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聞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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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清水,内一小鰕,色赤,數躍而死。

    或謂此石必山川精英凝結而生,得天一真氣,乃(22)能生水不竭。

    内有鰕,生氣也;蝦色赤,陽象也。

    陰陽相需以呈能,故坎卦中有一陽。

    今石中赤鰕,亦即此理。

    其水非泉非井,自然化生;推其功效,當能潤五髒,澤枯槁,清心明目,益壽延年。

    雖方書不載,可以意會,乃竟疑為怪物碎之,惜哉! 嗟乎,天地生材不偶,其僅見之材,必經數十百年氤氲醞釀,始克成形,又必從而護惜之、保全之。

    成于天者半,成于人者亦半也。

    或戕賊焉、毀棄焉,則亦與草木同朽矣。

    此石其小焉者也。

     11、墨魚 墨魚即為烏賊魚,骨名海螵蛸。

    腹中有墨可以書字,但逾年則迹滅,惟存空紙爾。

    俗謂是海若白事小吏也,近海皆有之。

    每遊行辄吸波(23)噀墨,令水溷黑(24)自衛,以防人害。

    漁人即于有墨處網取,百不失一。

     魚知以墨自衛,可謂智矣。

    不謂漁人即因彼之智以成己之智,智出彼上,而彼以智敗。

    是可為不善用智者戒。

     12、某名公 某名公緻政家居,一門生不遠千裡而來。

    公喜甚,款禮殷勤,飲馊精腆,席間再三推食于門生,己并不舉箸。

    将次用飯,家人啟問用否,公曰:"師生通家,何嫌之有?"門生竊意老師必另備珍馐。

    未幾,進赤籼米飯一盂,青鹽、豆腐兩碟,而門生座前,白粲已早上矣。

    門生見之,變色而作,曰:"門生備嘗盛馔,而老師自奉菲甚,深抱不安!"公命坐,語之曰:"此即吾之珍馐也。

    昔吾為諸生時,歲荒,老母年近六旬,半歲啜鬻,不能具酒食,除夕備赤籼米飯一盂,佐以鹽、腐,老母食之甘,告餘曰:'今日飽餐香甜之美,雖珍馐(25)不是過也。

    後苟能富貴,祭我無廢此二物。

    '傷哉斯言,予心志之不忘。

    自登仕版以來,除朝廷賜宴及同僚會飲外,常餐隻此二物。

    是我日飲老母珍馐矣,讵敢矯情立異耶!" 13、某富家 某富家娶一新婦,三日入廚房,姑命之曰:"我有四仆婦,爾相其材否,明以告我。

    "蓋姑素善持家,欲以此試新婦也。

    是日,舉家食湯餅,新婦計人量面,按數分給,無不恰好。

    最後四仆婦,每人給湯餅一大盌,皆滿而溢,呼之使各自取去。

    一仆婦以箸挑起縷面;擎而去;一仆婦口吸湯,捧而去;一仆婦視之呆,不敢着手;一仆婦手到盌,堕足且傷。

    新婦覆命曰:"仆婦某,頗有才智,可用以事;某性地穩妥,可托以财;某無材而誠實可取;某莽而債事。

    "(單賁)姑問:"何(26)所見而雲然乎?"新婦具告之。

    姑大喜,謂得新婦也。

     14、師弟同應試 師、弟同應試,候榜。

    揭曉之日,弟子五人俱出看榜,師獨守寓。

    未幾,一弟子歸,喜形于色曰:"弟子中式矣!"随又一弟子歸,将及門,即揚言曰:"我中式矣!"最後三人,次第(27)歸,俱中式。

    喜出望外,嘩然一堂,共以闱墨相角議,忘其師之在榻也,并忘其未曾為師之一看也。

    師乃呼諸生曰:"功名亦分内事耳。

    年(28)少得意,意氣遂爾驕矜,何無涵養至此!"五人皆聞之惕然,聲息俱屏。

