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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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德 人主所當學者四,帝王精一之傳,一也;治天下大經大法,二也;古今治亂之迹,三也;天人感格精微之際,四也。

    精一之傳,道所在也;大經大法,法所在也。

    治亂之迹,事也;天人之際,理也。

    道與理治内,事與法治外,内外交修,學問之道備矣。

    性之所具雖美,加存養之功則益瑩。

    故匡衡曰,陛下雖聖性得之,猶複加聖心焉。

    今侍從日講,古所雲常伯之職也。

    昔四輔既備,成王鮮有過事。

    漢成帝時為經師者,朝夕入說尚書論語,金華殿中又诏親侍之臣,皆受經于碩師,既無作辍之期,又非随牒而遷,故在君側者莫非端士,入君耳者莫非善言。

    孟子一暴十塞、一傅衆咻之喻,适可正明代經筵之失,但其語太直,廷臣不敢顯陳,人君取而書諸講幄閑,亦聖德之助也。

    朱穆曰,人君不可不學,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

    天地之氣以正而和,以邪而乖,君德亦如是。

    君德既正,和氣盈于兩閑,人則相親相愛,物則并茂并育。

    君德不正,乖氣盈于兩閑,人則相戕相害,物則弱肉強食。

    故為君之道,必使正氣充于人心,則太和洽于天地。

    置輔建親,所以佐助居正之業;聽言納谏,所以匡扶不正之失。

    執大本,長庶物,與元同體,故稱元年。

    秉直心,杖大義,常行正道,故稱正月。

    不以人之情欲害其天德,使純健之體無所虧損,故稱體天行健而自強不息也。

    王者無外,其命既出即無不成之事,故王者之令不可輕出,當以義為質而又協諸輿情,所用器物皆無虛設,必象天地四方,或以色象,或以形象,要使色皆正色,形皆正體也。

    清廟盡飾,以茅屋存古。

    大路緻美,以越席示儉。

    事天則欽翼祗栗,承親則溫恭敬順。

    臨朝則端正俨恪,享下則嘉惠和悅。

    物有其則,禮有其文,所謂威儀也。

    時當豐美則交于萬物者亦當稱其富厚,故天下已治,不可不興禮樂,使苟且粗疏,鄙僿伧儜,舉世觕然無溫文之度。

    否則奢侈僭拟,恣情極欲,舉世蕩然,無法制之守也。

    修省變異,自有經義。

    不可齋醮祈禳,開淫祀之端;縱囚肆赦,決僥幸之窦。

    時巡省方,順天而動,不可因嬖幸之請,輕法駕之尊。

    使若輩張威郡邑,攬權道路,綱目書巡行二十九皆譏也。

    雖曰人君不可以我累物,故以勞居逸則無為而治,以逸居逸則叢脞而亂。

    桓公有憂中國之心,江人黃人不召而至,迨其震而矜之。

    叛者九國,不可如齊之桓公、唐之玄宗,慎始渝終,因緻禍亂也。

    勿受嬖幸默進,勿為嬖幸征發。

    凡節儉約省之事出自君心,考諸聖學,毅然為之,不可與臣下商略。

    謀及臣下,則從道不堅,不勝慫恿之言矣。

    慎己所獨向,察衆所共疑,為民害者忍而除之。

    賢之既得者,稽天以用之,百姓無知犯法者,罪己以訓敕之,敬慎所未見,竦懼所未聞,或刻盤杅,或銘戶牖,不可愛幸用于所惑,曲意留于非正,使賢智竊歎,百姓愁苦,朝有小明之悔,野有大東之怨也。

