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芝的生平及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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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念》(IdeasofGoodandEvil)。
這部散文,卻是夏芝的說理文,很費過一番的慘淡經營。
與《色爾特族的微光》為同等的名著。
除此之外,尚有《法律案》(TheTablesofLaws),TheAdorationofMago,《發結》(TheBindingofHair),《陰影之薔薇》(TheRoseofShadow),TheBookoftheGreatDhoul,RedHanrahan等。
總括言之:則夏芝的散文,其藝術上的成功,固不如詩與戲劇之大,然表現其理想,與其對于世界,對于人類的熱情,以及對于愛爾蘭的曆史,與其民族的觀念,都深切而沉摯。
即其散文之美,如《色爾特族的微光》,及《善與惡的觀念》等,也可謂極盡散文的能事。
其精美,單純,細緻的種種文字,與筆法,使人讀了,得一種好的興感。
韻文中有韻律,然散文中也有韻律(rhythin)。
所以有些散文,雖非調宮葉商,分陰比陽,而在其節奏與詞句中,自有天然韻律的湊合。
即夏芝的散文中,以RoanAle-hernica為韻律最好的作品,又如《隐秘的薔薇》中,亦頗不少。
五 夏芝的特性與其思想的解剖 上文曾說過,夏芝的身世,是很優美而舒适的。
況且在山水幽妙之地裡生長,天然的興感,與修養,影響于夏芝的性情上不少。
他原有藝術的嗜好,自童年時代,就沐浴在藝術的環境中。
自二十一歲後即專心努力于文學事業,借口與筆以洩漏自然之秘,揭人生之謎,以此獻力于其愛爾蘭祖國,以藝術的世界,作其一生生命活動的世界,其志願,其才質,也可想而知。
他的面容,生得自然的秀美俊爽,廣額高鼻,也可當得起美少年的徽号。
他的性情,近于偏激,又似乎嚴冷,他獨居時,喜歡清寂,不願與他人作無謂的來往,出外的時候,忽而沉靜,忽而興奮,對于種種人物,都似有同情與興趣。
他雖像神秘主義的詩人,然他決不是高自位置,蔑視他人,如英國自号唯美的狂才王爾德之所為。
他也不似歌德的狂情四溢,熱血湧發一般,他隻是在平淡中,深刻的觀察中,沉寂中,有熱烈的情感與企望。
夏芝的性情,既如上述,次則叙其思想的特點,此實大非易易,如細按著者各種作品,而緯以時代,加以詳細的批判,則至難!若統括而解剖其思想之大體,則尚可說,不過究不能“鞭辟入裡”罷了。
我在第一章裡,曾略将愛爾蘭文學,及色爾特族的思想的特質,少加說明,則夏芝不論其思想之如何繁複,總不能外色爾特族思想的遺傳,不過他憑借自己的天才,更光大,更發揮,滲融于世界的思想之流泉中,更形顯著罷了! 我嘗自信哲學家,不必有詩人的思想,而詩人卻必有哲學家的見解。
雖然詩人不必像哲學家有一定的理論、主張和主義,然由其音韻的湊合,節奏的調諧中,必須帶有哲理的色彩。
夏芝的哲學,有五個字,可以包括大體,即是“生命的批評”主義(CriticismofLife)。
生命是穩秘的,是普遍的,無盡的,宇宙呀,光華的花草呀,下至于陰牆影下的青苔,漫舞空中的柳花,雖是質量不合,生命的大小長短不同,然各個物體,誰沒有他的生命的來源,與其連綿的創造的生命之本體。
炎炎的火光啊,泊泊的溪流啊,也是生命的表現。
音樂的調子,畫圖的彩色,也有一種細微隐約的生命之賦予。
夏芝思想的來源,由于生長的故鄉,由于家庭的遺傳,遂成了他那種習性。
及委身于文學之途,遂不知不覺間,助長其最高情緒之表現的哲理思想,乃趨入生命的批評之淵。
夏芝不是樂天派的思想,然也非純粹厭世派的思想,他相信美即真而真即美(Beautyistruth,truthbeauty)的觀察,相信人間生命是淺薄的,是浮泛的,是虛缥難知的,徒欲從物質主義,實利主義中,求得人生的真谛,他是根本上反對。
他因此要在最高而精細的著作中,期藝術的完成,真正藝術的完成,即真的美的實現。
