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法戒錄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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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昆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總論
◆總論
太公陰符曰。
治亂之要。
其本在吏。
吏有重罪十。
一、吏苛刻。
二、吏不平。
三、吏貪污。
四、吏以威力脅民。
五、吏與史合奸。
六、吏與人無惜。
七、吏作盜賊。
使人為耳目。
八、吏賤買貴賣于民。
九、吏增易于民。
十、吏震懼于民。
夫治者有三罪、則國亂民愁。
盡有之、則民流亡而國不可守。
又曰、為吏守職。
為民守事。
各居其道、則國治。
國治、則都治。
都治、則裡治。
裡治、則家治。
家治、則善惡分明。
善惡分明、則國無事。
國無事、則外不懷怨。
内不徼争。
【後漢書注】 周官自府吏胥徒、以至鄙師縣正之屬。
皆所謂吏也、太公所言十重罪、已盡後世作吏之弊。
天下治亂。
實基于此。
為吏者、當知已與命官、雖有尊卑、其為民生休戚所系則一、不可不自勉也。
王仲宣曰。
大凡執法之吏。
不窺先王之典。
缙紳之儒。
不通律令之要。
彼刀筆之吏。
豈生而察刻哉。
起于幾案之下。
長于官曹之間。
無溫裕文雅以自潤。
雖欲無察刻、弗能得矣。
竹帛之儒、豈生而迂緩也。
起于講堂之上。
遊于鄉校之中。
無嚴猛斷割以自裁。
雖欲不迂緩、弗能得矣。
【本集】 為吏者。
熟悉律例。
可以斷獄決疑、此用其所長也、若用以舞文、或務為深入、則流毒便不可當、非法之有弊、乃心之無良也、可弗戒與。
範蔚宗曰。
曾子雲、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則哀衿而勿喜。
夫不喜于得情、則恕心用。
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
夫賢人君子斷獄、其必主于此乎。
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獄必察焉。
原其平刑審斷、庶于勿喜者乎。
若乃推已以議物、舍杖以探情。
法家之能慶延于世、葢由此也。
【後漢書郭躬傳論】 獄吏雖微、而其操生殺之權、與大吏等、且凡獄之成、皆以初上之獄辭為據、輕重出入之間、尤不可以不慎也。
範史論郭氏之興、而歸本于察獄平刑、哀衿勿喜、其所以示勸者深矣、 劉公非曰。
東西漢之時、賢士長者、未嘗不仕郡縣也。
自曹掾、書史、馭吏、亭長、門幹、街卒、遊徼、啬夫、盡儒生學士為之。
才試于事、情見于物、則賢不肖較然。
故遭事不惑。
則知其智。
犯難不避、則知其節。
臨财不私、則知其廉。
應對不疑、則知其辯。
如此、則察舉易、而賢公卿大夫、自此出矣。
【文獻通考】 曹有東西曹、功曹、賊曹、諸名。
如今之各房科是也、掾者、屬吏之稱、書史、主錄記、馭吏、馭車者、亭長、收捕盜賊、遊徼、循禁奸盜、啬夫、主賦役、平争訟、街卒、如今之巡兵、門幹、門下辦事小史也、此皆近世所稱為賤役、而古昔則儒生學士、往往為之、誠以人之樹立、各視其志、不系乎職之貴賤耳。
漢公卿多起小吏、而兩京人才之盛、吏治之隆、後世莫能及、豈不可慕而可法哉、 蘓東坡知徐州、上言。
漢法、郡縣秀民、推擇為吏。
考行察廉、以次遷補。
或至二千石、入為公卿。
古者不專以文詞取人、故得士為多。
黃霸起于卒史。
薛宣奮于書佐。
朱邑選于啬夫。
邴吉出于獄史。
其餘名臣循吏、由此而進者、不可勝數。
唐自中葉以後、方鎮皆選列校以掌牙兵。
是時四方豪傑、不能以科舉自達者、皆争為之。
往往積功以取旄钺。
雖老奸巨盜、或出其中。
而名卿賢将、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來瑱、李抱玉、段秀實之流、所得亦已多矣。
今世胥史牙校。
皆奴仆庸人者。
無他、以不用故也。
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書、治刑獄錢谷、其勢不可廢鞭撻。
鞭撻一行、則豪傑不出于其間。
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
臣願陛下采唐之舊。
使監司郡守、共選士人、以補牙職。
皆取人材心力、有足過人、而不能從事于科舉者。
祿之以今之庸錢、而課之鎮稅、場稅、督捕盜賊之類。
自公罪杖以下、聽贖。
依将校法、使長吏得薦其才者。
第其功閱、書其歲月、使得出仕、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
