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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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好人不暗昧。
好人救患難,好人施恩惠。
好人行方便,好人讓便宜。
惡人罵好人,好人不答對。
惡人打好人,好人隻躲避。
不論大小人,好人不得罪。
不論大小事,好人合天理。
富人做好人,陰功及後世。
貴人做好人,鄉黨不咒詈。
貧人做好人,說甚千頃地。
賤人做好人,不數王侯貴。
少年做好人,德望等前輩。
老年做好人,遮盡一生罪。
弱漢做好人,強人自羞愧。
惡人做好人,聲名重千倍。
好人鄉邦寶,好人家國瑞。
好人動鬼神,好人感天地。
不枉做場人,替天出口氣。
籲嗟乎,百年一去永不還,休做惡人涴世間。
李忠毅公《誡子書》 (公名應升,字仲達,江陰人。
萬曆進士,官禦史,卒贈太仆卿。
) 宏謀按:此與椒山先生遺囑,并為獄中所書。
楊公之言,詳且盡。
李公之言,簡而赅。
要皆各就其家之事勢,及其子之材質而立論也。
事不外乎日用倫常,理不離乎孝友恭儉。
家遭多難,覆卵難完,尚且諄諄于此。
彼安常處順之子弟,顧重财帛而輕骨肉,骛名利而忘道義,不重可惜哉。
至其悲涼切摰之情,更在筆墨字句之外。
忠良蒙難,至今讀之,猶有餘慨焉。
吾直言賈禍,自分一死,以報朝廷,不複與汝相見,故書數言以告汝。
汝長成之日,佩為韋弦,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長官舍,祖父母拱璧視汝。
内外親戚,以貴公子待汝。
衣鮮食甘,嗔喜任意。
嬌養既慣,不肯服布舊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
若長而弗改,必至窮餓。
此宜儉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習見,遊宦赫奕。
未見吾童生秀才時,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艱難支援之日也。
又未見吾囚服被逮,及獄中幽囚痛苦之狀也。
汝不嘗膽以思,豈複有人心者哉。
人不可上,物不可淩。
此宜謙以守身,二也。
祖父母愛汝,汝狎而忘敬。
汝母訓汝,汝傲而弗親。
今吾不測,汝代吾為子,可不仰體祖父母之心乎。
至于汝母,更倚何人。
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
此宜孝以事親,三也。
吾居官愛名節,未嘗貪取肥家。
今家中所存基業,皆祖父母勤苦積累。
且此番銷費大半。
吾向有誓願,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畝一粒。
汝視伯父如父,視寡嬸如母。
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負我志。
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鮮兄弟,止一庶妹,當待以同胞。
倘嫁于中等貧家,須與妝田百畝。
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