    天明,捷報至,師中式第一名。

    因從容而起,振衣着襪。

    及着第二襪,覓襯布不獲。

    侍童曰:"頃見先生所着襪内,乃裹兩襯布也。

    "脫出,果然。

    諸弟子俱匿笑,師亦不覺大笑。

     15、彭大 彭大,湖南慈利縣人,家貧,無叔侄兄弟,惟一母年六十餘。

    性最孝,以傭工為生,主人出酒肉與食,必不食,持歸奉母。

    人知其故,多以酒肉相遣。

    夏夜則立母床側,為母拂暑,三更始辍。

    冬夜則為暖足,一夜辄數起奉茶湯。

    每進一飲一食,必肅然起敬,如對帝天,又必和顔婉語,務得母一笑為快。

    彭大固愚人,目不識丁,其笃于孝親,天性然也。

    一日,母疾思梨。

    家距市十餘裡,即趨往購。

    路經大山,石壁削立,一徑如線,由壁下橫度,下臨深澗,俯瞰莫測其底。

    是日市梨還,仍經此路,因奇險,遂緩步以度。

    忽聞虎吼,回顧,則二虎尾至,吓極疾趨。

    甫過石壁數十武,忽聲如雷震,石壁崩塌,使非因虎至疾趨,則身為齑粉矣。

    說者謂彭大當日遇虎,或于方去之時(29),必緻(30)阻滞,不能遂其急于奉親之心;或于石崩之後,徒受驚惶,不能顯其天佑善人之意。

    不先不後,殆非偶然。

    然忠臣孝子,吉神擁護,山即有虎,何從敢近!其虎也,焉知非山靈幻形耶?孝為至德,于斯益信。

     16、楊名世 楊名世,湖南人,以善書名。

    每日清晨,必作數百字,無間寒暑;或抱疾不能握管,疾愈必補足其數。

    如是者,數十年。

    心摹手追,惟在右軍,他帖辄不寓目。

    叩其故,曰:"諸家各有妙處。

    既(31)學王,不得看他字,恐紛志也。

    "嘗為餘言:"今人學字,撫一帖,朝夕摹臨,久之得其形似,辄曰:'吾得之矣!'不知字之得否,不在于此。

    雖一點一畫絲絲與本字無異,猶是當日古人之字,非我今日之字。

    即如學詩一道,學李、杜者,必諷詠李、杜;亦猶學右軍者,必臨摹右軍。

    但李、杜之詩自屬李、杜,使以李、杜之詩通篇(32)抄寫,豈不俨然李、杜?然謂為李、杜則可,謂為我則不可。

    凡作詩作文皆忌抄寫,作字亦忌抄寫。

    知抄寫之非字,則思過半矣。

    "餘不知書,記此以質之善書者。

     17、甲乙二人 甲、乙二人白手至蘇州,欲貿易,苦無資本。

    乙善削竹挖耳,每二枝索一文錢,沿街持賣,藉此度日。

    時屆歲畢,坐寓内,歎聲澈外。

    甲亦在寓,聞而問之,乙曰:"周年辛苦,今(33)至除夕,腰中僅餘三百文,是以歎耳。

    "甲曰:"君尚有此,我且并此亦無。

    然有此,即可作本,不患無生涯也。

    "乙曰:"區區三百文,何濟于事?"甲曰:"盈千累萬之果,無非一核之所生也;炎崗燎原之火,無非一星之所發也。

    本不在多,視生發何如。

    君盍以此三百文,與我合夥?"乙與之。

    甲持錢入市,市豬肉一方,雞一隻,并香楮等物歸,謂乙曰:"今日祀神,須對(34)神立誓:合夥之後,彼此無欺,凡事惟我言是聽(35)。

    "乙以甲不過圖此一飽耳,笑而颔之。

    禮神後用膳(36),肉與雞俱不入馔,乙問之,甲曰:"此本也,安可用去!"乃和以五香,調以五味,薰沐鮮潔,插标賣之,得錢四百文。

    甲曰:"将本求利,在此一舉。

    今夜無所為,除夕也。

    "于是市五色紙、小竹竿及雞毛、禾草歸,以禾草為身,裹以五色紙(37),上飾雞毛為小雞,雞身橫穿小竹管,以口吹之,即咿喔作聲。

