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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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茲
《公羊傳》桓公十六年:“屬負茲”。
注曰:“天子稱不豫,諸侯稱負茲,庶人稱負薪。
莫知茲為何物。
”予觀《史記周紀》:“衛康叔封布茲。
”徐廣曰:“茲,藉席之名。
諸侯病曰負茲。
”然後知茲乃席也,與負薪蓋有等級。
○折俎 《左傳》宣公十六年:定王享士會,淆。
武子私問,王召雲雲,“享有體薦,宴有折俎。
”襄公二十七年:宋人享趙文子,司馬置折俎。
皆釋雲:“折,之設反,體解節折,升之于俎也。
”今人送饋,例用折俎,恐非此義。
○潛火 州郡火政必曰潛火。
《左氏襄公二十六年》:“王夷師”。
釋謂:“火滅為熠。
熠,将廉切。
”或者當用此字。
○賢關 董仲舒《賢良策》:“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
”顔曰:“關,由也。
”世人乃以太學為賢關,則謬矣。
○仁頻 司馬相如《上林賦》:“仁頻并闾。
”徐廣曰:“頻,一作賓。
”小司馬《索隐》音賓。
顔師古曰:“即賓良也。
”今觀韓子蒼《次撫州高使者韻》凡四首,一雲:“李侯梨座,風味勝仁頻。
”乃與“雨頻頻”、“三顧頻”同押,然則恐未之考耳。
○乾鵲 《漫錄辨誤論乾鵲音幹為無義》:《廣韻》有幹鵲亦起于後人,惟王荊公以為雁字意,見于“鵲之疆疆”,甚為得理。
然《绀珠集》載:乾鹄雲,鵲之别名,音幹。
又何邪? ○紫荷 《漫錄》載:劉偉明《贈熊本待制詩》“西清寓直荷為橐”,歐陽文忠《回吳舍人啟》以“紅藥翻階”對“紫荷持橐”,皆為誤。
然又引《隋志》,尚書錄令仆射、吏部尚書,朝服綴紫荷,錄令左仆射左荷,右仆射、吏部尚書右荷,以俟博識者。
予考《晉輿服志》:八座尚書荷紫,以生紫為袷囊,綴之服外,加于左肩。
所謂荷囊乃負荷之荷。
然則《隋志》載紫荷、左荷、右荷,要知亦是負荷,分明非芰荷之荷也。
○糊名 《漫錄事始門》載:取士至仁宗時,始有糊名考校之律。
然嘗記唐武後時,以選人多不實,乃令試日自糊其名,恐出于此。
○裴二端公 《漫錄事實門》載:鮑彪《杜詩譜》論《湘江宴餞裴二端公》及《暮秋枉裴道州手劄率爾遣興詩》,皆不著裴二端公為何人。
偶讀蔣參政之奇《武昌怡亭序》雲“裴虬作銘”。
又浯溪唐賢題名有“河東裴虬為道州刺史”,始知所謂裴二端公者,虬也。
以上吳說如此。
按杜詩有《送裴二虬作尉永嘉》,今《暮秋遣興詩》自有“憶子初尉永嘉去”之句,即可見也,何必他證? ○振字 《漫錄》載顔師古《匡謬正俗》曰:“赈濟當用振字。
”《說文》曰:振,舉也,救也。
諸史傳振給、振貸,并以饑馑窮厄,将就困斃,故舉救之,使存立耳。
但未有所據。
按《左傳》文公十六年楚人出師,“自廬以往,振廪同食”注:“振,發。
廪,倉也。
”然則當以《左氏》為證。
以上吳說如此。
《周易蠱卦》:“君子以振民育德。
”注:“振,濟也。
”何不引此,豈偶忘邪? ○山谷南還誤 《漫錄說詩門》雲:山谷南還至南華竹軒,令侍史誦詩版。
注曰:“天子稱不豫,諸侯稱負茲,庶人稱負薪。
莫知茲為何物。
”予觀《史記周紀》:“衛康叔封布茲。
”徐廣曰:“茲,藉席之名。
諸侯病曰負茲。
”然後知茲乃席也,與負薪蓋有等級。
○折俎 《左傳》宣公十六年:定王享士會,淆。
武子私問,王召雲雲,“享有體薦,宴有折俎。
”襄公二十七年:宋人享趙文子,司馬置折俎。
皆釋雲:“折,之設反,體解節折,升之于俎也。
”今人送饋,例用折俎,恐非此義。
○潛火 州郡火政必曰潛火。
《左氏襄公二十六年》:“王夷師”。
釋謂:“火滅為熠。
熠,将廉切。
”或者當用此字。
○賢關 董仲舒《賢良策》:“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
”顔曰:“關,由也。
”世人乃以太學為賢關,則謬矣。
○仁頻 司馬相如《上林賦》:“仁頻并闾。
”徐廣曰:“頻,一作賓。
”小司馬《索隐》音賓。
顔師古曰:“即賓良也。
”今觀韓子蒼《次撫州高使者韻》凡四首,一雲:“李侯梨座,風味勝仁頻。
”乃與“雨頻頻”、“三顧頻”同押,然則恐未之考耳。
○乾鵲 《漫錄辨誤論乾鵲音幹為無義》:《廣韻》有幹鵲亦起于後人,惟王荊公以為雁字意,見于“鵲之疆疆”,甚為得理。
然《绀珠集》載:乾鹄雲,鵲之别名,音幹。
又何邪? ○紫荷 《漫錄》載:劉偉明《贈熊本待制詩》“西清寓直荷為橐”,歐陽文忠《回吳舍人啟》以“紅藥翻階”對“紫荷持橐”,皆為誤。
然又引《隋志》,尚書錄令仆射、吏部尚書,朝服綴紫荷,錄令左仆射左荷,右仆射、吏部尚書右荷,以俟博識者。
予考《晉輿服志》:八座尚書荷紫,以生紫為袷囊,綴之服外,加于左肩。
所謂荷囊乃負荷之荷。
然則《隋志》載紫荷、左荷、右荷,要知亦是負荷,分明非芰荷之荷也。
○糊名 《漫錄事始門》載:取士至仁宗時,始有糊名考校之律。
然嘗記唐武後時,以選人多不實,乃令試日自糊其名,恐出于此。
○裴二端公 《漫錄事實門》載:鮑彪《杜詩譜》論《湘江宴餞裴二端公》及《暮秋枉裴道州手劄率爾遣興詩》,皆不著裴二端公為何人。
偶讀蔣參政之奇《武昌怡亭序》雲“裴虬作銘”。
又浯溪唐賢題名有“河東裴虬為道州刺史”,始知所謂裴二端公者,虬也。
以上吳說如此。
按杜詩有《送裴二虬作尉永嘉》,今《暮秋遣興詩》自有“憶子初尉永嘉去”之句,即可見也,何必他證? ○振字 《漫錄》載顔師古《匡謬正俗》曰:“赈濟當用振字。
”《說文》曰:振,舉也,救也。
諸史傳振給、振貸,并以饑馑窮厄,将就困斃,故舉救之,使存立耳。
但未有所據。
按《左傳》文公十六年楚人出師,“自廬以往,振廪同食”注:“振,發。
廪,倉也。
”然則當以《左氏》為證。
以上吳說如此。
《周易蠱卦》:“君子以振民育德。
”注:“振,濟也。
”何不引此,豈偶忘邪? ○山谷南還誤 《漫錄說詩門》雲:山谷南還至南華竹軒,令侍史誦詩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