朝廷察其尤異者、擢用數人。
則豪傑英偉之士、漸出于此途。
而奸猾之黨、可得而籠取也。
【本集】 文武異才、各有所托而興、自古流品、誠不足以限人也、今世吏胥、多由讀書未就、執事公門、未嘗非士類也、及以吏員入官、為守令、為監司、未嘗限其所至、與唐宋流外官之制不同、有志者、正可乘時自奮矣、若夫鞭撻之施、視乎其人之自愛與否、人果有心向上、必能守法遠罪、又何必廢刑、而後士有可用乎、 東坡論積欠狀雲。
凡今所催欠負、十有六七、皆聖恩所貸矣。
而官吏刻薄、與聖意異。
舞文巧诋、使不該放。
大率縣有監催千百家、則縣中胥徒、舉欣欣然日有所得。
若一旦除放、則此等皆寂寥無獲矣。
自非有力之家、納賂請赇、誰肯舉行恩貸。
而積欠之人、皆鄰于寒餓、何賂之有。
其間貧困掃地、無可蠶食者、則縣胥教令通指平人。
蔓延追擾、自甲及乙、自乙及丙、無有窮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
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錢、謂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葢無虛日。
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戶。
嗟乎。
聖人在上、使民皆為奸吏食邑戶、此何道也。
臣自颍移揚、舟過濠壽楚泗等州。
所至麻麥如雲。
每屏去吏卒、親入村落。
訪問父老、皆有憂色。
雲豐年不如兇年。
天災流行、民雖乏食。
縮衣節口、猶可以生。
若豐年舉催積欠、胥徒在門、枷棒在身、則人戶求死不得。
孔子曰、苛政猛如虎。
以今觀之、殆有甚者。
水旱殺人、百倍于虎。
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竊度之。
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
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民間。
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同上】 追呼之擾、摹寫曲盡、讀此而不動心、猶刮民脂髓、快其吞噬者、真與虎狼無異、天地間如何容得、 廖瑩中曰。
古者尚書令史、防禁甚密。
宋法、令史白事。
不得宿外。
雖座命亦不許。
李唐令史不得出入、夜鎖之。
韓愈為吏部侍郎、乃曰。
人所以畏鬼、以其不見鬼。
如可見、則人不畏矣。
選人不得見令史、故令史勢重。
任其出入、則勢自輕。
不禁吏出入、自文公始。
【江行雜錄】 憲司之有關防、皆為吏胥作弊而設、若使人人守法奉公、何妨洞開重門、願諸曹皆以君子自待、勿使上人視之如鬼、且防之若盜也、 沈存中曰。
天下吏人、素無常祿。
唯以受赇為生。
往往緻富者。
熙甯三年、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托之弊。
【夢溪筆談】 今書辦原給飯食之費、即吏祿也、若輩動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豈能分外不取一錢、但須不骫于法、無礙于理者、方可、若專以索詐為事、贓罪既多、未有不身罹重法者、所得之錢、正如刀頭之蜜、食之未必能飽、而适足以殺身、亟宜翻然悔悟也、 李之彥曰。
諺有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理也。
近世豪家巨室、威力使令、偪人緻死。
但捐财賄、餌血屬、坦然無事。
至如人或逋負、督廹取償。
必使投溺自經、然後已。
由此觀之。
乃是殺人還錢、欠債償命。
【東谷所見】 豪家恃勢、魚肉小民、未有不結交胥吏者、胥吏貪其賄賂、未有不甘心為之指使者、夫胥吏于所害之人、大抵鄉裡相識、非親即友、何忍助惡為虐、苟能出其良心、主持公道、不為富豪所使、則富豪無所倚恃、或稍知斂戢、不緻肆行無忌、喪厥身家、所全者、豈獨在貧弱之人乎、 又曰。
今日囹圄、供答不由于民情、可否一聽于吏手。
往往自撰情欵一本、令囚人依本書之。
更不可增損一字。
真情無所赴愬。
呼天神不聞号地祇不聽。
痛哉痛哉。
夫獄訟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
今有财者勝、無财者負。
有援者伸、無援者屈。
豪強得志、貧弱銜冤。
此豈國家之福耶。
願司聽斷者、在在持平如衡。
事事至公如鑒。
天下何患不太平。
【同上】 臨審私串口供、既審删改招冊、種種弊端、無非為錢所使、須知詞訟内幫一邊、必害一邊、已之所得有幾、人之受累無窮、故鑒虛衡平四字、不獨官府之良規、亦吏人之要訓也、 又曰。
貪欲二字、壞盡世間人。
