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法戒錄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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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破賊曹娥江。
擢浙江布政司經曆、旋授紹興通判。
論功、進秩二級。
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
身先士卒進止有方畧。
所部無秋毫犯。
士民率于其戰處、立祠祀之。
【同上】 成器禦寇立功、居然将帥□才、而出身亦由小吏、是胥曹中不惟可以習吏治、并可以講武畧也、其所以每戰必克、士民愛慕者、尤在于秋毫無犯、孰非本平日好行方便、不宜妄取之心、所推而暨之者乎、 猗氏人原良相者。
性願謹。
明末為倉老人。
受郭某交代、皆平斛。
及役滿而代之者、荊某也。
其人狡黠、故尖其斛、折數多。
良相夜寝倉中、拜禱于神。
夜分、忽有紅光。
見東南隅。
繼聞空中擲米聲。
覺米大充溢、漸逼卧處。
質明、則倉廪悉滿。
縣令聞之、往驗、溢米六十餘石。
人以為忠厚之報雲。
【隴蜀餘聞】 當含冤莫訴之時、而鬼神為之默濟其厄、忠厚之報、彰彰若此、世有為善不免受累、而天獨巧于相報、皆此類也、 萬厯間、增城縣獄卒名亞孻【音如阿來】者、素稱樸健。
值臘月逼除、獄有重囚五十餘人、号哭不止、聲聞于外。
亞孻亟止之、問其故。
衆曰。
歲朝将臨、合邑之人、無不完聚。
我等各有父母妻子、不能相見。
且系重犯、勢不可出、是以悲耳。
亞孻俯首良久曰、無難也。
我與爾等約、今夕各還爾家。
俟正月二日、齊來赴獄。
我釋爾罪、應死。
爾俱不來、我亦死。
爾來而或失一人、我亦死。
爾人人來。
我至壽盡亦死。
等死耳、何如行此善事而死也。
是時法網闊疏、且值改歲、不甚嚴稽。
悉放回家。
明年初二日、前囚陸續而至。
按名呼入、不失一人。
亞孻鼓掌大笑曰、善哉。
遂趺坐而逝。
獄衆感德、浣濯其體而加漆焉。
以其事言于縣。
縣上廵按禦史、請為縣獄之神。
今肉身尚在獄中。
【□剩】 以獄卒而縱囚、雖不可為訓、然其輕視一巳之死、而切于救衆人之死、則固仁人義士之所存心也、以視淩虐囚徒、因而為利者、何啻什伯哉、 江陰門軍張旺、恨一雠家。
一夕匿火、将焚其室。
道經觀溝。
有畫師吳碧山未寝、聞步履聲。
窺而見旺、有怪鬼數百随行。
頃見旺回、則皆青衣童子前導。
诘旦叩其故。
旺曰。
我恨某不能巳、本欲焚其室。
既而默念冤冤相報、将無已時、故止。
旺自是猛然回首、棄家入山修道、遂證仙果。
【丹桂籍】 一念殺機、兇鬼随之、一念悔悟、吉神導之、公門中人常作是想、則欺人害人之心、乍發即止、雖未能證道登仙、而轉禍為祥、逢兇化吉、所得巳多矣、 栎陽尉郭鄩。
困頓無一善狀。
親友漸相疏斥。
每困倦時、見二物如猿、跳躍其旁。
心甚惡之、卻之不得。
後自悔過。
折節改行。
忽一日二物見形、作人言曰。
我乃主世之災耗者。
君有罪、故來相擾。
今君有悔過遷善之心。
當從此逝矣。
