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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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策歸漢,不可謂無行陳之功,章奏即稱帝意,不可謂無左右之薦,且言東宮官屬匈奴報答西羌事宜,上皆納用其言矣,而三府屢辟,終于縣令,此何故也?乃知遇合之際,亦甚難言。
然彪居之甚安,譚則頗覺其屈,此亦二人優劣之别也。
吏道 吏治者,近民之職也。
詩之有頌,所以美盛德,以成功告神明也。
天之盛德在于命聖賢為君,君之盛德在于得賢人為臣,賢之盛德能使民安而财豐。
衆和而事濟,幹戈永戢,四遠來賓。
群生遂其性,萬物得其所,故以其功告諸神明,使社稷山川四嶽河海莫不以民事為重,民安則神有恩力而美其祭,民不安則神無恩力,豈複美其祭乎?蓋天所命者牧人,祖所本者成業。
神無乏祀者,民事之功。
人安業就功成,皆由治民得人故也。
吏治之美者,上以巽施,下以悅承,如物之相生,皆得中孚之理。
一受民社,即就性之所偏,從而矯之。
性豪侈者難于恭儉,則力為恭儉以矯豪侈;性貪嗜者難于清平,則力為清平以矯貪嗜;性華飾者易于近名,則力去名譽以矯摹華飾。
無欲則所積者精,居敬則所操者約,至精可以祛怠,至約可必滌煩,所以終始如一也。
不回邪則赴義必決,無私己則官人必審。
義決不怍其志,官審不愧所學,所以表裹如一也。
見諸事者惟仁,存諸心者惟寛,本諸德者惟中和。
有禮義科指,使世世通行,是以六合同風,九州島共貫而成其美俗。
若專設刑罰,佐以權谲,徒俾詐僞日生,人情險薄,上下相同,恩愛相仇,不過數年,變态百出,向之為奸民者不旋踵而為亂民,向之為惡俗者不旋踵而為亂世矣。
漢初禁網疏闊而天下晏然,文景之時吏皆謹身廉平,民悉從化。
武帝縱欲,法度淩遲,吏道駁雜,民俗維敝,故其時獨無良吏。
宣帝接見親民之官而察其名實,故漢之良吏爾時最多。
然當時有才之士任法為治者,皆不免罪戾,惟寬平長者乃成功名。
故史家以為威已窮而奸不勝,仁愛施而人自栗,歸于仁厚為美,所以杜慘刻之風也。
馬援守隴西,任吏以職,但總大體,頗哀老子,使得邀遊,至今誦之以為美談。
每見居方面者不持大體,好攬細事,細事雖正,大體全失,适足蠱惑人心,敗壤風俗,所謂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正此輩也。
數年之後,弊端大出,富奸行賂于下,貪吏枉法于上,論者皆咎後事之失,不思前事已傷其根,可勝歎哉!漢之鮑宣,可謂名臣,猶以舉措繁苛,代二千石署吏聽訟,為丞相司直所糾。
今以方面之尊,聽兩造之訟,而私其鈞金,束矢自潤,又不廉于下吏,納其歲時伏臘之赆,其能免于糾彈者,彌縫固結之力爾。
若黃霸侯封,至王莽乃絕。
良吏之澤,永久如此,奚取小潤哉!朱邑大司農而歆啬夫之祀,為官行道,固不在位高也。
吏事 天下無俗吏所謂刑名錢谷之類,皆天下所由以治也。
漢之儒者,莫不通于世務。
明習文法,以經術飾吏事,故議論政事炳然可觀。
吳質雲,奉遵科教,班揚明令,下無威福之吏,邑無豪俠之傑。
賦事行刑,咨于故實。
猶有漢人餘風焉。
古之為吏者,本乎先王嚴恭寅畏之學,故律身甚謹,居心甚清,作事甚勤,布令甚簡,總是敬畏之心夙夜不忘,思之既精,圖之亦遠。