他一生彷徨的感覺,即在有意識無意識中間的“朦胧的中央境界”。
(Mistymidregion)如同亞倫坡的創作一樣。
要知此非頹廢派所可比,他的詩的唯一的标準,即細緻美與悲慘美(Melancholyandimpalpoblebeauty)的喚起。
所以就其作品中,感人的态度說,有時令人動半忘的愉快,有時令人有悲劇的興奮,然而他的愉快,悲郁,愛與同情,缥缈的虛想,深重的靈感,都由他的真誠中滲出,絕非故作奇詭,亦非無病而呻。
他要在無窮的宇宙,求得内心的純清,作透過的視察,企圖在朦胧的信仰中,回應夢幻中靈的呼喊。
所以他的著作中,如《葦叢之風》的萬物對話,如《色爾特族的微光》中各類神怪的引證,與叙述,《奧廂的漂泊》要求靈魂的自由,《善與惡的觀念》,對于事物的深刻的論列與批評,以《影水》與《心願之地》,求不能見的境界,與靈的實現等,皆其最高情緒的最好表現。
再則我們看上文所叙,其性行的怪特,也可知了。
他不絕對去說生命是無限的,也不說生命是最可寶貴的,但他往往是迎着清醒的冷風,吹着響笛來清醒他人,不要去作沉淪的夢境,要作朦胧而美的夢境。
這是我的批評。
他在文字上,往往浮出一種缥缈的美來感人于不知不覺間,這實是他的天才過人處。
夏芝的思想,既略如上述,然他受法國象征主義的影響頗大,至原始色爾特族的神秘思想,與勃來克的感動,有相當的影響。
此外印度的宗教思想,與歌德的泛神論,我想都直接間接與其著作上有“桴鼓相應”的關系。
且他平生信仰美的勢力最大,他以美術,乃導人往樂園去的第一條光明之路,所以他著作中沉郁,奇誕,細緻,悲與愛,都是美的精神所寄托處。
他對于人生所下之批評,不是直接的議論的,是隐秘的,是暗示的,是象征中包含的教訓。
其次則戀愛,亦是夏氏思想中之一要素。
其韻文與散文之作品中,不論托為象征,或直叙的,此二字多為其事實之本體。
總之夏氏早認此為第一個重要的人生之謎。
不過以我的觀察,則夏氏固認人性中,此二字萬不能免,且為最偉大的記憶之一。
然戀愛難期結果,否則于戀愛之外,别求其戀愛之對象、與地域,以求其不可目睹之理想,在夢幻中實現,此在夏氏著作中,可屢見者。
文學與美,根本上是一個鎖鍊。
凡一個文學家,必有其對于美上的主張、與附麗,或以為人生的藝術為美,或以為藝術的藝術為美,或則以直寫事實為美,或以空馳遐想為美。
無論如何,必有其著作中之理想的美的标準。
夏芝平日之為人,原是最沉溺于藝術之淵的,他對于文字之形與意的美,則完全以調諧(harmony)為美。
本來調諧,為美之要素,而夏芝以其自少年時之夢想,與願望,亦以此為唯一之标準。
他在《色爾特族的微光》中自序上說:“我有一個志願,也像每個的藝術家,是由驚愕與拙笨的世界中的美麗,快樂,與興趣的事物中創作出個小的世界來。
” 在他的意念,是要在這個糊塗的社會與人生中,另創造出一個小世界來。
這小世界,是什麼?便是美。
然而如何方可使這個小世界,使人們感得快樂之興趣呢?須以調諧為目的,将人們的靈感,與愛力,使與大宇宙及不可見的靈境的愛力相連合。
然大的宇宙,與不可見的靈境,目無所見,心無所思,要以那裡将可憐的人們的靈魂,渡得過去?則調諧可顯其功用。
夏芝又主張以為藝術的目的,是一種颠倒心神的覺醒。
而何以有此覺醒之力?是則在世界中永久不變的心意,卻在現前而有變更的緣故。
他以為人們對于夢想中的信仰,是缥缈而有力的,此等偉大的信仰,是人們靈的方面的渴慕的淵泉,不可泊沒。
他願從藝術,代宗教,以崇高細緻的信仰,作人們靈的歸依,借此可以為由物質世界到精神世界的橋梁。
然欲求此真正之美的調諧,無論如何,是要反諸内心。
那末,偉大的記憶,與偉大的情緒,是最适用不過的工具。
文學家如法之毛裡(Marris),曹拉(Zola),英之莎士比亞,拜倫,俄之屠格涅夫,其文字之美,與理想之美,都是著名的。
但他們各人視為美的标準不同,故其思想異,其情感的揮發亦異。
孟轲說:“使其易地相處,則皆然,”但我以為這句話,總不盡是。
以之論政治家的手腕,與社會改革家的熱心,則尚可說,若言文學家的主張,與理想,則人各禀其天才,以相馳遂,雖時同,地同,環境同,而其作品,也未能相同。
可見人的思想,究竟是最可寶貴而不能随意移贈與他人的啊!