【同上】 災耗二物、竟至有形可見、今人處此、必思所以祈禳之術、豈知悔過遷善、遂不複相犯、所謂人有善念、吉曜照臨者也、吏役中有機巧過人、而動遭刑辱、困窮不免者、焉知非二星作祟之故、尚其以改行從善、為祈禳之上策乎、 潘奎為本郡掾。
慈仁好拯物。
太守禦下嚴。
胥吏無敢啟口。
有豪甚殘暴、往往誣陷殺人、賄諸役煅煉、人無敢辨。
一日當審錄退、奎伏地為諸囚白冤、并數豪不法事甚具。
守乃覆訊得實、悉解放、捕豪下獄。
後奎于吏舍生子、守夢諸神騎乘鼓吹、送一兒至吏舍。
醒而念曰。
有德者必有後、是潘奎家也。
月給粟周之。
所生子即尚書恩也。
【江南通志】 鄉豪之誣陷良善、惟恃錢多、足以飽啖吏胥耳、使吏胥盡如潘也、雖錢如山積、技何所施、潘真仁人也、義士也、雪冤枉、除民害、功德最大、神物降生、克昌厥後、夫複何疑、 朱仲南、為縣主刑吏。
景泰末、無錫大饑。
民無食者、羣聚而之有谷之家強貸焉。
有谷之家、指為盜。
上之郡、郡守拟以辟。
仲南争之曰、法當笞足矣。
守怒其狥、榜掠甚毒。
嚴訊至再、無異辭、獄以不成。
英宗複辟。
諸囚邀赦出。
仲南曰。
我為小吏、活三十六人、亦可以無負矣。
遂解役歸。
【同上】 強貸有應得之罪、坐之以盜、則失入矣、仲南揆情凖法、執之甚堅、甘受榜掠而不辭、即使終不邀赦、而在我之心已盡、可無愧于三十六人也、主刑之吏、均當以此為法、 李太宰邦彥、父曾為銀工。
或以為诮。
邦彥羞之歸告其母。
母曰。
宰相家出銀工、乃可羞耳。
銀工家出宰相、此美事、何羞焉。
【智囊】 銀工之子為相、此必其能行善事、積有陰德、與尋常業冶、惟利是計者不同、此正可為白屋出公卿、行善獲美報者、立一榜樣、世人遇此、往往不稱羨之、效法之、而反有薄之之意、何所見之謬也、胥吏之役、不賤于銀工、而以讀書識字之人、處是非法紀之地、苟欲為善積德、較之一手藝人、更易推廣、試觀古今來、祖父為胥吏、而子孫登科第、作公卿者、在在有之、三複李母之訓、當益思其緻此之由、而厚自培植也、 方麟。
号節庵。
蘓州昆山人。
棄舉子業為商、未幾、棄商為郡從事。
【即府吏也。
】其友怪而問之。
方翁曰。
子烏知士之不為商、不為從事、而為商與從事之不為士乎。
會歲歉。
盡出所有以赈饑乏。
朝廷義其所為、榮以冠服。
選授建甯州吏目、方翁不赴。
惟竭力農耕、殖其家。
樂善好施。
以士業授二子鵬、鳳、皆舉進士。
志節較然。
有聲朝甯。
顧太史九和雲。
吾等見翁與二子書。
亹亹皆忠孝節義之言。
出于流俗、類古之知道者。
陽明子曰。
古者四民異業。
其要在有益于生人之道而已。
自王道熄而學術乖、人失其心、交骛勢利以相驅轶。
于是有歆士而卑農。
榮宦遊而恥工賈。
夷考其實。
射财罔利有甚焉。
方翁士商從事之說、隐然有當于古者四民之義。
是以二子皆敦古道、敏志于學。
其居官臨民、務在濟世及物、求盡其心也。
【王陽明集】 論尋常擇術、郡吏不如為商、商又不如為士也、然苟以濟世為念、則又不在此論、如方翁之棄士商而為郡吏、豈知其有益于人、乃在士商之上耶、得陽明之論、可以勵世之為郡吏者、更可以愧世之為士商而不如郡吏者、 吳江朱大經、繇吏員任倉大使。
甫半歲、乞歸。
訓蒙度日。
取予不苟。
令公劉時俊、訪求邑中善士鄉耆。
或以大經對。
公書匾具禮。
差養民官旌其廬。
【近古錄】 由吏員而得官、人所視為進身媒利之階者也、乃不半歲而乞歸、其志遠矣、苟無善行、何足動有司之景慕也、以塵埃趨走之吏、為矜式一鄉之人、是故君子貴乎自立、 段常。