當足其衣食,撥與贍田,收租以給之。
内外出入,謹其防閑。
此恩義所關,五也。
汝資性不鈍,吾失于教訓,讀書已遲。
汝念吾辛苦,勵志勤學。
倘有上進之日,即先歸養。
若上進無望,須做一讀書秀才。
将吾所存諸稿簡籍,好好诠次。
此文章一脈,六也。
吾苦生不得盡養,他日伺祖父母百歲後,葬我于墓側,不得遠離。
王孟箕講《宗約會規》 (公名演疇,江西彭澤人。
萬曆進士,任山西副使。
) 宏謀按:一鄉之内,異姓錯處,尚且有約,交相規勸。
況于同宗,以其尊長,約束子弟。
臨以宗祖,訓誡後裔。
較之異姓,情事更親,觀感尤易。
則合愛同敬,謹身寡過,均不外于宗祠焉得之矣。
西江所在皆有宗祠,惜少規勸約束之意,則宗約之不講也。
此西江前輩遺法,胡不勉而行之。
期會款式 每月兩會,或朔望,或初二十六。
先時約幹灑掃,擺列書案坐席,東西兩向。
兩邊各幾層。
宗人照班輩,序齒分坐。
案上各置所講書,另設講讀之席于前。
負前楹,向中堂。
定二人為約講約讀。
擇少年音聲響亮,或新進秀才充之。
中一棹,設雲闆。
命一人司之,為約警。
所講書,如易家人,詩國風,大學修身齊家,孝經,小學,并将國家律法,及孝順事實,太上感應篇,善惡果報之類。
每會,講幾條。
蓋導之以經書典故,使知各當如此。
惕之以法律報應,使之不得不如此。
庶幾知所趨避,不為醉夢中人。
講約規條 一每會,清茶多備。
茶點一行,飯一餐,并不設酒。
講約時,不許離席,不許兩人私語。
惟各端坐,專精靜聽。
縱有疑欲問,并己另有發明欲吐,止須先時記存,俟其講畢,然後問,然後發揮也。
若有任意走動,及私語攙越剿說之類,宗長命擊雲闆一聲,便當翕然禁步杜口。
如一人,一會兩犯,宗長命擊雲闆三聲,撤其席,押之拜廟拜宗長,謝過。
又家人起于利女貞,古今女誡,母儀婦道備焉。
并講之。
在會者熟記,歸而述于母妻。
亦為不約之約。
講畢,有數事詢問處置,分載于後。
周咨族衆 一先問會中諸族人,有身家難處之事,内外難處之人,即對衆請教。
衆随所見,與細心商榷。
凡可解免其患難,裨益其身心者,無不具告。
乃見家人一體之意,此會不為空談。
又問族中某人,有某善行,即對衆稱揚。
兼書之紀善簿,以共相效法。
又聞某人有某過,亦委曲開谕,令彼省悟改圖。
不可面斥其非使無所容。
庶幾恩不掩義。
若有顯過,為鄉裡共知,衆便救正。
無徒避嫌姑息,以長其惡。
譏察正供 一問族中錢糧,各戶當依限輸納。
不可任意拖欠,至累當裡排者,充代比較。
若借口裡排科收,則令其自納,止以官單付裡排應比。
若數目不明,互相争執,族長令本房公直者一人,就宗約所算明,押之速完。
務令本家錢糧,輸納在各裡之先,不煩催科。
庶國為良民,家為肖子矣。
倘充裡排者,征收錢糧,不即完官。
或花酒浪費,或營運做家,緻縣中開欠戶,解比較。
久之則無意完官,妄希蠲赦,深為門戶之羞。
萬一有此,于約所詢得其狀,即具呈首告。
蓋一時拖欠數少,猶可措辦。
若節年包侵費用,窮年積歲,終必難完。
其為身家之禍不小。
名雖首弊,實免後災。
事有反而相成,未必非厚族之一端也。
平情息訟 一問族中有無内外詞訟。
除本家兄弟叔侄之争,宗長令各房長,于約所會議處分,不緻成訟外。
倘本族于外姓有争,除事情重大,付之公斷。
若止戶婚田土,閑氣小忿,則宗長便詢所訟之家,與本族某人為親,某人為友,就令其代為講息。
屈在本族,押之賠禮。
屈在外姓,亦須委曲調停,禀官認罪求和。
雖是稍屈,但留此閑錢,做人家。
趁此好光陰,讀書窮理。
不為客氣所分,亦是自家讨便宜處。
