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法戒錄卷之三
關燈
小
中
大
婦女給文臣家、衆鹹勸其請給以事母。
敏固辭曰。
事母乃子婦事。
何預他人。
及胡惟庸謀反事覺、敏獨無所與。
人稱其有行識。
洪武十三年、由工部侍郎、轉刑部侍郎。
【同上】 人所遺之絹帛瓦器、官所給之婦女、似于義可受、而劉君獨一無所取、甯甘刻苦自勵、古人所謂淡泊明志、甯靜緻遠、何多讓焉、後之免禍患而跻通顯、實基于此、 萬鋼、字仕堅。
南昌人。
少曾為吏。
洪武中。
應聰明正直薦。
高皇帝問曰。
天下何人快活。
諸選人對皆不稱。
鋼從容對曰。
畏法度的快活。
上曰。
朕改一字、守法度的快活。
即授廣平府同知。
有惠政。
鑿石改道、石上有文曰、萬鋼改路南行、人鹹異之。
廣平民為之立祠。
【南昌府志】 畏法度、纔肯守法度、能守法度、則理得心安、災害日遠、魂夢常甯、諺所謂半夜敲門不吃驚者、豈非極樂境界耶、鋼自幼從事公門、于天理王法、實在有一番體驗、故能為此語、實千古不易之論、明太祖改一守字、覺漸近自然、要其吃緊處、全在畏字也、公門中無不知法度之人、止因不畏法度、遂至常常幹犯、律有如法加等之文、無非使其知所畏耳、試看不畏法度者、貪一時之微利、喪一已之天良、一旦破敗、刑辱立至、即使幸免旦夕、而風吹草動、無非驚恃、有不長懷□戚者乎、吾願為吏胥者、三複斯言常從一點畏心、去尋樂境也、 洪武永樂間、蘇郡有人、為嘉定縣吏。
其鄉人以事诖誤至縣、潛白吏、求助直之。
吏曰。
今自郡守、下至縣首領官、皆廉公奉法。
吾曹亦革心戒謹、敢私出入文牍耶。
然若事既直、汝第公庭實對、決無枉理。
後果獲昭雪。
鄉人感吏情、以米二石饋之。
吏堅辭、鄉人不肯持去。
吏乃曰。
吾為鄉曲故、為君受一斛。
其人别去。
後半載、吏假歸。
以原粟奉還鄉人之母曰。
此若兒向寄我處、今以還母。
【近古錄】 有理之訟、一入衙門、吏胥方故為恐吓、或因以為功、或探官長之意、以神其招攬需索之計、此衙門人慣技也、茲獨開心見誠、勸其以實具對、又慰以官長必無枉理、如此舉止、何等光明正大、惟其事前絕無所為、故事後亦堅不受謝、蓋始終一點主持公道之良心耳、衙門中得如此者數人、愚懦之受害者少矣、吏胥之造福者亦多矣、 龔翊、字大章。
昆山人。
年十八、為門卒、守金川門。
靖難兵由金川門入、翊大哭。
宣德中。
廵撫周忱、兩薦為昆山太倉學官。
謝曰。
翊仕無害于義、恐負往日城門一恸耳。
竟隐終身。
門人私谥為安節先生。
【藏書】 龔生身為門卒、非有朝廷知遇之感、非有服肱一體之義、城門一恸、殆發于天性之所不容已也、其後兩薦不起、高隐終身、孰謂下卒中無節義之士哉、 李友直、字居正。
保定清苑人。
為北平布政司掾史。
成祖初奉藩燕國。
建文廷臣、有因齊藩不法、遂建議凡藩國所在、更置守臣。
于是擢張昺為北平布政使。
昺至。
日求王府細事。
将為不利。
友直密聞于成祖。
靖難兵起、遂擢用焉。
友直質樸直亮、知無不言。
甚見嘉獎。
日益信任。
出理饷運。
入嚴城守。
率以命之。
初授北平布政司右參議、後累升工部尚書。
為人坦夷闿敏。
雖不與物競、而持已正直、亦不屈于物。
有恤人之心、施濟弗恡。
與人言。
必歸于忠厚。
有之官往辭者、必勉以愛民之政。
【掾曹名臣錄】 當燕藩未有釁端、而守臣推求細故、将為不利、友直之以實告、亦見其公正也、至于坦懷接物、不激不随、官必勉以愛民、言必歸于忠厚、非獨優于材而且豐于德矣、 徐晞、字孟晞。
