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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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 人之生世,處天覆地載之中,範圍乎五典六行之内,此譽實際,不可逃之而虛遊,無論聖貴庸愚。

    用一日氣力,即得一日衣食;有一卷學問,即得一卷明達;進一分道德,即得一分高明;減一分嗜欲,即免一分羞辱。

    有實理者,必有實事;有實功者,必有實效。

    不如是者,嗜好太繁,失意必多。

    自适己情,怨家必衆。

    權之所歸,敵必樹焉。

    利之所锺,寇必瞰焉。

    宅心不實,故所為皆虛而收功亦無實際也。

    詩書多言道德,孔孟始言仁義。

    仁義所以實道德也,仁義所在,必以禮樂行之,禮樂所以實仁義也。

    外以節其形體,内以節其心志。

    故昔人以為皇極之門,蓋理猶虛名,禮皆實事。

    理可指非為是,禮不可假僞為恭。

    故三代以前,言禮而不言理,期人以必行也,不期人以能言也。

    行者,實也;言者,虛也。

    阮籍喜談名理,而曰禮豈為我輩設,是謂崇虛遺實,君子不取焉。

    禮可養人之性,樂人之生,使視聽言動習而安焉,而自喻于道也。

    邪辟不作,有以全其所受于天,是謂養性。

    僭侈不肆,物力不屈,養生送死無憾,身不撄罪戾,心不罣憂患,是謂樂生。

    器數文物,服習之久,漸能知其所以然。

    飲食起居,出入哀樂,莫不合乎天地之節文而為人所表儀,是謂喻于道也。

    道者,率其性之謂。

    不仁不義之事,性所本無,故不慊于身,非有所惡而不慊也。

    不安于心,非有所格而不安也。

    若仁義之事,則居之而樂,行之而安,故道之在人,不必其在我也。

    而好之也與自愛其美同,我之不德不必其及人也,而自惡也。

    與人惡我同性,足具衆理。

    故萬事之理,不待外求而自具于性中,理足應萬事,故萬事之宜不待智巧而自得于理中,性之所具,即道之中,堯舜之所傳也。

    中不擇事,小大皆有之。

    中不相襲,因物而傅焉。

    中無定體,無适而可忽也。

    要以心為至中,心存則道見,見其體之皆備,用之各足。

    心一放則當前失之矣。

    蓋聖人所謂道,不止論理,全為應事者設,言其無窮,則千萬人千萬世之志皆可相通,言其不二,則事之嫌疑、心之猶豫,有一成之決斷而不可移易,使由吾說者,皆能趨吉避兇,藏住知來而成其為君子之德、君子之行也。

    是以不為備至之論,不取難行之事,粲然各具,森然不誣,井然皆有條貫,秩然皆有先後,一呼戴百應,一觸則百動,所以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若涉于偏至,即有缺陷。

