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聞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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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辨(魚單)毒,尚欠詳悉,因記此。
31、周某 周某父殁,延地師遍訪吉地,數月無當意者。
一日,地師邀至一山,回環有情,地師道:"感君厚誼,故獻此地,他日富貴毋相忘(64)。
"遂指畫方向,酌點穴道。
忽一道人手持藜杖,背負蒲團,經此山過,見二人顧盼耳語。
道人審視曰:"察君等舉動,似欲于此蔔葬者。
此山乃白蟻停聚之處,烏乎可?"周請其說,道人曰(65):"君不見東山乎,其形稍凹。
西北山平,凹處之風為西北屏擋,複折而南,回繞此山。
風生蟲,故風字内從蟲。
風與山遇,則生白蟻,即山風蠱是也。
"周曰:"白蟻何以即是蠱?"道人道:"白蟻聚處最夥。
蠱字上 從三蟲(66),三為衆象,多也;下從皿,象損器,皿,血肉也。
"周故博學,因緻诘曰:"道長謂此山有蟻,或不可定;但以蠱字解蟻,未免杜撰。
"道人曰:"《周易》一書無所不包,惟四通八達看來,道理始活潑潑地。
即如白蟻,行必有水,所以蠱卦亦有'利涉大川'之語。
"周曰:"是語更大不然。
蠱之'利涉大川',謂蠱壞之極,亂當複治,故其占為'元亨而利涉大川'也。
何至悖謬如此!"道人曰:"如君言,'利涉大川'四字亦無切實處。
此四字原非虛語,蠱卦艮上巽下,本屬巽宮。
巽為木,艮卦内互坎卦,坎為水,以木涉水,故其占為'利 涉大川'。
貧道世外閑人,是非得失,一無所有,不能久與君辨。
偶爾經此,不忍見此骸骨飽白蟻腹,故至饒舌。
語有雲:'山川而能語,葬師食無所。
'君慎毋為葬師所惑也。
"語竟,飄然而去。
周極不以為然。
及開圹(67),果有白蟻數石,終别葬焉。
32、北地有鳥 北地有鳥,名"寒号蟲",《詩》之"盍旦"、《禮》之"曷旦",皆即此烏鳥。
狀如小雞,四足,有肉翅,不能遠飛。
其屎名"五靈脂",行血止痛,大有殊效,方書多載之。
是烏夏月毛采五色,自鳴曰:"鳳凰不如我。
"至冬,毛落如雞雛,忍寒而号曰:"得過且過。
"羽族何知,亦若鑒于戚戚者之徒勞罔裨,固不如随遇而安者之尚不失為故我也。
"得過且過"之語,果鳥之自慰耶?抑欲舉以告人耶?我于斯鳥,得安貧之道矣。
33、郭姓者 郭姓者,廣東番禺縣人,以航海販貨為業。
自言嘗遇飓風,纜斷船飄,瞬息千裡,不辨南北。
俄而風愈烈,樯倒舟覆,舟中五十餘人,各抱木随波上下,從其所之。
久抵一灘,水淺可立,舍木上岸,僅存二十餘人,各忍饑覓路。
至一處,見有草舍,喜甚。
人,無一人,鍋竈盌箸皆備,且有豆鬥餘。
旋視闆上有字雲:"此地不可久居,我等百人來此,餱糧頗足,但每夜辄有怪物攫人而食,漸漸稀少,料不能生還,特此告知來者。
"衆大懼,裹豆弩力前行,腹饑則各啖豆一握。
