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其變若雲氣,而言或以十數。

    莫曰辍,則終古曰“車小缺複合”也。

    莫曰毋,則終古曰“女欲奸,诃止之勿令奸”也。

    其冗曼勿便也尤甚,故号以辍、毋,而一言贍矣。

    然則名之箸者,文從其言也不可知。

    苟纡于祈向,而馔具一名以引導之,其必自史官之達書名,使民率從以為言,無疑也。

     今自與異域互市,械器日更,志念之新者日蘖,猶暖暖以二千名與夫六萬言者相角,其疐便既相萬,及緣傅以譯,而其道大窮。

    今夫含生之屬,必從其便者也。

    然則必有弟靡以從彼者。

    雖吾文字,亦将棄不用矣。

     孟晉之後壬,必修述文字。

    其形色志念,故有其名。

    今不能舉者,循而摭之。

    故無其名,今匮于用者,則自我作之。

    其所稱謂,足以厭塞人之所欲,欲廢墜得乎?若是,則布政之言,明清長弟,較然如引繩以切墨,品庶昭蘇,而呰偷者競矣。

    吾聞古之道君人者,曰:審谛如帝。

     附:正名雜義 《管子》曰:“義也,名也。

    時也,似也,類也,比也,狀也,謂之象。

    ”(《七法》)其在七法,以為一官。

    覃及異域,言正名者衆矣。

    夫三段之條,五旌之教,是有專家,不得采摭。

    今取文字聲音,明其略例,與夫修辭之術宜審正者,集為《雜義》。

    非誠正名而附其班,蓋《匡謬正俗》之次也。

     西方以數聲成言乃為一字,震旦則否。

    釋故、釋言而外,複有釋訓。

    非聯綿兩字,即以雙聲疊韻成語。

    此異于單舉者。

    又若事物名号,合用數言。

    歲陽、歲陰,義則難解。

    放勳、重華,古聖之建名;阿衡、祈父,官僚之定命;是皆兩義和合,并為一稱。

    苟自西方言之,亦何異一字邪?今通俗所用,雖廑跂二千,其不至甚憂困匮者,固賴以轉移爾。

    由是言之,抪于文俗者,亦逾萬字。

    然于理财正辭,其憂不逮甚矣。

    若有創作,用缵舊文,故(一字)訓(數字)兩端,皆名一字。

    是則書童竹笘,數必盈億也。

     “六書”之從形聲,十固七八。

    自叔然、弘嗣,則有切音。

    其後或以婆羅門法貫之,宜若調瑟有準,觀其紐切而知其音讀者。

    然抽諷《廣韻》,則二百六者勿能辨也。

    其能辨者,而九服又各異其斂侈也。

    音不吊當,彼是不明.人各相非,孰為雅言?察此其所由生,則嘗正字母之讀,以貫雙聲,未曾正二百六部建首之讀,以貫疊韻。

    故呿、唫同概.而韻不可知。

    襲孫、韋切音之術,而弗整理,其切則雜舉散字以為用,未嘗一用字母部首,故樞軸繁亂而讀不可知。

    世言漢文雜識,不若歐洲之易簡。

    若專以字母韻首為綱,上、去傅于平聲,加之點識,以示區别,所識不過百名。

    而切字既有定矣,雖咳笑鷇音之子,使無歧聲,布于一國,若鄉邑相通,可也。

     上世語言簡寡,故文字少而足以達旨。

    及其分析,非孳乳則辭不計。

    若彼上世者,與未開之國相類,本無其事,固不必有其言矣。

     案:柏修門人種,以同部女子為男子所公有,故無夫婦妃耦之言;婦人、處子,語亦弗别。

    征之《說文》:“婦.服也,從女持帚灑掃。

    ”《曲禮》:“士曰婦人,庶人曰妻。

    ”斯适人之定名可知也。

    然《士喪禮》:“婦人俠床”,注謂“妻妾子姓”。

    語無區别,與柏修門種勿殊。

    蓋虙犧俪皮以前之遺語爾。

     又父子、君臣、夫婦、朋友各有正文,而昆弟獨假于韋束之次弟,其後乃因緣以制“{罣-土+弟}”字。

    《說文》兄雖訓長,毛公故訓義實為茲。

    蓋繇茲長而為長者,亦猶令長之引伸矣。

    斯則兄弟、昆弟,古無其文,蓋亦無其語也。

    大宗嗣始祖,小宗嗣四親,族人為宗服齊衰三月。

    宗之重于家族政體,久矣。

    其始鑒于立少,懼其動搖,而尊之使峭不可登;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亦不得以其戚戚宗子。