    缺陷之處,即不貫通。

    攻之則易破,藏之則易朽,塊然一物,無神明之用。

    一亂之後,湮滅埽除即永絕矣。

    豈能與天地長存乎?後世非無儒也,為儒之心則有二,有憂學術未明者,有笑古人未工者,憂學術不明,以傳道為心者也。

    其所謂道,天下之公也。

    笑古人未工,以名世為也者也。

    其所雲道,一人之私也。

    若果以傳道為心,姑且表章前哲、發明聖意,使仁義禮智之根常在人心,耳目口鼻之欲常處不勝,是亦足矣。

    勿為高談異論,鑿壤人心,增長嗜欲也。

    古者有其實而辭其名,今者習其名而反厭薄其實,謂之何哉? 盛衰 盈天地之間皆氣也,而理即存焉。

    體包乎其外而氣行乎其中,此天之交于地也。

    形結于有物而氣充于無際,此地之交乎天也。

    人居兩間,其氣上交于天,下交于地,故生長收藏與出作入息相應,疾痛疴癢與陰陽寒暑相應。

    所以凡事皆有三才之義,而三才之中各分上下,亦凡事皆有六位也。

    有其位,即有其理,君子就所居之位而以其理行之,雖欲之而不居,雖惡之而不避,如天以雲雨下施于物,物以形象上應于天,所以熙豫豐大,極亨通之美也。

    然盛則必衰,亦自然之理。

    豐大之極,一變則為微末;高亢之極,一變則為卑下。

    進無可益,則反就退縮而已。

    蓋一盛一衰,天地之常理;此盛彼衰,人事之定局。

    既無兩盛,亦無兩衰,盛衰者,萬物之避,亦萬物所由以相息也。

    若盛而不衰,必至于戰,戰必有所傷,或陰與陽戰,或羣陰彼此相戰,皆必傷之道,是以君子避之。

    何也?大衍者,數之成也,成則變化無由生,故損一以為用,而變化生焉。

    惟其能變,是以遠近幽深無不應之如向。

    若不變不化,不能括天下古今之象數也。

    君子觀此,凡事皆留有餘之地以為變化之基,而乘天地之生氣。

    若其數已盈,則不能變化,所見為形與器者,皆天地之死氣也。

    既為死氣,則雖富貴福澤,無可留戀矣。

    夫萬物潔齊于巽位,巽非有齊意也;萬物交戰于幹位,幹非有戰義也。

    所以齊之戰之者,人事之為也。

    君子損一以為用而不處于極,所以濟天地之窮,乘其生數,不居成數爾。

    列子之言曰,生者死,而生生者未嘗終,則非體物不遺之理也。

    形者實,而形形者未嘗有,則非鸢飛魚躍上下皆察之理也,亦君子所不取也。

     屈伸 天地之間莫非氣也,屈伸往來,皆氣為之,人日在此氣中,故富貴不可常,年壽不可久,高門降蓬,修棘樹庭,氣之推遷也。

    生若朝露,死猶絶景,亦氣之推遷也。

    強陽者久必得禍,此由伸而屈;恭順者久必得福,此由屈而伸。

    屈伸之際,若有物焉主持其間。

    然以道觀,不過往來常理,往必有來,來必有往,則屈必有伸,伸必有屈也。

    天地人物,日在屈伸中,雲蒸雨降,谷夷淵實,所不能免,而況得失成敗之數乎?秦漢之交,詩書燔而經師重;漢魏之末,節行苦而任誕興。

    亦屈伸相感召也。

    聖賢則道積而為德,故能主張乎氣,而屈者可常伸,驟遷者可久住,所以有莫大之福,享期頤之壽,此非人力所為,亦非天所獨厚,乃德之常伸于物上,久住于人間也。

    蓋天地之道,以陰陽生成萬物,又能節宣正氣,驅除戾氣。

    太虛之中有以推蕩四時日月,而推蕩之妙又終古如是,尺度不差,是以物情雖紛,有強弱啖食之患,而生生不絕,儀象雖錯,有晦明愆伏之變,而常道自在,蓋有太和之氣,流行乎生長收藏,故物物各安性命,不苦衆多難禦。