至第三日,豆已盡,腹饑不可忍,勉強行。
又二日(68),至一處,似内地,登高望遠,見林木中炊煙數起。
迹至,有小小房舍三四家,見衆狼狽來,鹹閉戶避之。
旁有一家房舍略高大,叩之,一老人出。
告以故,老人不答,遍視衆人,點(69)首者三,延之入,旋即扃鑰。
衆是時枵腹已數日矣,以饑告,老人入内。
久許,老人偕二少年出。
二少年各托一盤,盛酒二十餘杯,酒止十分之四。
老人命一人各送一杯,衆告以不足。
老人複入内,久(70)許出,二人托盤如前,杯稍大,内盛米湯,止十分之七,仍命一人各飲一杯。
少頃,衆沉沉睡去。
約一炊黍時,衆醒。
老人已儲粥以待,然每人止一盌。
天明後,複進粥,多亦如之。
直待第二日,始啖以飯(71)。
老人對衆指口拍腹而言,其語多不可解。
以意會之,可略得十之二三,大約謂:君等腹饑,我一見面,即已盡知,但胃虛腸枯,遽行飽啖,必緻斃命。
所以入門即下鑰者,恐君等外出求食也。
先飲以酒者,少滋潤其腸也;次飲以米湯者,略開通其胃也;後給以稀飯者,漸養複元氣也。
我在此遇被難者,不知凡幾,皆用此法救之。
衆叩首謝。
留住三日,贈以幹糧,授以程圖。
行七、八日,達閩境,始附内洋船返粵。
凡久饑之人,腸胃虛無一物,雖空實窄,驟與飽食,内難包容,氣因食隔,不能通行,頃刻斃命者多矣。
憶乾隆四十三年戊戌,吾鄉大荒,餓死者橫藉于路。
先母性好施,有丐者以饑告,當與飯一盌;食訖,行未半裡,先葉嬸母又與飯一碗;食之,出門不遠死矣。
此久饑不可飽食之明徵。
觀老人所為,真救饑之良法也。
34、有人持蟋蟀 有人持蟋蟀,雲:"能與與雞鬥。
"時,某問之笑曰:"徒飽雞腹耳。
"其人雲:"屦鬥屢勝。
君如不信,請試之。
"某故喜鬥雞,所畜皆高冠采翼,介羽金距,舞非由于鑒形,勇不藉乎塗狸,遂擇一養得極全如木雞者與鬥。
其人出一小山,乃泥土所成,竅穴玲珑,如蜂房水窩,上下左右,通達無礙。
以蟋蟀置其中,見雞至,即唧唧有聲。
雞迎啄,則忽上忽下,迅速如風。
未幾,雞目眩,乃出其不意,躍上冠,齧之。
雞不勝其痛,跳躍委憊而敗。
雞與蟋蟀鬥,斷無不勝之理,而卒不勝者,智出于所備之外也。
蟋蟀與雞鬥,斷無能勝之理,而卒能勝者,敵人(72)于所算之中也。
居必勝之地,操必勝之術,又不輕于一鬥,必乘懈而擊,此其所以勝欤。
35、松月山房 松月山房,餘課子弟處也,四圍皆小山層巒。
山故多兔,弋獵所不到,見人亦不甚驚。
嘗見一毚兔沿山齧草,忽有鷹暈然而下,抱兔去。
兔身肥,鷹若不能舉飛,甚吃力。
尋力竭,連兔共墜。
時有牧童在側,見而往執。
鷹欲遁,爪人兔深不易脫,童持竿斃之。
及啟爪,兔負痛躍躍去,童僅獲鷹,持歸。
鷹一見兔,即貪心必得,遂不量力,至自喪命。
是鷹不能害兔,适為兔害;亦非兔之害鷹,乃鷹之自害也。
兔可危,鷹更可危。
甯為兔,毋為鷹! 36、司城堵公 司城堵公霁,家巨富。
歲饑谷貴,門下司會計者請開倉出粜,公不應;請發粟賬(赈),亦不應。
閱數日,公命書報條雲:借米一石,加六償還,親鄰互保,願者立券。
人皆議公為貪。
至來年大熟,門下司會計者請券收債。
公曰:"當日已盡焚之矣。