得便宜處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終有悔吝之時。
今日進得一步、明日又求進一步、恐是颠隮之兆。
堆金積玉、來處要明。
越分過求、餘殃在後。
卧病垂死、術數未休。
幾年勞役、一場春夢
治亂之要。
其本在吏。
吏有重罪十。
一、吏苛刻。
二、吏不平。
三、吏貪污。
四、吏以威力脅民。
五、吏與史合奸。
六、吏與人無惜。
七、吏作盜賊。
使人為耳目。
八、吏賤買貴賣于民。
九、吏增易于民。
十、吏震懼于民。
夫治者有三罪、則國亂民愁。
盡有之、則民流亡而國不可守。
又曰、為吏守職。
為民守事。
各居其道、則國治。
國治、則都治。
都治、則裡治。
裡治、則家治。
家治、則善惡分明。
善惡分明、則國無事。
國無事、則外不懷怨。
内不徼争。
【後漢書注】 周官自府吏胥徒、以至鄙師縣正之屬。
皆所謂吏也、太公所言十重罪、已盡後世作吏之弊。
天下治亂。
實基于此。
為吏者、當知已與命官、雖有尊卑、其為民生休戚所系則一、不可不自勉也。
王仲宣曰。
大凡執法之吏。
不窺先王之典。
缙紳之儒。
不通律令之要。
彼刀筆之吏。
豈生而察刻哉。
起于幾案之下。
長于官曹之間。
無溫裕文雅以自潤。
雖欲無察刻、弗能得矣。
竹帛之儒、豈生而迂緩也。
起于講堂之上。
遊于鄉校之中。
無嚴猛斷割以自裁。
雖欲不迂緩、弗能得矣。
【本集】 為吏者。
熟悉律例。
可以斷獄決疑、此用其所長也、若用以舞文、或務為深入、則流毒便不可當、非法之有弊、乃心之無良也、可弗戒與。
範蔚宗曰。
曾子雲、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則哀衿而勿喜。
夫不喜于得情、則恕心用。
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
夫賢人君子斷獄、其必主于此乎。
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獄必察焉。
原其平刑審斷、庶于勿喜者乎。
若乃推已以議物、舍杖以探情。
法家之能慶延于世、葢由此也。
【後漢書郭躬傳論】 獄吏雖微、而其操生殺之權、與大吏等、且凡獄之成、皆以初上之獄辭為據、輕重出入之間、尤不可以不慎也。
範史論郭氏之興、而歸本于察獄平刑、哀衿勿喜、其所以示勸者深矣、 劉公非曰。
東西漢之時、賢士長者、未嘗不仕郡縣也。
自曹掾、書史、馭吏、亭長、門幹、街卒、遊徼、啬夫、盡儒生學士為之。
才試于事、情見于物、則賢不肖較然。
故遭事不惑。
則知其智。
犯難不避、則知其節。
臨财不私、則知其廉。
應對不疑、則知其辯。
如此、則察舉易、而賢公卿大夫、自此出矣。
【文獻通考】 曹有東西曹、功曹、賊曹、諸名。
如今之各房科是也、掾者、屬吏之稱、書史、主錄記、馭吏、馭車者、亭長、收捕盜賊、遊徼、循禁奸盜、啬夫、主賦役、平争訟、街卒、如今之巡兵、門幹、門下辦事小史也、此皆近世所稱為賤役、而古昔則儒生學士、往往為之、誠以人之樹立、各視其志、不系乎職之貴賤耳。
漢公卿多起小吏、而兩京人才之盛、吏治之隆、後世莫能及、豈不可慕而可法哉、 蘓東坡知徐州、上言。
漢法、郡縣秀民、推擇為吏。
考行察廉、以次遷補。
或至二千石、入為公卿。
古者不專以文詞取人、故得士為多。
黃霸起于卒史。
薛宣奮于書佐。
朱邑選于啬夫。
邴吉出于獄史。
其餘名臣循吏、由此而進者、不可勝數。
唐自中葉以後、方鎮皆選列校以掌牙兵。
是時四方豪傑、不能以科舉自達者、皆争為之。
往往積功以取旄钺。
雖老奸巨盜、或出其中。
而名卿賢将、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來瑱、李抱玉、段秀實之流、所得亦已多矣。
今世胥史牙校。
皆奴仆庸人者。
無他、以不用故也。
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書、治刑獄錢谷、其勢不可廢鞭撻。
鞭撻一行、則豪傑不出于其間。
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
臣願陛下采唐之舊。
使監司郡守、共選士人、以補牙職。
皆取人材心力、有足過人、而不能從事于科舉者。
祿之以今之庸錢、而課之鎮稅、場稅、督捕盜賊之類。
自公罪杖以下、聽贖。
依将校法、使長吏得薦其才者。
第其功閱、書其歲月、使得出仕、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
朝廷察其尤異者、擢用數人。
則豪傑英偉之士、漸出于此途。
而奸猾之黨、可得而籠取也。
【本集】 文武異才、各有所托而興、自古流品、誠不足以限人也、今世吏胥、多由讀書未就、執事公門、未嘗非士類也、及以吏員入官、為守令、為監司、未嘗限其所至、與唐宋流外官之制不同、有志者、正可乘時自奮矣、若夫鞭撻之施、視乎其人之自愛與否、人果有心向上、必能守法遠罪、又何必廢刑、而後士有可用乎、 東坡論積欠狀雲。