    有大中之道,範圍乎錯綜變化,故元會運世,指掌可數,不憂參差難計也。

    萬世而下,諸儒衆多,惟張子互藏疊至之說,頗窺其妙。

    人之德行行事亦複如是:陽藏于陰,居寵思危也;陰藏于陽,上交不谄也。

    寤寐相繼,精神始健;順逆相參,德業始成。

    陰陽之疊至也。

    所以天地生萬物,既生之後,其氣無不相通,故有感而即應。

    感者,此之所以達彼;應者,即彼之所以感此也。

    人道相聚,必有感應。

    既有感應,既有怨尤。

    既有怨尤,亦無不解之理,解則又相親矣。

    若有私意,則氣不通,不能感亦不能應,遂有積怨而終身不解者,與天絕者也。

    故陰陽往來之理,人之所不能違,要之在天則為理之循環,在人則為情欲所使。

    母病而子心動,氣之無間也。

    人呼而天不聞,氣之有間也。

    氣之所由閑,情欲為之也。

    必也觀理深而禦情嚴,則愛惡去取,皆非私意,故平格則上達于天,中孚則下達于物,凡有聚有散之物,皆不得認為己有。

    彭殇之異、猗頓黔婁之異,總在聚散中争修短苦樂,若能知道,則此倏聚倏散、此聚彼散之境遇,皆不當累其心也。

    凡有識有知之物,皆不得似靈秀自矜。

    蠢愚拟人,即蓋世謀略、蓋世文章,皆一時客形所值,如石火電光,不可久系。

    人特于不可系中争勝負好醜,非真形也。

    若能知道,則此或聖或凡、此聖彼凡之軀殻亦不甚相遠也。

    要當有不可假借者,内之本體,不可不緻其養,外之客象,不可不謹其防,則當堅守力行,不可遊移屑越者也。

     陰陽 造化之用,陰陽而已矣。

    陰主收斂,陽主發越。

    陽氣憤盈于地中,為老農者,秋成之後,雖不種殖,必從而耕之以宣其氣,然後陽氣暢達而為土膏,生長禾稼。

    若荒埆之地,耒耜所不及者,陽氣郁積,土膏結轖,且生蟲豸螟螣以害嘉谷,此乃陽氣未達,别有所生,為災沴也。

    人身亦然,陽氣暢達,則生津潤而膚理光澤,陽氣郁結,則津液幹枯,疥癬頻作,猶螟螣之附土也。

    天地之生人物亦然,陽氣暢達之世,所生多賢,而賢者亦獲其用,是以其氣益盛而至百年之久。

    若陽氣不達,有賢不用,用之不盡其才,則結轖之氣不獨發諸草木鳥獸、星辰日月,而必锺于人。

    窮奇梼杌之類,往往閑出,猶螟螣生于土而贻害于土也。

    鄭氏解禮但以魂魄血氣明鬼神之義,程張則廣以造化陰陽之說,朱子兼此二說,然後鬼神之理始全,故于其中分二氣一氣,以二氣明鄭氏,以一氣明程張,使人知二說之相須。

    蓋專用鄭氏恐流于神怪,象設獨用程張亦無當于焄蒿,凄怆之在人心者,惟以天地陰陽之正理,範圍乎精氣遊魂之變态,其道乃尊,其指始醇。

    故事之之法亦備陰陽,敬而遠之。

    敬則事之以陽,遠則事之以陰也。

    今人語及于神,則有恭敬祗肅之意,語及于鬼,則有厭勝祛除之意,此非鬼神之情狀。

    然貴陽賤陰,扶陽抑陰,亦有合于聖賢之指也。

    人與神,本無相通之氣,而有相通之理。

    理既通矣,氣亦貫焉。

    鬼神之理在彼,人以此理向之,故有降格之事。

    有恍惚之交,氣亦相感無間,所以神降于莘,不足驚詫。

    監德觀惡,虞夏商周皆有之。

    然而民之與神,不相雜擾者也,雖理有大歸,必不曲為小惠,豈有一人含冤即能訴天,天受人訴,即降禍罰,若物情報複、取快目前者乎?其禍其罰,要歸不可逃之數而已。

    栾書之善,足庇其子之惡;栾黡之惡,移諸其子之無罪。

    天無赫赫之報,人有冥冥之疑,亦歸于不相雜擾之理而已。

    若肸蠁剡然感着于人,幄中人語,城上蛻迹,鼻衄水濱,杯澹席右,此必無之事。

    巫觋假谲者也,一開其端,罷之甚難。

    明哲之士不可為彼說所動,折以經傳之旨,時王之制,絕地天通,罔有降格,不歆非類,不祀非族,則幻妄息矣。

    若夫童龀之子,未有念慮之感而會成嬉戲之言,似若有馮者,其言或中或否,皆可為鑒戒,猶有益世教,與巫觋矯誣不同也。

    厲鬼之說,理之所有。

    蓋天地之氣,有和有沴,流行不息。

    人居其間,有生有死,相禅無窮。

    生則有形,形所由靈,名之曰魄。

    既生魄矣,内自有氣,氣之運者,名之曰魂。

    耳目心思能知覺,手足能運動,啼呼為聲音,此魄為之,所謂精也。

    意識性情,關節脈理,皆有氣行乎其間,此魂為之,所謂爽也。

    林氏曰,精者,神之未着。

    爽者,神之未融。

    是以積精而至于神,積爽而至于明。

    故魂魄人之所同,而精爽則賢否貴賤有不齊焉。

    既死之後,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