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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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百輩候迎于門。

    延至中堂,茶湯罷,登望月台,羅列般馔,酒果甚設,酬勸浃洽。

    台旁有碑,記其歲月,雲“無為子撰”。

    曾問:“無為子是何人?”雲:“即妾也。

    ”酒罷,已五鼓,曾攜果核歸,醉寝,其子侄至,取其果與之,無異人間者。

     又嘗吟雲:“欲擇純良婿,須求才學兒。

    期君終遠大,富貴我皆知。

    ”曾雲:“何以知之?”雲:“吾父掌人間善惡禍福各有簿,吾嘗竊視之。

    ”曾遂扣以前程事,雲:“遇雞年即發。

    ”自此每夕寝處如常,但神情頗瘁,其家疑為妖魅所惑,力扣之,乃以實告。

    郡有孔法師,符法甚靈,乃密以狀告。

    孔為具牒,令就城煌司投之,且雲:“今夜若有影兆,見報。

    ”是夕,府君從窗外長歎而過,有數獄卒押其女随後,女舉手指曾,數其負約。

    翌旦,孔咒符與飲,自此遂不至。

     八月,郡以祠為漕試院,遂移寓南草市,女子複來。

    自後往來不可禁,唱和詩詞盈軸,其家視以為常,亦不複怪。

    來春,曾欲試上庠,女泣别曰:“與君相從許久,苦留不住。

    先動必有災,前途宜自謹。

    ” 曾至黃池鎮,一夕,被寇席卷而去,曾狼狽而歸。

    至中都,複丁母艱,始驗其言。

    後累舉遇雞年,皆不驗。

    後館于趙大資德老之門,至癸酉歲,果請浙漕薦,年幾七旬矣。

    女子之言異哉。

     餘謂妖魅之惑人,未有久而不斃者,獨二子所遇,不能為之害。

    曹果死于兵難;曾雖蹭蹬不第,年逾八秩,以壽終。

    餘淳熙甲辰,初識曾于臨安郡庠,一日乘其醉扣之,曾悉以告,嘗為作傳以紀其事矣。

    亨仲乃鄭鑒自明之内表,嘗以其事語于伯恭先生,士夫間亦有聞之者。

    偶讀《李英華集》,某以其事正相類,因并錄之。

     溫叔皮雲:三衢柴翼客滬渎,餘谒之,因談兵火以前,湖南一士人過泗州,有解太素脈者,診之,雲:“公來年有官,然有病也。

    ”士子竦然曰:“當得何病?”曰:“有癰疽病。

    ”士留五日,求為處一方。

    脈者竟不能為之,乃指京師某人者,俾訪之。

    士子到京,來年,果登第。

    求診脈于醫,醫問:“君所嗜何物?”答曰:“物物皆吃。

    ”醫曰:“吃果子否?梨正熟,有某梨者,買二百許,每日食畢,恣淡之。

    ”一兩旬後複谒醫,醫問:“啖多少梨?”答雲:“二百許。

    ”醫曰:“可喜,今君無事矣。

    然須生瘡。

    ”既而三四日間,遍身患大瘡,以藥調和其内,尋愈。

    出京過泗州,見向診脈者,問:“君得官,又安樂,醫以何藥療君病?”答雲:“某不病,但生瘡爾。

    ”醫者诘之,乃以食梨事對。

    脈者呼其子設香案,望京師而拜,曰:“不可謂世間無人。

    ”乃志其方。

    蓋以梨發散其癰疽之氣,變作渾身瘡爾。

    士子及太素脈者,忘其姓名,唯記京師醫者,是大馬劉家。

     張文定公年十六發解入京,從汴岸日者間休咎。

    日者曰:“子來正及時,吾嗜酒,然術甚高。

    每醉則不能推測,今日偶不飲,當為盡言。

    ”良久,曰:“言之勿怒,子更十年,當以三人及第。

    又二年當為狀元。

    ”文定大怒曰:“三人及第,豈再魁乎!”拂衣而去。

    是歲下第。

    後十年,始以茂才異等除校書郎,知昆山縣,三人恩例也。

    又二年,再舉賢良方正,除将作監丞,通判睦州,狀元恩例也。

    文定公孫婿曾統雲。

    同上。

     鄭燕公居中達夫,開封人。

    少遊上庠,登舍選。

    職學事,每休沐,常與鄭紳遊,紳嘗為省直官,官罷,貧不事生産,公每給之。

    一日,同至相國寺,有日者榜卦肆,一卦萬錢,公如其數扣之。

    日者雲:“此命大貴,與蔡太師相類。

    ”究其詳,則拾起卦子,不複言矣。

    行數步許,語鄭曰:“汝試令看。

    ”鄭笑曰:“我有萬錢,即登旗亭痛飲,決不與此曹。

    ”公雲:“吾為償金。

    ”強之往。

    日者曰:“吾每日隻推算一命,要看時,可預錄下,來日見訪。

    ”二人如期而往,日者默然良久,雲:“怪咤!這五行又與孟太尉相類。

    ”公頗不樂而去。

    蓋公少年馳聲學校,意氣方盛,得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