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易類

關燈
位,為女君之象。

    袂即□字,□者,決也。

    娣謂二也,二居中而得五之應,其上隻一陰,可決而去之。

    五則本陰,又比于上之陰,欲決去之甚難。

    惟與娣同心相應,得二之助,則可有成,故曰月幾望吉。

    望者,日與月相對,五二同心以感君,則可冀君之相敬愛。

    聖人系此爻者,為後夫人警,不可恃帝妹之尊,而不禮娣侄,或生嫉妒也。

    唐高宗王皇後害蕭淑妃之寵,援武昭儀以敵之,遂罹奇禍,此厄于上六之陰也。

    故孔子《象傳》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不下解義,惟省其君之袂四字,知所謂君者,即帝之妹,而義已明也。

    六五終在尊位,能與二相應,則不失其貴而可行,故曰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光緒己醜(一八八九)六月二十四日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夜鈔補《周易集解》乾彖傳一葉,以舊藏雅雨堂本缺此葉,故取木渎周氏本鈔補,以周本出于盧本也。

    崴月侵尋,荒經滋甚,窮年泛覽,終歸無益。

    拟自明日冬至始讀易一卦,取兩本互校之。

     同治壬申(一八七二)十一月二十日 ◎周易述傳(清丁晏) 閱丁儉卿《周易述傳》,共二卷,述程傳而多以史事證之,如楊誠齋先莊簡之比,閑亦采鄭義及諸家說附之。

    又《周易訟卦淺說》一卷,其意為淮人好訟者戒,故詞務淺顯易解而己。

     光緒丁醜(一八七七)二月二十七日 ◎方氏易學五書(清方申) 夜閱《廣陵》、《思古編》,其中載儀徵方申所作《周易五書》自序文五篇,曰《周易互體詳述》,曰《周易卦變舉要》,曰《虞氏易象彙編》,曰《諸家易象别錄》,曰《周易卦象集證》,皆謹守漢學,專明古法,條分縷析,提要鈎元,其辨證精博,多足裨近儒惠張之義,時亦正其疏舛,蓋近時易學互象名家也。

    惜其書未見,不知已刻否?汪氏附傳,言申字端齋,本姓申,為舅氏後,從方姓。

    性至孝,年五十,始為諸生,旋卒,時道光二十年也。

    是經生之最窮者矣。

     同治乙醜(一八六五)二月初五日 ◎周易二闾記(清茹敦和) 以錢二百文于書鋪買得茹三樵先生《周易二間記》三卷。

    吾鄉茹氏之《易》,範氏之《詩》,皆不專家法,而說義通博,令人解頤。

    其源流所自,則近出毛西河,遠接季彭山,蓋越學之可名者也。

    三樵蘅洲兩先生,皆乾隆甲戌進士,是科經儒林立,得人最盛。

    顧多力宗漢學,主張許鄭,而先生當時聲華ウ然,抄相稱引,而著述卓卓,皆能成一家言。

    範氏《詩渖》及《三家拾遺》,幸得登四庫;茹氏《易學》凡六七種,竟以後出見遺,今鄉人亦鮮有知兩先生姓字者矣。

    前日從周乙齋舍人乞得範氏書,今複得茹氏此書,不禁狂喜。

    茹氏之《易》,舊時予俱有之,又有《尚書未定稿》及《越諺釋》諸書。

    範氏之《詩》,先得而早失。

    據府志本傳,範氏自二書外,尚有《易說》二卷,《書義拾遺》七卷,《四書貫約》十卷,《夏小正輯注》四卷,《家語證僞》十卷,《韻學考源》二卷,《今韻津》五卷,《史漢義法》十卷,《史記蒙拾》三卷,《廟制問答》二卷,《刑法表》四卷,《南中日劄》四卷,《文集》二十卷,皆未刻。

     同治乙醜(一八六五)十二月初二日 閱茹三樵《周易二闾記》。

    茹氏之《易》,以此種為最佳。

    其诠象解義,多本漢诂,援據經史,疏證名通。

    惟假設荼闆蘊闾山人問答之辭,自相駁難,蓋仿西河毛氏白鹭洲主客說《詩》之例。

    然時涉諧谑,近于小說;又往往泛引不根,或存兩可之詞,是其病也。

     同治庚午(一八七○)
0.04884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