷法已為其前導。
故文王立政,大革斯制。
然則以大宰為神官,以司士執铨柄,皆殷法之乖缪者,是以爵名從周也)而箕子以為王府之葆臧者。
(《隋書·倭國傳》,其内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
夫以五官分職,實始五行之官。
日本文教,受自百濟王仁。
隋《百濟傳》固言百濟之先,出自高麗。
則知以五德命官,必出于箕子也) 當殷之衰,“昊夭不飨者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鴻滿野。
厥登名民三百六十夫,故能不顯,亦不賓滅。
”(《逸周書·度邑篇》)以是知文王之為方伯,既嘗改官,即每職舉其一人以上殷室。
故《周官》非肇制于公旦。
父子積思,以成斯業,信其精勤矣。
自周而下,設官在乎理财正辭,禁民為非,而司天屬神之職,有所勿尚。
象物以五者,特兵事之斥候旌旃耳。
儒有一孔,不法後王,而眩于神運。
故荀子之譏子思、孟轲曰:“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
”(《非十二子》)則箕子之法,必不行于域中,而文王得持其元,故曰大一統也。
《春秋傳》于昭之五年,箸叔孫氏筮得《明夷》事,則曰:“《明夷》,日也。
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自王以下,其二為公,其三為卿。
日上其中,食日為二,旦日為三。
”亦以見《明夷》之以日定位,久矣。
而其言“亥子”者,則周室取之,以為官成之大齊者也。
問曰:斥候旌旃,象物以五,何事也? 應之曰:《春秋傳》曰“明其五候。
”賈逵曰:“五候,五方之候,敬授民時,四方中央也。
”(昭二十三年)其後軍候亦如之,故曰:“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
”(宣十二年傳)物者,旗物也。
上《曲禮》曰:
彼明夷者,箕子、文王所公也。
然陰陽氣無箕子。
箕子言五行,出于《雒書》;文王言八卦,《河圖》也。
是故言“元年”者,以“王”為文王,而擯箕子于海外營部之域,使無亂統。
如彼積數至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者,是安用邪? 章炳麟曰:此謂官制之大數,在察玉衡,箸于方明者也。
凡官.皆以一統三。
昔者管仲之治齊也,曰:“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
”(《齊語》)而臨下相統,亦往往以三三積之。
文王之立政也,“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
“庶慎”者何也?公羊董仲舒《官制象天》曰:“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大夫為九慎,以持九卿;九卿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為一慎,以持天子。
天子積四十慎,以為四選。
選一慎三臣,皆天數也。
”然則“慎”者,三之别稱。
《秦風·小戎》傳曰:“脅驅,慎駕具,所以止入也。
”此因止骖馬之入以為名。
“慎駕具”者,若言“三馬之駕具”矣。
(乘馬實有驷牡。
然骖之命名.實因駕三而起。
蓋一服兩骖,非骖服皆兩也。
慎駕具亦本此為名。
而驷馬之兩骖駕具,即因名于是)厥以慎名官者。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厭次侯爰類,“以慎将,元年從起留”。
慎将,為楚漢時官号,猶明之參将也。
(明《職官志》:總兵官,副總兵,參将,無品級,無定員。
此參将與總兵、副總兵為三,慎将之名猶此矣。
師古言“以謹慎為将”,義甚迂曲。
漢初廄将、弩将、刺客将等,命名皆從其職,無以空言立号者。
以慎為三,周、秦、漢之通言,故董氏用之)夫慎者,三物之稱;自上以下,積乘以三,故曰“庶慎”;僚佐輔殷,置自上官,故文王罔兼。
此則官以三乘之義.明矣。
先聖荀卿曰:後王之成名,“爵名從周”。
(《正名》)明三百六十官者,其法為春秋所因。
及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成百二十官,如不契合。
然百二十官,未及中下士也;三百六十官者,下逮是也。
因元士八十一而參之,則二百四十二為中下士數,以增百二十官,則為三百六十有三。
故董氏《爵國篇》曰:“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
”又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
”而謂之“周制”,夫何不合之有乎?(案: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中下士,皆謂其職名,非謂其員數也。
如言以大夫為長官者,有二十七職;以元士為長官者,有八十一職。
非謂大夫隻有二十七人,元士隻有八十一人也。
《周禮》一官而有數大夫、數士者不少.然其官隻三百六十耳。
況鄉遂都鄙之正長,同此一官,而其員以千百計,雖盡中下士之數,猶不足充乎!又案: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說,《王制》及《尚書大傳》皆同。
鄭君注《大傳》曰:“自三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時之官也。
周之官三百六十。
《禮志》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後百,殷二百,周三百。
近之,未得其實也。
據夏、周推其差,則有虞之官六十,夏後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周三百六十,為有所法。
”鄙意《明堂位》說似與此不相涉。
《大傳》又言:“舜攝時,三公、九卿、百執事,此堯之官也。
故使百官事舜。
”則又謂堯舜時已有百二十官,亦與《明堂位》官五十相戾。
竊謂古制芒昧,學者多以周制說虞夏,或以虞夏制說周,紛如糾纆。
今從《考工記》“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之文,定為周制。
至所謂九卿者,即六卿與三孤,而三孤亦必兼六卿所屬之官。