    故餘子于适長,無敢有兄與昆之稱。

    雖适長亦以臣庶視餘子,未嘗言弟也。

    其諸庶相謂,則孟、仲及季而已。

    本無兄弟、昆弟之名,故亦不制其字。

    及其立名借字,則社會已開,必在三王之際也。

     又加路脫稱:達馬拉人,以淡巴苽二本,易羊一匹;淡巴苽十本,易犢一頭。

    然其算術,知五而止。

    自五以上,無其語言,亦無會計。

    故見淡巴苽十本者,擴張兩手,以指切近,略知其合于二五之數.而不知其十也。

    又其嚚頑者,識數至三而止。

    及奧大利亞人,則三數猶不能憭。

    夫世無衡量籌算,人之紀數,固以指爾。

    以五指為極數,而不能使左右相代以定位,則五以上,宜不能知也。

    汪容甫作《釋三九》篇,遍征古籍,凡欲甚言多數者,或則舉三,或則舉九。

    餘以為舉九者,在社會開明而後;若舉三,則上古之遺言也。

    當是時,以為數至于三,無可增矣。

    且虙犧已有十言之教,而《易》言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律曆志》言五六“天地之中合”。

    其他五行、五色、五聲、五味之屬,大氐以五為度。

    蓋當時亦特虙犧知十耳。

    元元之民,則以為數至于五,無可增矣。

    後世雖漸文明,而數極三五之說,傳之故老,習于胲頰,故亦相引而弗替乎? 又古之言人、仁、夷同旨。

    案,《說文》古文仁字作{屍二}。

    而古夷字亦為{屍二}。

    (《漢書·樊哙傳》“與司馬{屍二}戰砀東”,注:“{屍二},與夷同。

    ”《孝經·仲尼居》釋文:“{屍二},古夷字。

    ”)此假仁為夷也。

    《海内西經》:“百神之所在,八隅之岩,赤水之際,非仁羿莫能上岡之岩。

    ”仁羿者,夷羿,《傳》雲“夷羿收之”是也。

    《說文》言夷俗仁,仁者壽。

    故夷與仁,聲訓本通,脂真之轉,字得互借。

    《表記》《中庸》皆雲:仁者,人也。

    《表記》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

    ”《韓敕碑》:“有四方士仁。

    ”皆借仁為人矣。

    乃知人與仁、夷古隻一字。

    蓋種類之辨,夷字從大,而為人。

    自禹别九士,始以夏為中國之稱,制字從頁,臼、攵以肖其形。

    自禹而上,夷、夏并号曰人耳。

    夷俗仁,故就稱其種為人,以就人聲,而命德曰仁。

    仁即人字。

    自名家言之,人為察名,仁為玄名,而簡樸之世未能理也。

    古彜器人有作“仌”者。

    重人則為仌,以小畫二代重文,則為仁,明其非兩字矣。

    自夷夏既分,不容通言為人.始就人之轉音而制夷字。

    然《說文》兒字下雲:“仁人也,古文奇字人也。

    ”夫古文與小篆一字耳,何故别訓為仁人?則知左史官之制兒字.蓋專以稱東夷,以别夏人。

    夷俗仁,故訓曰仁人。

    (此義治小學者多不瞭,非深察古今變故不知)《白虎通義》謂夷者蹲夷無禮義,故兒字下體诘屈,(《說文》兒字下引孔子曰:“在人下.故诘屈。

    ”)以象蹲夷。

    且《海内西經》:“仁羿”,《說文系傳》兒字下注引作“人羿”。

    是兒、夷一字異讀之明征。

    通其源流正變言之,則人、兒、夷、仌、仁、{屍二}六字,于古特一字一言,及社會日進,而音義分為四五。

    夫語言文字之繁簡,從于社會質文,顧不信哉! 六書初造,形、事、意、聲,皆以組成本義,惟言語筆劄之用,則假借為多。

    小徐系《說文》,始有引伸一例。

    然鄦君以令長為假借,令者發号,長者久遠,而以為司命令位夐高者之稱。

    是則假借即引伸,與夫意義絕異,而徒以同聲通用者,其趣殊矣。

     夫号物之數曰萬,動植、金石、械器之屬,已不能盡為其名。

    至于人事之端,心理之微,本無體象,則不得不假用他名以表之。

    若動靜形容之字,諸有形者已不能物為其号,而多以一言概括;諸無形者則益不得不假借以為表象,是亦勢也。

     姊崎正治曰:表象主義,亦一病質也。