浙江鄞縣人。
初為功曹掾。
有患疫疠者、衆徙以避。
常曰。
夫舍中人、皆兄弟也。
而急乃棄之乎。
躬視湯藥。
或竟夕不還。
其人有妾而弗蠲也。
【素不貞潔。
】衆疑之。
常每往、必與仆偕、明燭達旦。
久之、人始服其至誠雲。
後移役蘭溪、晨出、路遺一青布囊、中有金也、歸而懸諸廨舍。
往迹其人于亡所。
俄有泣而至者曰、我裡役也。
掌收都料、持五十金輸縣。
時天未曙、假寐道左。
會縣官倉卒至、前驅辟而遺之、死無償矣。
常即挈而授之。
其人以十金為謝。
常曰、君謂有還金而望取分者耶。
辭而去。
後奉化尹曹、蘭溪尹唐、同食于棘闱、談及段掾事。
歎曰、孰謂世無好人哉。
【同上】 此種居心行事、求之古人中、亦不可多得、雖以掾吏終身、而聞其風者、足使貪夫廉、薄夫敦、其功不在夷惠下也、 韓樂吾。
名貞。
字以中。
興化縣人。
陶甓為生、居破窯中。
受業于心齋仲子。
漸習識字、粗涉文史。
久之學有得、以倡道化俗為任。
無論工賈傭隸。
鹹從之遊。
随機因質誘誨之。
顧化而善良者以千數。
有縣令某、聞而嘉賞之、遺米二石、白金一锾、受米而還其金。
令問政。
對曰。
侬窭人、無輔左右。
苐凡與侬居者。
幸無訟牒煩公府。
此侬所以報明府。
令檢案牍稽之、果然、益敬禮焉。
号曰樂吾。
從祀鄉賢。
【觀感錄】 樂吾一窯匠耳、而曰講學以倡道、人鮮不異而笑之、今觀其因人誘誨、從遊者化而善良、與居者均無訟牒、則其功又豈在講學者下哉、吏胥托身官府、苟能随事勸導、為之觧紛而釋怨、其人之樂從而有益也、又豈在窯匠下也、 李可從。
字信吾。
陝西盩厔人。
慷慨有志畧。
充才官。
明季闖賊犯河南、信吾倡義勤王。
随督師汪喬年。
監紀孫兆祿、讨賊。
臨行、抉其一齒留其家、與妻訣曰。
此行誓不殲賊不生還。
家無憶我、有齒在也。
賊陷襄城、信吾從汪公抵死出敵。
汪數目之、曰爾何官。
信吾曰、才官耳。
願效死命。
汪奇之。
城破、汪自刎未死、罵賊被磔。
孫亦被執、賊方加刄、信吾以身蔽翼、遂同遇害。
其子颙招魂葬于西郭。
襄城人為表其墓、曰義林。
颙孤貧能自立。
講學明道、崛起關中。
為理學宗工。
一時賢達、皆尊師之。
即所稱李二曲先生也。
【李氏家□】 襄城之陷、一時三帥、望風而靡、信吾以營卒捍衛督帥、同死王事、襄城士大夫招魂以葬、私谥忠武、有以哉、有子二曲、讀書行孝、蔚為儒宗、雖未仕宦、而顯親揚名、莫大乎是、所以報信吾者、不亦厚與、 李珠。
字明祥。
泰州人。
充州吏、事州守王瑤湖。
聞學有感、勇決嗜學、躬體實踐、久之名聞遠迩。
士大夫異其為人、争相褒美。
珠遜謝不居。
惟以導人為善為功課。
一時州縣吏書皂快、感化遷善者甚衆。
有欲棄役就學者。
珠曰。
苟實心為善、在公門尤易施功。
何必棄役。
聞者歎服。
珠事親極孝。
母殁不能葬。
及期數日前。
啟圹得天全錢百缗。
珠号天泉。
适與錢合。
人皆以為孝感所緻。
後配享崇儒祠。
李二曲曰。
道無往而不在。
學無人而不可。
苟辦肯心、何論俦類。
若明祥者、可以鑒矣。
安得各衙門吏書。
盡如明祥之慷慨笃信。
則有益于官民、有造于地方非少。
孰謂公門非行道之地耶。
【觀感錄】 善莫大于及物、德莫厚于感人、而能感官衙之人、使之共遷于善、此中所全更多、益勝于享高爵厚祿、不能有所化導者多矣、奚必棄役而别求利濟哉、 周蕙。
字廷芳。
号小泉。
山丹衛人。
為戊卒。
年二十、聽人講大學首章。
