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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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濫設一署哉?人主不可私授,人臣不可虛受,不如此者,是偷天之官而得罪于天也。

    成周之制,爵止五等,凡命于天子,皆受五等之爵。

    有百裡之土者,皆使自治其民,雖有方伯連帥不相承事,雖大國之卿大夫不與小國之君抗禮。

    後世設官太多,相轄甚嚴,親民之官處于最卑之品,臨其土者率伺察偏阿,取予自己,同則舉為尤異,異則中必刑法。

    否即垂頭塞耳,采取貨賂,悉如馬嚴所雲。

    為之下者仰面而請,折腰而見,若牛圉馬牧受制于主人,此何為者耶?杜林曰,人情挫辱,義節之風損;法令煩多,苟免之行興。

    至于國無廉士,家無完行,使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弊彌深。

    今日之事适如此言。

    為守令者,凡事疑畏,故精爽消沈,壯氣委頓,才智不用而自竭矣。

    夫近君者有頓至之辱,則為君者有潛損之威,是亦主威之替也。

    人君何賴焉?若使同為諸侯,共事天子,則無此敝習矣。

     澤宮 士不可不用,尤不可不養也。

    天下既定,人主立法養之,養之數年而後可用。

    不能素養而遽用之,所得當皆奔競浮華,而稱職者少,大任者尤少也。

    且立法不善,日趨淺薄矯僞,人心風俗不出數年遂可大壤,國家雖有紀綱,莫能維持。

    故議貢舉者不可苟且立法,行貢舉者不可苟且得士,其要在士子所習之業,不可苟且求售也。

    義理精通者,天下賢士也;學問優裕者,天下名士也。

    造就人才,必從一鄉一邑中擇學識雅正、心術端方之士以教鄉之子弟,其人立教亦以修饬人品、開廣器識為務,使賢士居前,名士居後,而後人才可勸。

    蓋為聖為賢,原非俗儒所能授受,又豈應試文字所能兼收?若不必人品器識為先,徒使俗師授以末學,師儒之官應副文書提舉學校之職,數年一試,邈不相關人性幾何,其能堪此更番疊出,鑿削根本乎?董子所雲,一郡一國之衆對無應書,是王道往往而絕,其積漸固由此也。

    夫科舉之業,亦不能妨為學之功,不善用之,适足害為學之志。

    夫經義者,端方之士所以自道其志,亦端方之人所操以觀士之心術者也。

    因文字知心術,因心術觀事業,經義益精,道德亦富,事業亦偉,故曰與為學之功不相妨也。

    所以相妨者,以試官為儀的,卷牍為弓矢,一發相值,志滿意得,顧視舊學,不啻虛器,自此以後,一生所務,皆在利祿顯榮而不及事業。

    此何故哉?向來急于射策之念,結乎胎骨,不可湔浣,所以大有害于為學之志也。

    人主之心,果知賢才之生,天所以安定國家,當吾世用之。

    宗社生民,有所托命,則求賢之志出于至誠,選舉之法務求盡善,所得皆有用之士而浮競不與。

    應舉之人自重其身,以天所笃生自期,不僥幸名利;考試之官亦盡心擇士,不以市恩殖貨兩念奪衡鑒之明也。

    若謂一代之初,不可無法以系屬天下,姑以選舉為縻,使天下踴躍奔走,求吾錄用。

    勿使南走越而北走胡,則此求賢之心不出于至誠,故所行之法,一切鹵莽,人之應之,亦不以安天下國家為志,各務利祿進取,營私背公,操其柄者亦不必得賢,妄謂所舉之士即功名富貴屬焉,冀厥身厥子孫皆責其報,如樊鯈所雲,率取少年能報恩者,耆宿老儒有意不錄。

