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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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紀的初期——元和、長慶的時代——真是中國文學史上一個很光榮燦爛的時代。

    這時代的幾個領袖文人,都受了杜甫的感動,都下了決心要創造一種新文學。

    中國文學史上的大變動向來都是自然演變出來的,向來沒有有意的、自覺的改革。

    隻有這一個時代可算是有意的、自覺的文學革新時代。

    這個文學革新運動的領袖是白居易與元稹,他們的同志有張籍、劉禹錫、李紳、李馀、劉猛等。

    他們不但在韻文方面做革新的運動。

    在散文的方面,白居易與元稹也曾做一番有意的改革,與同時的韓愈、柳宗元都是散文改革的同志。

     元稹,字微之,河南人,本是北魏拓跋氏帝室之後。

    他九歲便能作文,少年登“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他為第一,除右拾遺;因他鋒芒太露,為執政所忌,屢次受挫折,後來被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量移通州司馬。

    他的好友白居易那時也被貶為江州司馬。

    他們往來贈答的詩歌最多,流傳于世;故他們雖遭貶逐,而文學的名譽更大。

    元和十四年(八一九),他被召回京。

    穆宗為太子時,已很賞識元稹的文學;穆宗即位後,升他為祠部郎中,知制诰。

    知制诰是文人最大的榮譽,而元稹得此事全出于皇帝的簡任,不由于宰相的推薦,故他很受相府的排擠。

    但元稹用散體古文來做制诰,對于向來的骈體制诰诏策是一種有意的革新(看他的《元氏長慶集》,《四部叢刊》本)。

    《新唐書》說他“變诏書體,務純厚明切,盛傳一時。

    ”《舊唐書》說他的辭诰“敻然與古為侔,遂盛傳于代”。

     穆宗特别賞識他,兩年之中,遂拜他為宰相(八二二)。

    當時裴度與他同做宰相,不很瞧得起這位驟貴的詩人,中間又有人挑撥,故他們不能相容,終于兩人同時罷相。

    元稹出為同州刺史,轉為越州刺史;他喜歡越中山水,在越八年,做詩很多。

    文宗太和三年(八二九),他回京為尚書左丞;次年(八三〇),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禦史大夫、武昌軍節度使。

    五年(八三一)七月,死于武昌,年五十三(生于七七九)。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生于大曆七年(七七二),在杜甫死後的第三年。