這部散文,卻是夏芝的說理文,很費過一番的慘淡經營。
與《色爾特族的微光》為同等的名著。
除此之外,尚有《法律案》(TheTablesofLaws),TheAdorationofMago,《發結》(TheBindingofHair),《陰影之薔薇》(TheRoseofShadow),TheBookoftheGreatDhoul,RedHanrahan等。
總括言之:則夏芝的散文,其藝術上的成功,固不如詩與戲劇之大,然表現其理想,與其對于世界,對于人類的熱情,以及對于愛爾蘭的曆史,與其民族的觀念,都深切而沉摯。
即其散文之美,如《色爾特族的微光》,及《善與惡的觀念》等,也可謂極盡散文的能事。
其精美,單純,細緻的種種文字,與筆法,使人讀了,得一種好的興感。
韻文中有韻律,然散文中也有韻律(rhythin)。
所以有些散文,雖非調宮葉商,分陰比陽,而在其節奏與詞句中,自有天然韻律的湊合。
即夏芝的散文中,以RoanAle-hernica為韻律最好的作品,又如《隐秘的薔薇》中,亦頗不少。
五 夏芝的特性與其思想的解剖 上文曾說過,夏芝的身世,是很優美而舒适的。
況且在山水幽妙之地裡生長,天然的興感,與修養,影響于夏芝的性情上不少。
他原有藝術的嗜好,自童年時代,就沐浴在藝術的環境中。
自二十一歲後即專心努力于文學事業,借口與筆以洩漏自然之秘,揭人生之謎,以此獻力于其愛爾蘭祖國,以藝術的世界,作其一生生命活動的世界,其志願,其才質,也可想而知。
他的面容,生得自然的秀美俊爽,廣額高鼻,也可當得起美少年的徽号。
他的性情,近于偏激,又似乎嚴冷,他獨居時,喜歡清寂,不願與他人作無謂的來往,出外的時候,忽而沉靜,忽而興奮,對于種種人物,都似有同情與興趣。
他雖像神秘主義的詩人,然他決不是高自位置,蔑視他人,如英國自号唯美的狂才王爾德之所為。
他也不似歌德的狂情四溢,熱血湧發一般,他隻是在平淡中,深刻的觀察中,沉寂中,有熱烈的情感與企望。
夏芝的性情,既如上述,次則叙其思想的特點,此實大非易易,如細按著者各種作品,而緯以時代,加以詳細的批判,則至難!若統括而解剖其思想之大體,則尚可說,不過究不能“鞭辟入裡”罷了。
我在第一章裡,曾略将愛爾蘭文學,及色爾特族的思想的特質,少加說明,則夏芝不論其思想之如何繁複,總不能外色爾特族思想的遺傳,不過他憑借自己的天才,更光大,更發揮,滲融于世界的思想之流泉中,更形顯著罷了! 我嘗自信哲學家,不必有詩人的思想,而詩人卻必有哲學家的見解。
雖然詩人不必像哲學家有一定的理論、主張和主義,然由其音韻的湊合,節奏的調諧中,必須帶有哲理的色彩。
夏芝的哲學,有五個字,可以包括大體,即是“生命的批評”主義(CriticismofLife)。
生命是穩秘的,是普遍的,無盡的,宇宙呀,光華的花草呀,下至于陰牆影下的青苔,漫舞空中的柳花,雖是質量不合,生命的大小長短不同,然各個物體,誰沒有他的生命的來源,與其連綿的創造的生命之本體。
炎炎的火光啊,泊泊的溪流啊,也是生命的表現。
音樂的調子,畫圖的彩色,也有一種細微隐約的生命之賦予。
夏芝思想的來源,由于生長的故鄉,由于家庭的遺傳,遂成了他那種習性。
及委身于文學之途,遂不知不覺間,助長其最高情緒之表現的哲理思想,乃趨入生命的批評之淵。
夏芝不是樂天派的思想,然也非純粹厭世派的思想,他相信美即真而真即美(Beautyistruth,truthbeauty)的觀察,相信人間生命是淺薄的,是浮泛的,是虛缥難知的,徒欲從物質主義,實利主義中,求得人生的真谛,他是根本上反對。
他因此要在最高而精細的著作中,期藝術的完成,真正藝術的完成,即真的美的實現。
他一生彷徨的感覺,即在有意識無意識中間的“朦胧的中央境界”。
(Mistymidregion)如同亞倫坡的創作一樣。
要知此非頹廢派所可比,他的詩的唯一的标準,即細緻美與悲慘美(Melancholyandimpalpoblebeauty)的喚起。