奮然感動。
戍蘭州守墩、聞容思段公集諸儒講理學、時往聽之。
有聞即服行。
久之諸儒令坐聽。
既而與坐講。
既而以為畏友、有疑與訂論焉。
遂殚力就學。
笃信力行。
慨然以程朱自任。
有總兵恭順侯吳瑾者、聞其賢、欲延教其子。
先生固辭。
或問故、曰、吾軍士也。
召役則可。
若以為師、師豈可召哉。
聞者歎服。
侯遂親送二子于其家以受教。
嘗正冠婚喪祭之禮示學者、秦人至今遵之。
迨老、以父遊江南、曆險蹤訪、沒于楊子江。
人皆稱其孝、而又重悲其死雲。
後崇祀鄉賢。
李二曲曰。
小泉先生、崛起行伍之中、闡洛閩絕詣、以振頹俗。
遠迩向風、賢愚欽仰。
思庵薛子、不遠數千裡從之學。
卒得其傳、為一時醇儒。
其後呂文簡公、又問道于薛、以集關中大成。
淵源所自、皆先生發之。
有功于關學甚偉。
然其初特一軍卒耳。
甚矣人貴自立也。
【同上】 厮養中有此大人物、可見人性皆善、力學在人、無人不可與講學、無地不可以為學也、始則為人所役、繼則為世所師、天爵尊于人爵也、凡役于人者、慎毌視為可以不學、薄待其身哉、 程品。
廬陵人。
崇正間、以吏員谒選至京。
适武舉陳啟新、以疏請罷科目考選、擢為吏科給事。
品抗疏糾啟新。
其畧曰。
啟新非參科目也。
是壞國體也。
廢孔孟也。
孔孟之書、修齊平治之要、立身行政之本。
忠孝節義、由此而出。
罷推知考選、語尤不經。
按臣廵方、有入境。
有考核。
有複命。
有歲參。
有風聞。
又有大計黜陟。
法網不為不密。
賢者自應選舉以風世、不肖者自應擯斥以示懲雲雲。
【吉安府志】 程以吏員出身、而方言罷科目考選之非、其心之大公無我、已可槩見、至謂孔孟之書、為忠孝節義所從出、是其讀孔孟之書、而身體力行者、莫謂吏胥中無讀書有得之人也、 歐陽光任。
興國人。
為邑掾。
以公事至吉安、拾遺金一囊、守以待亡者。
訊得實、完而歸之。
居家多赈貧乏、掩枯胔、鄉闾仰其善行。
【潋水志林】 人自廁身公門、每以天下無不可取之财、方将設詐以攘奪之、遇一切貧乏急難之人、則更漠然不複動念矣、今獨拾金不昧、又複赈貧乏、掩枯骨、即此而觀、其于衙門、必不肯為非理橫索、倚勢害人之事、莫謂吏胥中無輕财好義之善人也、 王璋字豐年。
浙江人。
以掾吏起家。
康熙時、知興國縣。
精強有幹才。
政治多所興厘。
閩海降兵屯墾邑中。
璋條請按籍授田、析置諸鄉、俾不得聚處合勢。
卒伍有宄法者、按律繩之、皆斂戢不敢動。
以鹽政罣誤去。
後屯弁應耿逆、煽起為寇、驿騷者數年。
故老皆言使王侯無去、當不至此也。
【同上】 以掾吏起家、于民生吏治、留心已久、故為令多所興厘、更能約束悍卒、以衛善良、使故老思之不置、可謂賢矣、事在康熙間、□風未遠、尤足慨慕也、 朱瑾。
字玉衡。
直隸肅甯縣人。
母早故、事父能得歡心。
鄉裡有孝子之目。
家貧。
棄儒業為府刑曹吏。
醇謹無欺、為府官所信任。
交河縣貧民韓爵、拾糞夜起、遇羣盜脅令負贓至廟中。
賊分贓畢、以布衫遺爵、誣為盜首、縣拟重辟。
瑾廉得其情、力請于府、竟得開脫。
爵知之、貧無以報、将子女為奴婢。
瑾峻拒不納、曰、此官府明察、我無與也。
又本邑染布鋪内殺人。
縣吏視為奇貨。
株連阖村、十家苦累不堪。
瑾力言于府、立令省釋。
悉追償所費。
被誣之村、至今屍祝焉。
壽終七十。
生三子。
俱庠生。
孫闊、庚戌進士、今任山西祁縣知縣。