"司會計者因問去歲之舉何為,公曰:"我之為此,所以杜壟斷之商也。
"于是人人拜服。
37、餘縣後江 餘縣後江有泉生石壁上,山下之田皆仰此水灌溉。
其泉眼正圓,大可徑尺,水噴出,離石壁三、五尺始落,若水多眼小勝其洩者然。
土人謀所以洩之者,雇石匠駕長梯,鑿泉眼之四圍而擴大之,眼内故空洞水滿。
及鑿去數寸,而水勢稍緩;再鑿,而水不甚流。
計無所出,遂鑿泉眼直下。
誰知愈鑿而水愈竭,尋涓滴不出矣。
或曰:山陵之氣,凝為泉脈,開竅于石,氣通泉出,乃自然之理,非人力所可施者;一經斧鑿,既傷泉脈,複洩地氣,所以立竭。
是或一說。
土人惟欲多得,故逞其智力,以冀償其所欲。
究之一無所得,且并其本有者而亦失也。
失而思得,悔已晚矣,又何如不求多得者之所得為更多乎?貪之為害類如此。
38、某令 某令,某科進士也。
與幕友為葉子戲,忽少牌一張,令謂坐中人所匿,遍搜各人身(73),除帽解衣,俱無有。
幕友不悅而散。
閱十餘日,上憲行文查問雲:"細閱某案詳文,并無賭博情由,何來二萬紙牌一張?着明白詳覆。
"方悟主賓酣博時,适簽押送詳文至,閱畢誤将牌夾詳文内封發,當時不覺也。
因極力斡(74)旋,費去三千金,始寝其事。
令曰:"三千金雖失脫,樂得此牌明白。
"合署傳為笑談。
以下事上,原宜敬謹,況屬公事,尤當留心。
嘗見署中因賭博誤事者多矣,三千金其小焉者也,可不戒哉! 39、菊不落瓣 菊不落瓣,其性然也。
世傳王介甫《詠菊》有"黃昏風雨過園林,吹得黃花滿地金"之句,蘇子瞻續之曰:"秋花不比春花落,為報詩人仔細吟。
"因得罪介甫,谪子瞻黃州。
菊惟黃州落瓣,子瞻見之,始大愧服。
按《黃州志》不載此事。
又嘗考王介甫作《殘菊》詩曰:"黃昏風雨打園林,殘菊飄零滿地金。
"歐陽永叔見之,戲曰:"秋花不比春花落,為報詩人仔細看。
"介甫問之,笑曰:"歐陽九不學之過也,豈不聞《楚辭》雲'夕餐秋菊之落英'?"按此,則又屬歐、王二公事,非子瞻事也。
愚謂此或本(75)歐、王之事而附會于蘇,抑或本王、蘇之事而假托于歐,俱不必深辨。
惟落菊之說,餘嘗至黃,适值菊月,正欲一驗其落,遂停居月餘。
其菊盛開之後,漸萎而枯,與别處皆同,惟單瓣紫菊偶落數瓣,始知黃州菊落之說不足信也。
考《菊譜》後序雲:"花有落者,有不落者。
其所雲落者,蓋指單瓣而言。
" 是菊原有落、不落二種,不獨黃州為然。
據傳王、蘇之事,幾似黃州之菊(76)盡飄零滿地矣。
竊嘗靜驗衆花:春花落瓣,秋花落朵;結實者落瓣,不結實者落朵;有須者落瓣,無須者落朵;瓣疏者落瓣,瓣密者落朵;香微(77)者落瓣,香甚者落朵;五出者落瓣,六出者落朵。
此皆前人所未道及者,雖不盡然,其大概總不出此,想亦秉氣各異耳。
40、采消者 采消(78)者,多在峻山石洞中。
有廣姓某,少時采消為業,後年近五旬,攀援不便,遂辍是業。
嘗對餘言:"昔在某洞尋消,持燈人,約半裡,有石光潔,平鋪如床,上堆米數升,精潔愈常米,姑餌勺許,香軟而甘,津生滿口,遂撷之。
及出洞,乃白石子也,形正似米,而堅硬不可餌矣。
" 或曰:石胡成米?餘曰:石燕、石蟹、石蛇、石蠶、石鳌,皆石所成。
又道家有石芝圃,其形象芝,種類不一。