即不敢謂人望彥方之廬,或可平鄉人之怒,而省公祖父母之案牍矣。
矜恤孤苦 一問族中鳏寡疾苦,以相赒恤。
尚書稱文王惠鮮鳏寡,鮮字最妙。
謂鳏寡之人,垂首喪氣。
赉與周給之,使之有生意。
夫國于鳏寡,尚留其生意,況同宗一氣相屬者乎。
今人酒肉饋遺,每施于外親近鄰,家溫能還報之人,即往來不厭其頻。
而族中鳏寡,曾不一念及之。
甑裡塵生,門前草長。
或鸠杖而倚門闾,或雞骨而支床笫。
音子,床箦也。
凄風苦雨,舉目蕭條。
長日窮年,無人瞅睬。
縱同門共巷,尚且置若罔聞,而況住居相隔乎。
偶經道過門,亦必佯為不知,更無特地相問者。
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為族誼也。
族誼固如是乎。
今于講後,詢問應恤之家,派各房先後,每人饋問一次。
多寡随分,即尋常飲食果實之類,亦且見意。
有病或為求醫購藥,蓋惠不期衆寡,期于當厄。
一體血脈相貫,庶幾不為痿痹之民。
禁戢閑談 一宗約,講讀古人經書,商榷族中事體。
了此,倘有餘閑,惟命童子歌詩,或習禮而罷,萬不可言及他事。
說鬼,說夢,總屬荒唐。
言人富貴,便是羨人富貴。
言人貧賤,便是笑人貧賤。
惟是一片俗心腸,方有此閑言語。
若論飲食之美惡,評女色之妍媸,尤為市井下流。
即如援引邸報,談及朝政,或邊境警息,或缙紳差除。
古人雲,一日看除目,三年損道心。
又雲,士君子不可無憂國之心,不可有憂國之言。
有憂國之心而言之,已為出位。
若無憂國之心而言之,更為讪上。
若言及官府得失,人家長短,閨門隐微,便是殺身之道。
各宜痛戒。
偶有一犯,衆共斥之,後不許與會。
王士晉《宗規》 宏謀按:此篇與王孟箕講宗約同意,而條約更覺周備。
自家庭鄉黨,以至涉世應務之道,均列于宗規。
于此見人生一舉足而不可忘祖宗之訓也。
愛親者不敢惡于人,敬親者不敢慢于人,親親長長而天下平,皆此義耳。
願有宗祠者,三複此規也。
鄉約當遵 孝順父母。
尊敬長上。
和睦鄉裡。
教訓子孫。
各安生理。
毋作非為。
這六句,包盡做人的道理。
凡為忠臣,為孝子,為順孫,為聖世良民,皆由此出。
無論聖愚,皆曉得此文義。
隻是不肯着實遵行,故自陷于過惡。
祖宗在上,豈忍使子孫輩如此。
今于宗祠内,仿鄉約儀節。
每朔日,族長督率子弟,齊赴聽講。
各宜恭敬體認,共成美俗。
祠墓當展 祠乃祖宗神靈所依。
墓乃祖宗體魄所藏。
子孫思祖宗不可見,見所依所藏之處,即如見祖宗一般。
時而祠祭,時而墓祭,皆展視大禮,必加敬謹。
凡棟宇有壞,則葺之,罅漏則補之。
垣砌碑石有損,則重整之。
蓬棘則剪之。
樹木什器,則愛惜之。
或被人侵害,盜賣盜葬,則同心合力複之。
患無忽小,視無逾時。
若使緩延,所費愈大。
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族人所宜首講者。
族類當辨 類族辨物,聖人不廢。
世以門第相高,間有非族認為族者。
或同姓而雜居一裡,或自外邑移居本村,或繼同姓子為嗣,其類匪一。
然姓雖同而祠不同入,墓不同祭,是非難淆,疑似當辨。
傥稱謂亦從叔侄兄弟,後将若之何。
故譜内必嚴為之防。
蓋神不歆非類,處己處人之道,當如是也。
名分當正 非族者辨之,衆人所易知易能也。
同族者,實有兄弟叔侄。
名分彼此,稱呼自有定序。
近世風俗澆漓,或狎于亵昵,或狃于阿承,皆非禮也。
至于拜揖必恭,言語必遜,坐次必依先後。
不論近族遠族,俱照叔侄序列。
情既親洽,心更相安。