    凡有生者,其所以生之機能,即病态所從起。

    故人世之有精神見象、社會見象也,必與病質偕存。

    馬科斯牟拉以神話為言語之瘿疣,是則然矣。

    抑言語者本不能與外物泯合,則表象固不得已。

    若言雨降,(案:降,下也。

    本謂人自陵阜而下)風吹,(案:吹,噓也。

    本謂人口出氣息)皆略以人事表象。

    繇是進而為抽象思想之言,則其特征愈箸。

    若言思想之深遠,度量之寬宏,深者所以度水,遠者所以記裡,寬宏者所以形狀空中之器,莫非有形者也,而精神見象以此為表矣。

    若言宇宙為理性,此以人之材性表象宇宙也。

    若言真理,則主觀客觀初無二緻,此以主觀之承仞,客觀之存在,而表象真理也。

    要之,生人思想,必不能騰躍于表象主義之外。

    有表象主義.即有病質馮之。

     其推假借引伸之原,精矣。

    然最為多病者,莫若神話,以“瑞麥來牟”為“天所來”;而訓“行來”,以“{丿乙}至得子”為“嘉美之”,而造“孔”字。

    斯則真不失為瘿疣哉! 惟夫庶事繁興,文字亦日孽乳,則漸離表象之義而為正文。

    如能,如豪,如群,如朋,其始表以猛獸羊雀。

    此猶埃及古文,以雌蜂表至尊,以牡牛表有力,以馬爵之羽表性行恺直者。

    (嗀利亞《英文學史》)久之能則有志,豪則有勢,群則有宭,朋則有倗,皆特制正文矣。

    而施于文辭者,猶習用舊文而怠更新體;由是表象主義日益浸淫。

    然賦頌之文,聲對之體,或反以代表為工,質言為拙,是則以病質為美疢也。

    楊泉《物理論》有雲:“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

    ”(《藝文類聚》人部引)此謂本繇一語,甲乇而為數文者。

    然特就簡畢常言,以為條别,已不盡得其本義。

    (緊,本義訓纏絲急,引伸施于草木)斯義益衰,則治小學與為文辭者,所繇忿争互诟,而文學之事,彌以紛纭矣。

     如右所述,言語不能無病。

    然則文辭愈工者,病亦愈劇。

    是其分際,則在文言質言而已。

    文辭雖以存質為本幹,然業曰“文”矣,其不能一從質言,可知也。

    文益離質,則表象益多,而病亦益笃。

    斯非直魏、晉以後然也,雖上自周、孔,下逮嬴、劉,其病已淹久矣。

    湯武革命而及“黃牛之革”,皿蟲為蠱而雲“幹父之蠱”。

    易者,象也,表象尤箸。

    故治故訓者,亦始自《易》,而病質亦于今為烈焉。

     雖然,人未有生而無病者,而病必祈其少。

    瀸污漬染,甯知所屆?荀氏有言:亂世之征,文章匿采。

    (《樂論》)焉可長也?近世奏牍關移,語本直核,純出史胥,其病猶少。

    而庸妄賓僚,謬施塗塈,案一事也,不雲“纖悉畢呈”,而雲“水落石出”;排一難也,不雲“禍胎可絕”,而雲“釜底抽薪”。

    表象既多,鄙倍斯甚。

    夫言苛則曰“吹毛求疵”,喻猛則曰“鷹擊毛鸷”,遷、固雅材,有其病矣。

    厚味臘毒,物極必反,遂于文格,最為傭下。

    是則表象之病,自古為昭。

     去昏就明,亦尚訓說求是而已。

    自昔文士,不錄章句,而劉彥和獨雲:“注釋為詞,解散論體,雜文雖異,總會是同。

    ”(《文心雕龍·論說篇》)斯固文辭之極緻也。

    若鄭君之譜《毛詩》.公彥之釋《士禮》,武子之訓《穀梁》,台卿之讀《孟子》,師法義例,容有周疏,其文辭則皆惑然信美矣。

    當文學陵遲,躁人喋喋,欲使漸持名實,非此莫由也。

    有通俗之言,有科學之言,此學說與常語不能不分之由。

    今若粗舉其略:炭也,鉛也,金剛石也,此三者質素相同,而成形各異,在化學家可均謂之炭。

    日與列宿,地與行星,在天文亦豈殊物?然施之官府民俗,則較然殊矣。

    夫盤盂鐘镈,皆冶以金;幾案杯箸,皆雕以木;而立名各異,此自然之理。

    然苟無新造之字,則器用之新增者,其名必彼此相借矣。

    即如炱煤曰煤,古樹入地所化,亦因其形似而曰煤,不知此正宜作墨爾。

    曩令古無墨字,則必當特造矣。

     有農牧之言,有士大夫之言,此文言與鄙語不能不分之由。