石桂芝,根幹枝條皆石,有葉如榴,袅袅茂翠,開花似桂,微黃。
又麥飯石,狀如握聚一團麥飯,有粒點,如豆如米。
據此,則石成米不為異也。
或曰:石胡可食?餘曰:不觀之石面乎?唐玄宗天寶三載,武
31、周某 周某父殁,延地師遍訪吉地,數月無當意者。
一日,地師邀至一山,回環有情,地師道:"感君厚誼,故獻此地,他日富貴毋相忘(64)。
"遂指畫方向,酌點穴道。
忽一道人手持藜杖,背負蒲團,經此山過,見二人顧盼耳語。
道人審視曰:"察君等舉動,似欲于此蔔葬者。
此山乃白蟻停聚之處,烏乎可?"周請其說,道人曰(65):"君不見東山乎,其形稍凹。
西北山平,凹處之風為西北屏擋,複折而南,回繞此山。
風生蟲,故風字内從蟲。
風與山遇,則生白蟻,即山風蠱是也。
"周曰:"白蟻何以即是蠱?"道人道:"白蟻聚處最夥。
蠱字上 從三蟲(66),三為衆象,多也;下從皿,象損器,皿,血肉也。
"周故博學,因緻诘曰:"道長謂此山有蟻,或不可定;但以蠱字解蟻,未免杜撰。
"道人曰:"《周易》一書無所不包,惟四通八達看來,道理始活潑潑地。
即如白蟻,行必有水,所以蠱卦亦有'利涉大川'之語。
"周曰:"是語更大不然。
蠱之'利涉大川',謂蠱壞之極,亂當複治,故其占為'元亨而利涉大川'也。
何至悖謬如此!"道人曰:"如君言,'利涉大川'四字亦無切實處。
此四字原非虛語,蠱卦艮上巽下,本屬巽宮。
巽為木,艮卦内互坎卦,坎為水,以木涉水,故其占為'利 涉大川'。
貧道世外閑人,是非得失,一無所有,不能久與君辨。
偶爾經此,不忍見此骸骨飽白蟻腹,故至饒舌。
語有雲:'山川而能語,葬師食無所。
'君慎毋為葬師所惑也。
"語竟,飄然而去。
周極不以為然。
及開圹(67),果有白蟻數石,終别葬焉。
32、北地有鳥 北地有鳥,名"寒号蟲",《詩》之"盍旦"、《禮》之"曷旦",皆即此烏鳥。
狀如小雞,四足,有肉翅,不能遠飛。
其屎名"五靈脂",行血止痛,大有殊效,方書多載之。
是烏夏月毛采五色,自鳴曰:"鳳凰不如我。
"至冬,毛落如雞雛,忍寒而号曰:"得過且過。
"羽族何知,亦若鑒于戚戚者之徒勞罔裨,固不如随遇而安者之尚不失為故我也。
"得過且過"之語,果鳥之自慰耶?抑欲舉以告人耶?我于斯鳥,得安貧之道矣。
33、郭姓者 郭姓者,廣東番禺縣人,以航海販貨為業。
自言嘗遇飓風,纜斷船飄,瞬息千裡,不辨南北。
俄而風愈烈,樯倒舟覆,舟中五十餘人,各抱木随波上下,從其所之。
久抵一灘,水淺可立,舍木上岸,僅存二十餘人,各忍饑覓路。
至一處,見有草舍,喜甚。
人,無一人,鍋竈盌箸皆備,且有豆鬥餘。
旋視闆上有字雲:"此地不可久居,我等百人來此,餱糧頗足,但每夜辄有怪物攫人而食,漸漸稀少,料不能生還,特此告知來者。
"衆大懼,裹豆弩力前行,腹饑則各啖豆一握。
至第三日,豆已盡,腹饑不可忍,勉強行。
又二日(68),至一處,似内地,登高望遠,見林木中炊煙數起。
迹至,有小小房舍三四家,見衆狼狽來,鹹閉戶避之。
旁有一家房舍略高大,叩之,一老人出。
告以故,老人不答,遍視衆人,點(69)首者三,延之入,旋即扃鑰。
衆是時枵腹已數日矣,以饑告,老人入内。