名門故家之禮,原是如此。
又有尊庶母為嫡,跻妾為妻者,大乖綱常,反蒙诟笑。
又女子已嫁而歸,辄居客位,是何禮數。
吉水羅念庵先生宅,于歸甯之女,仍依世次,别設一席,可法也。
若同族義男,亦必有約束。
不得淩犯疏房長上,有失族誼,且寓防微杜漸之意。
宗族當睦 書曰以親九族,詩曰本支百世。
睦族,聖王且爾,況凡衆人乎。
觀于萬石君家,子孫醇謹,過裡必下車,此風猶有存者。
末俗或以富貴驕,或以智力抗,或以頑潑欺淩,雖能争勝一時,已皆自作罪孽。
況相角相仇,循環不辍。
人厭之,天惡之,未有不敗者。
何苦如此。
嘗謂睦族之要有三。
曰尊尊。
曰老老。
曰賢賢。
名分屬尊,行者,尊也。
則恭順退遜,不敢觸犯。
分屬雖卑,而齒邁衆,老也。
則扶持保護,事以高年之禮。
有德行族彥,賢也。
賢者乃本宗桢幹,則親炙之,景仰之,每事效法,忘分忘年以敬之。
此之謂三要。
又有四務。
曰矜幼弱。
曰恤孤寡。
曰周窘急。
曰解忿競。
幼者稚年,弱者鮮勢,人所易欺,則矜之。
一有矜憫之心,自随處為之效力矣。
鳏寡孤獨,王政所先。
況乎同族,得于耳聞目擊者乎。
則恤之。
貧者恤以善言,富者恤以财谷,皆陰德也。
衣食窘急,生計無聊,命運亦乖,則周之。
量己量彼,可為則為。
不必望其報,不必使人知,吾盡吾心焉。
人有忿,則争競。
得一人勸之,氣遂平。
遇一人助之,氣愈激。
然當局而迷者多矣。
居間解之,族人之責也,亦積善之一事也。
此之謂四務。
引伸觸類,為義田義倉,為義學,為義冢,教養同族,使生死無失所,皆豪傑所當為者。
善乎陶淵明之言曰。
同源分流,人易世疏。
慨焉寤歎,念茲厥初。
範文正公之言曰。
宗族于吾,固有親疏。
自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
固無親疏。
此先賢格言也。
人能以祖宗之念為念,自知宗族之當睦矣。
譜牒當重 譜牒所載,皆宗族祖父名諱。
孝子順孫,目可得睹,口不可得言,收藏貴密,保守貴久。
每歲清明祭祖時,宜各帶所編發字号原本,到宗祠會看一遍。
祭畢,仍各帶回收藏。
如有鼠侵油污,磨壞字迹者,族長同族衆,即在祖宗前,量加懲誡。
另擇賢能子孫收管。
登名于簿,以便稽查。
或有不肖輩,鬻譜賣宗。
或謄寫原本,瞞衆覓利。
緻使以赝混真,紊亂支派者。
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
衆共黜之,不許入祠。
仍會衆呈官,追譜治罪。
閨門當肅 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聖訓也。
君子正家,取法乎此,其閨門未有不嚴肅者。
縱使家道貧富不齊,如馌耕采桑,操井臼之類,勢所不免,而清白家風自在。
或有不幸寡居,則丹心鐵石,白首冰霜。
如古史所載貞烈婦女,炳耀後先,相傳不朽,皆風化之助。
亦以三從四德,姆訓夙娴,養之者素也。
若徇利妄娶,門閥不稱,家教無聞。
又或賦性不良,兇悍妒忌,傲僻長舌,私溺子女,皆為家之索,罪坐其夫。
若本婦委果冥頑,化誨不改,夫亦無如之何者。
祠中據本夫告詞,詢訪的确。
當祖宗前,合衆給以除名帖,或屏之外氏之家,亦少有所警矣。
要之教婦在初來,擇婦必世德。
語曰,逆家子不娶,亂家子不娶。
顔氏家訓曰,娶必欲不若吾家者。
蓋言娶貧女有益,非謂遷就族類,娶卑陋之女以胎禍也。
至于近時惡俗人家,婦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結社講經,不分曉夜者。