江陰人。
在縣三考皆兵房。
有戌絕勾丁而誤及者。
其人祈脫、貧無可饋。
具酒食、令妻勸觞而出避之。
妻有麗色、晞絕裾而走。
徹夜具文移脫免。
他事類此。
由佐貳起家、累遷至兵部郎中。
時同官一主事、每向胥曹辄罵。
意在晞、晞不為動。
後主事殁、晞為棺殓送歸。
正統初。
授兵部右侍郎、鎮涼州莊浪諸要害地。
遷南京戶部左侍郎。
會征麓川、晞往督饋饷。
凱還、以功升兵部尚書、卒。
晞謙德有容。
處事惟慎。
士論以此多之。
子讷、舉賢良、終尚實司丞。
讷子世英、以薦授中書舍人、累官南京通政司左通政。
【同上】 救人而拒非禮之饋、方是真能救人、容人而施不報之恩、方見真能容人、即此二事、便見大臣風度、斷非凡瑣之器也、人欲有所樹立、當先從品行端方、居心長厚始矣、 況锺、字伯律。
江西靖安人。
始為吏。
以薦授主事。
遷郎中。
擢蘇州守。
授玺書、假便宜從事。
初視事。
陽為不解事者。
諸吏抱案牍、環立請判。
锺左右顧問吏、吏所欲行止、辄聽、而諸弊蠹悉識之。
吏喜、謂太守易欺。
三日、召诘之曰。
某日某事、汝作如此拟、應竊賄若幹。
某日某如之。
羣胥股栗不敢辨。
命引出六人、即庭下擲殺之。
郡中謂太守神威、鹹畏法不敢犯。
乃掃剔諸宿蠹。
置通關勘合簿、防欺詐。
痛繩衛卒之為暴橫者。
又籍民善惡名、而榜列之示懲勸。
令民婚喪必以禮。
谕告反複、而校督其不如命者。
威禁大行。
疏減重賦官田、募民開墾荒田、以抵糧額。
罷平江伯董漕、歲取民舡五百艘。
辨誣軍。
修河港。
凡所論列、悉允施行。
民困盡蘇。
逃移複籍。
複與周文襄晝收糧法。
建濟農倉。
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
置館夫簿、防非禮需索。
綜理周密、而行之又甚不難。
大抵锺為治、專戢豪狡、撫善良。
至寒門下士、挾片藝、皆獲收。
故吏畏民安。
述職、錫宴賜詩。
九載滿、民上章乞留者八萬人。
诏進正三品俸、仍視府事。
卒于官吏民聚哭、為立祠焉。
【同上】 為胥吏者、一有輕視其官長之心、便作奸骫法、靡所不至、況公所為、懲一以警百也、數人雖斃、而人知畏法、所保全者多矣、迹其摘發奸伏、設立條教、繁簡得宜、旌善罰惡、勸懲悉當、減煩重之賦、而民蘇困累、立收糧之法、而吏無侵盜、要皆為吏時、熟悉利弊、見之真故行之力也、至今江南人、猶稱為況青天、婦人稚子、無不知之、設專祠于學宮之内、春秋緻祭、其遺愛在人如此、 黃子威、名辂、以字行。
江西進賢人。
少為吏員。
以薦署屯田主事。
改長洲縣丞。
莅政勤敏。
省刑罰。
升刑科給事中。
遷刑部員外郎。
吳淞大澇。
蹇夏二尚書交薦、擢松江知府。
首蠲秋稅、出廪給赈。
請收古錢而罷鑄役。
請免解京繕造材。
民賴以蘇。
在郡廉能明斷、治松者皆莫能及。
以喪去官、松民乞留、廵撫胡槩以聞。
上謂蹇尚書曰。
松江煩劇難治、渠能得人心如此。
從之。
後以诖誤谪戍邊、民複請得宥、還職。
久之老郡中、至今祠祀焉。
【南呂府志】 觀黃公為政、省刑罰、蠲秋稅、出廪赈給、請罷鑄役、免解京材、種種皆及民善政、良由為吏時、目擊民間苦累、無過于此、故一麾出守、行而宜之、民受其忠也、黃與況、同為江西吏員、蘓州松江、同為江南劇郡、号稱難治、二公治行、冠絕前後、至今皆有祠祀、誠千秋佳話哉、 平思忠、吳江人。
初為縣吏。
永樂中被薦、授禮部主客司主事。
進郎中。