凡所以率下者,無不人人可行,至于人皆奉行,而居上者翻若無事矣。
後之賢者,或嗚琴而治,或卧疾而治,皆自治不苟,故能懸蒲鞭而不用,視官署若無人。
若此者,非無事也,雖日在刑名餞谷中而無事自若也。
何也?與民休息,不生事也。
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言非才不可妄任,猶非禮不可妄行。
又曰,弗躬弗親,庶民弗信。
言不親政事,勢必假手他人,則恩澤不信于衆民。
蓋衆庶無知,從吏所施成俗,故善人居位,凡惡念動于中,惡事見于前,惡人立于側,皆如農夫藝田,斬除惡草,芟夷蕰崇,絕其本根,非過刻也。
無使法度廢弛而僥幸民多,移害善類。
逐雀之猛與行葦之恩并施而不悖,所以成美俗也。
蓋天地之間莫非義理流行,故有自然之往來即有自然之應感。
義理相通故也。
一出于私,則與物情不相往來矣。
失其所以感,又安有應之者?感應之理,彼此相從,内外相資。
夫彼此相從,則不可虛名得之;内外相資,則不可浮慕緻之。
今之為吏者,皆私心也,虛名也。
與民情原不相通,倡之而不答、令之而愈遠,又何怪焉?吏事所重,無過取善察奸。
一鄉一邑,豈無端士?持身者不以微忘正,不以悅忘守;取人者不以正為迂,不以狎為親。
則賢士踵至,吏治日登。
漢有三老啬夫助長吏之聰明,雖君民相臨而有朋友之道,故攝以威儀,規以過失。
交翁選學官弟子明經饬行者,使在便坐受業,皆取善法也。
至于奸詭之言在人者不可輕信,喜怒之迹在已者不可輕發,則讒害之言難入,矯僞之情易敗,此察奸法也。
子産為政,必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民間非法之服,一切斂藏,不敢暴露。
故奸人惶恐畏懼,不複生心以亂紀綱,亦防奸之一法也。
又以為治小國而用剛,亦非行道之策。
故不拂人所欲,要以自成其功,焚載書以定衆志,賂伯石以安巨室,謹防川以消群怨。
寬沖平易,不啟人犯令之端,亦防奸之一法也。
凡子産之言與事,皆吏治師表。
推而廣之,亦不憂其無法乎! 禁貪 居官之惡莫甚于貪,則凡事之近乎貪者,皆官常所當謹;凡迹之以貨财見者,亦官評所當禁。
身既為官而使傔人逐商賈利,控引世資,積墆充牣,非事之近貪者乎?去官之日,輕重蔽路,泉刀流于郡國,非迹之以貨财見者乎?然上下知而不問,何禁貪之有?漢之郎官,舊有出錢休沐之例以資官署之用,謂之山郎。
行之既久,貨賂流行,轉相仿效。
楊恽革除山郎,歲移财用文書之費,取給大司農。
郎官化之,莫不自勵,絕請谒貨駱之端。
王莽之世,吏終不得祿,各因官職為奸,受取赇賂以自供給,故天下多貪吏而不可禁。
而天下之患亦因貪吏激成而不可遏。
否則貪吏朘削于前,而繼起者代受其患于後。
有天下者以祖宗積德累仁、栉風沐雨之基業,謀臣猛将運籌帷幄、斬首陷胸所得之疆土,為貪官污吏财貨之府,以一官之貪教一郡一邑之貪,以一官之悖入教一郡一邑之悖入,故貪吏所在,民間不獨積聚壤,而風俗亦壤。
積聚之壤其憂在下,風俗之壤憂必及上,有天下者何其愛守器不如尺璧也?趙衰從晉文公十九年,功亦大矣。
壺飱從行,餒而弗食,小善焉爾。
守原之命,不因大功而簡小善,蓋以守土之官廉而且仁,然後便民。
不廉不仁,雖有大功,不可使治民也。