有跋涉數千裡外,望南海,走東岱,祈福者。
有朔望入祠燒香者。
好人救患難,好人施恩惠。
好人行方便,好人讓便宜。
惡人罵好人,好人不答對。
惡人打好人,好人隻躲避。
不論大小人,好人不得罪。
不論大小事,好人合天理。
富人做好人,陰功及後世。
貴人做好人,鄉黨不咒詈。
貧人做好人,說甚千頃地。
賤人做好人,不數王侯貴。
少年做好人,德望等前輩。
老年做好人,遮盡一生罪。
弱漢做好人,強人自羞愧。
惡人做好人,聲名重千倍。
好人鄉邦寶,好人家國瑞。
好人動鬼神,好人感天地。
不枉做場人,替天出口氣。
籲嗟乎,百年一去永不還,休做惡人涴世間。
李忠毅公《誡子書》 (公名應升,字仲達,江陰人。
萬曆進士,官禦史,卒贈太仆卿。
) 宏謀按:此與椒山先生遺囑,并為獄中所書。
楊公之言,詳且盡。
李公之言,簡而赅。
要皆各就其家之事勢,及其子之材質而立論也。
事不外乎日用倫常,理不離乎孝友恭儉。
家遭多難,覆卵難完,尚且諄諄于此。
彼安常處順之子弟,顧重财帛而輕骨肉,骛名利而忘道義,不重可惜哉。
至其悲涼切摰之情,更在筆墨字句之外。
忠良蒙難,至今讀之,猶有餘慨焉。
吾直言賈禍,自分一死,以報朝廷,不複與汝相見,故書數言以告汝。
汝長成之日,佩為韋弦,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長官舍,祖父母拱璧視汝。
内外親戚,以貴公子待汝。
衣鮮食甘,嗔喜任意。
嬌養既慣,不肯服布舊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
若長而弗改,必至窮餓。
此宜儉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習見,遊宦赫奕。
未見吾童生秀才時,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艱難支援之日也。
又未見吾囚服被逮,及獄中幽囚痛苦之狀也。
汝不嘗膽以思,豈複有人心者哉。
人不可上,物不可淩。
此宜謙以守身,二也。
祖父母愛汝,汝狎而忘敬。
汝母訓汝,汝傲而弗親。
今吾不測,汝代吾為子,可不仰體祖父母之心乎。
至于汝母,更倚何人。
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
此宜孝以事親,三也。
吾居官愛名節,未嘗貪取肥家。
今家中所存基業,皆祖父母勤苦積累。
且此番銷費大半。
吾向有誓願,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畝一粒。
汝視伯父如父,視寡嬸如母。
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負我志。
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鮮兄弟,止一庶妹,當待以同胞。
倘嫁于中等貧家,須與妝田百畝。
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
當足其衣食,撥與贍田,收租以給之。
内外出入,謹其防閑。
此恩義所關,五也。
汝資性不鈍,吾失于教訓,讀書已遲。
汝念吾辛苦,勵志勤學。
倘有上進之日,即先歸養。
若上進無望,須做一讀書秀才。
将吾所存諸稿簡籍,好好诠次。