時帝方事招懷、主客務方殷。
思忠有精力。
事皆立辦。
尚書呂震特器之。
俄以事下獄。
北使入貢、他任主客者、多不稱旨。
震因以思忠為言、即日赦複其官。
時以給事楊弘為陝西布政、欲使清強有力者伺察之、遂拜思忠陝西參政。
未幾為人所誣、谪戍北邊。
會市馬西域、诏釋其戌、給冠帶、使夷蕃諸國而還。
後卒于家。
初郡守況锺、官主客、與思忠有交承之分。
至是數延見思忠、執禮甚恭。
且令二子給侍。
曰、非無仆隸、欲使兒輩、知公為吾故人爾。
其見敬如此。
然思忠居貧自守。
未嘗以事幹锺。
人尤多之。
【掾曹名臣錄】 平君為人、大率清剛耿介、不逐時趨者、故入仕後再起再廢、不能一日安于朝、至其退居裡門、雖與太守有布衣之舊、亦複遠嫌自重、此等人、爵祿不足以動其心、況公門中非義之财哉、 鄭牢、廣西府吏。
凡鎮帥初至、土官率饋獻為故事。
帥受之、即為所持。
征蠻将軍山雲始至、聞牢剛直。
召問曰、饋可受乎。
牢曰。
潔衣被體、一污不可湔、将軍新潔衣也。
雲曰。
不受、彼且生疑、奈何。
牢曰。
黩貨法當死。
将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
雲曰、善。
盡卻饋獻、嚴馭之。
由是土官畏服、調發無敢後者。
牢嘗逮事征夷将軍韓觀。
觀醉、辄殺人。
牢辄留之、醒乃以白。
牢為士大夫所重、然竟以隸終。
【明史】 官衙中于不應受之饋獻、因恐人之自疑而亦受之者、大抵皆黩貨者、巧于借詞之故智也、牢以潔衣為喻、而斷之以天子之法、可謂要言不煩矣、具此卓識、平日所以自律者可知、更能存心救人、遇威嚴好殺之帥、而曲行其保全民命之仁、其功德尤無量也、雖以隸終、而名标青史、流芳百世、食報不已厚祿、 楊旬、夔州吏。
子椿、年二十四、大魁天下。
太守命旬解職。
旬曰。
念旬為吏四十年、家無餘赀。
惟留下三個悭囊、乞取來開看。
第一個、有三十九文大錢。
第二個、有四千餘文中錢。
第三個、有萬個小錢。
太守問故。
曰、每論獄囚、遇有入輕為重者、從死罪請改流罪、即投一大錢。
從流罪請改杖罪、即投一中樣錢。
從杖罪改放、便投一小錢。
今日旬男中天下都魁、皆此悭囊所積也。
尚敢舍公門而自放逸哉。
【感應篇注】 按獄問罪、主張原在官司、然承行之吏、苟肯悉心體究、亦可以助官司所不及察、楊公為吏、将所平反罪囚、逐一登記、足知其四十年中、孜孜汲汲、以此為事、苟可矜全、不惜心力、故能積至一萬數千之多、名曰悭囊、所得多矣、彼同時之吏、必有舞文骫法、溪刻是尚者、錢财雖可飽囊、罪孽擢發難數、與此悭囊、直是人鬼關頭、豈止禍福分途而已耶、 楊時習、江西豐城人。
初為吏、後為大理卿虞謙屬官。
仁廟時、虞謙奏事。
侍臣有言此當榻前密請旨、不當于朝班敷奏為賣恩者。
又有言其屬官楊時習、先導之密陳、而謙不從者。
遂降謙為大理寺少卿、而升時習為卿。
其後大學士楊士奇奏對、言外間皆雲時習實無先導之言。
時習是臣江西人、亦親語臣本無此言。
今冒居卿位、慚懼不安。
士奇又言謙曆事三朝、頗為得大臣體者、且今所犯小過。
上曰、吾亦悔之。
因問時習其人若何。
對曰。
雖起于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
上喜、乃複虞謙大理卿、授時習交址按察使。
時習居官。
盡心王室。
交人黎季犁官京師、求歸祭掃。
時習知其将為變、連疏請留之、不得。
後果叛。
同事者皆署降狀、時習獨不屈。
懷印歸朝、至則已籍其家矣。