執役官衙、窺見官府審理獄囚、有所省釋、方且攘為已功、乘機詐取、不苛索于事先、必受謝于事後、況拾糞被誣、阖村株累、實由瑾一言而釋者耶、力行救人之事、而不居其功、不受其謝、吏胥中有此婆心盛德、宜其後嗣之克昌也、
擢浙江布政司經曆、旋授紹興通判。
論功、進秩二級。
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
身先士卒進止有方畧。
所部無秋毫犯。
士民率于其戰處、立祠祀之。
【同上】 成器禦寇立功、居然将帥□才、而出身亦由小吏、是胥曹中不惟可以習吏治、并可以講武畧也、其所以每戰必克、士民愛慕者、尤在于秋毫無犯、孰非本平日好行方便、不宜妄取之心、所推而暨之者乎、 猗氏人原良相者。
性願謹。
明末為倉老人。
受郭某交代、皆平斛。
及役滿而代之者、荊某也。
其人狡黠、故尖其斛、折數多。
良相夜寝倉中、拜禱于神。
夜分、忽有紅光。
見東南隅。
繼聞空中擲米聲。
覺米大充溢、漸逼卧處。
質明、則倉廪悉滿。
縣令聞之、往驗、溢米六十餘石。
人以為忠厚之報雲。
【隴蜀餘聞】 當含冤莫訴之時、而鬼神為之默濟其厄、忠厚之報、彰彰若此、世有為善不免受累、而天獨巧于相報、皆此類也、 萬厯間、增城縣獄卒名亞孻【音如阿來】者、素稱樸健。
值臘月逼除、獄有重囚五十餘人、号哭不止、聲聞于外。
亞孻亟止之、問其故。
衆曰。
歲朝将臨、合邑之人、無不完聚。
我等各有父母妻子、不能相見。
且系重犯、勢不可出、是以悲耳。
亞孻俯首良久曰、無難也。
我與爾等約、今夕各還爾家。
俟正月二日、齊來赴獄。
我釋爾罪、應死。
爾俱不來、我亦死。
爾來而或失一人、我亦死。
爾人人來。
我至壽盡亦死。
等死耳、何如行此善事而死也。
是時法網闊疏、且值改歲、不甚嚴稽。
悉放回家。
明年初二日、前囚陸續而至。
按名呼入、不失一人。
亞孻鼓掌大笑曰、善哉。
遂趺坐而逝。
獄衆感德、浣濯其體而加漆焉。
以其事言于縣。
縣上廵按禦史、請為縣獄之神。
今肉身尚在獄中。
【□剩】 以獄卒而縱囚、雖不可為訓、然其輕視一巳之死、而切于救衆人之死、則固仁人義士之所存心也、以視淩虐囚徒、因而為利者、何啻什伯哉、 江陰門軍張旺、恨一雠家。
一夕匿火、将焚其室。
道經觀溝。
有畫師吳碧山未寝、聞步履聲。
窺而見旺、有怪鬼數百随行。
頃見旺回、則皆青衣童子前導。
诘旦叩其故。
旺曰。
我恨某不能巳、本欲焚其室。
既而默念冤冤相報、将無已時、故止。
旺自是猛然回首、棄家入山修道、遂證仙果。
【丹桂籍】 一念殺機、兇鬼随之、一念悔悟、吉神導之、公門中人常作是想、則欺人害人之心、乍發即止、雖未能證道登仙、而轉禍為祥、逢兇化吉、所得巳多矣、 栎陽尉郭鄩。
困頓無一善狀。
親友漸相疏斥。
每困倦時、見二物如猿、跳躍其旁。
心甚惡之、卻之不得。
後自悔過。
折節改行。
忽一日二物見形、作人言曰。
我乃主世之災耗者。
君有罪、故來相擾。
今君有悔過遷善之心。
當從此逝矣。
【同上】 災耗二物、竟至有形可見、今人處此、必思所以祈禳之術、豈知悔過遷善、遂不複相犯、所謂人有善念、吉曜照臨者也、吏役中有機巧過人、而動遭刑辱、困窮不免者、焉知非二星作祟之故、尚其以改行從善、為祈禳之上策乎、 潘奎為本郡掾。
慈仁好拯物。
太守禦下嚴。
胥吏無敢啟口。
有豪甚殘暴、往往誣陷殺人、賄諸役煅煉、人無敢辨。
一日當審錄退、奎伏地為諸囚白冤、并數豪不法事甚具。