此文章一脈,六也。
吾苦生不得盡養,他日伺祖父母百歲後,葬我于墓側,不得遠離。
王孟箕講《宗約會規》 (公名演疇,江西彭澤人。
萬曆進士,任山西副使。
) 宏謀按:一鄉之内,異姓錯處,尚且有約,交相規勸。
況于同宗,以其尊長,約束子弟。
臨以宗祖,訓誡後裔。
較之異姓,情事更親,觀感尤易。
則合愛同敬,謹身寡過,均不外于宗祠焉得之矣。
西江所在皆有宗祠,惜少規勸約束之意,則宗約之不講也。
此西江前輩遺法,胡不勉而行之。
期會款式 每月兩會,或朔望,或初二十六。
先時約幹灑掃,擺列書案坐席,東西兩向。
兩邊各幾層。
宗人照班輩,序齒分坐。
案上各置所講書,另設講讀之席于前。
負前楹,向中堂。
定二人為約講約讀。
擇少年音聲響亮,或新進秀才充之。
中一棹,設雲闆。
命一人司之,為約警。
所講書,如易家人,詩國風,大學修身齊家,孝經,小學,并将國家律法,及孝順事實,太上感應篇,善惡果報之類。
每會,講幾條。
蓋導之以經書典故,使知各當如此。
惕之以法律報應,使之不得不如此。
庶幾知所趨避,不為醉夢中人。
講約規條 一每會,清茶多備。
茶點一行,飯一餐,并不設酒。
講約時,不許離席,不許兩人私語。
惟各端坐,專精靜聽。
縱有疑欲問,并己另有發明欲吐,止須先時記存,俟其講畢,然後問,然後發揮也。
若有任意走動,及私語攙越剿說之類,宗長命擊雲闆一聲,便當翕然禁步杜口。
如一人,一會兩犯,宗長命擊雲闆三聲,撤其席,押之拜廟拜宗長,謝過。
又家人起于利女貞,古今女誡,母儀婦道備焉。
并講之。
在會者熟記,歸而述于母妻。
亦為不約之約。
講畢,有數事詢問處置,分載于後。
周咨族衆 一先問會中諸族人,有身家難處之事,内外難處之人,即對衆請教。
衆随所見,與細心商榷。
凡可解免其患難,裨益其身心者,無不具告。
乃見家人一體之意,此會不為空談。
又問族中某人,有某善行,即對衆稱揚。
兼書之紀善簿,以共相效法。
又聞某人有某過,亦委曲開谕,令彼省悟改圖。
不可面斥其非使無所容。
庶幾恩不掩義。
若有顯過,為鄉裡共知,衆便救正。
無徒避嫌姑息,以長其惡。
譏察正供 一問族中錢糧,各戶當依限輸納。
不可任意拖欠,至累當裡排者,充代比較。
若借口裡排科收,則令其自納,止以官單付裡排應比。
若數目不明,互相争執,族長令本房公直者一人,就宗約所算明,押之速完。
務令本家錢糧,輸納在各裡之先,不煩催科。
庶國為良民,家為肖子矣。
倘充裡排者,征收錢糧,不即完官。
或花酒浪費,或營運做家,緻縣中開欠戶,解比較。
久之則無意完官,妄希蠲赦,深為門戶之羞。
萬一有此,于約所詢得其狀,即具呈首告。
蓋一時拖欠數少,猶可措辦。
若節年包侵費用,窮年積歲,終必難完。
其為身家之禍不小。
名雖首弊,實免後災。
事有反而相成,未必非厚族之一端也。
平情息訟 一問族中有無内外詞訟。
除本家兄弟叔侄之争,宗長令各房長,于約所會議處分,不緻成訟外。
倘本族于外姓有争,除事情重大,付之公斷。
若止戶婚田土,閑氣小忿,則宗長便詢所訟之家,與本族某人為親,某人為友,就令其代為講息。
屈在本族,押之賠禮。
屈在外姓,亦須委曲調停,禀官認罪求和。
雖是稍屈,但留此閑錢,做人家。
趁此好光陰,讀書窮理。
不為客氣所分,亦是自家讨便宜處。
即不敢謂人望彥方之廬,或可平鄉人之怒,而省公祖父母之案牍矣。
矜恤孤苦 一問族中鳏寡疾苦,以相赒恤。
尚書稱文王惠鮮鳏寡,鮮字最妙。
謂鳏寡之人,垂首喪氣。
赉與周給之,使之有生意。
夫國于鳏寡,尚留其生意,況同宗一氣相屬者乎。