    所以奔走販賣,非法所能禁也。

    故得其法者,選舉雖少,賢才遺佚亦少;不得法者,所舉雖多,賢才遺佚更多。

    皆由君臣上下,未嘗敬慎其事也。

    漢高帝曰,賢士大夫有能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

    萬世而下,猶恨此語未純,而況苟且牢籠之意乎? 征聘 尊禮高賢,是初定天下第一節目,雖朝指未逮,有司以意行之,亦可宣朝政之仁聲也。

    任延任會稽,聘請嚴子陵等,待以師友之禮。

    至于龍坵苌則曰,都尉灑埽其門,猶懼辱焉。

    修書緻藥,吏使相望于道。

    蓋立國之初,必得宿儒耆德長厚君子用之,規模乃能長久。

    賢者不必速仕,好賢者不必驟諧,物色求之,久乃相值,所謂聚精會神,契合彌章。

    若伯牙操●鐘,逢門子彎烏号,有自然之感也。

    明太祖初基,不必盡用軍前幕僚,每下郡邑,急征賢士為守令。

    故治民之官,莫非端士。

    天下既定,此輩計其功閥,亦皆布列上位,處表率之任,為後來典型,而功效綿延矣。

    最善者,停科舉十餘年,專以延訪為務。

    故山砠水涯,翹車之招,先後累毂而至,雖進退不同,而其才足用,其志可則,要皆有益于世。

    若爾時驟以科舉奔走天下,不惟鴻飛冥冥,莫可羁緻,展轉數年,其人已老,雖安車驷馬,征四皓于商山,而精力既竭,無可驅策矣。

    若夫功名之士,無時無之,養育既久,然後立法收羅,何患無人?豈開國急務乎?且科舉既設,即當立法防奸,故有糊名、易書、藩棘、露索諸事。

    司貢舉者皆先待以末世不肖之心而為法督察,非聖明求賢盛事也。

    明太祖開一科而即停之,以為得賢之道不盡在科舉。

    迨十餘年後,在野耆耇求之已盡,人主經明行修、名實相稱之指既已昭著四海、深入學者之心,父兄之教不令而習,子弟之職不謀而同,莫不出于笃賓深厚,光明俊偉,内融外洽,識定氣充,競心忒志,銷釋殆盡,然後取其養育之士而才諸庶位,若榛楛之濟濟也。

    夫豈懸一制科之名為的,不問何如人皆可祈中者乎?征聘貢舉,要皆有公有私,然而征聘之法,私則有害,公則所收者莫非宿儒耆德、有識有守、知進知退之士,所益甚大。

    不若貢舉者,私之為害不待言,即矢公矢慎,要皆較量文字之業,與三德六行相去總遠,以此權之,征聘為優。

    明太祖遲遲貢舉,最為得法,近三百年矣,人材往往閑出,士風不甚大壞,其所由來者善也。

    夫欲得賢士而委諸列侯郡守,此三代法也。

    欲有司所舉皆賢,必非賞罰所能緻。

    當先以教化正其心志,使所欲有甚于賞,則不同乎世俗之欲;所惡有甚于罰,則不同乎世俗之惡。

    鮑宣言龔勝為司直郡國,皆慎選舉,此必有不賞而勸、不罰而毖者矣。

    若王鏊請設博學宏詞科以救謏聞之陋,亦空言也。

    自有制科以來,清華之選何嘗無人?核實求之足矣,何必更開一窦以長奔競哉? 納谏 人君必待臣民之言而後可知天下之事,言之至于君側者少,則知之達于幽隐者稀。

    故人君之道,當推誠以示物,舉善以為類。

    知其為谠人,雖詞涉激讦,亦當容之;知其為佞人,雖其術以漸而至,當蚤杜之。

    色霁于谠直,罰先于佞谀,則推誠舉類在其中矣。

    谏者舉先王之制以陳戒後王,人君受所谏之言以省察愆謬,天下之人所賴以遂其生也,否則必有兵革之亂、權奸之禍。

    故取泰于否,易昏以明,必于聽言得之。

    蓋臣民之言未有無所見而妄發者,必其慮諸心而以為誠然者也。

    史魚既沒,餘忠末訖,委柩後寝,以屍達誠;汲黯居外思内,發憤舒憂,遺言李息以儆君側之慝;劉向依興古事,悼己及類,着疾讒擿要救危及世之書,嘗顯訟宗室,譏刺王氏,其言痛切,發于至誠;谷永為北地太守,越郡吏之職,陳累年之憂,所謂忠臣事上,志在過厚,遠不違君,死不忘國者也。