所以就其作品中,感人的态度說,有時令人動半忘的愉快,有時令人有悲劇的興奮,然而他的愉快,悲郁,愛與同情,缥缈的虛想,深重的靈感,都由他的真誠中滲出,絕非故作奇詭,亦非無病而呻。
他要在無窮的宇宙,求得内心的純清,作透過的視察,企圖在朦胧的信仰中,回應夢幻中靈的呼喊。
所以他的著作中,如《葦叢之風》的萬物對話,如《色爾特族的微光》中各類神怪的引證,與叙述,《奧廂的漂泊》要求靈魂的自由,《善與惡的觀念》,對于事物的深刻的論列與批評,以《影水》與《心願之地》,求不能見的境界,與靈的實現等,皆其最高情緒的最好表現。
再則我們看上文所叙,其性行的怪特,也可知了。
他不絕對去說生命是無限的,也不說生命是最可寶貴的,但他往往是迎着清醒的冷風,吹着響笛來清醒他人,不要去作沉淪的夢境,要作朦胧而美的夢境。
這是我的批評。
他在文字上,往往浮出一種缥缈的美來感人于不知不覺間,這實是他的天才過人處。
夏芝的思想,既略如上述,然他受法國象征主義的影響頗大,至原始色爾特族的神秘思想,與勃來克的感動,有相當的影響。
此外印度的宗教思想,與歌德的泛神論,我想都直接間接與其著作上有“桴鼓相應”的關系。
且他平生信仰美的勢力最大,他以美術,乃導人往樂園去的第一條光明之路,所以他著作中沉郁,奇誕,細緻,悲與愛,都是美的精神所寄托處。
他對于人生所下之批評,不是直接的議論的,是隐秘的,是暗示的,是象征中包含的教訓。
其次則戀愛,亦是夏氏思想中之一要素。
其韻文與散文之作品中,不論托為象征,或直叙的,此二字多為其事實之本體。
總之夏氏早認此為第一個重要的人生之謎。
不過以我的觀察,則夏氏固認人性中,此二字萬不能免,且為最偉大的記憶之一。
然戀愛難期結果,否則于戀愛之外,别求其戀愛之對象、與地域,以求其不可目睹之理想,在夢幻中實現,此在夏氏著作中,可屢見者。
文學與美,根本上是一個鎖鍊。
凡一個文學家,必有其對于美上的主張、與附麗,或以為人生的藝術為美,或以為藝術的藝術為美,或則以直寫事實為美,或以空馳遐想為美。
無論如何,必有其著作中之理想的美的标準。
夏芝平日之為人,原是最沉溺于藝術之淵的,他對于文字之形與意的美,則完全以調諧(harmony)為美。
本來調諧,為美之要素,而夏芝以其自少年時之夢想,與願望,亦以此為唯一之标準。
他在《色爾特族的微光》中自序上說:“我有一個志願,也像每個的藝術家,是由驚愕與拙笨的世界中的美麗,快樂,與興趣的事物中創作出個小的世界來。
” 在他的意念,是要在這個糊塗的社會與人生中,另創造出一個小世界來。
這小世界,是什麼?便是美。
然而如何方可使這個小世界,使人們感得快樂之興趣呢?須以調諧為目的,将人們的靈感,與愛力,使與大宇宙及不可見的靈境的愛力相連合。
然大的宇宙,與不可見的靈境,目無所見,心無所思,要以那裡将可憐的人們的靈魂,渡得過去?則調諧可顯其功用。
夏芝又主張以為藝術的目的,是一種颠倒心神的覺醒。
而何以有此覺醒之力?是則在世界中永久不變的心意,卻在現前而有變更的緣故。
他以為人們對于夢想中的信仰,是缥缈而有力的,此等偉大的信仰,是人們靈的方面的渴慕的淵泉,不可泊沒。
他願從藝術,代宗教,以崇高細緻的信仰,作人們靈的歸依,借此可以為由物質世界到精神世界的橋梁。
然欲求此真正之美的調諧,無論如何,是要反諸内心。
那末,偉大的記憶,與偉大的情緒,是最适用不過的工具。
文學家如法之毛裡(Marris),曹拉(Zola),英之莎士比亞,拜倫,俄之屠格涅夫,其文字之美,與理想之美,都是著名的。
但他們各人視為美的标準不同,故其思想異,其情感的揮發亦異。
孟轲說:“使其易地相處,則皆然,”但我以為這句話,總不盡是。
以之論政治家的手腕,與社會改革家的熱心,則尚可說,若言文學家的主張,與理想,則人各禀其天才,以相馳遂,雖時同,地同,環境同,而其作品,也未能相同。
可見人的思想,究竟是最可寶貴而不能随意移贈與他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