及檢得前疏、乃複官。
【掾曹名臣錄】 虞謙奏事忤旨、而時習以之得卿、所謂不虞之譽也、在常情方居之不疑、而時習慚懼不安、且自明其實無先導之言、即此見其舉止光明、居心廉退矣、至于識變幾先、克全晚節、其卓見尤不易及耳、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
江西新建人。
本謝姓。
初為衛吏。
宣德間、授汀州府經曆。
廉能勤敏、上下愛之。
時衛官卒橫甚、辄笞殺府隸。
得仁按奏、置之辟。
中官入閩、索府縣金。
得仁遽欲上聞。
其人踉跄而去。
秩滿當遷、軍民數千人乞留。
诏增秩再任。
旋擢本府推官。
數辨冤獄、卻饋遺、政績益着。
沙仁賊陳政景反、得仁與守将擊敗之、禽政景等八十四人。
諸将議窮搜、得仁恐濫及無辜、下令招撫。
辨釋難民三百人。
都指揮得通賊者姓名、将按籍行戮。
得仁力請焚其籍、民多自拔歸。
俄遘疾衆欲輿歸、得仁不可。
曰、吾一動、賊必長驅。
乃起坐帳中、谕将吏戮力平賊。
遂卒。
汀人哀恸、以祠祀請、從之。
賜額曰忠愛之祠。
子一夔、天順四年狀元。
奏複謝姓。
累官工部尚書、贈太子少保。
【同上】 由吏員而為經曆、官卑職小、絕無依傍、乃能執法不回、使橫卒伏辜、中官喪膽、非識力堅定、未易及此、迨奮力行間、而處處以救人為念、全活甚衆、此其仁心為質、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也、享身後之榮、而笃子孫之慶、宜哉、 熊尚初、南昌人。
宣德間、初為吏。
以才薦授都察院都事、轉經曆。
正統末、升泉州知府。
剛方廉謹、有善政。
會沙寇鄧茂七猖獗、尚初奉檄監軍。
不旬日、降賊數百人。
明年寇逼境、守将不敢禦、尚初率民兵讨之。
拒于古陵坡。
中流矢卒。
郡人立祠祀焉。
【南昌府志】 剛方廉謹、士君子所難、熊以吏員而能兼之、尤不易得也、監軍讨賊、不旬日而降者甚多、其威信遠矣、使非中道蹉跌、勳業豈可□哉、 胡鼎、字宗器。
福州侯官人。
總角穎悟、修潔寡言。
其父嘗曰、兒不凡、宜以學顯、因資遣之。
鼎既遊庠序、未幾棄歸。
時憲府謀辟從事、諸從史相與言、如胡某不宜掾耶。
得胡掾者、宜增重。
争羅緻鼎。
鼎之在憲署也、志弗為貶。
益樹奇操、人不敢幹以私。
嘗從孫佥憲分司于泉。
孫兇惡而貪蔑、莫敢與計事。
前後從史、不相能者、反為所中。
鼎摘其奸利骫法、詣阙飛章劾之。
孫竟得罪。
諸長佐每視鼎盱眙曰、斯吏胸藏陽秋、吾可弗自檢哉。
由憲府三最、内選叙用。
鼎為主掾、掌箋奏、識典故以決羣疑、鹹服其能。
會尚膳監選清慎史、遂得官七品、階從仕郎。
鼎晨入暮出、進止有常所。
既執禮度、而儀觀清偉、青宮見而咨羨之。
性謹密、内有事、未嘗言于外。
或問之、直曰、所職上用、有司存焉、他吾不知也。
退直無事。
焚香振書。
衣冠兀坐。
神情翛然。
如在物表。
賓客非故知、莫與往來者。
葢在兩京獨處者十餘年、而人見之常如一日焉。
【掾曹名臣錄】 吏、畏官者也、苟能正直無私、則官反畏吏、以是知公道在人、不以勢位殊也、觀胡君之居官清慎、雅有儒者之風、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賢者之不可量如是哉、 曾仍、字弘宗。
福建莆田人。
六歲失怙、日夜泣、水漿不入口、比長、禮度循習。
應辟為藩臬從事、矢心任公、持法惟謹。
方伯廉訪而下、鹹器愛之。
既事、得冠帶、待次铨曹。
