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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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事之初,同惡相求,如市賈焉。

    所以難禦,有君子者不與相抗,藏其形聲,待惡之既稔,事之将敗,然後起而圖之。

    否則讓其且成而畜力以圖斡轉,否則俟其既敗而晏然以收成功,未必非聖賢所亟與也。

    然古今剛明之人,居心必誠敬,措置必安善。

    柔暗之人,非幸福于回,即免難于苟。

    故君子既審事理之宜,又當日新其德,養成天德之剛,勿近俗累之柔則善矣。

     凡處天下事,因自然之勢則理即在中。

    自然之勢者,如有山川,自有高下流峙,有形體,自有視聽持行也。

    若以意見穿鑿其間,與穿鑿其事以從己意,小鑿小害,大鑿大害。

    周孔既沒,誰與正之?君子任天下之事,上有所承,下有所施。

    小智小信,不能承上而施下,是以謂之無用。

    無用者,偾事之局也。

    濟物之功,或須衆人之才智,或須歲月之漸摩,苟孤立則無與,欲速則不達,亦偾事之局也。

    且貪心所至,亦能結而成形;畏心所奪,亦能積而成勢。

    剛果之才,喜于有為,所見為義者,常在迅疾。

    非躁于謀始,則疏于鮮終也。

    柔暗之質,賦性多私。

    所見為義者,常主近利,非幸福子回,則免難于苟也。

    性情雖正,而學問不足,自為善事猶庶幾有成,欲為天下國家之事,必為憸人所用,為其學問未洽,不能無蔽,無以照破奸僞也。

    學問雖優而義理未深,以之談論充然有餘,以之應事如負重任而行險阻,号呼求助,不假簡擇,必有憸人乘機而竊其柄,為其學問未深,持論愈高,去事愈遠也。

    若此者,亦偾事之局也。

    事有經有權,經權并重。

    量而後行,經重權輕,守經而已。

    古人變禮之事,則必謹之,故非大賢不可語變,變禮猶變古也。

    以變奪常,如一熏一莸,十年尚猶有臭,不安義理而欲以權略應變,變态紛多,亦安知權略之所極哉?故事之合義者,人以罪我不必求直,雖暫免一時之诟,恐贻終身之恥。

    事之悖義者,人雖歸功,不可承受。

    恐徼片時之福,終為子孫之累。

    君子事無大小,理無淺深,以為即古人之事,即聖賢之理,一一求諸古人、求諸聖賢,使義理充周,常在戶庭之間、形體之内、心目之前,毅然獨往,坦然無疑,斯軌事之善也。

    求商賈之利者,不得惡喧嚣;樂稼穑之美者,不得辭藨蓘;安棟宇之覆者,不得去庭楹。

    是以雖異己者不可屏,雖惡己者不可怒,期于足以成事而已。

    公卿大夫,能以治世之道自任,雖其事有違太平之制,君子猶必嘉之以獎撥亂之功;以行義為人所欺,咎在人之相欺而非義之有過,君子錄其義而歸惡于相欺者;以秉禮而緻怒,君子直其禮而惡其怒。

