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避諱學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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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七:“秦始皇二十四年,虜楚王負當,以其地置楚郡。

    ”注:“秦三十六郡無楚郡,此蓋滅楚之時暫置。

    後分為九江、鄣、會稽三郡。

    ”按《史記楚世家》,有“滅楚名為楚郡”之文,故《通鑒》從之,其實秦未嘗置楚郡也。

     秦始皇父名子楚,當時稱楚為荊,豈有轉以名郡之理。

    《集解》引孫檢雲:“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

    ”其說是也。

    《史記》楚郡之楚,蓋三字之訛,後人因此謂三十六郡之外有楚郡,固謬;胡氏謂暫置而後分,亦非也。

     《漢書遊俠傳》:“陳遵祖父遂,宣帝微時與有故,相随博弈,數負進。

    及宣帝即位,用遂,稍遷至太原太守,乃賜遂玺書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祿厚,可以償博進矣。

    ’”師古曰:“進者,會禮之财也,謂博所賭也。

    史皇孫名進,而此诏不諱之,蓋史家追書,故有其字耳。

    ”劉攽曰:“顔雲史家追書,妄也。

    诏書本字,史家何苦改之。

    蓋進音赆,自不犯諱也。

    ”但荀悅《漢紀》十八“數負進”作“數負遂”,“可以償博進矣”作“可以償遂博負矣”。

    則悅所見《漢書》乃遂字,而非進字也。

    然《漢書宣帝紀》,地節四年七月诏亦有進藥之文,則進字當時似可不諱。

     《說文》鉊字引張徹說一條,竹汀先生謂:“漢人不當以武帝諱為名,疑是張敞。

    ”【乃和案:錢說見《養新錄》十二。

    】 《三國魏志少帝紀》:“景元元年,故漢獻帝夫人節薨,追谥為獻穆皇後。

    ”陳景雲曰:“《武帝紀》注引《續漢書》,曹騰父名節,于獻穆為高祖,不應獻穆命名乃犯祖諱。

    ”《藝文類聚》九四引《續漢志》:“曹騰父萌。

    ”與裴注異。

    當以萌為正,因字形相似而訛也。

     《魏書景穆十二王中山王英傳》:“衍中軍大将軍臨川王蕭宏。

    ”按《魏書》于諸帝諱皆回避本字,如崔宏稱元伯,慕容恪稱元恭是也。

    今紀傳于蕭宏之名多不回避,當非魏收原文,皆後人據《南史》追改。

    《島夷傳》則作蕭密。

     《新唐書武後紀》,長安五年正月,讨亂諸臣有檢校司農少卿兼知總監翟世言。

    世為太宗諱,唐人不應以為名。

    據《忠義李憕傳》後附載功臣,有殿中監兼知總監汝南郡公翟無言,則世實為無字,以形似而訛。

     《新五代史蜀世家》,知祥父名道。

    《蜀梼杌》下雲名。

    據《蜀毛詩石經》殘字,道字屢見,皆不避諱,知《歐史》誤。

    或先名道,後名也。

     《宋史仁宗紀》:“景祐二年正月,置迩英、延義二閣。

    ”義為太宗舊諱,閣名不應相犯。

    據卷八五《地理志》則為延羲閣,義字訛也。

     《宋史光宗紀》:“紹熙二年二月,金遣完顔亶來告哀。

    ”金熙宗名亶,金使臣不應與金先帝同名。

    據《金史》六二《交聘表》,實作完顔。

    為廪本字。

     《遼史道宗紀》:“壽隆元年。

    ”竹汀先生謂:“洪遵《泉志》有壽昌元寶錢,引李季興《東北諸蕃樞要》雲:契丹主年号壽昌。

    又引《北遼通書》雲: 天祚即位,壽昌七年改為乾統。

    ”【乃和案:錢說見《遼史考異》及《養新錄》八。

    】今史作壽隆,不雲壽昌,或疑《泉志》之誤。

    然遼時石刻,稱壽昌者多矣,無有雲壽隆者。

    《東都事略》、《文獻通考》,皆宋人書也,亦稱壽昌。

    其以為壽 隆者,《遼史》誤也。

    遼人謹于避諱,光祿卿之改崇祿,避太宗諱也;改女真為女直,避興宗諱也;追稱重熙為重和,避天祚嫌名也。

    凡石刻遇光字皆缺畫。

    道宗者,聖宗之孫,而以壽隆紀元,犯聖宗之諱,此理之必無者。

    黃本骥見慈悲庵幢作壽昌,乃謂:“年号不避祖諱,民間諱之,何耶!”此過信《遼史》之誤也。

     《元史》五九《地理志》:“陝州,宋為保義軍。

    ”按義為宋太宗舊名。

    保義軍節度,唐末置,治陝州。

    宋初避太宗名,改軍名曰保平,陝州之名仍舊。

    今《元志》雲“宋為保義軍”,可以犯諱知其訛謬也。

     《元史》六三《地理志》:“郴陽縣,倚郭,舊為敦化縣,至元十三年改今名。

    ”湖南舊為宋土,敦字犯宋諱,敦化之名,必非宋所立。

    《輿地紀勝》五七引《寰宇記》雲:“晉天福初,避廟諱,改郴州為敦州,郴縣為敦化。

    漢初,州縣名悉複舊。

    ”是敦化之名,乃石晉所改,未幾即廢。

    《元史》謂至元十三年改敦化為郴陽,謬也。

     凡此皆可因其犯諱而得之。

     第六十八因犯諱知有衍文脫文例 《晉書後妃傳》:“成恭杜皇後諱陵陽,改宜城陵陽縣為廣陽縣。

    ”若以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為司城之例例之,則陽字不生疑義。

    然晉時後諱甚嚴,陵陽既因諱而改,則是否改一字即為滿足,須有待其他之證明。

    據《宋書》卅五《州郡志》:“廣陽令,漢舊縣曰陵陽,晉成帝杜皇後諱陵,鹹康四年更名。

    ”則後本諱陵,曰諱陵陽者,因涉所改縣名,誤衍一字,可因其犯諱而知也。

     《北齊書神武紀》,高歡考名樹。

    《北史齊紀》及《魏書高湖傳》,作名樹生。

    二史不同,何所适從?據《北齊書杜弼傳》:“相府法曹辛子炎咨事,雲須取署,讀署為樹。

    高祖大怒,杖之。

    弼進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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