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春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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騁,注雲欲及子良醉,故騁告鮑文子。

    按醉而騁者子良也,加而騁二字,醉狀如見。

    故下文又雲皆将飲酒,情事宛然。

    若如杜注,則此時未遣人視,二字安知其醉? 光緒乙亥(一八七五)四月初八日 《左傳》昭公九年,又飲外嬖嬖叔,兩嬖字文不成義。

    《檀弓》作李調。

    竊意下嬖字當作{辟},《說文》{辟}治也,引書有能俾{辟},今《堯典》作,者本草字,古文義為{辟}也。

    {辟}叔為調之字,調者治也,名字相應。

    外嬖{辟}叔與外嬖梁五,文法正同,因{辟}字少見,遂亦誤為嬖耳。

    外嬖對内寵言,當是近臣執禦之流,注謂外都大夫,亦非。

     光緒辛巳(一八八一)七月二十五日 《左傳》襄二十五年九世之卿族,杜注,甯氏出自衛武公及喜九世。

    孜古人世數皆連祖言之,杜氏《世族譜》雲,武公曾孫甯跪文仲,跪孫莊子速以下武子俞、成子相、惠子殖、悼子喜,俱不言世數。

    然武子以下,《左傳》杜注皆言其系,(惟成十四年甯惠子無系。

    )而《國語》韋注雲,甯莊子甯穆仲靜之子,甯速則文仲之子為穆仲。

    甯莊子當衛懿公時,而《左傳》莊六年衛放甯跪于秦,雷氏學淇謂當是文仲。

    以時代言之,跪當惠公初,速當懿公末,祖孫代仕,亦事之恒。

    (哀四年又有衛甯跪救範氏,蓋悼子之疏族。

    世族譜雜人内亦有甯跪,當即指此人。

    )《姓纂》四十六徑甯下雲,衛武公生季,食采于甯。

    弟頃叔生跪,跪孫速生武子俞,俞生殖,殖生悼子喜,九世卿族。

    案如《姓纂》,則跪為武公孫,與杜氏言曾孫不合。

    古無弟承兄之采邑為氏者,且頃叔為季軎弟,亦是公子,何得蒙兄之氏?蓋弟字上有脫文,頃叔當是季之子或弟是生之誤,則跪為武公曾孫。

    杜氏于成二年甯相注雲,甯俞子;于十四年惠子止注雲,甯殖疑殖是相弟,故《姓纂》謂俞生殖,當有據也。

    如此則武公至喜,正合九世。

    洪氏瑩、秦氏嘉谟皆以殖為相子,離武公數之為九世,非也。

    甯氏孫氏,同出武公。

    《左傳》成十四年《正義》引《世本》雲,孫氏出于武公,至林父八世。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雲,武公和生公子惠孫,惠孫生耳,為衛上卿,食采于戚,(詩從孫子仲,毛傳公孫文仲也。

    秦氏疑耳即公孫文仲,故詩稱孫氏。

    )生武仲乙,以王父字為氏,生昭子炎,炎生莊子纥,纥生宣子酋,酋生桓子良夫,良夫生文子林父。

    《姓纂》二十三魂雲,武公生惠孫,惠孫生耳,耳生武仲,以王父字為氏,元孫良夫,世數皆同,蓋皆出于《世本》。

    是所雲八世,亦連武公數之。

    《世族譜》雲,孫莊子級,武公三世孫;昭子,武公四世孫。

    雷氏學淇謂三是五字之誤,是也。

    級纥字形音俱相近,未知誰是。

    孫莊子見《左傳》哀二十六年,與甯武子垃稱,靖成公之難。

    甯跪之被放,亦是忠于黔牟,與二公子同心;是孫甯垃公族世臣,功在社稷,獻殇之難,兩族俱亡,故太叔文子謂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者,亦垃孫氏言之。