    以下犯上、以小加大、以詐取勝、以劫為功,君子以直厭不直,擇其最甚者而惡之,從其稍差次者而姑貸之。

    以無禮為心,而以有禮為名,君子略其無禮而從其有禮,蓋以禮厭非禮也。

    同心為善善必同,同心為惡惡必遂,故二人同心之事,君子必謹而志之以觀其終。

    然輕細微渺之漸,必生乖忤之咎。

    所與既善,又當忘小過以成大事也。

    從義而失于後動者,雖有功而君子微其功,謂其不赴義也;從不義而失于後動者,雖有過而君子微其過,謂其能畏義也。

    以義始而以利終,并所謂義喪之。

    聞過而改,知難而退,慕道而返,正則利端泯而義獨章,如日出而氛消也。

    見厄則矜,遇難則排,雖所為未成而善意可嘉,君子道達其意與成事者同。

    喜怒以止亂也,遷怒不已則反生亂。

    君子喜無辟惑,怒無忿疾,莫不有益于世。

    若此者,皆以宏獎大義,敦崇至教,欲天下之人盡守禮而息争,勿扶禍而胥戕也。

    舉事之道,有舍小圖大者,有積小緻大者。

    積小以高大,就一人言也;可小事不可大事,就一世言也。

    一身之善行惟當積小緻大,天下國家之業皆有吉有兇所生,未有鄉裡稱善士,出門無險阻,遂成濟世之功者。

    君子讀易而識去惡之幾焉。

    益之上九有招禍之道,蒙之上九收擊蒙之功,蓋求益不已則為衆所共怒。

    故擊之者自外而來,蒙蔽之極,非教誨所開悟,惟當擊而去之,不使贻害斯人,是謂為寇不利而禦寇者利也。

    蒙蔽之極,孰有過于求益不已者?彼有稔惡之實,則此有奮擊之威,故害可去而功可成。

    擊蒙之義即或擊之義,其幾不可失也。

     鑒往 事有相去數百載而其迹大同者,其善事必古今所同利也,其不善事必古今所同患也。

    君子觀于往事所以自鏡,事至而有定見、有成法,學識充足取舍高明,所以應變無方而不局于器也。

    故凡昔人已成之功,惟大奸僥幸不足取法,其它中才以上皆當求其所以成功之故,使人效法以康濟世務。

    遏絕亂略,不可刻求多端,以為雖公而不忘私,為霸而不為王,使前世無完人,往事無碩膚,必如吾所說而後雲至善也。

    人之所雲如是則善,如是則否者,要皆事後之論,恣其口說者耳。

    當時彼此相濟,盡衆人之才智而僅至如彼者,或是天意,或是時宜,不盡如後人哆然臆說,絕無底止也。

    如行路然,竭一日之力僅可百裡,若坐談幾席間,為倍為蓰,惟所命之,其實必不可行,非不欲行也。

    子産随才器使,衛靈公亦随才器使,孔子皆取之,聖門何嘗責人以必備乎?且已往之事,持論甚難。

    有作事極是,而持論必不可全是者;有作事不盡是,而持論必不可全非者。

    故曰持論與處事為二道,事後與當事為兩時,未可以我見裁物也。

    凡論世變,即窮所以緻變之理;傷世亂,即指所以救亂之方。

    五經皆然,故為有用。

    若語變而不窮其理,則無以防之于未然,後之于初,萌傷亂而不為之救,則徒為譏刺诟厲而不能出諸水火、登諸袵席,雖極陳痛切,終無益也。

    孔子稱管仲之仁,而以功效實之。

    夫功效何以遂為仁也?天下大亂,非人不定,有能定者則與聖人同功。

    同功則同德,又何疑焉?漢高以下,未必有當聖門之學,而以孔子仁管仲律之,則功之所在,德亦歸焉,何必劣于湯武?然五霸之事則實有可議者,故管仲所以為器小,五霸所以為三王罪人也。

    蓋三王之政,巡狩述職,有聲名文物之華;省耕省斂,有上下相親之事。

    又且慶賞平施威福與衆共之而非以自為也。

    五伯專以兵力迫脅弱小,裒集其威以自尊大,使先王彬彬有禮之天下,親上死長、出作入息之人心,一旦強力把持,變其世局,後人踵其事為亂者不止一端。

    疆圉遼遠,壅蔽易生,尊卑隔絕,吏為殘賊。

    衆情離叛,機巧相應,歸咎其端,不罪五伯而誰罪哉?君子論世習治則傷始亂也,習亂則善始治也。

    先王大治之天下至五伯始亂,五伯已亂之天下得漢高始治,不正五伯之罪無以遏亂源,不獎近代之功無以尊反正,不可一槩刻核以成無用之學術也。

    故持論之法,表未成之事以達賢者之心,明有勢之恥以賤不肖之行,隐末着之惡而從事之正,與文之順以存禮義之大防,不使行善者有後患以全終始之義,誅意不誅事,以示探端知緖、絕惡于微也。

