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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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理考之,五行雖均為天地之用,而不若水火之尤全;所以震、巽皆處於木位,而坎、離遂當以水火;彼先天乾南坤北之位,後天直以坎離居之,亦以坎離盡乾坤之用也。

    此與帝王傳位於嫡何異!或曰:伏羲畫卦之時,未必即有嫡庶之分,亦未必如此嚴也。

    不知上世即無嫡庶,而嫡庶之理自備;猶上世一切制作未具,而後世宮室、杵臼、官名、物數,一一見之星象者,當輕清上浮之始,必已先示之矣。

     天地止有水火二物:木則火之始,金則水之始也。

    而水火又止一物,蓋一物之呼而必吸,開而必阖也。

    而其呼吸開阖之轉關處,則土也。

    大熱之後,轉而大寒,非得土以滋息,不能為此過接;而土實非外借,又即大熱之盡頭不繼處,自然有此休息耳。

    今思人身惟心、腎二物,相為消息,而肝木則引腎以上滋心火,如膏火之間有燈心傳送;故曰,肝者幹也,猶本之有斡也。

    肺金則抑心火以下栖腎水,故肺主斂氣;氣者,火之上升也;然自水而上達於木火,其勢順而易,自火而曲入於金水,其勢逆而難;逆而難者非更佐以土不為功,故肺金雖制心火,亦必心思稍就閒逸,合土之靜重,而後能斂其浮散之氣也。

     離為火,火,陽精也,宜卦屬陽,而反中慮為陰。

    坎為水,水,yin精也,宜卦屬陰,而反中滿為陽。

    以知坎、離蓋陰陽交嬗也。

    今觀水氣清冷,而滋木出火,豈非坎中之陽。

    火氣炎烈,而伏金生水,豈非離中之陰。

    然水竟能滋木,而火必藉土伏金,則又順逆之說也。

    雖然,土不獨功火而亦功水,蓋土性中和,火熱則滋其潤而伏金,水寒則資其溫而滋木,故土雖居中央,而實旺四季。

    即木之舒而為火,金之斂而為水,何莫非滋於土也。

    獨位於中央者,從其至重者言之也。

    若後天之易,離火之後,繼以坤土;坎次水之後,亦繼以艮土,又舉其并重於水、火者言之也。

     既濟、未濟,以坎、離合而成卦。

    然坎上離下為既濟,而中互未濟;離上坎下為未濟,而中互既濟。

    蓋火上水下不能有生物之功矣,而中接以木,則水将上行,而火亦下降;水上火下可以有成物之用矣。

    而非中隔以金,則火将上行,而水亦下注。

    是既濟之可不至於未濟,而未濟之終可以為既濟者,金木之為用亦不小也。

     揲蓍之法,為聖人神道設教而作,而世人守之,若真有鬼神,層層焉告之以某卦、某爻者。

    聖人亦樂得其意用之,實非如此也。

    何也?《易》之全理,一卦一爻皆見,聖人原就其時之消息,位之當否,而推其事勢所必至,遂有吉兇悔咎之占耳。

    而況由一卦、一爻而極其變,又有不可窮盡者乎。

    故人之應事,任舉一卦一爻,無不可懸斷其休咎,決然不爽者。

    如乾之初九,象為潛龍,占為勿用;使欲争訟時筮得此爻,雖複情真理直,或所處卑弱,難以見伸,亦且暫止,無為輕動也。

    傥自反果無所枉,而勢又可前,則龍既非潛,何為勿用?如此方為善體“潛龍勿用”義。

    以此推之,即此一爻,斷盡天下無窮事類。

    君子居安樂玩,正是此理。

    但愚人難曉,易生怠玩,非藉神道,不足以起其敬信。

    故聖人設為揲蓍之法,若有鬼神告之者,使人鼓舞不倦耳。

    究竟揲蓍之時,雖值某卦、某爻,亦必筮人為庸衆解譬,但得深陰《易》理,通其變例者而與之言,則抱蓍問《易》之時,固不異君子居安樂玩時也。

     儒者之論一切休咎徵應,斷之以理,而谶緯術數之學,不之取焉。

    然世傳郭景純、管公明諸人占驗之法,有非理可格者。

    今時習見《六壬》諸書,所載有一物名,一瑣事,無不可以術數推測而合,亦往往有驗者,此何理也?其數以任舉一物,或即其所值之時,因以起例。

    夫任舉一物、一時而合,必其再易一物、一時而無不合者;将天地之大,運會之遠,皆於偶然一問,相為觸法,豈能盡諧?若謂所值之一物、一時,必非偶然,豈真有使之而然者?而鬼神於其所問之事物,一一預為之安排造作,使其定舉是物,值是時;又為之啟其靈心,引發見地,俾必出於此,而後能驗焉,不亦勞而難給乎?此真有不可解者。