    廣擇賢才,使盡其謀慮;關白宰相,使審其當否。

    古人有雲,謀從衆則合天心。

    唐太宗曰,循正而行,自與吉會,不可綜●衆事,備畏臣下,使君臣相猜,奸邪并進。

    馴緻政令煩多,前後相承,省覽不給,羣下因以生弊,緩急重輕,皆能為害。

    章雖下而有司不複,以待賄賂之至也。

    人君非躬嗜殺也,以攻城得地快心,不恤民之死生離散,即嗜殺也。

    或畏人不服,而宿兵以威之,嚴刑峻法以防之,亦嗜殺也。

    土木之役,玩好之衆,轉死滿山谷,流宂盈道路,亦嗜殺也。

    聖明之君不但無罪之人不以膏草野,天下大定而省刑薄效之心無日忘之,至于若朽索馭六馬,戰兢臨淵谷。

    以心所感發之理,通于感所未形;以理所必然之心,矯乎情所欲肆。

    不惟不忍取敵國之民以益吾民之數,亦不必殺一方之民以救天下之民,而後為不嗜殺也。

    喜怒哀樂不失其節,是以調和萬民,燮理天地。

    若于此或倒置,必天下害氣有結為世運者。

    君身喜怒哀樂為害氣所馮,是以當喜者怒,當哀者樂,不自知而發悲憫于小物,亦不自知而贻大害于萬物也。

    不可居心不敬,役于耳目,使精爽或馳而百度失貞也。

    國語載厲二事,一監謗也,一專利也。

    以專利之心張監謗之網,即以監謗之威盈專利之欲。

    然非曰吾敢于為此也,專利則真見匮乏而後專之,監謗則真見不道而後監之,果匮乏邪?果不道邪?抑操是心而不可餍足、不可容忍邪?必也布利而懼難。

    布利者,不必推所有以與人,因天地所生之物,養天地所生之人,不曰此吾土地所生,惟吾所用,而以其餘予人也。

    懼難者不必多疑民之不可駕馭,惟以天下耳目助在己聰明,不曰此固非所宜言,是為大不敬,是為大不道而為法所必取也。

    不可使邪臣窺其意,奸民探其緒,假衛巫以大權,擅榮夷以厚利也。

     内庭 漢高祖即位踰年而太公名号未定,家令之言以諷谏也。

    高祖善其言而賜之金,賞其緣彼而禮備于所尊,且以示天下後世之法則也。

    文王之德所以至于極盛者,上有聖母,其成之者遠;内有贊妻,其助之者深。

    故祀先宜家,各得其道。

    閨門之内極其和,宗廟之中極其敬。

    屋漏隐微之際莫非道義,一飯之頃未嘗違仁。

    倉卒之際,非禮不動也。

    禮稱一娶九女所以極陽,數參骨肉至親所以息陰。

    訟女未可行則待年于母家,所以絕求望、塞非常,自此之後雖缺不補,所以省約燕私、長保期頤也。

    杜欽舉此以進成帝,蓋舉前代之約以正後世之奢,防閑之意寓于不言,使人情安于所習而不覺其難也。

    王鳳循故事而不能用,後世途無稱引此說者矣。

    宮闱之内求賢審官于臣下,勤勞分别大小而賞勞之,此女主佐治之事。

    趨走承業,小勤小勞也;奉職守官,大勤大勞也。

    所謂求貴審官者,止此而已。

    後能辨此,則識度過人,必克贊成帝業。

    至于黜陟薦引,則非女主之事,不得以險诐私谒幹預外廷之權也。

    總之西漢之時猶有窈窕、德象、女師諸篇為後宮所誦習。

    班捷妤賦雲,陳女圖以鏡監,顧女史而問詩是也。

    後世女訓無聞。

    椒房無所取則,成帝雖減其用度,而身為侈靡,宮中之寵,後來居上,是必匹婦之說不可勝聽,漢庭之亂不可勝救也。

    禮以己恕人,故天子之後父母猶得而子之,不奪人親之義也。

    不使後族與政,蓋有深意。

    見于經者,宋三世内娶,故公族以弱,妃黨益強,威權下流,親者出奔。

    國家廓若無人,朝廷久空,疾其末者正其本,故春秋舉以為戒,而天戒有螽死堕地之象見于史者。

    元後寵任諸弟,遂至家國俱喪,東京之事一梁氏壤之有餘,故範史雲,商恨善柔,冀遂貧亂。

    皆其事也。

    解光所奏趙昭儀害嗣之事,皆在哀帝即位赦書之前,故引齊桓誅哀姜、元帝不赦發長陵傅夫人冢二事以明事關大逆,雖有诏恩不得原也。

    耿育之疏其為邪說甚明,史家胡以不删?大抵朝廷每有一事,必有人焉倡無禮之言為奸人解網,上熒主聽,下亂國法。