    惡惡即始,謂絕其始,則不得終其惡;善善樂終,美賢者之有終而不毀其成。

    惡則窒之于前,善則推之于後,皆愛人無已也。

    以不正遇禍者,雖趨死于義,猶必緻其責,謂義重于生也。

    在内之惡有所必不可容,在外之惡有所不必盡責,故有誅賣之誅,有誅絕之誅。

    或絕去其身,或絕去其世,要皆性情之正、王道之平也。

    若不恤事理,不取聖證,謾雲人所已言我不必言,人所能言我不屑言,别求過人之論取高于世,此務勝不休,棄常而取異者也。

    蓋有益于世者為正論,破壞義理者為怪說。

    苟無益于世,即破壞義理。

    戰國之士皆舍常而語變,所以為世道之憂也。

    不以一己私欲亂天下公理,不以一時偏重反古今常道,則學術章明,禮義森列,民有定志,法無二門,天下之亂無由而生,此聖賢明義理以正人心之本指也。

    楚莊王笃于義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

    晉景公高齊侯之義,率諸侯返汶陽之田。

    士匄恩足動孝子之思,義足服他國之君,自此以後,兵事寝伏,數年不起,皆君子所深嘉,以為合義也。

    範睢傾穰侯,事之變也,昭王因以收其權。

    王允誅董卓,事之正也,漢帝由此失其勢。

    其故何也?昭王用範睢,非範睢用昭王也;王允用漢帝,非漢帝用王允也。

    故操柄在君,則順而有功;操柄在臣,則逆而多患。

    同乎執有罪也,以宰臣窮讨大俠,則罪人誰敢不畏?以讨俠贖子罪,則罪人不複畏矣。

    同乎連姻帝室也,以右将軍從孫女女皇曾孫,則盛滿宜避;以暴室啬夫女女皇孫,則不必避也。

    此在義不義之間,相鄰甚近而相背絕遠,君子所當深辨也。

    君多内寵,其子必結妻家為援,庸人或賴此依附,賢者則義所不為。

    第謀國之計與謀身不同,雖其理可以相通而其事亦當有辨。

    謀國之計有當冒險難者,槩以萬全處之反失策而生事。

    義有小大則事有是非,此君子所當辨也。

    人君用賞罰,有宜在事前者,有宜在事後者。

    在事前者所以作民庶之氣,在事後者所以垂國家之法。

    人未作氣而先以垂法格之,是吝賞而違立功之幾也;事有定體而先以破例悅之,是濫恩而賈半塗之廢也。

    勢有輕重則義有先後,亦君子所當辨也。

    即趙盾之事可見儉約之衛勝重門擊柝焉,可知素行慈惠足禦大難焉,可知人君之前不當拔劍焉。

    即蕭何之事可知人主取天下以根本為重焉,可知事定論功以安大計為先焉,可知功成事主亦必有道有術、未可全恃故舊之恩焉。

    高帝安心蜀漢以平一時之憾,而天下大勢卒不能去漢而他屬。

    初定鹹陽,封宮室府庫,置而不取。

    此二事者一則程子所雲物來而順應,姑置其怒以觀理之是非者也。

    一則聖賢理欲之介所謂利與善之間也。

    此義之所在,散在衆事,惟君子能集之者也。

    義之所在,惟聖人則無憾。

    弒君之人有當讨之義,告老之臣有謀國之義,聖人之道要使天下之人盡知大義,則必從大義行之而出問罪之師。

    若身在行間而用矛決戰,必非聖人事也。

    今之人猶古之人,古之時勢猶今之時勢,孔子之義止于請讨,請纓奪符,非所當為,安得以我戰則克一語推而廣之,以為齊魯兵交聖人自有妙用哉?取讒人而誅之,良快人情。

    然既誅之後,恩怨施易尚多不測,大家巨室積釁相構,祁勝卻宛之難作,賢者豈能一朝居乎?不如安命之說,使直道猶存,小人自警,所益亦不細也。

    此二事者,大義之的,以省括而止,未可雜以己見、深求事外也。

    若夫縱橫之說,古無此學,自蘇張發其端,相傳百餘載,直至封建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