    不得己以天機二字模糊過去,天機是何等來曆也?請與天下人細勘此天機焉。

     京氏《易》六十四卦次序,今日占家所祖;雖未必合乎伏羲、文王之指,而亦自有其理。

    蓋《易》以變為用者也,故首之以八卦,其下第二卦第一爻變,第三卦第二爻同變,第四卦第三爻同變,第五卦第四爻同變,第六卦第五爻同變,至於五爻,變而止矣;不可以更進,於是乎退而化焉。

    化即於五爻,則複為第五卦矣。

    故隔一爻而後化,以其隔一爻也,而謂之遊魂。

    第七卦承上卦而化,其第四爻者也;第八卦則舉下卦之全體,合而同化,以其下體之複於本卦也,而謂之歸魂。

    總而言之,到底不變者,上爻也;一變而已者,五爻也;一變再化者,下四爻是也。

    蓋亦莫非天地自然之數也。

     《易》有七、八、九、六,而爻但系九六者,舉隅之義也。

    故發其例於乾坤二卦,曰用九用六,用其變也。

    亦有用其不變者:《春秋傳》穆姜遇艮之八是也。

    今即以艮言之,二爻獨變則名之六;餘爻皆變而二爻獨不變,則名之八。

    是知乾坤亦有用七用八時也。

    乾爻皆變,而初獨不變,曰初七潛龍勿用可也。

    坤爻皆變,而初獨不變,曰初八履霜堅冰至可也。

    古樊者其常也,古不變者其反也。

    故聖人系之九六,如近日占家之有重交單拆,不可以定名也。

    舉重交以包單拆,此臨文之不得不然,讀者固不可以執一也。

    ○《國語》:“晉公子筮得貞屯悔豫皆八。

    ”注:“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兩卦,震在屯為貞,在豫為悔,八謂震,兩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故曰皆八。

    ”又:董因對公曰:“臣筮之,得泰之八。

    ”注:“乾下坤上泰,陰爻不動,其數皆八。

    ” 天陽,積氣也,包乎地外;地陰,積形也,浮於天中。

    故人身衛氣在皮,榮氣在肉;肺、腎統氣,居心、脾、肝之外;心、脾、肝統血,居肺、腎之中。

    目之白睛居外,黑睛居中,血陰而氣陽,陽外而陰内也。

     人身全體象太極。

    負陽抱陰象兩儀。

    頭、身、足像三才。

    心、肝、脾、肺、腎象五行。

    肺、心居上,脾居中,肝、腎居下,其序符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位次,象八卦。

    八卦土居後,五藏土居中,居中以統四,猶居後以統前也;居上為陽,分則尊,尊者逸;居下為陰,分則卑,卑者勞;居中則亦尊亦卑,亦逸亦勞。

    是以肺居上而不用;心為君主,無時不用,而實不自用;脾司意想,肝司謀慮,腎司技巧:三者則無時而不用,有君臣之義焉。

    心、肺陽,陽主施;肝、腎陰,陰主受;脾統陰統陽,不施不受。

    故肝受肺夫之氣以有膽,膽代肺金以司斷,是以決斷則用膽。

    腎受心君之氣以有命門,命門代心火以司動;是以撮吸呼召則用命門,有夫妻父子之情焉。

    又肝為陰之陽,故肝膽分而其體猶合;腎為陰之陰;故左水右火判而體為二,心、肺、脾則一而不分,是又陰陽奇偶之别欤! 鼻者肺竅也,而知心之臭;舌者心竅也,而知脾之味;耳者腎竅也,而知肺之聲;目自知肝色;脾若無知焉:其理安在?《難經》謂辛金生子,故聲入腎竅;丁火生酉,故臭入肺竅。

    信如此言,則乙木生午,舌當辨色;癸水生卯,目當出液;今推之於舌於目則不然,非的論也。

    愚謂五藏相連,近者受氣,肺近心,故鼻知臭;心近脾,故舌知味;脾居中統四,不局一行,近肝而克於肝,克者不受,還色於肝,故目知色;腎下極則反上,上通於肺,故耳知聲;腎液無所受,附齒寄脾,故出口也。