    連夜制就數百隻,天明後,以百隻付乙曰:"今元旦令節,元妙觀遊人必多,持此往,口吹作引,每隻雞可賣三、四文。

    "時小兒一見,争購之。

    乙出門不遠即還,曰:"罄矣。

    "已得錢五百文矣。

    再付百隻,未出街口(38),又完。

    數日内,得錢十數千文。

    時街頭已有仿做者,甲曰:"是不可長也。

    "乃置小木盤各一,市零剪綢緞及針線、絲粉等物,穿各小巷市之。

    蘇城從無貨此者,婦女利其便,利數倍。

    一月後,人有仿而行者,甲曰:"是不可長也。

    "乃市糯米、黃豆,以糖伴炒,上甕。

    載至宜興山中,賃屋居住,村中小兒來(39),辄啖以糖米、糖豆,誘其拾取竹筍。

    一月餘,上捆者已盈屋矣。

    載至蘇州售之,所費無幾,而獲利甚大。

    甲曰:"是皆不可長也。

    "乃于某街開一店,市小帽、荷包、腳帶、護膝之類,名曰"某齋"。

    其貨較他人精,四方鹹重之,生意日隆。

    數年間,擁赀數萬。

    乙本安徽人,有家室,數年未歸,告甲曰:"餘本無能,不知貿易,幾填溝壑,賴兄經營,得有今日。

    今之所有,皆兄力也。

    兄取其三,我取其一,從此回籍,此店兄自開可也。

    "甲曰:"是何言欤!始無兄三百文,何以有今日?設誓之言,天地鬼神實共聞之。

    所有此店生意,願兩家子孫,世世與共。

    如有言(40)分者,神明戮之。

    兄回籍迎眷來蘇則可,欲分夥則不可。

    "乙如言迎家眷至,甲亦娶室。

    甲與乙兩家各住一院,乙曰:"何不同居?"甲曰:"每見人家兄弟不睦,皆由婦女彼此口角所緻,同胞且然,況你我異姓,保無微嫌?一有微嫌,是取敗之由也。

    "家事甲一人主持,乙坐享其成而已。

    甲治家最公,無論服飾器用,兩家一緻。

    即日用中一文錢之醬、醋、蔥、蒜,凡甲家所已買(41)者,不問乙家需用與否,亦如數備置。

    數十年,如一日。

    店今尚在,赀已數十萬。

    蘇之人皆鑿鑿能言之。

     聞甲為張姓,乙為汪姓,未知是否。

    甲之生财,出人意表,其才固有大過人者。

    其不忘所自,情盡義至,世故透實,存心厚也。

    以甲之才而不能生财者,有之;以甲之存心而不能保終者,則未之有也。

     18、太史某 太史某緻政家居,日訓其子。

    子弱冠即人泮,期望綦切。

    鄉闱後以文呈,太史閱之,無一言。

    少頃又閱,亦無一言。

    日必三四次。

    放榜後,報條四出,獨不見錄人(42)來,呼于至案傍,指駁其文曰:"破不驚人,無中理!我做簾官便棄去。

    "以戒(43)尺亂擊(44)一下;曰:"開講不握要,無中理!我做簾官便不閱下去。

    "以戒尺亂擊一下;曰:"中比(45)不經營匠心,無中理!我做簾官便不取。

    "以戒尺亂擊一下。

    其子被擊,淚流滿面,莫敢稍動。

    家人門外竊聽,亦莫敢勸阻。

    忽報錄人鳴金而至,至則毀門入。

    太史問之,家人叩首賀曰:"公子中式矣。

    "太史不答,起而仰面視天,以手指曰:"此日也,此雲也。

    "又遍視衆人,指曰:"此某也,此某也。

    "複返顧己身,指曰:"此衣也,此履也。

    "既而複坐,問家人曰:"真耶?抑夢耶?"家人齊啟曰:"安得是夢?"命家人俱出,呼小童至側,曰:"試齧我臂。

    "齧之痛,複命狠齧之,痛甚,曰:"如夢則應醒,此殆真矣!"出外接錄畢,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