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避諱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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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職官篇》:“隋改中書為内史,侍中為納言,大業十二年又改納言為侍内。

    ”注:“隋氏諱忠,故凡中皆曰内。

    ” 又:“唐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改中允為内允,改中郎将為旅贲郎将。

    ”當時太子名忠也。

     《舊唐書高宗紀》:“貞觀二十三年六月,改民部尚書為戶部尚書,七月,改治書侍禦史為禦史中丞,諸州治中為司馬,治禮郎為奉禮郎。

    ” 《金史》五五《百官志》:“大宗正府,泰和六年避睿宗諱,改為大睦親府。

    ”右以國諱改官名者也。

     《新唐書》六七《方鎮表》:“天祐二年,賜昭信軍節度,号戎昭軍節度。

    ” 據《舊唐書哀帝紀》:“天祐二年十月,金州馮行襲奏昭信軍額内一字,與元帥全忠諱字同,乃賜号戎昭軍。

    ”蓋全忠祖諱信也。

     《五代會要》十三載《唐長興四年九月敕》:“馮赟有經邦之茂業,宜進位于公台,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為同中書門下二品。

    ”此文有關官制,而《歐史》不及,略也。

    赟父名璋。

     右以人臣家諱,緻改官名以就之者也。

     第九避諱改地名例 《晉語》:“範獻子聘魯,問具敖之山,魯人以其鄉對,獻子曰:‘不為具敖乎?’對曰:‘先君獻武之諱也。

    ’”蓋魯獻公名具,武公名敖,故申繻對魯桓公曰:“名不以國,不以山川,以國則廢名,以山川則廢主,先君獻武廢二山。

    ”是也。

    其後秦避始皇父莊襄王子楚諱,改楚為荊;漢避文帝諱,改恒山為常山,其例至夥。

     《十駕齋養新錄》十一,有“避諱改郡縣名”一條可參據。

    唯其中避清諱,弘作宏,玄作元,胤作引,頗令人迷惑。

    如後魏獻文帝名弘,改弘農曰恒農,今《養新錄》弘寫作宏,則與獻文之子孝文混矣。

    因獻文名弘,孝文名宏也。

     又北魏獻文以前,隻有弘農,無恒農,而《廿二史考異》以避清諱故,于《續漢郡國志》、《百官志》,《三國志法正傳》,《晉書地理志》、《何無忌傳》,《宋書州郡志》等各條下,弘農字皆作恒農。

    《三史拾遺》于《漢書枚乘傳》亦然,不可不正。

     朱希祖曰:“胡欽華《天南紀事》,昊三桂帝滇,諱襄為廂,諱三為參,諱桂為貴,遂改桂林為建林府,桂陽為南平州,桂東為義昌縣,又遙改襄陽為漢南府。

    ”此書傳本尚少,附記于此。

     第十避諱改幹支名例 唐高祖之父名昞,故唐人兼諱丙,凡丙多改為景。

    如萬歲通天二年《石刻浮圖銘》,丙申作景申,丙寅作景寅,是也。

    晉、梁、陳、北齊、周、隋、南、 北八史,皆修于唐,丙皆作景。

    今本多回改為丙。

    其未回改者,《晉、隋書》、《北史》本紀仍作景,《陳、周書》、《南史》本紀則作丙,《北齊書》景丙互見,《梁書》皆作丙,而紀中大通四年二月景辰仍作景,則回改未盡者也。

     《新五代史梁本紀》,開平二年三月戊寅注:“梁嘗更戊曰武,舊史悉複為戊。

    ”《容齋續筆》六雲:“十幹戊字,與茂同音,俗輩呼為務,非也。

    吳中術者又稱為武。

    偶閱《舊五代史》:‘梁開平元年,司天監上言:日辰内戊字,請改為武。

    ’乃知亦有所自也。

    今北人語多曰武。

    朱溫父名誠,以戊類成字,故司天谄之。

    ”吳任臣《十國春秋》亦同其說。

     今《重修牆隍廟碑》,碑末書:“大梁開平二年,歲在武辰。

    ”《金石文字記》五謂:以城為牆、以戊為武者,全忠父名誠,曾祖名茂琳。

    城,誠之嫌名;戊,茂之嫌名。

    《容齋續筆》謂以戊類成故改,其說非。

     第十一避諱改經傳文例 據《隸釋》所引漢石經殘碑,《論語》、《尚書》邦字,多改為國,避漢諱也。

     《梁書劉孝綽傳》:“衆惡之必監焉,衆好之必監焉。

    ”此引《論語》,改察為監,姚思廉避其家諱也。

     又《蕭子恪傳》:“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代。

    ”思廉修史在貞觀之世,于太宗偏名可不回避。

    此文改世為代,或高宗以後人轉寫迻易也。

     《北史宇文恺傳》:“堂脩二七,博四脩一。

    ”此引《考工記》,改廣為博,避隋炀帝名也。

    下文引胡伯始注《漢官》,亦避廣,稱胡廣字。

     《唐石經》:《毛詩》“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無然洩洩”,“是絏袢也”,“俾民憂洩”,皆避世旁。

    “甿,刺時也”,“甿之蚩蚩”,“甿六章”,皆避民旁。

     《新唐書》三四《五行志》:“乃取其五事,皇極庶證。

    ”證即徵字,宋人避仁宗嫌名改。

     宋高宗禦書石經,避諱字多缺筆,唯《論語》“欽事而信”,“溫良恭儉遜”,“商因于夏禮”,“得見有常者”。

    《孟子》“無辭遜之心”,“掊克在位則有責”,“用下欽上”,則敬改為欽,讓改為遜或為責,殷改為商,然亦有不改者,蓋随意所至,無定例也。

    《孟子》無唐以前石刻,此碑“有小民之事”,與今本作“小人”異,想唐以前古本如此。

     第十二避諱改常語例 《顔氏家訓風操篇》:“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稱;厲王名長,琴有脩短之目。

    ” 《後漢書曹褒傳》:“父充,持《慶氏禮》。

    ”《蔡邕傳》注:“太伯端委以持《周禮》。

    ”《郅恽傳》:“理《韓詩》、《嚴氏春秋》。

    ”或持或理,本皆治字,章懷避諱改。

    若《侯霸傳》“治《穀梁春秋》”,《吳良傳》“又治《尚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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