    《蠡海錄》謂陽金死子而陰金生,故耳知聲;陽火死酉而陰火生,故鼻知臭;於舌知味處不能通,亦非的論雲。

     蘇長公譏揚雄好為艱深之辭,以文淺易之見,極中其膏肓。

    而重入者至謂其以《太玄》拟《易》,以《法言》拟《論語》,有僭經之罪,亦不足以服其心。

    夫聖人之言,偶成一體,垂之後世,何妨為誦法者所效仿!《左傳》本之《尚書》,四言本之《三百》,後人之文,因前人規模者何限!若夫辭有繁簡,制有多歧,則踵事而漸增者耳。

    即如尊經翼聖,莫如朱紫陽,而《綱目》一書,全拟《春秋》,且以托始威烈,為直接麟經之嫡統者,又何以解乎!故曰不足以服其心也。

    若以規規摹襲,略無生韻,開後世拟托之濫觞為子雲,嘲笑則可耳,罪之僭經,知平反藝苑者,當必為之末減矣。

    彼《易林》亦屬拟《易》,而文辭奧異,為後世所推重,亦未聞其以僭經罪也。

    ○蘇明允作《春秋論》,謂孔子以天子之權予魯,未嘗自作;而遷、固之史,有是非而無賞罰,史臣之體宜爾。

    至末則曰,後之效孔子作《春秋》者,吾惑蔫。

    謂其賞人功,赦人罪,去人族,絕人國而貶人爵,皆天子之權,而非他經可比也,況進退天子之爵号乎,以此言之,則紫陽僭經之罪,似浮於子雲。

    此語未是。

     予嘗自坐一室,見幾上銅爐,僅有火,未嘗熱香,而霏霏若有煙氣,微香時來撲鼻。

    因細察之,蓋爐之有覆蓋者,蓋上鑿花使其玲珑空洞,煙從隙中出,歲久煙多,熏積蓋上,可錢大餘一片。

    色如漆,面下者潤類脂,有光,以火著灰中,炎蒸黑脂處,如熱香者然;但較香篆稍微細,氤氲之間,清霭仿佛。

    睇目良久,袅如輕绡;追而觎之,蓋無有也。

    香氣拟沈水,初{艹熱}未火時,異馥芬然,有踰郁烈。

    蓋黑脂處皆香之精液所凝結,故特為妙異如此。

    因悟香臭之達於鼻,雖本無形,皆有若可見者冉冉而至;以其氣分清虛,運之速,而人不目觀耳。

     昔人雲,唐人詩有八百家;宋洪景盧集萬首唐絕,僅見五百家;若今日流傳於世者,不過二百家耳。

    虞山先生嘗為予言:丙戌年在都門,于灰燼中檢出宋刻唐詩數冊,乃宋人趙氏所彙集,分門别類,無體不備。

    自序言其家藏唐人詩集千家,彙成此書,計全書可五百餘冊。

    虞山所得,不過天文等一二類,中多未見詩。

    如薛濤,世但傳其絕句耳,此中載濤律詩甚多。

    他可類推。

    其書是明仁宗東宮所閱,上有監國之寶。

    後先生绛雲樓災,并此數冊,亦不可得見矣。

    世上奇書秘籍,所不傳者何限,而腐爛之文集,無稽之紀錄,濫惡之時文,鄙俚之詞曲,反有傳者,亦可嘅也! 近人著述,凡博古、賞監、飲食、器具之類,皆有成害;獨無言及營造者。

    宋人李誠之有《營造法式》卅卷,皆徽廟宮室制度,如艮嶽、華陽諸宮法式也。

    聞海虞毛子晉家有此書,凡六冊,式皆有圖,款識高妙,界畫精工,竟有劉松年等筆法,字畫亦得歐、虞之體,紙闆黑白之分明,近世所不能及。

    子晉翻刻宋人秘本甚多,惜不使此書一流布也。

     樊宗師文诘屈聱牙,古今所駭,今世僅傳其《越王樓序》、《绛守居園池記》一二篇而已。

    韓退之為其墓志,稱其有文三百餘卷。

    生平之著述亦多矣,乃卒不傳。

    句曲張菊人大令,嘗於河北逆旅人家敗簏中,見有樊宗師文一冊,是寫本;蟲穿蟻蝕,半皆朽蠹,以意繹之,大抵皆序記類語也。

    詩文必平暢典則,始可傳遠,如樊之作,其不傳也宜哉! 河北有層山,山甚靈秀,山峰之上,立石數百丈,亭亭桀豎,競勢争高,遠望篸篸,若攢圖之托霄上。

    其下層岩峭舉,壁岸無階,懸崖之中,多石室焉。

    室中若有積卷矣,而世士罕有津逮者。

    因謂之積書岩。

    岩内時見神人往還,蓋鴻衣羽裳之士,練精餌食之夫耳。

    (《水經注》)。

    虞山先生有津逮軒,毛子晉《津逮秘書》,皆本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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