久許,老人偕二少年出。
二少年各托一盤,盛酒二十餘杯,酒止十分之四。
老人命一人各送一杯,衆告以不足。
老人複入内,久(70)許出,二人托盤如前,杯稍大,内盛米湯,止十分之七,仍命一人各飲一杯。
少頃,衆沉沉睡去。
約一炊黍時,衆醒。
老人已儲粥以待,然每人止一盌。
天明後,複進粥,多亦如之。
直待第二日,始啖以飯(71)。
老人對衆指口拍腹而言,其語多不可解。
以意會之,可略得十之二三,大約謂:君等腹饑,我一見面,即已盡知,但胃虛腸枯,遽行飽啖,必緻斃命。
所以入門即下鑰者,恐君等外出求食也。
先飲以酒者,少滋潤其腸也;次飲以米湯者,略開通其胃也;後給以稀飯者,漸養複元氣也。
我在此遇被難者,不知凡幾,皆用此法救之。
衆叩首謝。
留住三日,贈以幹糧,授以程圖。
行七、八日,達閩境,始附内洋船返粵。
凡久饑之人,腸胃虛無一物,雖空實窄,驟與飽食,内難包容,氣因食隔,不能通行,頃刻斃命者多矣。
憶乾隆四十三年戊戌,吾鄉大荒,餓死者橫藉于路。
先母性好施,有丐者以饑告,當與飯一盌;食訖,行未半裡,先葉嬸母又與飯一碗;食之,出門不遠死矣。
此久饑不可飽食之明徵。
觀老人所為,真救饑之良法也。
34、有人持蟋蟀 有人持蟋蟀,雲:"能與與雞鬥。
"時,某問之笑曰:"徒飽雞腹耳。
"其人雲:"屦鬥屢勝。
君如不信,請試之。
"某故喜鬥雞,所畜皆高冠采翼,介羽金距,舞非由于鑒形,勇不藉乎塗狸,遂擇一養得極全如木雞者與鬥。
其人出一小山,乃泥土所成,竅穴玲珑,如蜂房水窩,上下左右,通達無礙。
以蟋蟀置其中,見雞至,即唧唧有聲。
雞迎啄,則忽上忽下,迅速如風。
未幾,雞目眩,乃出其不意,躍上冠,齧之。
雞不勝其痛,跳躍委憊而敗。
雞與蟋蟀鬥,斷無不勝之理,而卒不勝者,智出于所備之外也。
蟋蟀與雞鬥,斷無能勝之理,而卒能勝者,敵人(72)于所算之中也。
居必勝之地,操必勝之術,又不輕于一鬥,必乘懈而擊,此其所以勝欤。
35、松月山房 松月山房,餘課子弟處也,四圍皆小山層巒。
山故多兔,弋獵所不到,見人亦不甚驚。
嘗見一毚兔沿山齧草,忽有鷹暈然而下,抱兔去。
兔身肥,鷹若不能舉飛,甚吃力。
尋力竭,連兔共墜。
時有牧童在側,見而往執。
鷹欲遁,爪人兔深不易脫,童持竿斃之。
及啟爪,兔負痛躍躍去,童僅獲鷹,持歸。
鷹一見兔,即貪心必得,遂不量力,至自喪命。
是鷹不能害兔,适為兔害;亦非兔之害鷹,乃鷹之自害也。
兔可危,鷹更可危。
甯為兔,毋為鷹! 36、司城堵公 司城堵公霁,家巨富。
歲饑谷貴,門下司會計者請開倉出粜,公不應;請發粟賬(赈),亦不應。
閱數日,公命書報條雲:借米一石,加六償還,親鄰互保,願者立券。
人皆議公為貪。
至來年大熟,門下司會計者請券收債。
公曰:"當日已盡焚之矣。
"司會計者因問去歲之舉何為,公曰:"我之為此,所以杜壟斷之商也。
"于是人人拜服。
37、餘縣後江 餘縣後江有泉生石壁上,山下之田皆仰此水灌溉。
其泉眼正圓,大可徑尺,水噴出,離石壁三、五尺始落,若水多眼小勝其洩者然。
土人謀所以洩之者,雇石匠駕長梯,鑿泉眼之四圍而擴大之,眼内故空洞水滿。