    他自己叙他早年的曆史如下: 仆始生六七月時,乳母抱弄于書屏下,有指“之”字“無”字示仆者,仆口未能言,心已默識。

    後有問此二字者,雖百十其試,而指之不差……及五六歲,便學為詩。

    九歲,暗識聲韻。

    十五六,始知有“進士”,苦節讀書。

    二十已來,晝課賦,夜課書,間又課詩,不遑寝息矣。

    以至于口舌成瘡,手肘成胝,既壯而膚革不豐盈,未老而齒發早衰白……蓋以苦學力文之所緻。

    又自悲家貧多故,年二十七方從鄉試。

    既第之後,雖專於科試,亦不廢詩。

    (《與元九書》) 貞元十四年(七九八),他以進士就試,擢甲科,授秘書省校書郎。

    憲宗元和二年(八〇七),召入翰林為學士;明年,拜左拾遺。

    他既任谏官,很能直言。

    元稹被谪,他屢上疏切谏,沒有效果。

    五年(八一〇),因母老家貧,自請改官,除為京兆府戶曹參軍。

    明年,丁母憂;九年(八一四),授太子左贊善大夫。

    當時很多人忌他,說他浮華無行,說他的母親因看花堕井而死,而他作《賞花》詩及《新井》詩,“甚傷名教”。

    他遂被貶為江州司馬。

    他自己說這回被貶逐其實是因為他的詩歌諷刺時事,得罪了不少人。

    他說: 凡聞仆《賀雨》詩,衆口籍籍以為非宜矣。

    聞仆《哭孔戡》詩,衆面脈脈盡不悅矣。

    聞《秦中吟》,則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矣。

    聞《登樂遊園》寄足下詩,則執緻柄者扼腕矣。

    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不相與者,号為沽譽,号為诋許,号為讪謗。

    苟相與者,則如牛僧孺之誡焉。

    乃至骨肉妻孥皆以我為非也。

    其不我非者,舉世不過三兩人…… 元和十三年冬(八一八—八一九),他量移忠州刺史。

    他自浔陽浮江上峽,帶他的兄弟行簡同行;明年三月,與元稹會于峽口;在夷陵停船三日,他們三人在黃牛峽口石洞中,置酒賦詩,戀戀不能訣别。

     元和十四年冬(八一九—八二〇),他被召還京師;明年(八二〇),升主客郎中,知制诰。

    那時元稹也召回了,與他同知制诰。

    長慶元年(八二一),轉中書舍人。

    《舊唐書》說: 時天子荒縱不法,執政非其人,制禦乖方,河朔複亂。

    居易累上疏論其事,天子不能用,乃求外任。

    [二年](八二二)七月,除杭州刺史。

    俄而元稹罷相,自馮翊轉浙東觀察使,交契素深,杭越鄰境,篇詠往來,不間旬浃。

    嘗會于境上,數日而别。

     他在杭州秩滿後,除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

    寶曆中(八二五—八二六),複出為蘇州刺史。

    文宗即位(八二七),征拜秘書監,明年轉刑部侍郎,封晉陽縣男,食邑三百戶。

    太和三年(八二九),他稱病東歸,求為分司官,遂除太子賓客分司。

    《舊唐書)說: 居易初……蒙英主特别顧遇,頗欲奮厲效報。

    苟緻身于谟之地,則兼濟生靈。

    蓄意未果,望風為當路者所擠,流徙江湖,四五年間,幾淪蠻瘴。

    自是宦情衰落,無意于出處,唯以逍遙自得,吟詠情性為事。

    太和以後,李宗闵、李德裕用事,朋黨事起,是非排陷,朝升暮黜,天子亦無如之何。

    楊穎士、楊虞卿與宗闵善,居易妻,穎士從父妹也。

    居易愈不自安,懼以黨人見斥,乃求緻身散地,冀于遠害。

    凡所居官,未嘗終秩,率以病免,固求分務,識者多之。

     太和五年(八三一),他做河南尹;七年(八三三),複授太子賓客分司(洛陽為東都,故各官署皆有東都“分司”,如明朝的南京,清朝的盛京;其官位與京師相同,但沒有事做)。

    他曾在洛陽買宅,有竹木池館,有家妓樊素、蠻子能歌舞,有琴有書,有太湖之石,有華亭之鶴。

    他自己說: 水香蓮開之旦,露清鶴唳之夕,拂楊石(楊貞一所贈),舉陳酒(陳孝仙所授法子釀的),援崔琴(崔晦叔所贈),彈姜《秋思》(姜發傳授的;《舊唐書》脫“姜”字,今據《長慶集》補)頹然自适,不知其他。

    酒酣琴罷。

    又命樂童登中島亭,合奏《霓裳散序》,聲随風飄,或凝或散,悠揚于竹煙波月之際者久之。

    曲未竟,而樂天陶然石上矣。

    (《池上篇》自序) 開成元年(八三六),除同州刺史,他稱病不就;不久,又授他太子少傅,進封馮翊縣開國侯。

    會昌中,以刑部尚書緻仕。

    他自己說他能“栖心釋梵,浪迹老莊”;晚年與香山僧如滿結香火社,白衣鸠杖,往來香山,自稱香山居士。

    他死在會昌六年(八四六),年七十五(《舊唐書》作死于大中元年《八四七》,年七十六。

    此從《新唐書》,及李商隐撰的《墓志》)。

     白居易與元稹都是有意作文學改新運動的人:他們的根本主張,翻成現代的術語,可說是為人生而作文學!文學是救濟社會,改善人生的利器;最上要能“補察時政”,至少也須能“洩導人情”;凡不能這樣的,都“不過嘲風雪,弄花草而已”。