    孫與甯本一也,喜欲納獻公則必仇孫氏,孫亡而甯與之俱亡也。

    殖與林父為輩行,喜與嘉蒯等為輩行,武公至嘉等亦九世也。

    (此上當别出題目曰左傳九世之卿族解。

    ) 光緒壬午(一八八二)三月二十日 ◎春秋左傳诂(清洪亮吉) 閱洪北江《春秋左傳诂》。

    其書務為杜難,搜尋古訓,具見苦心。

    然杜氏大病,在于貶孔父仇牧諸人,誤會《春秋》之旨;又好傅會左氏稱國以弑稱人以弑之言。

    其他年月小差,地理小失,俱不能以一眚之誤,遂廢全書。

    賈服之義,又盡零落,刺取諸義疏中所引單詞片語,或轉不足以勝杜說。

    洪氏惟述前賢,罕下己意,所诂經傳,僅得十一,蓋亦尚待增訂,非成書也。

     同治丙寅(一八六六)十一月十五日 閱洪氏《左傳诂》。

    其書頗多誤字,為随筆校正數條。

    稚存好攻惠松崖氏,屢舉其《左傳補注》之失,然惠氏湛深古學,實非稚存所能及。

    此如虞刺鄭違,劉規杜過,雖可各存其說,終難遽掩前賢。

     同治丁卯(一八六七)七月初一日 ◎左傳補注(清沈欽韓) 閱沈文起《左傳補注》,其自序極诋公、谷及杜氏《集解》,言雖隽快,而以胡毋生等為漢之賤儒;以杜氏為起纨绔之家,習篡殺之俗,以孔沖遠為賣國之谄子,以啖助等為儇惡,以宋人為吮杜預之涕唾,以元明人為目不識丁,以近人劉申受等為聖世之賊民;至謂以左氏視公、谷,如二八妙姝與盲母狗,殊病偏激,不似儒者之言。

    其書意主發明左氏禮學,如論繼室,以聲子謂大夫而下繼室有為嫡者,故喪服之繼母如母,天子諸侯不再娶,故繼室而非嫡,《雜記》所謂攝如君也。

    論先配而後祖,謂《聘禮》大夫之出,既釋币于彌,其反也,複告至于彌。

    忽受君父醮子之命于廟以逆其婦,反不告至,徑安配匹,始行廟見之禮,是為墜成命而誣其祖。

    大夫宗婦觌用币,謂禮有内宗、外宗,鄭雲王同姓之女謂之内宗,王諸姑姊妹之女謂之外宗,又得兼母之黨。

    《雜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也。

    鄭雲謂姑姊妹舅之女及從母皆是。

    又有同姓大夫之妻,《喪大記》所謂外命婦也。

    又有外親之婦,亦通謂之外宗。

    《服問》注雲:外宗,君外親之婦也,大夫宗婦觌,則外内宗之嫁大夫者及同姓大夫之妻觌夫人,非謂大夫與宗婦雙雙而至也。

    其言男女同蟄者,謂婦人而用币,是無别于男子。

    《列女傳》、《嬖孽》載此事,謂婦費用币,是男女無别也,語尤明。

    論北面重席,新尊絮之召悼子,及旅而召公&Theta,謂《鄉射禮》主人獻衆賓後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注雲: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賓一重席。

    又《燕禮》司宮筵賓于戶西東,上無加席,此以賓無加席,故《燕禮》卿辭重席,明非君在前則得重席。

    臧纥以重席待悼子,明其為卿之适從卿禮也。

    新尊絮酒,如《士冠禮》再醮攝酒,有司徹司宮攝酒(士冠禮注:攝,猶整也、又三醮、攝酒如再醮。

    )更新,示敬也。

    《燕禮》卿大夫皆脫屦就席,主人乃獻士于西階上,所謂大夫舉旅行酬而後獻士也。

    《鄉飲酒禮》雲:既旅士不入,明士入,當旅酬節也。

    旅而召公&Theta,以士禮待之,明其不得嗣爵。

    論使與之齒,謂與旅者子姓兄弟為齒也。

    《特牲》、《饋食禮》設堂下尊之後兄弟之子舉解,為旅酬悼子,設席自在堂上,所旅酬之人堂上無位,公&Theta安能與悼子為齒?論輥而登席,謂《燕禮》命安徹俎之後,乃脫屦升就席,皆坐。