古之愛民者,魑魅罔兩之害猶為法以除之,而況掊克聚斂之臣乎?第五倫曰,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
後世有司,一入仕籍,其為良士者未嘗道百姓為善,但禁之使不為惡;其殘賊者,身自為惡而縱胥吏為惡,又縱桀黠民為惡,又以桀黠訹良實,使不得已而必出于為惡。
夫網羅之設,杜絕生路以入死地,非直欺其不見也。
吏為殘賊,何以異此?且居上者,求利之心不可訓也,何也?君之于民,以正治邪,以賢治不肖,則有等威、有節制,無敢以物我并觀者。
至于求利之心,上下所同具也,以此為心,則略其上下,校以物我,各以智計相尚,毒螫相加。
彼之所有我将奪之,彼之所奪我覆取之,其意以為猶夫人也,則無不可相加者矣。
是以司會者竊藏,險健者讦上,冶鑄者亂泉币,攻剽者犯鈴閣,住往見告,脈脈滋多,誰生厲階而倒授其柄耶?宋張錫為東明令,告其人曰,吾所治者三,強恃力,富恃赀,刑恃贖是已。
子産曰,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使天下有司皆以此言為治,則貪殘之風庶幾息矣。
董宣強項之名見知光武,至其為廉吏,死而後知。
蓋其為官之日,無貨财可自達公卿,侍從莫肯延譽,身死而僅聞其廉者,幸在辇下故爾。
其不在辇下者,雖曰聖主,亦無如之何矣。
訓行 先王之世,教人以道德之正而督人以必行。
有不信所教而由乎旁蹊曲徑者,即有嚴禁大以為防,化之無端,防之又嚴,要使雖更千載而明道之言無異說,守道之言無異行。
偶有邪說詭行,不由正道,不修行實者,人皆望而斥絕,甚有屏之遠方、終身不齒,不得比于人數,況雜亂冠裳之間,參預治理之列乎?有王者起,當使天下之人各教其家,百姓家道正而王治隆矣。
教家之法,無過敬老慈幼。
禮,年至七十,雖庶人之賤,人主亦敬而禮之。
孝經曰,明王以孝治天下,不敢遺小國之臣。
謂敬老也。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謂育幼也。
此外則出為世用,經所雲十三舞勺者,其人尚幼,教以事君之道,未及治人也。
成童舞象者,教以治人之功,自小及大,自近及遠也。
冠者舞武,教以治人之事,達諸天下也。
蓋教人之法,浮文不如經濟,經濟不如彜倫。
經濟者,一時之用;彜倫者,數世之用。
總不若虛文之無用也。
人主之心,不欲天下有無用之人,故立教之法,不使人學無益之事。
至于教已成而施諸用,又必重鄉曲之評,以為鄉評可繩不肖之心使歸于正,不同長吏之法僅足治外貌也。
蓋欲人自少至老無日不在教化之中,自賤之貴無人不漸教化之澤,自微之顯無地不資教化之益,所以賢才衆多,若榛楛之濟濟也。
又以為人之生也,莫不函陰陽之氣,陰則近于柔邪,而見利必好,見勢必趨;陽則不離剛正,而非仁弗為、非義弗行。
是二端者,人皆有之,聖人重教化以裁成,去柔邪而歸剛正,故能成數世之利,無旦夕之悔,不以殘賊萬人之命縱一時之欲也。
愛養 人之所以貴于物者,窮則彼此相恤,豐則勇于行義。
仁義之心,無貧富皆有之。
上之人不必刑政擾民,下之人不以衣食溺心,焉有不行仁義者哉!民間衣食所出,由農事也。
文武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始于憂勤,終于逸樂。
是以财用豐多,君可以供祭祀、養賢才,民可以給日用、美風俗。