如師氏、保氏,或言即是師保,殆其然欤?) 自午以下,至亥六等,其數至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胥史陪屬,遞統而相增。
六等者,何也?士之所臣曰早,早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也。
是在《春秋傳》則比十日,今乃比于十二辰者,《傳》有王、公、大夫、士,而大夫弗别于卿、士,又弗别元與中、下,是以為十;别之是以為十二,非其相舛整也。
《周官》府史胥徒之制,不皆以三相乘,雖其上亦然。
(如大夫,亦不止二十七職也)要之,道其較略而已。
千裡之路,不可扶以繩;萬家之都,不可平以準。
苟大意得,不以小缺為傷。
必若引繩切墨,而以三制之者,雖倕、商高為政,固勿能也。
且夫爵名則因于周,若春秋所為斟酌損益者,億甚衆矣。
是故荀子有《序官》,(《王制》)其名或異《周禮》,然猶十取其七八,故曰文王之法雲爾。
及夫箕子所飏言,則以五行為臬枳,斯大古夏殷之成憲。
而周時毀棄久矣。
荀子道桀纣之世曰:古者天子千官,諸侯百官。
以是千官,令行于諸夏之國,謂之王;以是百官,令行于竟内,謂之君。
(《正論》)夫其千官者,則《鄭語》言“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楚語》言“百姓,千品,萬官,億醜”是也。
是皆以十相乘,然其本則在“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鄭語》)所謂五物之官,則《傳》言“物有其官”,“故有五行之官”,“列受氏姓”,是已。
(《左》昭二十九年傳) 古者計官,自士而止,不及早輿陪屬。
故以三乘者,其下雖尚有六等,而曰三百六十矣;以十乘者,其下雖有萬官億醜,而曰千官矣。
千官之法,本于五行,是則皞、顼、夏、商所闿置。
(金氏《求古錄》謂“周以前,皆五官。
《甘誓》召六卿,鄭謂即周之六卿。
不知《周官》所雲「軍将皆命卿」者,謂選将而命之為卿,必非使大宰、司徒等六卿将之也。
不可據此謂夏有六官”。
其說最确。
下《曲禮》:“天子建六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蔔,典司六典。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
”鄭曰:“此蓋殷時制也。
周則大宰為天官,大宗曰宗伯。
宗伯為春官,大史以下屬焉。
”“司士屬司馬。
”府則“皆屬司徒”,工則“皆屬司空”。
案:此為殷時五官之明證。
周時始立六官,《通典》二十三雲:“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
至隋六部,其制益明。
大唐武大後,遂以六部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
若參詳古今,征考職任,則天官大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
今吏部之始,宜出夏官之司土。
”杜君此說,精審絕倫。
周代冢宰,實為三公之副,若漢時以禦史大夫副丞相矣。
故小宰注謂“若今禦史中丞”,明大宰若禦史大夫也。
後漢以禦史大夫為司空,則為論道之職,而衆務悉歸尚書,故冢宰又若後漢以來之尚書令也。
杜君又謂算計之任,本出于天官之司會。
案近世普魯士有會計檢察院,直隸國王,為特立官。
古者則以直隸宰臣。
漢初張蒼善算,以列侯主計,居相府,鄰郡國上計者,謂之計相。
然則司會屬于天官,猶計相居于相府,益明大宰是副相矣。
又,世人多怪禁掖冗官,隸于大宰。
不知大宰實兼統五官,而官于禁掖者,于五官并無所歸,故直隸大宰耳。
其與五官同列為六者,猶後漢至唐,以令仆與諸曹尚書同為八坐也。
而六官取法,則與夏商以前取法五行者大異,蓋神權始衰矣。
又尋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以德诏爵,以功诏祿,以能诏事,以久奠食。
司士僅下大夫,則進退百僚,非其所任。
蓋官吏名籍,集于司士,所謂德、功、能、久者,自據其長官所考以诏王,非自任铨選也,此與漢世選部略似,而權尚不逮。
若殷置司士,乃為五官之一,則與晉後之吏部一緻,進退黜陟,專制于一人矣。
上選卿尹,則非敬忌擇人之道;下選幹佐,則非庶慎罔知之義。
此魏、晉以來之積弊,而殷法已為其前導。
故文王立政,大革斯制。
然則以大宰為神官,以司士執铨柄,皆殷法之乖缪者,是以爵名從周也)而箕子以為王府之葆臧者。
(《隋書·倭國傳》,其内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
夫以五官分職,實始五行之官。
日本文教,受自百濟王仁。
隋《百濟傳》固言百濟之先,出自高麗。
則知以五德命官,必出于箕子也) 當殷之衰,“昊夭不飨者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鴻滿野。
厥登名民三百六十夫,故能不顯,亦不賓滅。
”(《逸周書·度邑篇》)以是知文王之為方伯,既嘗改官,即每職舉其一人以上殷室。
故《周官》非肇制于公旦。
父子積思,以成斯業,信其精勤矣。
自周而下,設官在乎理财正辭,禁民為非,而司天屬神之職,有所勿尚。
象物以五者,特兵事之斥候旌旃耳。
儒有一孔,不法後王,而眩于神運。
故荀子之譏子思、孟轲曰:“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
”(《非十二子》)則箕子之法,必不行于域中,而文王得持其元,故曰大一統也。
《春秋傳》于昭之五年,箸叔孫氏筮得《明夷》事,則曰:“《明夷》,日也。
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自王以下,其二為公,其三為卿。
日上其中,食日為二,旦日為三。
”亦以見《明夷》之以日定位,久矣。
而其言“亥子”者,則周室取之,以為官成之大齊者也。
問曰:斥候旌旃,象物以五,何事也? 應之曰:《春秋傳》曰“明其五候。
”賈逵曰:“五候,五方之候,敬授民時,四方中央也。
”(昭二十三年)其後軍候亦如之,故曰:“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
”(宣十二年傳)物者,旗物也。
上《曲禮》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