時知府林慈、知縣張朝、教谕
敏固辭曰。
事母乃子婦事。
何預他人。
及胡惟庸謀反事覺、敏獨無所與。
人稱其有行識。
洪武十三年、由工部侍郎、轉刑部侍郎。
【同上】 人所遺之絹帛瓦器、官所給之婦女、似于義可受、而劉君獨一無所取、甯甘刻苦自勵、古人所謂淡泊明志、甯靜緻遠、何多讓焉、後之免禍患而跻通顯、實基于此、 萬鋼、字仕堅。
南昌人。
少曾為吏。
洪武中。
應聰明正直薦。
高皇帝問曰。
天下何人快活。
諸選人對皆不稱。
鋼從容對曰。
畏法度的快活。
上曰。
朕改一字、守法度的快活。
即授廣平府同知。
有惠政。
鑿石改道、石上有文曰、萬鋼改路南行、人鹹異之。
廣平民為之立祠。
【南昌府志】 畏法度、纔肯守法度、能守法度、則理得心安、災害日遠、魂夢常甯、諺所謂半夜敲門不吃驚者、豈非極樂境界耶、鋼自幼從事公門、于天理王法、實在有一番體驗、故能為此語、實千古不易之論、明太祖改一守字、覺漸近自然、要其吃緊處、全在畏字也、公門中無不知法度之人、止因不畏法度、遂至常常幹犯、律有如法加等之文、無非使其知所畏耳、試看不畏法度者、貪一時之微利、喪一已之天良、一旦破敗、刑辱立至、即使幸免旦夕、而風吹草動、無非驚恃、有不長懷□戚者乎、吾願為吏胥者、三複斯言常從一點畏心、去尋樂境也、 洪武永樂間、蘇郡有人、為嘉定縣吏。
其鄉人以事诖誤至縣、潛白吏、求助直之。
吏曰。
今自郡守、下至縣首領官、皆廉公奉法。
吾曹亦革心戒謹、敢私出入文牍耶。
然若事既直、汝第公庭實對、決無枉理。
後果獲昭雪。
鄉人感吏情、以米二石饋之。
吏堅辭、鄉人不肯持去。
吏乃曰。
吾為鄉曲故、為君受一斛。
其人别去。
後半載、吏假歸。
以原粟奉還鄉人之母曰。
此若兒向寄我處、今以還母。
【近古錄】 有理之訟、一入衙門、吏胥方故為恐吓、或因以為功、或探官長之意、以神其招攬需索之計、此衙門人慣技也、茲獨開心見誠、勸其以實具對、又慰以官長必無枉理、如此舉止、何等光明正大、惟其事前絕無所為、故事後亦堅不受謝、蓋始終一點主持公道之良心耳、衙門中得如此者數人、愚懦之受害者少矣、吏胥之造福者亦多矣、 龔翊、字大章。
昆山人。
年十八、為門卒、守金川門。
靖難兵由金川門入、翊大哭。
宣德中。
廵撫周忱、兩薦為昆山太倉學官。
謝曰。
翊仕無害于義、恐負往日城門一恸耳。
竟隐終身。
門人私谥為安節先生。
【藏書】 龔生身為門卒、非有朝廷知遇之感、非有服肱一體之義、城門一恸、殆發于天性之所不容已也、其後兩薦不起、高隐終身、孰謂下卒中無節義之士哉、 李友直、字居正。
保定清苑人。
為北平布政司掾史。
成祖初奉藩燕國。
建文廷臣、有因齊藩不法、遂建議凡藩國所在、更置守臣。
于是擢張昺為北平布政使。
昺至。
日求王府細事。
将為不利。
友直密聞于成祖。
靖難兵起、遂擢用焉。
友直質樸直亮、知無不言。
甚見嘉獎。
日益信任。
出理饷運。
入嚴城守。
率以命之。
初授北平布政司右參議、後累升工部尚書。
為人坦夷闿敏。
雖不與物競、而持已正直、亦不屈于物。
有恤人之心、施濟弗恡。
與人言。
必歸于忠厚。
有之官往辭者、必勉以愛民之政。
【掾曹名臣錄】 當燕藩未有釁端、而守臣推求細故、将為不利、友直之以實告、亦見其公正也、至于坦懷接物、不激不随、官必勉以愛民、言必歸于忠厚、非獨優于材而且豐于德矣、 徐晞、字孟晞。
江陰人。
在縣三考皆兵房。
有戌絕勾丁而誤及者。
其人祈脫、貧無可饋。
具酒食、令妻勸觞而出避之。