君能供祭祀,則陰陽調燮,災害不生,人民蕃庶矣;能養賢才,則可立太平之基,俾萬物得由其道,澤及四海矣。
人生百事給足,則親戚不相怨,強弱不相侵,人民和陸矣;舉世财用不匮,則奸欺不作,刑辟可省,風俗敦厚逸樂矣。
是以勸農之詩列于雅頌,藉田之法載諸外傳,鄉遂之言詳于周禮,農功之期重于尚書。
古人能重農事,故民生安樂,洽道極盛也。
然民之力農又在君有善政,漢之初年,蕭何曹參依日月之末光,謹守筦鑰,因民之疾秦法,順其所欲,與之更始。
二人同心,此規彼随,是以政簡刑清,舉世乂安。
班壹居于樓煩,以财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年百餘歲以壽終。
北方多以壹為字者,即一班壹,而四海之内,人之熙豫,物之充牣,不知當何如矣。
古者養民之法具于井田,井田之義,其利有五。
一曰勿洩地氣,謂冬前相助犁田也;二曰勿費一家,謂田器相通也;三曰同風俗,謂同耕相習也;四曰合巧拙,謂共治耒耜也;五曰通貨财,謂比耦相交,遂生恩義,有無可相通也。
蓋其田屬公家,賦以與民上中下三等,三年一易其主,肥饒不得獨樂,硗埆不得獨苦,是以最為均平。
迨乎暴君之取,不止公田,浸淫及于私田。
污吏之取,不止什一,而有倍稱之賦。
要皆暴君發端而污吏緣以朘削,又加酷焉。
故經界亂而民不能訟諸公,皆不肯盡力公田。
久之,公家不能自耕,不得不授諸民,公田所以盡變為民田也。
自此以後,民之失作業者有七事,民之就死亡者有七事。
鮑宣封事,言之最悉,皆由井田廢也。
古者倉廪府庫皆為民設,豐則斂之,兇則散焉。
臧孫辰告籴,左氏以為禮,公羊谷梁譏其無備。
譏其無備者,緣所從來譏之,先事之防也。
既饑之後,則以告籴為禮,後事之救也。
二義皆不可廢也。
亦有非水非旱而民乏食者,服虔曰,陰陽不和,土氣不養,雖有麥禾而實不成。
此又在為君者身自減損,開倉廪,赈困乏,不造邑,不修舊,而不
然彪居之甚安,譚則頗覺其屈,此亦二人優劣之别也。
吏道 吏治者,近民之職也。
詩之有頌,所以美盛德,以成功告神明也。
天之盛德在于命聖賢為君,君之盛德在于得賢人為臣,賢之盛德能使民安而财豐。
衆和而事濟,幹戈永戢,四遠來賓。
群生遂其性,萬物得其所,故以其功告諸神明,使社稷山川四嶽河海莫不以民事為重,民安則神有恩力而美其祭,民不安則神無恩力,豈複美其祭乎?蓋天所命者牧人,祖所本者成業。
神無乏祀者,民事之功。
人安業就功成,皆由治民得人故也。
吏治之美者,上以巽施,下以悅承,如物之相生,皆得中孚之理。
一受民社,即就性之所偏,從而矯之。
性豪侈者難于恭儉,則力為恭儉以矯豪侈;性貪嗜者難于清平,則力為清平以矯貪嗜;性華飾者易于近名,則力去名譽以矯摹華飾。
無欲則所積者精,居敬則所操者約,至精可以祛怠,至約可必滌煩,所以終始如一也。
不回邪則赴義必決,無私己則官人必審。
義決不怍其志,官審不愧所學,所以表裹如一也。
見諸事者惟仁,存諸心者惟寛,本諸德者惟中和。
有禮義科指,使世世通行,是以六合同風,九州島共貫而成其美俗。
若專設刑罰,佐以權谲,徒俾詐僞日生,人情險薄,上下相同,恩愛相仇,不過數年,變态百出,向之為奸民者不旋踵而為亂民,向之為惡俗者不旋踵而為亂世矣。
漢初禁網疏闊而天下晏然,文景之時吏皆謹身廉平,民悉從化。
武帝縱欲,法度淩遲,吏道駁雜,民俗維敝,故其時獨無良吏。