    白居易在江州時,作長書與元稹論詩(《白氏長慶集》卷二十八,參看《舊唐書》本傳所引),元稹在通州也有“叙詩”長書寄白居易(《元氏長慶書》卷三十)。

    這兩篇文章在文學史上要算兩篇最重要的宣言。

    我們先引白居易書中論詩的重要道: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

    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

    上自賢聖,下至愚呆,微及豚魚,幽及鬼神,群分而氣同,形異而情一,未有聲入而不應,情交而不感者。

    聖人知其然,因其言,經之以六義;緣其聲,緯之以五音。

    音有韻,義有類。

    韻協則言順,言順則聲易入。

    類舉則情見,情見則感易交。

    于是孕大含深,貫微洞密,上下通而二氣泰,憂樂合而百志熙。

     這是詩的重要使命。

    詩要以情為根,以言為苗,以聲為華,以義為實。

    托根于人情而結果在正義,語言聲韻不過是苗葉花朵而已。

     洎周衰秦興,采詩官廢,上不以詩補察時政,下不以歌洩導人情。

    用至于谄成之風動,救時之道缺,于時六義始刓矣。

    國風變為騷辭,五言始于蘇李。

    詩騷皆不遇者各系其志,發而為文,故河梁之句止于傷别,澤畔之吟歸于怨思,彷徨抑郁,不暇及他耳。

    然去詩未遠,梗概尚存……雖義類不具,猶得風人之什二三焉。

    于時六義始缺矣。

     這就是說,《楚辭)與漢詩已偏向寫主觀的怨思,已不能做客觀地表現人生的工作了。

     晉宋已還,得者蓋寡。

    以康樂(謝靈運)之奧博,多溺于山水;以淵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園。

    江、鮑之流又狹于此。

    如梁鴻《五噫》之例者,百無一二。

    于時六義寝微矣。

     陵夷至于梁陳間,率不過嘲風雪,弄花草而已矣。

    噫!風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豈舍之乎?顧所用何如耳……皆興發于此,而義歸于彼。

    反是者,可乎哉?然則“餘霞散成绮”,“澄江淨如練”,“歸花先委露,别葉乍辭風”之什,麗則麗矣,吾不知其所諷焉。

    故仆所謂嘲風雪,弄花草而已。

    于時六義盡去矣。

     他在這裡固然露出他受了漢朝迂腐詩說的惡影響,把三百篇都看作“興發于此而義歸于彼”的美刺詩,因此遂抹煞一切無所為而作的文學。

    但他評論六朝的文人作品确然有見地,六朝文學的絕大部分真不過“嘲風雪,弄花草”而已。

     唐興二百年,其間詩人不可勝數。

    所可舉者,陳子昂有《感遇》詩二十首,鮑防《感興》詩十五篇。

    又詩之豪者,世稱李杜。

    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風雅比興,十無一焉。

    杜詩最多,可傳者千餘首;至于貫穿古今,縷格律,盡工盡善,又過于李。

    然撮其《新安》《石壕》《潼關吏》《塞蘆子》《留花門》之章,“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之句,亦不過十三四(《舊唐書》作“三四十”,誤。

    今據《長慶集》)。

    杜尚如此,況不逮杜者乎? 以上是白居易對于中國詩的曆史的見解。

    在這一點上,他的見解完全與元稹相同。

    元稹作杜甫的墓志銘,前面附了一篇長序,泛論中國詩的演變,上起三百篇,下迄李杜,其中的見解多和上引各節相同。

    此序作于元和癸巳(八一三),在白居易寄此長書之前不多年(看《元氏長慶集》卷五十六)。

     元、白都受了杜甫的絕大影響。

    老杜的社會問題詩在當時确是别開生面,為中國詩史開一個新時代。

    他那種寫實的藝術和大膽諷刺朝廷社會的精神,都能夠鼓舞後來的詩人,引他們向這種問題詩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