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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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二日 ◎易守(清葉佩荪) 閱歸安葉聞市政佩荪《易守》,凡三十二卷。

    前有張侍郎師誠、潘文恭太傅兩序。

    佩荪字丹穎,聞其别号也。

    乾隆十九年進士,官至湖南布政使,以事降知府,遂告歸。

    子紹楂,号琴柯,乾隆五十八年進士,官至寅西巡撫。

    紹本字紉之,号筠潭,嘉慶六年進士,官至山西布政使,左遷鴻胪少卿。

    葉氏父子三人俱以文學政績,緻位通顯,朱文正作墓志言之極詳,王述庵亦相稱重。

    至道光壬辰,筠潭始刻以行世。

    其書依經诠次,彖象各系于卦爻之下,章解句釋。

    每卦之終,更标舉大義,參互衆說,以為之證,而不及系辭說卦諸傳。

    卷首又别為總論一卷,抉全經之要旨,明諸卦之定位。

    其學兼綜象理,而盡去納甲卦氣爻辰卦變太極河洛之說;京費鄭荀虞王程朱,皆所不滿,而駁诘荀虞為尤甚。

    于此經之學,頗為樸實簡當,自成一家者矣。

    然予謂晚世說經,總以有家法者為貴。

    蓋名物之學,漢儒已盡之,後人不過掇拾其散佚;義理之學,宋學亦已盡之,後人不過推演其緒餘。

    《易》之講象數者,漢家法也;講理蘊者,宋家法也。

    王弼之《易》,僅漢之别子小宗,不足成家。

    後世有述者,或漢或宋,皆所不祧,而與其為宋,不若為《漢》。

    何則?床儒說《易》之書具在,元明更推闡之,其理已明,無取屋下架屋。

    漢儒之書已盡亡,自王厚齋始拾遣舉墜,畸僻單零,容有未盡,區區汲古之士,從而輯綴之,實為古學首功,是所謂笃信謹守者也。

    京費所傳,豈無詭雜,鄭虞之義,亦有支離,得失并存,無傷儒術。

    近儒若惠氏棟,漢之大宗;張氏惠言,其繼大宗者矣。

    若李文貞,宋之嫡子,朱文端其嗣嫡子者矣。

    我朝《易》學,有此四家,紹往嬗來,便足以卓立一代。

    至于毛氏奇齡,則支子挺生;焦氏循,則旁宗遞衍,不守師承;各有所得,取備一說可耳。

    葉氏此書,與胡氏煦之《函書》差等,而識力出胡氏之上,故持議較确,舉例較嚴,無其迂蒙之習。

    而自信過專,棄取太決,故亦不如胡氏之尚有程朱家法。

    書中精言名論,多深得陰陽消息之理,不能具載。

    但以為昭代一家之書,自不可廢,若雲獨守孔子之傳,則吾未敢信也。

     同治癸亥(一八六三)十一月十四日 讀《易守》數卦。

    葉氏言互而不言變,頗為謹嚴。

    其經傳文于每卦彖爻辭之後,次以彖傳象傳,蓋從《乾卦》之例,而不标彖曰象曰之文。

    其《乾坤》文言,仍次《系傳》之後,此用孔氏《正義》說,以為夫子本如是。

    近儒莊珍執之說亦同。

    然既非古本,又非今本,似蹈龜茲王驢非驢馬非馬之譏也。

     孔沖遠雲:尋輔嗣之意,以為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言之,此則經傳之合,始于王氏甚明。

    《三國志》高貴鄉公問博士淳于俊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

    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則當高貴時,尚無經傳連合之本甚明。

    其曰鄭氏注連之者,古者經自為經,注自為注。

    《漢志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下又雲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上所謂十二篇者,三家經傳之本也;下所謂二篇者,三家所作之注也。

    注中無經文,故不依篇次,自為二篇也。

    《尚書》之經,及歐陽大小夏之章句解故,《詩》之經及《魯故》、《齊說》、《齊故》、《齊傳》、《韓故》、《韓說》、《毛》之詩及故訓傳,《春秋》之經及三傳,無不如此,故皆分列其目。

    唐時義疏,亦尚如此。

    蓋鄭君傳費氏易,《漢書》、《儒林傳》言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象系辭文言十篇解說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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