宣帝接見親民之官而察其名實,故漢之良吏爾時最多。
然當時有才之士任法為治者,皆不免罪戾,惟寬平長者乃成功名。
故史家以為威已窮而奸不勝,仁愛施而人自栗,歸于仁厚為美,所以杜慘刻之風也。
馬援守隴西,任吏以職,但總大體,頗哀老子,使得邀遊,至今誦之以為美談。
每見居方面者不持大體,好攬細事,細事雖正,大體全失,适足蠱惑人心,敗壤風俗,所謂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正此輩也。
數年之後,弊端大出,富奸行賂于下,貪吏枉法于上,論者皆咎後事之失,不思前事已傷其根,可勝歎哉!漢之鮑宣,可謂名臣,猶以舉措繁苛,代二千石署吏聽訟,為丞相司直所糾。
今以方面之尊,聽兩造之訟,而私其鈞金,束矢自潤,又不廉于下吏,納其歲時伏臘之赆,其能免于糾彈者,彌縫固結之力爾。
若黃霸侯封,至王莽乃絕。
良吏之澤,永久如此,奚取小潤哉!朱邑大司農而歆啬夫之祀,為官行道,固不在位高也。
吏事 天下無俗吏所謂刑名錢谷之類,皆天下所由以治也。
漢之儒者,莫不通于世務。
明習文法,以經術飾吏事,故議論政事炳然可觀。
吳質雲,奉遵科教,班揚明令,下無威福之吏,邑無豪俠之傑。
賦事行刑,咨于故實。
猶有漢人餘風焉。
古之為吏者,本乎先王嚴恭寅畏之學,故律身甚謹,居心甚清,作事甚勤,布令甚簡,總是敬畏之心夙夜不忘,思之既精,圖之亦遠。
凡所以率下者,無不人人可行,至于人皆奉行,而居上者翻若無事矣。
後之賢者,或嗚琴而治,或卧疾而治,皆自治不苟,故能懸蒲鞭而不用,視官署若無人。
若此者,非無事也,雖日在刑名餞谷中而無事自若也。
何也?與民休息,不生事也。
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言非才不可妄任,猶非禮不可妄行。
又曰,弗躬弗親,庶民弗信。
言不親政事,勢必假手他人,則恩澤不信于衆民。
蓋衆庶無知,從吏所施成俗,故善人居位,凡惡念動于中,惡事見于前,惡人立于側,皆如農夫藝田,斬除惡草,芟夷蕰崇,絕其本根,非過刻也。
無使法度廢弛而僥幸民多,移害善類。
逐雀之猛與行葦之恩并施而不悖,所以成美俗也。
蓋天地之間莫非義理流行,故有自然之往來即有自然之應感。
義理相通故也。
一出于私,則與物情不相往來矣。
失其所以感,又安有應之者?感應之理,彼此相從,内外相資。
夫彼此相從,則不可虛名得之;内外相資,則不可浮慕緻之。
今之為吏者,皆私心也,虛名也。
與民情原不相通,倡之而不答、令之而愈遠,又何怪焉?吏事所重,無過取善察奸。
一鄉一邑,豈無端士?持身者不以微忘正,不以悅忘守;取人者不以正為迂,不以狎為親。
則賢士踵至,吏治日登。
漢有三老啬夫助長吏之聰明,雖君民相臨而有朋友之道,故攝以威儀,規以過失。
交翁選學官弟子明經饬行者,使在便坐受業,皆取善法也。
至于奸詭之言在人者不可輕信,喜怒之迹在已者不可輕發,則讒害之言難入,矯僞之情易敗,此察奸法也。
子産為政,必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民間非法之服,一切斂藏,不敢暴露。
故奸人惶恐畏懼,不複生心以亂紀綱,亦防奸之一法也。
又以為治小國而用剛,亦非行道之策。
故不拂人所欲,要以自成其功,焚載書以定衆志,賂伯石以安巨室,謹防川以消群怨。