守乃覆訊得實、悉解放、捕豪下獄。
後奎于吏舍生子、守夢諸神騎乘鼓吹、送一兒至吏舍。
醒而念曰。
有德者必有後、是潘奎家也。
月給粟周之。
所生子即尚書恩也。
【江南通志】 鄉豪之誣陷良善、惟恃錢多、足以飽啖吏胥耳、使吏胥盡如潘也、雖錢如山積、技何所施、潘真仁人也、義士也、雪冤枉、除民害、功德最大、神物降生、克昌厥後、夫複何疑、 朱仲南、為縣主刑吏。
景泰末、無錫大饑。
民無食者、羣聚而之有谷之家強貸焉。
有谷之家、指為盜。
上之郡、郡守拟以辟。
仲南争之曰、法當笞足矣。
守怒其狥、榜掠甚毒。
嚴訊至再、無異辭、獄以不成。
英宗複辟。
諸囚邀赦出。
仲南曰。
我為小吏、活三十六人、亦可以無負矣。
遂解役歸。
【同上】 強貸有應得之罪、坐之以盜、則失入矣、仲南揆情凖法、執之甚堅、甘受榜掠而不辭、即使終不邀赦、而在我之心已盡、可無愧于三十六人也、主刑之吏、均當以此為法、 李太宰邦彥、父曾為銀工。
或以為诮。
邦彥羞之歸告其母。
母曰。
宰相家出銀工、乃可羞耳。
銀工家出宰相、此美事、何羞焉。
【智囊】 銀工之子為相、此必其能行善事、積有陰德、與尋常業冶、惟利是計者不同、此正可為白屋出公卿、行善獲美報者、立一榜樣、世人遇此、往往不稱羨之、效法之、而反有薄之之意、何所見之謬也、胥吏之役、不賤于銀工、而以讀書識字之人、處是非法紀之地、苟欲為善積德、較之一手藝人、更易推廣、試觀古今來、祖父為胥吏、而子孫登科第、作公卿者、在在有之、三複李母之訓、當益思其緻此之由、而厚自培植也、 方麟。
号節庵。
蘓州昆山人。
棄舉子業為商、未幾、棄商為郡從事。
【即府吏也。
】其友怪而問之。
方翁曰。
子烏知士之不為商、不為從事、而為商與從事之不為士乎。
會歲歉。
盡出所有以赈饑乏。
朝廷義其所為、榮以冠服。
選授建甯州吏目、方翁不赴。
惟竭力農耕、殖其家。
樂善好施。
以士業授二子鵬、鳳、皆舉進士。
志節較然。
有聲朝甯。
顧太史九和雲。
吾等見翁與二子書。
亹亹皆忠孝節義之言。
出于流俗、類古之知道者。
陽明子曰。
古者四民異業。
其要在有益于生人之道而已。
自王道熄而學術乖、人失其心、交骛勢利以相驅轶。
于是有歆士而卑農。
榮宦遊而恥工賈。
夷考其實。
射财罔利有甚焉。
方翁士商從事之說、隐然有當于古者四民之義。
是以二子皆敦古道、敏志于學。
其居官臨民、務在濟世及物、求盡其心也。
【王陽明集】 論尋常擇術、郡吏不如為商、商又不如為士也、然苟以濟世為念、則又不在此論、如方翁之棄士商而為郡吏、豈知其有益于人、乃在士商之上耶、得陽明之論、可以勵世之為郡吏者、更可以愧世之為士商而不如郡吏者、 吳江朱大經、繇吏員任倉大使。
甫半歲、乞歸。
訓蒙度日。
取予不苟。
令公劉時俊、訪求邑中善士鄉耆。
或以大經對。
公書匾具禮。
差養民官旌其廬。
【近古錄】 由吏員而得官、人所視為進身媒利之階者也、乃不半歲而乞歸、其志遠矣、苟無善行、何足動有司之景慕也、以塵埃趨走之吏、為矜式一鄉之人、是故君子貴乎自立、 段常。
浙江鄞縣人。
初為功曹掾。
有患疫疠者、衆徙以避。
常曰。
夫舍中人、皆兄弟也。
而急乃棄之乎。
躬視湯藥。
或竟夕不還。
其人有妾而弗蠲也。
【素不貞潔。
】衆疑之。
常每往、必與仆偕、明燭達旦。
久之、人始服其至誠雲。
後移役蘭溪、晨出、路遺一青布囊、中有金也、歸而懸諸廨舍。