凡今所催欠負、十有六七、皆聖恩所貸矣。
而官吏刻薄、與聖意異。
舞文巧诋、使不該放。
大率縣有監催千百家、則縣中胥徒、舉欣欣然日有所得。
若一旦除放、則此等皆寂寥無獲矣。
自非有力之家、納賂請赇、誰肯舉行恩貸。
而積欠之人、皆鄰于寒餓、何賂之有。
其間貧困掃地、無可蠶食者、則縣胥教令通指平人。
蔓延追擾、自甲及乙、自乙及丙、無有窮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
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錢、謂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葢無虛日。
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戶。
嗟乎。
聖人在上、使民皆為奸吏食邑戶、此何道也。
臣自颍移揚、舟過濠壽楚泗等州。
所至麻麥如雲。
每屏去吏卒、親入村落。
訪問父老、皆有憂色。
雲豐年不如兇年。
天災流行、民雖乏食。
縮衣節口、猶可以生。
若豐年舉催積欠、胥徒在門、枷棒在身、則人戶求死不得。
孔子曰、苛政猛如虎。
以今觀之、殆有甚者。
水旱殺人、百倍于虎。
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竊度之。
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
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民間。
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同上】 追呼之擾、摹寫曲盡、讀此而不動心、猶刮民脂髓、快其吞噬者、真與虎狼無異、天地間如何容得、 廖瑩中曰。
古者尚書令史、防禁甚密。
宋法、令史白事。
不得宿外。
雖座命亦不許。
李唐令史不得出入、夜鎖之。
韓愈為吏部侍郎、乃曰。
人所以畏鬼、以其不見鬼。
如可見、則人不畏矣。
選人不得見令史、故令史勢重。
任其出入、則勢自輕。
不禁吏出入、自文公始。
【江行雜錄】 憲司之有關防、皆為吏胥作弊而設、若使人人守法奉公、何妨洞開重門、願諸曹皆以君子自待、勿使上人視之如鬼、且防之若盜也、 沈存中曰。
天下吏人、素無常祿。
唯以受赇為生。
往往緻富者。
熙甯三年、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托之弊。
【夢溪筆談】 今書辦原給飯食之費、即吏祿也、若輩動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豈能分外不取一錢、但須不骫于法、無礙于理者、方可、若專以索詐為事、贓罪既多、未有不身罹重法者、所得之錢、正如刀頭之蜜、食之未必能飽、而适足以殺身、亟宜翻然悔悟也、 李之彥曰。
諺有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理也。
近世豪家巨室、威力使令、偪人緻死。
但捐财賄、餌血屬、坦然無事。
至如人或逋負、督廹取償。
必使投溺自經、然後已。
由此觀之。
乃是殺人還錢、欠債償命。
【東谷所見】 豪家恃勢、魚肉小民、未有不結交胥吏者、胥吏貪其賄賂、未有不甘心為之指使者、夫胥吏于所害之人、大抵鄉裡相識、非親即友、何忍助惡為虐、苟能出其良心、主持公道、不為富豪所使、則富豪無所倚恃、或稍知斂戢、不緻肆行無忌、喪厥身家、所全者、豈獨在貧弱之人乎、 又曰。
今日囹圄、供答不由于民情、可否一聽于吏手。
往往自撰情欵一本、令囚人依本書之。
更不可增損一字。
真情無所赴愬。
呼天神不聞号地祇不聽。
痛哉痛哉。
夫獄訟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
今有财者勝、無财者負。
有援者伸、無援者屈。
豪強得志、貧弱銜冤。
此豈國家之福耶。
願司聽斷者、在在持平如衡。
事事至公如鑒。
天下何患不太平。
【同上】 臨審私串口供、既審删改招冊、種種弊端、無非為錢所使、須知詞訟内幫一邊、必害一邊、已之所得有幾、人之受累無窮、故鑒虛衡平四字、不獨官府之良規、亦吏人之要訓也、 又曰。
貪欲二字、壞盡世間人。
得便宜處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終有悔吝之時。
今日進得一步、明日又求進一步、恐是颠隮之兆。
堆金積玉、來處要明。
越分過求、餘殃在後。
卧病垂死、術數未休。
幾年勞役、一場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