    故人君左右不可不常近忠直之士,聽之熟則不怒,習之久則不拒,然後深者不隐,遠者不塞,天下所由以治也。

    然人君之道,不惟當聽有言之言,又當聽無言之言。

    蓋無言之言,天下之大利害,人主之大得失也。

    以疏遠之臣斥旁側之奸與君身之失,非無言之言孰敢直陳,非無言之聽孰能詳察乎?右尹子革誦祈招之詩以止靈王之獵,公仲進三賢士而歌者之田自罷,皆無言之言也。

    王章奏王凰之罪,舉三事為征,以為皆帝所見,足以知其餘。

    及他所不見者,欲其有無言之聽、不聞之察也。

    故曰,臣之忠也,主所道也;言之直也,主所養也。

    人主有不言之聽,則奸佞絕迹矣。

    不然者,一人得罪,舉世杜口,匹夫傳謗,率土離心。

    正直之氣一餒,不肖之舌必張。

    向之用以擊奸者,後乃因以翼奸,天下事可勝言哉?若夫親狎之人,尤不可居谏職,恐臣言雖摯,主聽常藐。

    宮之奇少長于君,君常慢易之,亦交臂失之矣。

     進谏 人臣進說,當知輕重緩急。

    朝廷之上事類甚多,小大先後當有明辨。

    不可以小事掩大事,不可以後事閑前事。

    凡必小掩大、以後閑前者,皆欲避敵而徇私也。

    杜欽雲,萬事之是非何足盡言?谷永曰,背可懼之大異,問不急之常談,廢敬天之至意,角無用之虛文。

    二人之言,最中末世言路之病。

    草草結谏争之局,而天?下大害匿而不奏,人主無由周知。

    後世谏章往往可焚者,皆坐此也。

    夫古人谏疏講說典制居多,後人谏疏籌度利害居多,蓋後人重利害不重典制也。

    然而利害止及一事,彼此不能相通。

    若申明典制,使人君知先王之法,然後一身之私欲可潛,制其微渺,為利更大。

    而後世莫及,奈之何哉?至于進退之義,所以行道三谏不從,道之不行可知,從而去之,申賢者之志,免素餐之恥,亦辟内難不辟外難之義也。

     凡一事自有一事之正理。

    叔孫通谏易太子,稱引晉之亂、秦之亡,此正理也。

    高祖雖不聽,然有此段正理入于耳而存于心,自爾删除不去,故留侯等奇策可入。

    若不聞正論,專用奇策,恐戚夫人之黨從旁攻讦,謂其招來詭異、欺君要君,屬有鬼神助之,以滋其兇慝,不惟堅高帝不從之心,且緣此而興大獄者有矣。

    所以孔道輔鄒志完皆不可謂無益于事而獨誦留侯奇策為可尚也。

    凡好權略、廢正論者,吾恐不足定大事也。

     光武稱郅恽恕己量主之語,先儒極論其失,大啟人臣不肎責難陳善,以賊其君之罪。

    此論理之言也,愚謂人主盛怒之下,不稍有以殺其怒,恐激而為禍,株連蔓延,害及萬家。

    則抗直之士,雖徇以微軀而無及。

    故曰趙高之亂,正先趣之,亦君子所當戒也。

    郅恽之言,良有合于諷谏之旨,厥後光武恩禮郭氏,不見隆薄衰替之迹,且保全東海,無龐涼冬殺金寒玦離之禍,不必不由此時一言之感悟也。

    若班伯畫屏之對,有體有術,可為人臣應對之準。

    倉卒得之,尤為不易,平日學問真純,故言詞溫文,又非郅恽比也。

     洩冶之谏,固人臣之職,孔子以為不得同于比幹,此何義乎?蓋人臣所當谏者,事關宗社。

    國有存亡之分,君德偶乖,當有悔悟之萌。

    存亡則身不可去,悔悟則幾不可失,于此塞默,非委贽之義,雖以谏而死,猶冀君之一悟、事之速改也。

    陳靈公情色所惑,锢蔽已深,非忠言可救。

    且穢亂之迹見于朝端,非一朝可居。

    為之臣者,因當辭寵于亂朝,潔身于穢廷,乃欲以區區直言嘗試斧钺,進非緻主之節,退失藏身之智,所以君子不貴,謂之死而無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