寬沖平易,不啟人犯令之端,亦防奸之一法也。
凡子産之言與事,皆吏治師表。
推而廣之,亦不憂其無法乎! 禁貪 居官之惡莫甚于貪,則凡事之近乎貪者,皆官常所當謹;凡迹之以貨财見者,亦官評所當禁。
身既為官而使傔人逐商賈利,控引世資,積墆充牣,非事之近貪者乎?去官之日,輕重蔽路,泉刀流于郡國,非迹之以貨财見者乎?然上下知而不問,何禁貪之有?漢之郎官,舊有出錢休沐之例以資官署之用,謂之山郎。
行之既久,貨賂流行,轉相仿效。
楊恽革除山郎,歲移财用文書之費,取給大司農。
郎官化之,莫不自勵,絕請谒貨駱之端。
王莽之世,吏終不得祿,各因官職為奸,受取赇賂以自供給,故天下多貪吏而不可禁。
而天下之患亦因貪吏激成而不可遏。
否則貪吏朘削于前,而繼起者代受其患于後。
有天下者以祖宗積德累仁、栉風沐雨之基業,謀臣猛将運籌帷幄、斬首陷胸所得之疆土,為貪官污吏财貨之府,以一官之貪教一郡一邑之貪,以一官之悖入教一郡一邑之悖入,故貪吏所在,民間不獨積聚壤,而風俗亦壤。
積聚之壤其憂在下,風俗之壤憂必及上,有天下者何其愛守器不如尺璧也?趙衰從晉文公十九年,功亦大矣。
壺飱從行,餒而弗食,小善焉爾。
守原之命,不因大功而簡小善,蓋以守土之官廉而且仁,然後便民。
不廉不仁,雖有大功,不可使治民也。
古之愛民者,魑魅罔兩之害猶為法以除之,而況掊克聚斂之臣乎?第五倫曰,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
後世有司,一入仕籍,其為良士者未嘗道百姓為善,但禁之使不為惡;其殘賊者,身自為惡而縱胥吏為惡,又縱桀黠民為惡,又以桀黠訹良實,使不得已而必出于為惡。
夫網羅之設,杜絕生路以入死地,非直欺其不見也。
吏為殘賊,何以異此?且居上者,求利之心不可訓也,何也?君之于民,以正治邪,以賢治不肖,則有等威、有節制,無敢以物我并觀者。
至于求利之心,上下所同具也,以此為心,則略其上下,校以物我,各以智計相尚,毒螫相加。
彼之所有我将奪之,彼之所奪我覆取之,其意以為猶夫人也,則無不可相加者矣。
是以司會者竊藏,險健者讦上,冶鑄者亂泉币,攻剽者犯鈴閣,住往見告,脈脈滋多,誰生厲階而倒授其柄耶?宋張錫為東明令,告其人曰,吾所治者三,強恃力,富恃赀,刑恃贖是已。
子産曰,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使天下有司皆以此言為治,則貪殘之風庶幾息矣。
董宣強項之名見知光武,至其為廉吏,死而後知。
蓋其為官之日,無貨财可自達公卿,侍從莫肯延譽,身死而僅聞其廉者,幸在辇下故爾。
其不在辇下者,雖曰聖主,亦無如之何矣。
訓行 先王之世,教人以道德之正而督人以必行。
有不信所教而由乎旁蹊曲徑者,即有嚴禁大以為防,化之無端,防之又嚴,要使雖更千載而明道之言無異說,守道之言無異行。
偶有邪說詭行,不由正道,不修行實者,人皆望而斥絕,甚有屏之遠方、終身不齒,不得比于人數,況雜亂冠裳之間,參預治理之列乎?有王者起,當使天下之人各教其家,百姓家道正而王治隆矣。
教家之法,無過敬老慈幼。
禮,年至七十,雖庶人之賤,人主亦敬而禮之。
孝經曰,明王以孝治天下,不敢遺小國之臣。
謂敬老也。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謂育幼也。