及鑿去數寸,而水勢稍緩;再鑿,而水不甚流。
計無所出,遂鑿泉眼直下。
誰知愈鑿而水愈竭,尋涓滴不出矣。
或曰:山陵之氣,凝為泉脈,開竅于石,氣通泉出,乃自然之理,非人力所可施者;一經斧鑿,既傷泉脈,複洩地氣,所以立竭。
是或一說。
土人惟欲多得,故逞其智力,以冀償其所欲。
究之一無所得,且并其本有者而亦失也。
失而思得,悔已晚矣,又何如不求多得者之所得為更多乎?貪之為害類如此。
38、某令 某令,某科進士也。
與幕友為葉子戲,忽少牌一張,令謂坐中人所匿,遍搜各人身(73),除帽解衣,俱無有。
幕友不悅而散。
閱十餘日,上憲行文查問雲:"細閱某案詳文,并無賭博情由,何來二萬紙牌一張?着明白詳覆。
"方悟主賓酣博時,适簽押送詳文至,閱畢誤将牌夾詳文内封發,當時不覺也。
因極力斡(74)旋,費去三千金,始寝其事。
令曰:"三千金雖失脫,樂得此牌明白。
"合署傳為笑談。
以下事上,原宜敬謹,況屬公事,尤當留心。
嘗見署中因賭博誤事者多矣,三千金其小焉者也,可不戒哉! 39、菊不落瓣 菊不落瓣,其性然也。
世傳王介甫《詠菊》有"黃昏風雨過園林,吹得黃花滿地金"之句,蘇子瞻續之曰:"秋花不比春花落,為報詩人仔細吟。
"因得罪介甫,谪子瞻黃州。
菊惟黃州落瓣,子瞻見之,始大愧服。
按《黃州志》不載此事。
又嘗考王介甫作《殘菊》詩曰:"黃昏風雨打園林,殘菊飄零滿地金。
"歐陽永叔見之,戲曰:"秋花不比春花落,為報詩人仔細看。
"介甫問之,笑曰:"歐陽九不學之過也,豈不聞《楚辭》雲'夕餐秋菊之落英'?"按此,則又屬歐、王二公事,非子瞻事也。
愚謂此或本(75)歐、王之事而附會于蘇,抑或本王、蘇之事而假托于歐,俱不必深辨。
惟落菊之說,餘嘗至黃,适值菊月,正欲一驗其落,遂停居月餘。
其菊盛開之後,漸萎而枯,與别處皆同,惟單瓣紫菊偶落數瓣,始知黃州菊落之說不足信也。
考《菊譜》後序雲:"花有落者,有不落者。
其所雲落者,蓋指單瓣而言。
" 是菊原有落、不落二種,不獨黃州為然。
據傳王、蘇之事,幾似黃州之菊(76)盡飄零滿地矣。
竊嘗靜驗衆花:春花落瓣,秋花落朵;結實者落瓣,不結實者落朵;有須者落瓣,無須者落朵;瓣疏者落瓣,瓣密者落朵;香微(77)者落瓣,香甚者落朵;五出者落瓣,六出者落朵。
此皆前人所未道及者,雖不盡然,其大概總不出此,想亦秉氣各異耳。
40、采消者 采消(78)者,多在峻山石洞中。
有廣姓某,少時采消為業,後年近五旬,攀援不便,遂辍是業。
嘗對餘言:"昔在某洞尋消,持燈人,約半裡,有石光潔,平鋪如床,上堆米數升,精潔愈常米,姑餌勺許,香軟而甘,津生滿口,遂撷之。
及出洞,乃白石子也,形正似米,而堅硬不可餌矣。
" 或曰:石胡成米?餘曰:石燕、石蟹、石蛇、石蠶、石鳌,皆石所成。
又道家有石芝圃,其形象芝,種類不一。
石桂芝,根幹枝條皆石,有葉如榴,袅袅茂翠,開花似桂,微黃。
又麥飯石,狀如握聚一團麥飯,有粒點,如豆如米。
據此,則石成米不為異也。
或曰:石胡可食?餘曰:不觀之石面乎?唐玄宗天寶三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