往迹其人于亡所。
俄有泣而至者曰、我裡役也。
掌收都料、持五十金輸縣。
時天未曙、假寐道左。
會縣官倉卒至、前驅辟而遺之、死無償矣。
常即挈而授之。
其人以十金為謝。
常曰、君謂有還金而望取分者耶。
辭而去。
後奉化尹曹、蘭溪尹唐、同食于棘闱、談及段掾事。
歎曰、孰謂世無好人哉。
【同上】 此種居心行事、求之古人中、亦不可多得、雖以掾吏終身、而聞其風者、足使貪夫廉、薄夫敦、其功不在夷惠下也、 韓樂吾。
名貞。
字以中。
興化縣人。
陶甓為生、居破窯中。
受業于心齋仲子。
漸習識字、粗涉文史。
久之學有得、以倡道化俗為任。
無論工賈傭隸。
鹹從之遊。
随機因質誘誨之。
顧化而善良者以千數。
有縣令某、聞而嘉賞之、遺米二石、白金一锾、受米而還其金。
令問政。
對曰。
侬窭人、無輔左右。
苐凡與侬居者。
幸無訟牒煩公府。
此侬所以報明府。
令檢案牍稽之、果然、益敬禮焉。
号曰樂吾。
從祀鄉賢。
【觀感錄】 樂吾一窯匠耳、而曰講學以倡道、人鮮不異而笑之、今觀其因人誘誨、從遊者化而善良、與居者均無訟牒、則其功又豈在講學者下哉、吏胥托身官府、苟能随事勸導、為之觧紛而釋怨、其人之樂從而有益也、又豈在窯匠下也、 李可從。
字信吾。
陝西盩厔人。
慷慨有志畧。
充才官。
明季闖賊犯河南、信吾倡義勤王。
随督師汪喬年。
監紀孫兆祿、讨賊。
臨行、抉其一齒留其家、與妻訣曰。
此行誓不殲賊不生還。
家無憶我、有齒在也。
賊陷襄城、信吾從汪公抵死出敵。
汪數目之、曰爾何官。
信吾曰、才官耳。
願效死命。
汪奇之。
城破、汪自刎未死、罵賊被磔。
孫亦被執、賊方加刄、信吾以身蔽翼、遂同遇害。
其子颙招魂葬于西郭。
襄城人為表其墓、曰義林。
颙孤貧能自立。
講學明道、崛起關中。
為理學宗工。
一時賢達、皆尊師之。
即所稱李二曲先生也。
【李氏家□】 襄城之陷、一時三帥、望風而靡、信吾以營卒捍衛督帥、同死王事、襄城士大夫招魂以葬、私谥忠武、有以哉、有子二曲、讀書行孝、蔚為儒宗、雖未仕宦、而顯親揚名、莫大乎是、所以報信吾者、不亦厚與、 李珠。
字明祥。
泰州人。
充州吏、事州守王瑤湖。
聞學有感、勇決嗜學、躬體實踐、久之名聞遠迩。
士大夫異其為人、争相褒美。
珠遜謝不居。
惟以導人為善為功課。
一時州縣吏書皂快、感化遷善者甚衆。
有欲棄役就學者。
珠曰。
苟實心為善、在公門尤易施功。
何必棄役。
聞者歎服。
珠事親極孝。
母殁不能葬。
及期數日前。
啟圹得天全錢百缗。
珠号天泉。
适與錢合。
人皆以為孝感所緻。
後配享崇儒祠。
李二曲曰。
道無往而不在。
學無人而不可。
苟辦肯心、何論俦類。
若明祥者、可以鑒矣。
安得各衙門吏書。
盡如明祥之慷慨笃信。
則有益于官民、有造于地方非少。
孰謂公門非行道之地耶。
【觀感錄】 善莫大于及物、德莫厚于感人、而能感官衙之人、使之共遷于善、此中所全更多、益勝于享高爵厚祿、不能有所化導者多矣、奚必棄役而别求利濟哉、 周蕙。
字廷芳。
号小泉。
山丹衛人。
為戊卒。
年二十、聽人講大學首章。
奮然感動。
戍蘭州守墩、聞容思段公集諸儒講理學、時往聽之。
有聞即服行。
久之諸儒令坐聽。
既而與坐講。
既而以為畏友、有疑與訂論焉。
遂殚力就學。
笃信力行。
慨然以程朱自任。
有總兵恭順侯吳瑾者、聞其賢、欲延教其子。
先生固辭。
或問故、曰、吾軍士也。
