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騷》中婵媛二字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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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婵媛”後代多改為“婵娟”,如唐人詩:“霜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裡鬥婵娟”、又如孟東野詩:“花婵娟,泛春泉,竹婵娟,籠曉煙,妓婵娟,不長豔;月婵娟,真可憐。

    ”其實媛之改作娟,與湲之改為涓是同例的。

    在詩詞中俯拾即是,可舉出多少水流涓涓一類辭句。

    至于“娟娟松,下有漪流”,或“石濑月娟娟”之句,假如現在把娟換成媛字,讀者或以為不辭,或以為媛乃名詞如何可作狀詞。

    由于行之既久見聞已慣,縱無約定卻已俗成。

    正像你每天所說:“我出去玩過了”,“我吃過了飯”,改“餘出遊歸矣”,“餘已飯矣”。

    聞者不說你在做戲,便以為你是犯了咬文嚼字的神經病,一切語文之所以有死語有活語,有古文有今文;有古典字有通用字,都由是理,無足駭異。

     “婵媛”在《離騷》(按《離騷》乃篇名不能統括屈原其他作品,但自司馬遷以來,例以此篇為主而稱屈氏全作。

    即《文心雕龍》不也是以《辨騷》為目而統論屈原的各篇詩歌?)中凡四見: ①女媭之婵媛兮,申申其詈餘。

    (《離騷》) ②女婵媛兮為餘太息。

    (《九歌》) ⑧心婵媛而傷懷兮。

    (《九章》) ④依風穴以自息兮,忽傾寤以婵媛。

    (《九章》) 第一條與第二條看字形俱以女字為主詞,則婵媛之為狀詞固不待言,然女媭下加一“之”字,而第二條則直曰女婵媛。

    細心讀者不當模糊放過。

    其次,古字多通用,借用,一字數解。

    這幾句的女字是否皆作本字講大有斟酌。

    女媭,自古皆認為屈原之姊,惟鄭注《周易》屈原妹名女媭,詩正義引述如此。

    也許鈔寫傳譌,妹字或是姊字誤寫,蓋賈逵明說“楚人謂姊為媭”,所以曆來對這個解釋,絕少異辭,然而胡韫玉先生在中年時作《離騷補釋》則引李謙庵說:“漢呂後妹樊哙妻,名呂媭。

    ”加上《周易》中“歸妹以須”的古語,證明須乃賤女,(本不從女後人加女于須下),古人多以賤名子女,祈其易養之意,轉證《離騷》中這二句,“明從上文美人生端,女須謂美人之下輩,見美人遲暮辄亦無端诟厲”。

    可是胡先生雖亦另引《晉書·天文志》:“須女四星,天少府也。

    須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也。

    ”而附加:“然與鄭注不合,恐不足據”十個字。

    是以兩說并刊,自己不敢武斷,以前人證據流傳已久,似仍以屈原之姊說為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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