妻有麗色、晞絕裾而走。
徹夜具文移脫免。
他事類此。
由佐貳起家、累遷至兵部郎中。
時同官一主事、每向胥曹辄罵。
意在晞、晞不為動。
後主事殁、晞為棺殓送歸。
正統初。
授兵部右侍郎、鎮涼州莊浪諸要害地。
遷南京戶部左侍郎。
會征麓川、晞往督饋饷。
凱還、以功升兵部尚書、卒。
晞謙德有容。
處事惟慎。
士論以此多之。
子讷、舉賢良、終尚實司丞。
讷子世英、以薦授中書舍人、累官南京通政司左通政。
【同上】 救人而拒非禮之饋、方是真能救人、容人而施不報之恩、方見真能容人、即此二事、便見大臣風度、斷非凡瑣之器也、人欲有所樹立、當先從品行端方、居心長厚始矣、 況锺、字伯律。
江西靖安人。
始為吏。
以薦授主事。
遷郎中。
擢蘇州守。
授玺書、假便宜從事。
初視事。
陽為不解事者。
諸吏抱案牍、環立請判。
锺左右顧問吏、吏所欲行止、辄聽、而諸弊蠹悉識之。
吏喜、謂太守易欺。
三日、召诘之曰。
某日某事、汝作如此拟、應竊賄若幹。
某日某如之。
羣胥股栗不敢辨。
命引出六人、即庭下擲殺之。
郡中謂太守神威、鹹畏法不敢犯。
乃掃剔諸宿蠹。
置通關勘合簿、防欺詐。
痛繩衛卒之為暴橫者。
又籍民善惡名、而榜列之示懲勸。
令民婚喪必以禮。
谕告反複、而校督其不如命者。
威禁大行。
疏減重賦官田、募民開墾荒田、以抵糧額。
罷平江伯董漕、歲取民舡五百艘。
辨誣軍。
修河港。
凡所論列、悉允施行。
民困盡蘇。
逃移複籍。
複與周文襄晝收糧法。
建濟農倉。
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
置館夫簿、防非禮需索。
綜理周密、而行之又甚不難。
大抵锺為治、專戢豪狡、撫善良。
至寒門下士、挾片藝、皆獲收。
故吏畏民安。
述職、錫宴賜詩。
九載滿、民上章乞留者八萬人。
诏進正三品俸、仍視府事。
卒于官吏民聚哭、為立祠焉。
【同上】 為胥吏者、一有輕視其官長之心、便作奸骫法、靡所不至、況公所為、懲一以警百也、數人雖斃、而人知畏法、所保全者多矣、迹其摘發奸伏、設立條教、繁簡得宜、旌善罰惡、勸懲悉當、減煩重之賦、而民蘇困累、立收糧之法、而吏無侵盜、要皆為吏時、熟悉利弊、見之真故行之力也、至今江南人、猶稱為況青天、婦人稚子、無不知之、設專祠于學宮之内、春秋緻祭、其遺愛在人如此、 黃子威、名辂、以字行。
江西進賢人。
少為吏員。
以薦署屯田主事。
改長洲縣丞。
莅政勤敏。
省刑罰。
升刑科給事中。
遷刑部員外郎。
吳淞大澇。
蹇夏二尚書交薦、擢松江知府。
首蠲秋稅、出廪給赈。
請收古錢而罷鑄役。
請免解京繕造材。
民賴以蘇。
在郡廉能明斷、治松者皆莫能及。
以喪去官、松民乞留、廵撫胡槩以聞。
上謂蹇尚書曰。
松江煩劇難治、渠能得人心如此。
從之。
後以诖誤谪戍邊、民複請得宥、還職。
久之老郡中、至今祠祀焉。
【南呂府志】 觀黃公為政、省刑罰、蠲秋稅、出廪赈給、請罷鑄役、免解京材、種種皆及民善政、良由為吏時、目擊民間苦累、無過于此、故一麾出守、行而宜之、民受其忠也、黃與況、同為江西吏員、蘓州松江、同為江南劇郡、号稱難治、二公治行、冠絕前後、至今皆有祠祀、誠千秋佳話哉、 平思忠、吳江人。
初為縣吏。
永樂中被薦、授禮部主客司主事。
進郎中。
時帝方事招懷、主客務方殷。
思忠有精力。
事皆立辦。
尚書呂震特器之。
俄以事下獄。
北使入貢、他任主客者、多不稱旨。
震因以思忠為言、即日赦複其官。
