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作品與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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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感,即不注意去記憶,而宇宙間所贈予我們的自然的生命的新鮮,必可常在我們的心中保儲着。

    及至适當我們要寫出它的時候,則層層印感完全呈現;一鳥的斜飛,掠過樹梢,片雲的輕漾,包住碧綠的峰頂,那一夜月光下的露珠由澗草滴下;那一時的靜夜的微風穿過塔鈴,以及在那時我主觀的感念如何?對于将來,對于過去,二者反映現時的思想,感覺,又是如何?那末,如缫絲一樣的細密,如剝繭一樣的層解,則著作者的高大的個性,将前此收留下的自然的生命所贈予的禮物,合為一件,而感人與美好的作品,便可出現。

    李太白有幾句詩是: 探古窮至妙,片言苟會心。

    (《翰林讀書言懷》) 回薄萬古心,攬之不盈掬,靜坐觀衆妙,浩然媚幽獨。

    (《尋陽紫極宮感秋作》) 前兩句正是捕捉到自然的印象以後,在醇化中去創作時的情景;而後四句,也可為登山臨水,及與自然相對越時,冥契在心,惬賞深入的狀态。

    凡文學家領受到自然的妙趣,咀嚼悅賞,而後再細細地密密地去引伸我的興感,刻畫它的神妙,這兩層狀态,是必須經過的。

    蓋當前的感受,隻有“真”,至于“美”,與“知”的分析以及聯合作者種種的想象,這些境界,恐怕在過去的時候中,比當時還精密,豐富些。

     本來文學上的美與善、智三者有不可相離的關系,但三者能密切地聯合為一,非經過醇切的溶化與陶冶,是不易将三者的統一性捉到的,所以反證了丁尼孫的話,是如此其明顯而可相通。

    其實宇宙間的大自然原是不可分剖的一個整體,但人們感興,總要發洩出方感到愉快!文學的作品,切實說來,固然是為了自己的緣故而寫作出,然同時也須予人以愉慰與同情,這不能不講究着去分析綜合美,與善,與知識三者的全體了。

     以上所述,除了我們在雨聲中所詳談的以外,還有我自己的許多意見,但我信服文學與自然,不僅是有密切的鎖鍊;而且二者是有互相照著的表現,這是無論誰也不能否認的。

    所以我們如要深入“自然”的内部作“自然”的陶醉者,則不可淺嘗膚見,如劉姥姥入榮國府似的,隻有點頭贊歎,而不知其所以然。

    必浸潤于“自然”的心靈之内,而加以人生解釋的成分,使自然的景物有“我”的幻化在内,那末,深藏于中心也好,用藝術的文字寫出也好,總之不可辜負了此二字的“真”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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