今人酒肉饋遺,每施于外親近鄰,家溫能還報之人,即往來不厭其頻。
而族中鳏寡,曾不一念及之。
甑裡塵生,門前草長。
或鸠杖而倚門闾,或雞骨而支床笫。
音子,床箦也。
凄風苦雨,舉目蕭條。
長日窮年,無人瞅睬。
縱同門共巷,尚且置若罔聞,而況住居相隔乎。
偶經道過門,亦必佯為不知,更無特地相問者。
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為族誼也。
族誼固如是乎。
今于講後,詢問應恤之家,派各房先後,每人饋問一次。
多寡随分,即尋常飲食果實之類,亦且見意。
有病或為求醫購藥,蓋惠不期衆寡,期于當厄。
一體血脈相貫,庶幾不為痿痹之民。
禁戢閑談 一宗約,講讀古人經書,商榷族中事體。
了此,倘有餘閑,惟命童子歌詩,或習禮而罷,萬不可言及他事。
說鬼,說夢,總屬荒唐。
言人富貴,便是羨人富貴。
言人貧賤,便是笑人貧賤。
惟是一片俗心腸,方有此閑言語。
若論飲食之美惡,評女色之妍媸,尤為市井下流。
即如援引邸報,談及朝政,或邊境警息,或缙紳差除。
古人雲,一日看除目,三年損道心。
又雲,士君子不可無憂國之心,不可有憂國之言。
有憂國之心而言之,已為出位。
若無憂國之心而言之,更為讪上。
若言及官府得失,人家長短,閨門隐微,便是殺身之道。
各宜痛戒。
偶有一犯,衆共斥之,後不許與會。
王士晉《宗規》 宏謀按:此篇與王孟箕講宗約同意,而條約更覺周備。
自家庭鄉黨,以至涉世應務之道,均列于宗規。
于此見人生一舉足而不可忘祖宗之訓也。
愛親者不敢惡于人,敬親者不敢慢于人,親親長長而天下平,皆此義耳。
願有宗祠者,三複此規也。
鄉約當遵 孝順父母。
尊敬長上。
和睦鄉裡。
教訓子孫。
各安生理。
毋作非為。
這六句,包盡做人的道理。
凡為忠臣,為孝子,為順孫,為聖世良民,皆由此出。
無論聖愚,皆曉得此文義。
隻是不肯着實遵行,故自陷于過惡。
祖宗在上,豈忍使子孫輩如此。
今于宗祠内,仿鄉約儀節。
每朔日,族長督率子弟,齊赴聽講。
各宜恭敬體認,共成美俗。
祠墓當展 祠乃祖宗神靈所依。
墓乃祖宗體魄所藏。
子孫思祖宗不可見,見所依所藏之處,即如見祖宗一般。
時而祠祭,時而墓祭,皆展視大禮,必加敬謹。
凡棟宇有壞,則葺之,罅漏則補之。
垣砌碑石有損,則重整之。
蓬棘則剪之。
樹木什器,則愛惜之。
或被人侵害,盜賣盜葬,則同心合力複之。
患無忽小,視無逾時。
若使緩延,所費愈大。
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族人所宜首講者。
族類當辨 類族辨物,聖人不廢。
世以門第相高,間有非族認為族者。
或同姓而雜居一裡,或自外邑移居本村,或繼同姓子為嗣,其類匪一。
然姓雖同而祠不同入,墓不同祭,是非難淆,疑似當辨。
傥稱謂亦從叔侄兄弟,後将若之何。
故譜内必嚴為之防。
蓋神不歆非類,處己處人之道,當如是也。
名分當正 非族者辨之,衆人所易知易能也。
同族者,實有兄弟叔侄。
名分彼此,稱呼自有定序。
近世風俗澆漓,或狎于亵昵,或狃于阿承,皆非禮也。
至于拜揖必恭,言語必遜,坐次必依先後。
不論近族遠族,俱照叔侄序列。
情既親洽,心更相安。
名門故家之禮,原是如此。
又有尊庶母為嫡,跻妾為妻者,大乖綱常,反蒙诟笑。
又女子已嫁而歸,辄居客位,是何禮數。
吉水羅念庵先生宅,于歸甯之女,仍依世次,别設一席,可法也。
若同族義男,亦必有約束。