    所雲言僞而辯,王法所必誅也。

    哀帝于此能如叔孫昭子不以豎牛為功,蔽罪趙氏,固雲甚善。

    或姑貸趙氏以全私恩,但将耿育伏罔上之誅,則漢家之事猶可振起。

    惟沾沾欲報趙氏之德,而忘劉氏之仇,縱邪臣妄說诳亂後世,天下已窺其無能,祖宗亦不享其禋祀矣。

    班氏詳載育疏以着其案,使萬世共罪之也。

     東朝 三王位三公于世子之上,春秋尊世子于三公之上。

    雖禮之威儀各有宜适,總不若秦漢而後有常尊者,與前星之天象符也。

    春秋書子同生喜有正也,雖未正位,必舉以禮,明示竟内,以定民志,亦重本尊祖之義。

    天子之子,八歲受之少傅,教以小學,業小道焉,履小節焉。

    十五受太傅,教以大學,業大道焉,履大節焉。

    必就學于外者,尊人倫之師,重先王之道也。

    及其正位東宮,特置太傅一官,職輔道之事,禮敬如師而不領官屬,官屬則少傅領之,示不臣也。

    所以張敞才輕,謂非師傅之器;陰侯戚裡,終同視陋之嫌。

    隻選文學之士,必端其心術,程其器識,望其威儀,熏其德性。

    坐則誦詩書,行則習禮容。

    不習慘刻之學,不取浮華之譽,不參比周之黨。

    所謂承華之闼,更似通德之門、博望之園,直類華陰之市。

    家丞庶子,并入四科。

    洗馬後車,俱通大學。

    蓋言前後左右莫非正人也。

    有所欲為之事,必先考諸師傅之訓,訓所素具而後導其為也;有所欲緻之物,必先稽諸肄習之業,業所不悖而後為之緻也。

    恩有相及之序,齒有長幼之節,以貴德尚賢,為他日用人之本;以上德尊爵,為他日慎名器裁恩幸之本。

    要使受正人君子訓迪,而無疾怒之心;行孝弟仁義恭敬恺悌之事,而皆出乎天性之自然。

    故易曰黃離元吉,喻子有明德,能附麗于其父之道,順成其業,是以大吉也。

    又朝臣不可私侍太子,恐有君老之嫌;宿衛之臣不可往來東宮,恐有宮甲之嫌;詹事之官不可罷,恐有儲位不以時定之嫌。

    其或軍國重事,命太子總領者,臣下奏章仍于禦前啟封,太子先閱大綱,從旁參決。

    予奪可否,仍以父命行之,非謂全不達禦,太子自決也。

    至于尤不可者,将兵與受方面之任也。

    蓋太子居外必嬖子,居内為國人所窺,皆有二心奪适之事。

    宮内造端、宮外響應者,不謀而至,此最危之舉也。

    秦人嫡子初生,不令人以名,他日或有餘子,則擇其勇猛者為嗣。

    故春秋秦君之卒多不書名,外之也。

    惟罃稻得書名,錄其資也。

    漢元帝之生在宣帝潛邸中,宣帝即位即當正東朝之禮,何以霍光秉政,不行此事,遲至光死之後,然後行之?光之不學無術不其然乎?晉襄公卒,國無定儲,為大臣者遂欲舍子而他立,人持一議,各右所私,終于不可行而生鄰國之難。

    雖諸臣謀事之過,亦襄公不蚤建之失也。

    衛襄世子有惡疾,迨公将薨,乃命其臣廢之。

    自下廢上,鮮不為亂。

    敬嬴私事襄仲而屬其子,是以嫡子見殺,皆危道也。

    宋太宗賢君,而立儲一事極其猶豫。

    大漸之時,幾有齊桓之禍,賴呂端持正,僅得無事。

    脫遇史彌遠,将如之何?此臣下所不敢言,人君當自觀省者也。

     藩邸 朝廷之上,親有常恩,賢有常任。

    親者自親,不必侵賢之職;賢自為賢,不必賴親之寵。

    武王母弟八人,周公、康叔、耼季同登三事,五叔無官,是其義也。

    春秋之時,天子諸侯不務求賢而專事展親。

    在位子弟皆蚤任以權,是以童昏并進,驕奢累積,沈溺放恣之欲,晏安酖毒之病,往往極其所至,而家國俱害,适足為世戒也。

    春秋之文,公子貫于先君惟世子母弟以今君錄之,親親之義也。

    親親則直緻之,有涉于民,必立法必善後,不以小忿廢懿親。

    親親也,不以私恩贻民患;仁民也,不以愛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