    天下之士大夫少而農牧多,故農牧所言,言之粉地也。

    而世欲更文籍以鄙語,冀人人可以理解,則文化易流,斯則左矣。

    今言道、義,其旨固殊也。

    農牧之言道,則曰道理;其言義,亦曰道理。

    今言仁人、善人,其旨亦有辨也。

    農牧之言仁人,則曰好人;其言善人,亦曰好人。

    更文籍而從之,當何以為别矣?夫裡巷恒言,大體不具,以是教授,适使真意訛殽,安得理解也?昔釋典言“般若”者,中國義曰智慧。

    以般若義廣,而智慧不足以盡之,然又無詞以攝代,為是不譯其義,而箸其音。

    何者?超于物質之詞,高文典冊則愈完,遞下而詞遞缺,缺則兩義掍矣。

    故教者不以鄙語易文言,譯者不以文言易學說,非好為诘诎也,苟取徑便而殽真意,甯勿徑便也。

     志念之曲折,不可字字而造之,然切用者不宜匮乏。

    如此直行曰徑,易言也;一曲一直曰迂,若不特為之名,則于言冗矣。

    如物有大小,易言也;自圓心以出輻線,稍前益大曰耎,若不特為之名,則于言冗矣。

    如形式之分合,易言也;望兩物平行者,漸遠而合成交角曰{日匕},若不特為之名,則于言冗矣。

    古義有精眇翔實者,而今弗用,舉而措之.亦猶修廢官也。

    如火車中止,少頃即行,此宜用辍字古義。

    如鐵路中斷,濟水複屬,此宜特為制字。

    雷霆擊物,昔稱曰震。

    火山之發,上變陵谷,下遷地臧,今宜何稱?釜氣上烝,昔号曰融。

    既烝複變,既烝複凝,今宜何号?南北極半歲見日,半歲不見日,昔名之暨。

    赤道下晝夜平等者,今宜何名?東西半球兩足相抵,昔為之僢。

    (正當作舛)東西背馳,終相會遇者,今宜何謂?以此比例,不翅千萬。

    擇其要者,為之制字,則可矣。

     故有之字,今強借以名他物者,宜削去更定。

    若鎕銻,本火齊珠也,今以銻為金類元素之名。

    汽,本水涸也,今以汽為烝氣之名。

    名實掍殽,易令眩惑。

    其在六書,誠有假借一科,然為用字法,非為造字法。

    至于同聲通用,蓋不可與造字并論矣。

    是故銻、汽等文,必當更定。

     官吏立名,疆域大号,其稱謂與事權不同者,自古有之。

    如秦以禦史為三公,于周特簪筆之吏;唐以侍中為宰相,于漢則奉壺之役也。

    然封駁之官,謂之給事;一萃之長,号以千總,則已甚矣。

    若夫展轉沿襲,至不可通者,則始于元後。

    如升州為府,而府仍号以某州,最為無義。

    今官書文牍,辄言各直省,此複襲明而誤。

    彼時有南北直隸,故曰各直;有十三省,故曰各省。

    今直隸非有二也,且亦一行省耳。

    然則稱各省以足;(省當稱司,或當稱部,前人已言之,此姑從俗)仍言各直,所指安在?乃觀于日本之官号,何其剀切雅馴也?近法東鄰,庶幾複古哉! 轉譯官号,其事尤難。

    蓋各國異制,無緣相拟。

    或謂宜一切譯音,如漢時且渠、當戶例。

    然左右賢王、僮仆都尉,則固譯義矣。

    要之,中國當自定官号,名實既核,則相切者多,必不能比傅,然後如賢王、仆射,非漢所有,而特為作名可也。

    并不能為之作名者,然後從且渠、當戶例可也。

     人名地名,雖舉音而當知其意。

     從說之,苫越生子,命曰陽州,人以地名也。

    蒲姑,東土奄君之号,人地互稱也。

    懷壞,汜汎,由事得稱;仲中,屔和,義事兼具,此其模略可知也。

     橫說之,釋典言世間名字,或有因緣,或無因緣。

    其大齊曰:有因緣者,如舍利弗,母名舍利,因母立字,故名舍利弗;如摩鍮羅道人,生摩鍮羅國,因國立名,故名摩鍮羅。

    無因緣者,如曼陀婆,一名二實,一名殿堂,二名飲漿,堂不飲漿,亦複得名為曼陀婆;如薩婆車多,名為蛇蓋,實非蛇蓋。

    然則渠搜以罽毳名,支那以蠶絲名,(世謂震旦、支那,譯皆言秦。

    今人考得,實為蠶義)域多利以英吉利主名,非律賓以西班牙王名,是亦地名之有因緣者也。

    若能蒐集故言,如昔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