    詩傳不脫屦升堂謂之饫,是君之享臣有終日不脫屦者。

    燕雖脫屦,亦在禮終,故《少儀》雲:堂上無跣,燕則有之。

    今褚師聲子必是未命坐之先已跣而升堂,玩其臣有疾異于人、若見之君将殼之之語,必是足創不堪著屦,若勉著之,恐潰,須擱拭,将使君見而嘔也。

    古者除遭喪于禮事,未聞徒跣。

    (案去屦謂之跣,去辚謂之徒跣。

    )杜謂見君解<韋蔑>,出于杜撰。

    此類皆數典精确,足以推明禮制,餘亦多所折衷。

    其謂僖十五年傳文曰:上天降災至唯君裁之四十七字,證以《列女傳》并有此文,是孔陸之本偶爾褫奪,與餘舊說合。

     光緒戊子(一八八八)十一月初二日 ◎春秋左氏古義(清臧壽恭) 校臧壽恭眉卿《春秋》、《左氏古義》得三卷。

    其書于經文之有漢儒舊說者,皆采而存之,附以案語,多本之漢《志》、《說文》、《五經異義》及《左傳》、《正義》,大恬主駁杜氏以複左氏經之舊,然不輕改經文,頗為謹岩,又往往據《經典釋文》參互考證,以知三傳經文,今本多有轉相竄改之誤,亦阮氏校勘所未及。

    其人通算學,據三統術以考晨星超辰及朔閏積分之法,亦較諸家為密也。

     同治甲戌(一八七四)十二月二十六日 校臧氏《春秋左氏古義》一卷,共六卷訖。

    所載實止經文,據其門人楊岘跋,言臧氏本以經傳分編,先以經文,後為傳文,未成而卒。

    經自昭公二十三年以後亦全阙,岘為之補完。

    則此書當題曰左氏春秋經古義考,今之所名,殊未妥也。

    其列三家經文異同,多以趙寬夫《春秋異文箋》為藍本,而約略其語。

    其采掇賈服颍諸家古義,亦遠不如李次白《春秋左傳賈服注輯述》之詳,然其長處亦不可沒,予前已論之。

     光緒乙亥《一八七五)正月初六日 ◎左傳補疏(清焦循) 閱焦氏《左傳補疏》。

    焦氏之學,《周易》、《孟子》為最,《禮》學次之,算學尤為專門。

    生平六經皆有撰述,漢學之外,于魏晉汔宋元諸儒經說,皆所鑽研,誠通儒也。

    其《周易補疏》,謂輔嗣之法,雖參以己見,然其學淵源于劉表王暢,六書通借、解經之法,尚未遠于馬鄭。

    如讀彭為旁,借雍為甕,通孚為浮、而訓為務躁,解斯為厮、而釋為賤役,皆明乎聲音訓诂者。

    且天資察慧,時有悟心,于欽則悟及全蒙,于損亦通諸剝道,惜秀而不實,識囿于年,局促揣摩,不足言通變神化之用。

    又貌為高簡,故疏者概視為空論耳。

     其《尚書補疏》,謂東晉晚出《尚書》孔傳,至今日稍能讀書者,皆知其僞。

    然試置其僞作之二十五篇、而專論其不僞之二十八篇,且置其假托之孔安國而論其為魏晉間人之傳,則同時之何晏杜預郭璞範甯諸傳注可存,此傳亦何不可存?因言其善于鄭注者有七事。

    如稽古鄭訓同天,《傳》訓順考古道,同天可加帝堯,不可施臯陶。

    四罪而天下鹹服,鄭以禹治水畢乃流四兇,故王肅斥之雲是舜用人子之功而流放其父,《傳》以舜徵庸之初即誅四兇。

    《盤庚》三篇,鄭以上篇乃盤庚為臣時所作,然則陽甲在上,公然以臣假君令,因而即真,此莽操師昭之事,《傳》皆以為盤庚即位後所作。

    《金滕》我之不辟,鄭讀為避,謂周公避居于東,又以罪人斯得為成王收周公之屬官,《傳》訓辟為法,居東即東征,罪人即指祿父管蔡。

    《明堂位》以周公為天子,漢儒用以說《大诰》,遂啟王莽之禍,鄭氏不能正,且用以為《尚書》注,而以周公稱王。

    自時厥後,曆曹馬以及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