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宧繡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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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之中,而繡山水、宮殿、人物、樹木、花鳥,務求繁缛,不惜工作之時間者、則又不在此例。
配色 《周禮&bull考工》:“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釆備渭之繡,又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謂之巧。
”皆言配色也。
今所用之色大别七,為紅、黃、青、綠、紫、黑、白。
析之則每色之中深,淺、濃、淡各有十餘色至二十餘色之多。
又析之則每色之極淡者,皆可與白相接,雖百數十色不能盡也。
初學則隻須注意于燦爛鮮明,大約七色已足應用;中等品以上,則以漸加多,視所繡物之真狀,時時換針以合其色。
例如花卉中之桃花,莖宜赭,葉宜綠,花宜紅,蕊宜深紅。
普通品,每色之中深淺三四色,花葉邊淺而中深,莖直處淡而曲處深,用單套針、戗針均可。
精品則莖葉可至五六色,花可至十餘色,花色無定,花辦正面淺而反面深,葉則反面淡而正面深;老葉用墨綠色,中葉用俏綠色,嫩葉則俏綠、中紅合穿一針,焦葉用深綠、深赭合穿一針,枯葉則全用深赭,莖尖用深綠、中赭合穿一針,莖本淡赭、中赭、深赭合穿一針,用單套針、齊針,線墨、灰二色,故此猶大略也。
若仿真之繡,則桃花又有所謂“翻瓣”,瓣瓣不同。
一瓣之中,上、中、左、右、中猶分二三色。
須雙套針以和之;葉莖嫩者深紅色,中者深綠色,老者墨綠較深之色,焦者深赭,用(扌必)針以顯之。
線花宜最細,葉較粗,莖較尤粗,若大幅雖全根亦可。
蒂棗紅色、灰色和穿一針,齊針以和之;須淡密色,接針;篇子中黃色,打子針。
此舉桃花以為起例耳。
他種花之仿真者,視畫稿,尤須參觀真花,以為配色老、嫩、深,淺、濃、淡之準,而其中又有分焉:以畫稿為主者,依畫稿之色配線;以真花為主者,依真花之色配線。
例如水墨畫之花卉,翎毛、走獸、人物、山水,隻有用水墨線,仿真則須稱其天然之色而配之也。
而色之大忌,則斷斷不可用礦質染線(俗謂洋色)。
以上為美術繡言之。
若普通品之用全三藍者,由三四色至十餘色,于藍之中分深淺濃淡之差,可與和者惟黑白二色,繡之粗者,但三四色,用齊針已足。
漸精則色漸多,須用齊針、單套針二法。
明文震亨《長物志》:“宋繡,設色精妙,山水分遠近之趣,樓閣得深邃之法,人物具瞻眺生動之情,花鳥極綽約嚵接之态。
”其體即在于色分深淺,如畫之烘托。
右凡為色八十有八,其因染而别者,凡七百四十有五。
業染者雲:“色随人而變,亦随天氣燥濕、技乎巧拙而變,往往有以昨日所得之色,試之今日而變,以今日所得之色,試之明日而又變者。
變不可得而窮,色不易名而紀,夥頤哉。
”如所言雖累千色可也。
古名青赤為(纟青),為(纟取),赤黑為綦,赤黃為缊,為(纟原),為(黃夾)(音先),丹黃為缇,黃白為(黃舌)(音天),黃黑為?(音湍),蒼青為绀,淡黃為(黃昔)(音鵲),青黑為(青色)(音淨),赤青為(青瑟),不知今何名也.又绀謂青赤,又謂蒼青,绛謂大赤,而(纟薰)又謂淺绛,不知今何色也。
南北之名殊,古今之工異,非博通訓诂而熟精染工者,殆無以正其名而定其色。
今第據得于市所恒名者,析其類,标其大略而已。
求光 光之大者日月,細者燈火.面光者陽,背光者陰。
陽則明,陰則晦,無山水、人物、走獸、翎毛、花卉一也,推之宮室、器具猶一也。
畫之分陰陽,惟鏡攝、鉛畫、油畫則然,中國畫或不盡然,繡則不可不兼明此理。
求光之法,如光在物之左,則左明而右晦;在右,則右明而左晦;在上,則上明而下晦。
若水之光,乃在下。
所謂左、右、上、下者,面 也,背也;面背之間有側焉,則光亦在明晦之間。
水之激而瀉者,受光多則明;回而漩者,受光少則晦。
平水遠則明,近則晦;物之影于水者,近水則晦,遠則明。
其明晦皆變其本物之色,惟燈火之影,于水則本色.仍在焉。
雪之光視風:向東則雪盛于東,光亦盛于東;向西亦然,為其光之混同而一色也,故雪之光較簡。
若地小而光多者,無過于人面,額也,顴也,鼻也,輔也,耳也,中眳也(眉睫之間),皆陽也。
非是,皆陰也。
如何而得陰陽之分數,則以畫稿若幹分之面,度若幹分之光以求之。
而繡之求台于光,在用線配色。
面光者色淺,背光者色深,側者酌 水中之光影,無論主畫稿,主仿真,于大别七色之中,各析其深淺濃淡多數之色,以台光之明晦,惟水中之光影,純用墨灰色。
人面則鉛畫用白以取明,用墨灰以取晦。
油畫人面,則須視老少顔色之不同,準其色以用線,不能拘一格,他物又異是。
大凡臨時之求光,在平時之體物,雖十小草一細石,無物不有光,即無在不當體會其光之向背。
總之,光則陽明陰晦,色則明淺暗深,二義概之。
而由淺而深,由明而晦,必求其漸而和一法概之。