召役則可。
若以為師、師豈可召哉。
聞者歎服。
侯遂親送二子于其家以受教。
嘗正冠婚喪祭之禮示學者、秦人至今遵之。
迨老、以父遊江南、曆險蹤訪、沒于楊子江。
人皆稱其孝、而又重悲其死雲。
後崇祀鄉賢。
李二曲曰。
小泉先生、崛起行伍之中、闡洛閩絕詣、以振頹俗。
遠迩向風、賢愚欽仰。
思庵薛子、不遠數千裡從之學。
卒得其傳、為一時醇儒。
其後呂文簡公、又問道于薛、以集關中大成。
淵源所自、皆先生發之。
有功于關學甚偉。
然其初特一軍卒耳。
甚矣人貴自立也。
【同上】 厮養中有此大人物、可見人性皆善、力學在人、無人不可與講學、無地不可以為學也、始則為人所役、繼則為世所師、天爵尊于人爵也、凡役于人者、慎毌視為可以不學、薄待其身哉、 程品。
廬陵人。
崇正間、以吏員谒選至京。
适武舉陳啟新、以疏請罷科目考選、擢為吏科給事。
品抗疏糾啟新。
其畧曰。
啟新非參科目也。
是壞國體也。
廢孔孟也。
孔孟之書、修齊平治之要、立身行政之本。
忠孝節義、由此而出。
罷推知考選、語尤不經。
按臣廵方、有入境。
有考核。
有複命。
有歲參。
有風聞。
又有大計黜陟。
法網不為不密。
賢者自應選舉以風世、不肖者自應擯斥以示懲雲雲。
【吉安府志】 程以吏員出身、而方言罷科目考選之非、其心之大公無我、已可槩見、至謂孔孟之書、為忠孝節義所從出、是其讀孔孟之書、而身體力行者、莫謂吏胥中無讀書有得之人也、 歐陽光任。
興國人。
為邑掾。
以公事至吉安、拾遺金一囊、守以待亡者。
訊得實、完而歸之。
居家多赈貧乏、掩枯胔、鄉闾仰其善行。
【潋水志林】 人自廁身公門、每以天下無不可取之财、方将設詐以攘奪之、遇一切貧乏急難之人、則更漠然不複動念矣、今獨拾金不昧、又複赈貧乏、掩枯骨、即此而觀、其于衙門、必不肯為非理橫索、倚勢害人之事、莫謂吏胥中無輕财好義之善人也、 王璋字豐年。
浙江人。
以掾吏起家。
康熙時、知興國縣。
精強有幹才。
政治多所興厘。
閩海降兵屯墾邑中。
璋條請按籍授田、析置諸鄉、俾不得聚處合勢。
卒伍有宄法者、按律繩之、皆斂戢不敢動。
以鹽政罣誤去。
後屯弁應耿逆、煽起為寇、驿騷者數年。
故老皆言使王侯無去、當不至此也。
【同上】 以掾吏起家、于民生吏治、留心已久、故為令多所興厘、更能約束悍卒、以衛善良、使故老思之不置、可謂賢矣、事在康熙間、□風未遠、尤足慨慕也、 朱瑾。
字玉衡。
直隸肅甯縣人。
母早故、事父能得歡心。
鄉裡有孝子之目。
家貧。
棄儒業為府刑曹吏。
醇謹無欺、為府官所信任。
交河縣貧民韓爵、拾糞夜起、遇羣盜脅令負贓至廟中。
賊分贓畢、以布衫遺爵、誣為盜首、縣拟重辟。
瑾廉得其情、力請于府、竟得開脫。
爵知之、貧無以報、将子女為奴婢。
瑾峻拒不納、曰、此官府明察、我無與也。
又本邑染布鋪内殺人。
縣吏視為奇貨。
株連阖村、十家苦累不堪。
瑾力言于府、立令省釋。
悉追償所費。
被誣之村、至今屍祝焉。
壽終七十。
生三子。
俱庠生。
孫闊、庚戌進士、今任山西祁縣知縣。
執役官衙、窺見官府審理獄囚、有所省釋、方且攘為已功、乘機詐取、不苛索于事先、必受謝于事後、況拾糞被誣、阖村株累、實由瑾一言而釋者耶、力行救人之事、而不居其功、不受其謝、吏胥中有此婆心盛德、宜其後嗣之克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