此外則出為世用,經所雲十三舞勺者,其人尚幼,教以事君之道,未及治人也。
成童舞象者,教以治人之功,自小及大,自近及遠也。
冠者舞武,教以治人之事,達諸天下也。
蓋教人之法,浮文不如經濟,經濟不如彜倫。
經濟者,一時之用;彜倫者,數世之用。
總不若虛文之無用也。
人主之心,不欲天下有無用之人,故立教之法,不使人學無益之事。
至于教已成而施諸用,又必重鄉曲之評,以為鄉評可繩不肖之心使歸于正,不同長吏之法僅足治外貌也。
蓋欲人自少至老無日不在教化之中,自賤之貴無人不漸教化之澤,自微之顯無地不資教化之益,所以賢才衆多,若榛楛之濟濟也。
又以為人之生也,莫不函陰陽之氣,陰則近于柔邪,而見利必好,見勢必趨;陽則不離剛正,而非仁弗為、非義弗行。
是二端者,人皆有之,聖人重教化以裁成,去柔邪而歸剛正,故能成數世之利,無旦夕之悔,不以殘賊萬人之命縱一時之欲也。
愛養 人之所以貴于物者,窮則彼此相恤,豐則勇于行義。
仁義之心,無貧富皆有之。
上之人不必刑政擾民,下之人不以衣食溺心,焉有不行仁義者哉!民間衣食所出,由農事也。
文武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始于憂勤,終于逸樂。
是以财用豐多,君可以供祭祀、養賢才,民可以給日用、美風俗。
君能供祭祀,則陰陽調燮,災害不生,人民蕃庶矣;能養賢才,則可立太平之基,俾萬物得由其道,澤及四海矣。
人生百事給足,則親戚不相怨,強弱不相侵,人民和陸矣;舉世财用不匮,則奸欺不作,刑辟可省,風俗敦厚逸樂矣。
是以勸農之詩列于雅頌,藉田之法載諸外傳,鄉遂之言詳于周禮,農功之期重于尚書。
古人能重農事,故民生安樂,洽道極盛也。
然民之力農又在君有善政,漢之初年,蕭何曹參依日月之末光,謹守筦鑰,因民之疾秦法,順其所欲,與之更始。
二人同心,此規彼随,是以政簡刑清,舉世乂安。
班壹居于樓煩,以财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年百餘歲以壽終。
北方多以壹為字者,即一班壹,而四海之内,人之熙豫,物之充牣,不知當何如矣。
古者養民之法具于井田,井田之義,其利有五。
一曰勿洩地氣,謂冬前相助犁田也;二曰勿費一家,謂田器相通也;三曰同風俗,謂同耕相習也;四曰合巧拙,謂共治耒耜也;五曰通貨财,謂比耦相交,遂生恩義,有無可相通也。
蓋其田屬公家,賦以與民上中下三等,三年一易其主,肥饒不得獨樂,硗埆不得獨苦,是以最為均平。
迨乎暴君之取,不止公田,浸淫及于私田。
污吏之取,不止什一,而有倍稱之賦。
要皆暴君發端而污吏緣以朘削,又加酷焉。
故經界亂而民不能訟諸公,皆不肯盡力公田。
久之,公家不能自耕,不得不授諸民,公田所以盡變為民田也。
自此以後,民之失作業者有七事,民之就死亡者有七事。
鮑宣封事,言之最悉,皆由井田廢也。
古者倉廪府庫皆為民設,豐則斂之,兇則散焉。
臧孫辰告籴,左氏以為禮,公羊谷梁譏其無備。
譏其無備者,緣所從來譏之,先事之防也。
既饑之後,則以告籴為禮,後事之救也。
二義皆不可廢也。
亦有非水非旱而民乏食者,服虔曰,陰陽不和,土氣不養,雖有麥禾而實不成。
此又在為君者身自減損,開倉廪,赈困乏,不造邑,不修舊,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