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醋栗》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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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采來的吧?像論文又像雜文,這會是寫小說,尤其是短篇小說? 撇開體裁不論,論文也好,雜文也好,您讀了上面的幾段,想起十九世紀末帝俄社會的腐朽情況,您看的下去看不下去?您随着這位特定角色的獨自念去,有激感沒有?如果您的答複是“看的下”,“有激感”,那不就是這篇小說的成功!您還管他(作者)到底是采用何種體裁,像不像一般短篇的湊攏,描寫……作者把他的郁感發出,也真會感到創作上的舒适和慰悅。

    因為他(這個他就作為伊凡·伊凡尼奇來說吧)的感情真摯,他的看法銳利、清楚,主要是他在暮氣沉沉的腐朽社會中能保持住向前進取,為群衆謀求合理的共同幸福的決心。

     “文無定法”,無論古今中西是一個道理。

    不分别體裁,不從内容上決定形式自然不宜。

    可是隻被體裁所拘,被呆定的形式圈住——所謂“填框框”的辦法,沒有真感,沒有思想上的引導,即使把種種體裁分得十分清疏,把種種方法說來頭頭是道,而作品呢?“披土木以錦繡”,甚至連土木的内形也沒有,隻是一方裝點門面的錦繡,揭開來看什麼都無。

    這豈不是連“形式主義”也夠不上的“體裁”論者的失敗? 在我們的若幹好的古典文學作品裡,在一些外國的名著裡,往往有些作者的筆墨是發于所不得不發,止于所不得不止,“橫看成嶺側成峰”。

    其中怎樣安排人物進行故事,或從議論裡直露思想,或從瑣細的形象上表示愛惡,絕不拘守一套呆闆的成法和嚴格的“體裁”的限制。

    試從若幹長篇、短篇、詩歌、戲劇、小說,随筆中都可以找出例證。

    隻要是情真、理确,所謂“氣盛言宜”,怎麼“言”也無妨;根本不錯,怎麼“言”法都能感人。

    否則“虛有其表”,如何如何才是長篇,如何如何才像短篇的體裁,中空無物,“表”有何用? 契诃夫的短篇不但數量上使人驚佩,就寫法上也是變化多端,不拘一格。

    有的極為巧妙,有的極見質樸;有的以氣氛見長,有的以情節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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