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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祖甲為太甲,于是宋以後人随意撰造商王年代。

    僞為《竹書紀年》者,作武乙三十五年,文丁十三年,帝辛五十三年。

    杜撰《皇極經世皇王大紀》等書者,作庚丁二十一年,帝乙三十七年,帝辛三十三年。

    《通監前編》從而實之,遂以為典要矣。

    《洛诰》言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鄭注: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魚,受命皆七年而崩;及周公居攝,不敢過其數也。

    此必伏生夏侯以來相承舊說,故鑿鑿言之。

    文王受命七年者,據《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二年伐于,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

    (見詩文王序,正義引作尚書周傳。

    )武王取白魚在上祭于畢之年,是年始觀兵于孟津,又二年克商,又四年而崩。

    是文武受命後皆七年也。

    周公成文武之德,故亦居攝七年。

    曰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明文武皆受命七年也,公雖攝政,未嘗有受命之瑞,經文特書此語,以明周公之心,純乎文武之心,即純乎臣子之心也。

    《僞孔傳》釋為大安文武受命之事,則經之受命二字,便成空文。

    《正義》從而略之,不能申明鄭注。

    于是後人或據《史記》,謂文王受命十年,或據《漢志》,引三統曆作九年;而宋以後人遂各以意改武王年歲及周公居東月日,且争文王無受命、周公無居攝事者,益紛紛矣至《呂刑》言穆王享國百年,享國自與《無逸》經文一例,皆主在位言之。

    《論衡》、《氣壽篇》雲:《傳》稱周穆王享國百年,并未享國之時,出百三十四十歲矣,自是今文家師說如此。

    《僞孔傳》雲:穆王即位過四十百年大期。

    蓋陰主《史記》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立五十五年崩之文而小變之,以見子長嘗從子國問故,故詞相合也。

    不知未即位時安得雲享國。

    周初召公年亦百二十餘歲,畢公亦百餘歲,穆王在位百年,何足為異。

    《列子》以穆王為神人,《穆天子傳》瑤池八駿等事,皆以穆王壽為希見,故附會之,此不必疑者也。

     光緒丙戌(一八八六)十二月初六日 ◎尚書今古文疏證(清閻若璩) 閱閻百詩《尚書今古文疏證》,其末有議孔門從祀一條,援嘉靖中黜荀子例,欲退象山陽明;又以王州說,欲退歐陽文忠而進範文正。

    範公入祀固無愧,而歐公事業亦不相下,文章經術則更遠出其上,進彼而退此,可為無謂。

    至議及陸王,則尤妄矣。

     鹹豐戊午(一八五八)十一月初一日 終日讀《尚書》、《古文疏證》。

    閻氏此書,緻力最深,雖時病冗漫,又氣矜自滿,動辄牽連它書,頗失體裁,而雄辯精到處,自不可及。

    惟既以《史記》所載之《大誓》為僞,又不信《書序》,因而并力攻《詩小序》,以及《左傳》、《檀弓》俱遭駁诘,逞私武斷,亦往往而有。

    全謝山笑為陋儒,非無因也。

    其中因端類及諸條,前人已閑采入《潛邱記》,予謂當悉去之,荊┨于《記》中,則其浩博自在,而此書之體例不緻紊矣。

     同治丁卯(一八六七)十一月二十六日 ◎尚書廣聽錄(清毛奇齡) 餘素喜毛西河氏諸經說,以其筆舌隽利,為經生家獨出,顧武斷處太多。

    今日偶閱其《尚書廣聽錄》,名論雖不乏,略舉其不可通者,如以放勳為堯名,重華為舜名,文命為禹名,似已。

    而于臯陶之允迪二字,知其不可通也,則曰古史記載之體,或記事,或記言,臯陶之曰允迪噘德,記言者也。

    然則臯陶何以獨不記名而記言乎?《康诰》之命《康叔》,以封衛之時與事言之,則《書序》言屬成王者是;以篇中朕其弟小子封及寡兄等稱謂言之,則蔡《傳》言屬武士為是;此疑固自難解。

    乃毛氏必欲伸《序》抑蔡,引徐仲山《日記》,謂周公假武王之命以作詞,猶武王合文王之年以紀歲,此皆不忍亡先王之義,是蓋謂成王不敢專封康叔之名,而歸本于武王,故周公假王命以作诰,亦推其意于武王也。

    顧讀書必求情理;無論武王有意封康叔與否,當日未必有遺言;即封康叔時言之,其命固俨然出成王也。

    周公奉王命作诰,所奉者成王之命,非武王,則其稱王若曰者,亦必假成王之詞,斷無舍今上而假口于無上者也。

    即欲歸奉武王,豈不可措詞,而必冒其兄弟之稱,代先王為鬼語乎?古今立言,斷無此體,是不通之尤者也。

    善乎宋之孫宣公曰書序錯作也。

    觀《左傳》、《康诰》與《伯禽》、《唐诰》并命,《康诰》有篇,《伯禽》、《唐诰》豈無篇,亦不宜為孔子之所删,而《書序》百篇中不列其名,作僞露矣。

     《堯典》、《舜典》之分合,《武成》之移改,今古聚訟不休,要皆不可據。

    惟《顧命》一篇,蘇東坡譏其失禮,固當。

    伏生今文乃合《康王之诰》為一篇。

    國朝顧甯人氏說是簡有脫簡為最确。

    其說以越七月癸醜伯相命士須材句止,為《顧命》;而以下叙殡葬事盡脫矣。

    至狄設黼綴衣句起,乃是成王葬後,叙康王即位于廟見諸侯之事,直訖王釋冕反喪眼句,為《康王之诰》,而狄設句以上文亦盡脫。

    此雖似鑿空,而按之禮制,無一不合。

     辛酉附識以上二說俱未确,爾時未能究漢儒之說,多惑于宋故耳。

    今按近儒江都氏曙《公羊禮說》先谒宗廟一條,駁顧氏說,甚為精确。

    其曰《康王之诰》末有王脫冕反喪服句,顧氏謂未沒喪不稱君,而今《書》曰王麻冕黼裳,是腧年之君也,然則瑜年即沒喪乎?既已沒喪稱王,又何故釋冕而反喪服耶?則顧氏必當雲群公以下十六字亦是衍文,而後其說可通也雲雲,尤為通暢。

    淩氏又言天子大斂後,新君吉眼即位告廟見諸侯,有八證,皆确。

     鹹豐丁巳(一八五七)九月二十八日 ◎尚書未定稿(清茹敦和) 閱茹三樵先生《尚書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