不得淩犯疏房長上,有失族誼,且寓防微杜漸之意。
宗族當睦 書曰以親九族,詩曰本支百世。
睦族,聖王且爾,況凡衆人乎。
觀于萬石君家,子孫醇謹,過裡必下車,此風猶有存者。
末俗或以富貴驕,或以智力抗,或以頑潑欺淩,雖能争勝一時,已皆自作罪孽。
況相角相仇,循環不辍。
人厭之,天惡之,未有不敗者。
何苦如此。
嘗謂睦族之要有三。
曰尊尊。
曰老老。
曰賢賢。
名分屬尊,行者,尊也。
則恭順退遜,不敢觸犯。
分屬雖卑,而齒邁衆,老也。
則扶持保護,事以高年之禮。
有德行族彥,賢也。
賢者乃本宗桢幹,則親炙之,景仰之,每事效法,忘分忘年以敬之。
此之謂三要。
又有四務。
曰矜幼弱。
曰恤孤寡。
曰周窘急。
曰解忿競。
幼者稚年,弱者鮮勢,人所易欺,則矜之。
一有矜憫之心,自随處為之效力矣。
鳏寡孤獨,王政所先。
況乎同族,得于耳聞目擊者乎。
則恤之。
貧者恤以善言,富者恤以财谷,皆陰德也。
衣食窘急,生計無聊,命運亦乖,則周之。
量己量彼,可為則為。
不必望其報,不必使人知,吾盡吾心焉。
人有忿,則争競。
得一人勸之,氣遂平。
遇一人助之,氣愈激。
然當局而迷者多矣。
居間解之,族人之責也,亦積善之一事也。
此之謂四務。
引伸觸類,為義田義倉,為義學,為義冢,教養同族,使生死無失所,皆豪傑所當為者。
善乎陶淵明之言曰。
同源分流,人易世疏。
慨焉寤歎,念茲厥初。
範文正公之言曰。
宗族于吾,固有親疏。
自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
固無親疏。
此先賢格言也。
人能以祖宗之念為念,自知宗族之當睦矣。
譜牒當重 譜牒所載,皆宗族祖父名諱。
孝子順孫,目可得睹,口不可得言,收藏貴密,保守貴久。
每歲清明祭祖時,宜各帶所編發字号原本,到宗祠會看一遍。
祭畢,仍各帶回收藏。
如有鼠侵油污,磨壞字迹者,族長同族衆,即在祖宗前,量加懲誡。
另擇賢能子孫收管。
登名于簿,以便稽查。
或有不肖輩,鬻譜賣宗。
或謄寫原本,瞞衆覓利。
緻使以赝混真,紊亂支派者。
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
衆共黜之,不許入祠。
仍會衆呈官,追譜治罪。
閨門當肅 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聖訓也。
君子正家,取法乎此,其閨門未有不嚴肅者。
縱使家道貧富不齊,如馌耕采桑,操井臼之類,勢所不免,而清白家風自在。
或有不幸寡居,則丹心鐵石,白首冰霜。
如古史所載貞烈婦女,炳耀後先,相傳不朽,皆風化之助。
亦以三從四德,姆訓夙娴,養之者素也。
若徇利妄娶,門閥不稱,家教無聞。
又或賦性不良,兇悍妒忌,傲僻長舌,私溺子女,皆為家之索,罪坐其夫。
若本婦委果冥頑,化誨不改,夫亦無如之何者。
祠中據本夫告詞,詢訪的确。
當祖宗前,合衆給以除名帖,或屏之外氏之家,亦少有所警矣。
要之教婦在初來,擇婦必世德。
語曰,逆家子不娶,亂家子不娶。
顔氏家訓曰,娶必欲不若吾家者。
蓋言娶貧女有益,非謂遷就族類,娶卑陋之女以胎禍也。
至于近時惡俗人家,婦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結社講經,不分曉夜者。
有跋涉數千裡外,望南海,走東岱,祈福者。
有朔望入祠燒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