時以給事楊弘為陝西布政、欲使清強有力者伺察之、遂拜思忠陝西參政。
未幾為人所誣、谪戍北邊。
會市馬西域、诏釋其戌、給冠帶、使夷蕃諸國而還。
後卒于家。
初郡守況锺、官主客、與思忠有交承之分。
至是數延見思忠、執禮甚恭。
且令二子給侍。
曰、非無仆隸、欲使兒輩、知公為吾故人爾。
其見敬如此。
然思忠居貧自守。
未嘗以事幹锺。
人尤多之。
【掾曹名臣錄】 平君為人、大率清剛耿介、不逐時趨者、故入仕後再起再廢、不能一日安于朝、至其退居裡門、雖與太守有布衣之舊、亦複遠嫌自重、此等人、爵祿不足以動其心、況公門中非義之财哉、 鄭牢、廣西府吏。
凡鎮帥初至、土官率饋獻為故事。
帥受之、即為所持。
征蠻将軍山雲始至、聞牢剛直。
召問曰、饋可受乎。
牢曰。
潔衣被體、一污不可湔、将軍新潔衣也。
雲曰。
不受、彼且生疑、奈何。
牢曰。
黩貨法當死。
将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
雲曰、善。
盡卻饋獻、嚴馭之。
由是土官畏服、調發無敢後者。
牢嘗逮事征夷将軍韓觀。
觀醉、辄殺人。
牢辄留之、醒乃以白。
牢為士大夫所重、然竟以隸終。
【明史】 官衙中于不應受之饋獻、因恐人之自疑而亦受之者、大抵皆黩貨者、巧于借詞之故智也、牢以潔衣為喻、而斷之以天子之法、可謂要言不煩矣、具此卓識、平日所以自律者可知、更能存心救人、遇威嚴好殺之帥、而曲行其保全民命之仁、其功德尤無量也、雖以隸終、而名标青史、流芳百世、食報不已厚祿、 楊旬、夔州吏。
子椿、年二十四、大魁天下。
太守命旬解職。
旬曰。
念旬為吏四十年、家無餘赀。
惟留下三個悭囊、乞取來開看。
第一個、有三十九文大錢。
第二個、有四千餘文中錢。
第三個、有萬個小錢。
太守問故。
曰、每論獄囚、遇有入輕為重者、從死罪請改流罪、即投一大錢。
從流罪請改杖罪、即投一中樣錢。
從杖罪改放、便投一小錢。
今日旬男中天下都魁、皆此悭囊所積也。
尚敢舍公門而自放逸哉。
【感應篇注】 按獄問罪、主張原在官司、然承行之吏、苟肯悉心體究、亦可以助官司所不及察、楊公為吏、将所平反罪囚、逐一登記、足知其四十年中、孜孜汲汲、以此為事、苟可矜全、不惜心力、故能積至一萬數千之多、名曰悭囊、所得多矣、彼同時之吏、必有舞文骫法、溪刻是尚者、錢财雖可飽囊、罪孽擢發難數、與此悭囊、直是人鬼關頭、豈止禍福分途而已耶、 楊時習、江西豐城人。
初為吏、後為大理卿虞謙屬官。
仁廟時、虞謙奏事。
侍臣有言此當榻前密請旨、不當于朝班敷奏為賣恩者。
又有言其屬官楊時習、先導之密陳、而謙不從者。
遂降謙為大理寺少卿、而升時習為卿。
其後大學士楊士奇奏對、言外間皆雲時習實無先導之言。
時習是臣江西人、亦親語臣本無此言。
今冒居卿位、慚懼不安。
士奇又言謙曆事三朝、頗為得大臣體者、且今所犯小過。
上曰、吾亦悔之。
因問時習其人若何。
對曰。
雖起于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
上喜、乃複虞謙大理卿、授時習交址按察使。
時習居官。
盡心王室。
交人黎季犁官京師、求歸祭掃。
時習知其将為變、連疏請留之、不得。
後果叛。
同事者皆署降狀、時習獨不屈。
懷印歸朝、至則已籍其家矣。
及檢得前疏、乃複官。