斯其大要矣。
肖神 書有精神也,畫有精神也,惟繡亦然。
花卉之幹風、日、雨、露、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側之精神焉。
配色 《周禮&bull考工》:“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釆備渭之繡,又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謂之巧。
”皆言配色也。
今所用之色大别七,為紅、黃、青、綠、紫、黑、白。
析之則每色之中深,淺、濃、淡各有十餘色至二十餘色之多。
又析之則每色之極淡者,皆可與白相接,雖百數十色不能盡也。
初學則隻須注意于燦爛鮮明,大約七色已足應用;中等品以上,則以漸加多,視所繡物之真狀,時時換針以合其色。
例如花卉中之桃花,莖宜赭,葉宜綠,花宜紅,蕊宜深紅。
普通品,每色之中深淺三四色,花葉邊淺而中深,莖直處淡而曲處深,用單套針、戗針均可。
精品則莖葉可至五六色,花可至十餘色,花色無定,花辦正面淺而反面深,葉則反面淡而正面深;老葉用墨綠色,中葉用俏綠色,嫩葉則俏綠、中紅合穿一針,焦葉用深綠、深赭合穿一針,枯葉則全用深赭,莖尖用深綠、中赭合穿一針,莖本淡赭、中赭、深赭合穿一針,用單套針、齊針,線墨、灰二色,故此猶大略也。
若仿真之繡,則桃花又有所謂“翻瓣”,瓣瓣不同。
一瓣之中,上、中、左、右、中猶分二三色。
須雙套針以和之;葉莖嫩者深紅色,中者深綠色,老者墨綠較深之色,焦者深赭,用(扌必)針以顯之。
線花宜最細,葉較粗,莖較尤粗,若大幅雖全根亦可。
蒂棗紅色、灰色和穿一針,齊針以和之;須淡密色,接針;篇子中黃色,打子針。
此舉桃花以為起例耳。
他種花之仿真者,視畫稿,尤須參觀真花,以為配色老、嫩、深,淺、濃、淡之準,而其中又有分焉:以畫稿為主者,依畫稿之色配線;以真花為主者,依真花之色配線。
例如水墨畫之花卉,翎毛、走獸、人物、山水,隻有用水墨線,仿真則須稱其天然之色而配之也。
而色之大忌,則斷斷不可用礦質染線(俗謂洋色)。
以上為美術繡言之。
若普通品之用全三藍者,由三四色至十餘色,于藍之中分深淺濃淡之差,可與和者惟黑白二色,繡之粗者,但三四色,用齊針已足。
漸精則色漸多,須用齊針、單套針二法。
明文震亨《長物志》:“宋繡,設色精妙,山水分遠近之趣,樓閣得深邃之法,人物具瞻眺生動之情,花鳥極綽約嚵接之态。
”其體即在于色分深淺,如畫之烘托。
右凡為色八十有八,其因染而别者,凡七百四十有五。
業染者雲:“色随人而變,亦随天氣燥濕、技乎巧拙而變,往往有以昨日所得之色,試之今日而變,以今日所得之色,試之明日而又變者。
變不可得而窮,色不易名而紀,夥頤哉。
”如所言雖累千色可也。
古名青赤為(纟青),為(纟取),赤黑為綦,赤黃為缊,為(纟原),為(黃夾)(音先),丹黃為缇,黃白為(黃舌)(音天),黃黑為?(音湍),蒼青為绀,淡黃為(黃昔)(音鵲),青黑為(青色)(音淨),赤青為(青瑟),不知今何名也.又绀謂青赤,又謂蒼青,绛謂大赤,而(纟薰)又謂淺绛,不知今何色也。
南北之名殊,古今之工異,非博通訓诂而熟精染工者,殆無以正其名而定其色。
今第據得于市所恒名者,析其類,标其大略而已。
求光 光之大者日月,細者燈火.面光者陽,背光者陰。
陽則明,陰則晦,無山水、人物、走獸、翎毛、花卉一也,推之宮室、器具猶一也。
畫之分陰陽,惟鏡攝、鉛畫、油畫則然,中國畫或不盡然,繡則不可不兼明此理。
求光之法,如光在物之左,則左明而右晦;在右,則右明而左晦;在上,則上明而下晦。
若水之光,乃在下。
所謂左、右、上、下者,面 也,背也;面背之間有側焉,則光亦在明晦之間。
水之激而瀉者,受光多則明;回而漩者,受光少則晦。
平水遠則明,近則晦;物之影于水者,近水則晦,遠則明。
其明晦皆變其本物之色,惟燈火之影,于水則本色.仍在焉。
雪之光視風:向東則雪盛于東,光亦盛于東;向西亦然,為其光之混同而一色也,故雪之光較簡。
若地小而光多者,無過于人面,額也,顴也,鼻也,輔也,耳也,中眳也(眉睫之間),皆陽也。
非是,皆陰也。
如何而得陰陽之分數,則以畫稿若幹分之面,度若幹分之光以求之。
而繡之求台于光,在用線配色。
面光者色淺,背光者色深,側者酌 水中之光影,無論主畫稿,主仿真,于大别七色之中,各析其深淺濃淡多數之色,以台光之明晦,惟水中之光影,純用墨灰色。
人面則鉛畫用白以取明,用墨灰以取晦。
油畫人面,則須視老少顔色之不同,準其色以用線,不能拘一格,他物又異是。
大凡臨時之求光,在平時之體物,雖十小草一細石,無物不有光,即無在不當體會其光之向背。
總之,光則陽明陰晦,色則明淺暗深,二義概之。
而由淺而深,由明而晦,必求其漸而和一法概之。
斯其大要矣。
肖神 書有精神也,畫有精神也,惟繡亦然。
花卉之幹風、日、雨、露、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側之精神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