【掾曹名臣錄】 虞謙奏事忤旨、而時習以之得卿、所謂不虞之譽也、在常情方居之不疑、而時習慚懼不安、且自明其實無先導之言、即此見其舉止光明、居心廉退矣、至于識變幾先、克全晚節、其卓見尤不易及耳、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
江西新建人。
本謝姓。
初為衛吏。
宣德間、授汀州府經曆。
廉能勤敏、上下愛之。
時衛官卒橫甚、辄笞殺府隸。
得仁按奏、置之辟。
中官入閩、索府縣金。
得仁遽欲上聞。
其人踉跄而去。
秩滿當遷、軍民數千人乞留。
诏增秩再任。
旋擢本府推官。
數辨冤獄、卻饋遺、政績益着。
沙仁賊陳政景反、得仁與守将擊敗之、禽政景等八十四人。
諸将議窮搜、得仁恐濫及無辜、下令招撫。
辨釋難民三百人。
都指揮得通賊者姓名、将按籍行戮。
得仁力請焚其籍、民多自拔歸。
俄遘疾衆欲輿歸、得仁不可。
曰、吾一動、賊必長驅。
乃起坐帳中、谕将吏戮力平賊。
遂卒。
汀人哀恸、以祠祀請、從之。
賜額曰忠愛之祠。
子一夔、天順四年狀元。
奏複謝姓。
累官工部尚書、贈太子少保。
【同上】 由吏員而為經曆、官卑職小、絕無依傍、乃能執法不回、使橫卒伏辜、中官喪膽、非識力堅定、未易及此、迨奮力行間、而處處以救人為念、全活甚衆、此其仁心為質、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也、享身後之榮、而笃子孫之慶、宜哉、 熊尚初、南昌人。
宣德間、初為吏。
以才薦授都察院都事、轉經曆。
正統末、升泉州知府。
剛方廉謹、有善政。
會沙寇鄧茂七猖獗、尚初奉檄監軍。
不旬日、降賊數百人。
明年寇逼境、守将不敢禦、尚初率民兵讨之。
拒于古陵坡。
中流矢卒。
郡人立祠祀焉。
【南昌府志】 剛方廉謹、士君子所難、熊以吏員而能兼之、尤不易得也、監軍讨賊、不旬日而降者甚多、其威信遠矣、使非中道蹉跌、勳業豈可□哉、 胡鼎、字宗器。
福州侯官人。
總角穎悟、修潔寡言。
其父嘗曰、兒不凡、宜以學顯、因資遣之。
鼎既遊庠序、未幾棄歸。
時憲府謀辟從事、諸從史相與言、如胡某不宜掾耶。
得胡掾者、宜增重。
争羅緻鼎。
鼎之在憲署也、志弗為貶。
益樹奇操、人不敢幹以私。
嘗從孫佥憲分司于泉。
孫兇惡而貪蔑、莫敢與計事。
前後從史、不相能者、反為所中。
鼎摘其奸利骫法、詣阙飛章劾之。
孫竟得罪。
諸長佐每視鼎盱眙曰、斯吏胸藏陽秋、吾可弗自檢哉。
由憲府三最、内選叙用。
鼎為主掾、掌箋奏、識典故以決羣疑、鹹服其能。
會尚膳監選清慎史、遂得官七品、階從仕郎。
鼎晨入暮出、進止有常所。
既執禮度、而儀觀清偉、青宮見而咨羨之。
性謹密、内有事、未嘗言于外。
或問之、直曰、所職上用、有司存焉、他吾不知也。
退直無事。
焚香振書。
衣冠兀坐。
神情翛然。
如在物表。
賓客非故知、莫與往來者。
葢在兩京獨處者十餘年、而人見之常如一日焉。
【掾曹名臣錄】 吏、畏官者也、苟能正直無私、則官反畏吏、以是知公道在人、不以勢位殊也、觀胡君之居官清慎、雅有儒者之風、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賢者之不可量如是哉、 曾仍、字弘宗。
福建莆田人。
六歲失怙、日夜泣、水漿不入口、比長、禮度循習。
應辟為藩臬從事、矢心任公、持法惟謹。
方伯廉訪而下、鹹器愛之。
既事、得冠帶、待次铨曹。
時知府林慈、知縣張朝、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